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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林氏长兄 (鱼头小闲)


  不敢也罢,不愿也罢。
  林沫并没在意他心里所想,同往常一样说完话,便抽身回府。他最近又要教小皇孙念书,时间越发地紧张,修郎学说话,第一声叫的惊人不是爹爹。叫他心里警钟大响,甚至有什么活都想着带回去做才好。
  陈也俊就这么看着林沫同他道别,上了挂着北静王家徽的马车。

第218章 侯妃出手

  “今天不是没什么事?怎么还特意绕回来户部?”扶摇翁主的胆大妄为虽然不过是个笑柄,但水溶却着实有些哭笑不得,“你不是说,你再不早些回去,你儿子就要不认你了?是有多要紧的事?”林沫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了下来:“你不会想要知道的。”
  这话说得奇怪,北静王府以探听消息闻名于京师,叫各路人马都觉得棘手。还有什么消息是他不愿意知道的?他想了一会儿,脸色一白,想起在林沫书房看见的那几本册子了:“你真没放弃?”此事真凶险,需要得罪的人实在是太多,他犹豫了一阵子,才开口:“已经有眉目了?”林沫闷声道:“你要是知道了这过程,就断没有抽身的道理了,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吧。”
  水溶苦笑道:“你当初答应同我一起不清不楚的,不就是觉着自己一个人走得孤单,想找个人作陪?我若是连这点功效都没了,就该下堂了罢?”
  “真不必。我舍不得的。”林沫放低了声音。
  起初的确是因着这个缘故,但几年下来,他还真的完全舍不得了,人总是这么容易心软。
  林沫从来不缺知冷知热的人,也不缺能给他肉体叫他寻欢作乐的人。他只是在一步一步攀爬的时候,需要旁边有个人陪他一道罢了。
  而如今,水溶却没这个胆子。
  他这人,年岁比林沫大,又自小就在这浊世沉浮,修炼出一身油滑,本是林沫最不愿结交的那类人。虽说相貌、家世的确十分出色,但同他年轻气盛、近来又气势如虹的情人比起来,也算不得多大的优势。他唯一的优势,大约就是那一片真心。有了心尖上的人,他一定会掏心掏肺地对待他。只是这掏心掏肺,却又得排在他的祖宗基业下头了。
  但就这份半吊子的掏心掏肺,也足以让林沫心软得不舍得看他纠结难过。
  “去我家里喝茶罢。”他叹了口气。
  林沫笑道:“不了,明儿个宫里头设宴,几位殿下不用念书,我去你那儿。今天真的不早,得直接回去。”林沫扭头拉开马车上的帘子,吩咐车夫往靖远侯府去,又回头对水溶道,“昨日你不是说,这几天是府上县君回门的日子?你好歹回去准备准备吧。”
  北静王府也是几代单传,上代北静王生了三个女儿才得了水溶。因为都是庶出,所以也只封了县君,北静太妃不是不能容人的人,几个丫头嫁得都不远,趁着给皇上贺寿往京里来了,自然是要回娘家看看的。
  水溶同庶姐们并无甚交情,不过他作为一家之主,怎么着也得回去撑着门面,否则姐夫们小瞧了姐姐,对他也没什么好处。无论如何,他们这样的人家,多几门能走动的姻亲,向来是有利无弊的。
  “说好了,明儿个。”他道。
  “我几时说话不作数过。”林沫这么回他。
  靖远侯向来是言出必行的,真正答应了一路同行,却瞻前顾后的不过是他自己。到了这地步,就是一向觉得他们能走到死的水溶,也颇觉得心虚。林沫同他以往那些给点小恩小惠便能轻易收拢的相好不一样,这人是真的什么都不缺,却真的有两次,豁出命去把他从阎王爷手里头捞了出来。
  然后临下车前林沫还是蹭了过来,随手摘了他腰间的一个荷包:“别多想啦,咱们明儿个见。”
  脖颈间的气息温热而且暧昧,他的情人光风霁月,正经得不能再正经,却偏偏有着这个世间最叫人心跳腿软的声音同习惯,当他真的有耐心和人调情的时候,水溶压根就没脸面称自己是风月老手,简直觉得当年同他一起玩乐,奉他为花花公子的那些人都该羞愤地去哭一场才好。
  他竭尽全力才让自己脸红得不是那么明显:“明儿个见。”
  林家的修朗已经开始会说一点简单的字,生得白白胖胖的,自打换了乳母,小病小痛也没了,小手小脚就跟莲藕似的,见人就笑,十分可爱。他今日穿了身大红的织锦缎卍字纹衣裳,软软的头发并未束起,脖子上挂着长命锁,衣襟处还挂了个翡翠佛头串儿。静娴亲自抱着,俯在修航床前,教他念:“弟弟。”
