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是一场小孩儿误以为的酒后乱性。
这呆兔子早上醒来的时候,小脸煞白,却不是因为被占了便宜,反而一脸内疚:“对,对不起,都是我喝酒喝多了!我,我会负责的!”
言末看着这软绵绵白嫩嫩的兔子半坐在床上,红着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自己,突然心里柔软极了。
他伸出手,环抱住着呆子,凑到他耳边说:“我们都喝醉了,彼此负责好不好?”
小呆子特别用力的点头。
言末自认自己是个特别古怪的人,他天生聪明,不太看得起人,就算是对至亲也冷冷淡淡,也从不觉得其他人可以在自己身边长长久久的待下去。
蒋云从一开始,就是个例外。
他就像是一只拖着窝的呆兔子,先是傻乎乎的把窝安到了独狼的洞穴边上,后来干脆把自己也送进了狼嘴里,偏偏每天还总是傻乐,觉得捡到了天大的便宜。
呆兔子皮滑柔嫩,鲜美芬芳,大灰狼一时间忍不住尝了又尝,停不下嘴来。
有时候,言末都忍不住跟着这呆兔子犯起傻来。
傻兔子乐,他也跟着高兴,傻兔子愁,他也忍不住担心,就连看着傻兔子香喷喷的大口吃饭,他都觉得这天的饭菜格外的香甜。
还真是傻透了。
即便是这样,言末还觉得他们之间就是单纯的床伴关系,毕竟他们可没有像自己的父母那样黏黏糊糊恶心吧啦。
言末喜欢这种干脆利落的关系,这个习惯于用数字和模型丈量世界的人,总忍不住把他和蒋云的关系也用一个数学模型套进去,虽然哪种好像都不太对,即便如此,他也拒绝深想。
他喜欢小孩陪在自己身边,喜欢对方的身体,但是这又能说明什么?
反正言末觉得,什么都说明不了。
在一起好几年,他从来没有想过把蒋云介绍给自己的家人,只是因为觉得毫无必要。
他也并不觉得,他们会在一起太长的时间。
再鲜嫩的□□,也会有厌倦的一天,原本喜欢的陪伴,说不定就变成了烦人的折磨。
言末向来是一个非常理智的人,比起玄妙不可琢磨的感情,他更相信理性和规律。
可是他也没有想到,不知不觉间,时间流逝,他对小孩儿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厌倦。
蒋云身上的少年感渐渐褪去,变成了温润的青年,他也成了一个修身养性的老头子,虽然嘴上不肯承认,也总担心这十年的年龄差,小孩会不会嫌弃他的体力和精力了。
有时候,言末突然觉得他们会这么一生一世下去,虽然没有那么浓烈的感情,倒也不算太坏。
没想到,岁月静好,突然就被一个被买通的管家,还有那糟心弟弟和没什么关系的远方亲戚给破坏了。
言末其实在回到庄园的第二天,就识破了这些人的诡计。
那些装模作样的表现实在太明显,他也根本不相信那个小孩儿会移情别恋。
他看着重新变得冷冷清清的屋子,不由自主就有些生气。
这蠢兔子,怎么被糊弄了两句,就拖着窝又跑了呢?
言末解雇了管家,狠狠的教训了一通弟弟,但是紧接着,他却做了一个叫自己后悔一生的决定。
他当时突然觉得,两个人暂时分开一下也不错。
他需要理清楚自己的想法,小孩儿也要好好想想,愿不愿意被大灰狼锁在狼窝里,乖乖的呆一辈子。
他们两人之间,究竟是真正的爱情,还是单纯的习惯?言末觉得,自己必须先弄清楚自己真正的心意。
虽然弄清楚以后要怎么办,他还没有想好。
事实上,才分开不到一周,言末就知道,自己以前错得离谱。
他误以为的习惯,对两个人关系的冰冷定义,全都被冷清的被窝,索然无味的饭菜,还有身边永远空荡的失落,击了个粉碎。
他早就深深的爱上了那只主动送上门来的呆兔子,只不过一直没有察觉。
言末向来是一个果断的行动派,一想明白,他就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他要彻底的,把蒋云纳入自己的人生。
不再是表面亲密,实际疏远的床伴,而是从方方面面来说,都能紧密联合在一起的伴侣。
不过首先,他需要挽回这个倔强的小家伙。
言末其实一直都在默默的关注着这小孩儿,看他倔强的藏起眼泪,特别野心勃勃的想要在设计界再闯出一番名头。
言末对小孩儿一边伤心,一边又格外生机勃勃的模样,又是好笑,又是心疼。
对蒋云,言末感到很歉疚,却并不担心。
他知道,自己的傻兔子虽然表面上骄傲得像是勇猛的骑士,内里却柔软得像是刚出炉的棉花糖,只要自己诚心诚意的道歉,总能把他重新追回来。
他听说蒋云最近在巴黎工作,便也跟来了巴黎,开始谋划着怎么求复合。
他开始策划一场美妙的偶遇。
秋天是巴黎最美的季节,梧桐树全染成了金黄色,还在街道上铺了厚厚的一层树叶,言末计划着一场浪漫的偶遇,在明朗飘着几朵白云的晴空之下,在金黄色的大街上,他对面和蒋云相遇,微微笑一下,然后小孩儿肯定会倔强的转开头,又回过头看他一眼,大约会想着,至少要对自己说一声再见?