  然而小孩子懂什么呢,修朗仿佛什么都没听见,仍然伸出肉呼呼的手,去握修航比他还要小的小手指,嘴里“咿咿呀呀”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而难得没有哭闹的修航也笑呵呵地跟着“啊——啊——”地叫唤,兄弟两个进行着没有大人能够听懂的交流,叫静娴也有些头疼。
  身后却传来熟悉的声音:“给我吧。”
  林沫接过了修朗,把他举到同自己平齐的高度来,声音柔软却坚定:“弟——弟。”
  修朗犹豫着,吐出一个字来:“弟……”
  “乖孩子。”林沫把义子放进修航的小床上,看一大一小的两个肉团子迅速地团到了一起,扭头对静娴道,“日后干不动了,辞官回乡,我也能试试继承老泰山的衣钵呢。”
  静娴嘴一撇。她出身清贵人家,却有个烽火里头历练出来的祖母,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林沫这几年风头无两,可是多招人嫉恨?他行事又有些不管不顾的,早两年还能听到人说靖远侯实在是个温润如玉的,这些年已经完全听不到了。
  所有人对这么个年轻人,都是又惧又怕,恨不得躲远一些。
  这样真的好?他真的能撑到告老还乡的那一天?
  “对了,听说大长公主也要回京里来?岳父有书信来?”林沫问。
  静娴道:“公主是有意来与皇上贺寿,不过皇上念着她年纪大了,倒是劝她慎重,她不必赶日子,想是走水路,大概要走一两个月。估摸着是赶不上陛下生辰了。”
  “就当来京里散心好了。”林沫这么说。虽然是君臣有别,但和惠公主毕竟是做姑姑的,来给侄儿道贺算是锦上添花,但要是贺寿贺得自己身子垮了就不值当了,皇上也不是介意这种事的人,朝廷上有的事情要叫他操心。
  林沫却担心另一件事。林澈快马加鞭,总算到了漠河,来了封信,除了报平安,还说了件事,舅舅瘦了,看起来很累,他并不敢十分麻烦舅舅。
  事实上,白时越一直是个精力旺盛的人,他正年富力壮,出身功勋世家,一杆长枪舞得落叶飒飒,一双眸子亮得惊人。林沫冬日里才见过他。即使是在战况最紧张的那么几天,好几天没吃得下饭,也没有觉睡,只得抽空打个盹的情况下,他的小舅舅已经晶亮得仿佛黑暗中的闪电。
  而现在乌云散去,自然也就没有闪电了。
  现如今的白时越,就跟一张绷紧了弦的弓,随时射出能致命的箭矢,亦随时将自己绷坏。
  那是他的小舅舅。
  林沫却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这十几年来,他自己也是过得这样的日子。只是他有水溶、有妻子做自己的润滑,却依然能听到自己的弦在嘎吱作响。
  静娴听他说完了,忽然想起了什么:“我听说,茜雪国的王储到了?”
  “是个奇怪的人。”林沫这么回答。他知道妻子必然是知道那一出闹剧的,不过既然是“闹剧”,自然也是过脑就忘,没必要深究的。
  静娴果然不曾在意,只是问:“小陈是怎么回事?最近户部事情难道很多?他同周家的婚事,虽说有他母亲一手打点,好歹自己这样不冷不热的像什么样子?”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周家出了两个王妃,连带着女儿的身价都不同了。说给陈也俊的那个丫头,父亲也是捐来的闲职,算周家旁系里头同本家挺近的了,不过女孩儿是嫡出,模样又生得好,陈也俊家世品貌都说得过去,且做媒的是静娴,周家也还满意,但再怎么满意,也禁不住陈也俊的敷衍啊。
  静娴因着周荟的面子做的这个媒,她本来性子就不算好,此时更是要恼火了。
  别人不知,以为静娴再怎么样,也得顾着两分体面,断没有公开发火的道理,林沫却是知道的。这位小郡君未嫁之时,替她祖母出席周荟的婚礼,就很是没给南安王妃面子。现在虽说好容易磨平了一些,但你要她对一个后辈客气,那大约是行不通的。哪怕这个后辈还比她要长几岁。
  “我最近有些事托怀明帮忙……好了,我知道了,我会同他说。”林沫这么道。
  静娴一字一句地:“我觉得小陈这么着,不地道。”
  林沫讶然地看了妻子一眼,随即笑道:“好好好,我知道了。且别打击得太大,我还得靠他做些事呢。”
  他并不是不知事的人。只是先头没想到那一茬去,既然静娴在意,就随便她处理罢了。
  孔静娴没有办法不介意。她算得上是一个十分敏感又聪慧的女人,何况她的丈夫并不会向她隐瞒什么事。所以有些事情,她简直比她的丈夫还容易察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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