言末当然不会让这句话说出口,自己会紧紧的抱住蒋云,小兔子肯定会挣扎几下,但是他从来都不忍心伤到自己。
然后,言末会拉着他坐在塞纳河边,诚心诚意的向蒋云解释,道歉,小孩儿刚开始肯定不会太乐意,但他从来就是一个温柔又讲理的孩子,更何况,言末有信心,他依然还深深的爱着自己。
然后,是一个深深的拥抱,言末甚至已经订好了巴黎风景最美的河边酒店,一顿浪漫的晚餐,接下来,还有一个绮丽缠绵的夜晚……
等到第二天早上,说不定就能拿出他已经准备好的戒指?不不不,还是太急了,应该等到一个更适合的时候,比如在一个风景如画的湖泊前——他父母在一个岛上有一幢小木屋,倒是很好的求婚场所。
言末将一切都规划得十分圆满,唯一的意外,是在他准备出现的前一天,小孩儿主动给自己打了电话。
虽然不知道蒋云是怎么知道自己在巴黎的,但是言末用膝盖想想都知道,光听着小孩用不再绵软,公事公办的口气和自己打电话,提出想见一次面,就知道他想说什么。
言末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这次邀约。
还有一天时间,他挂了电话以后,默默的对他心爱的小孩道歉:“明天这时候,我会诚心诚意的跟你道歉,请求你的原谅,但是这一次,我们的关系,不应该是你主动迈出脚步,这一回,要换我,好好的祈求你的爱情和驻留。”
第二天的傍晚,言末等在蒋云经常经过的路口,他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他穿着蒋云最喜欢的休闲西装,拿着一盒蒋云最喜欢的巧克力,还有一束鲜红的玫瑰,等在那里。
每一分每一秒,时间就这么焦灼的过去,言末表面看上去泰然自若,实际上心里忐忑不安。
他觉得自己的心空落落的,好像突然遗失了什么,但是言末只把这当成了告白前的心慌意乱。
就在不远处的另一个街口,一辆直行的黑色轿车,丝毫没有减速的撞上了一个过马路中的行人,鲜血就像盛开的红玫瑰,一下子铺洒在大路上。
几声尖叫传过来,言末不由自主的望了一眼,又转开了头。
巴黎的冷秋,带着如刀的寒意。
第101章 番外之前世(下)
言末的心空荡荡的。
他帮蒋云料理了后事, 恍惚了几天, 又从蒋云的伯父那里听出了蹊跷,发现蒋云的死或许并不是一场意外。
这让他稍微打起一点精神,追查真凶, 替他的小孩儿报仇雪恨。
结果凶手却意外的好查, 就像是一群无足轻重的跳梁小丑, 却把他最珍贵的宝贝砸碎了。
尤其, 其中还有一个人, 是他之前觉察不对, 又毫不在意放过的言简。
漫天的自责, 内疚, 彻底淹没了言末。
他轻而易举就把这群跳梁小丑碾成芥粉,但是那有如何, 他的小孩儿再也不会回来了。
定格在自己记忆中的, 永远只有那一张惨白而年轻的面孔。
他抚摸着那张永远沉睡的脸很久, 一度想要将这副躯壳继续束缚在身边,可是犹豫了很久,他终于还是选择了安葬蒋云。
很久以前,他们曾经无意中聊起过自己想要什么样的葬礼。
“当然是火葬,”蒋云眼睛亮晶晶的,“我觉得把身体彻底烧干净,灵魂才获得了绝对的自由,最好再把我的骨灰埋在一个大树下,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说完, 小孩咯咯咯自顾笑起来。
没想到,一语成谶。
言末遵从了他的意愿,只留下了一丁点的骨灰,放在一个玻璃坠子里,随身带在身边,就好像蒋云从来就没有离开。
后来,言末开始沉迷于古代的巫术和神秘学,那些关于鬼魂和转世的故事,还有天堂和地狱。
起初,言末的家人和朋友都对他的这种行为不怎么在意,其他人都觉得,言末只是暂时的消沉伤心,但很快就会重新振作起来,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优秀的男男女女,言末很快就会被其他人吸引注意,这永远是治疗失恋最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