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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你一下,怎么了 (窥吴江)


  钟在御打了个喷嚏,把自己打醒了。他束手束脚地蜷缩在折叠床里,盖着林森捡来的绒毯,下巴蹭来蹭去,柔靡间是君王不早朝的消极。
  夏还妃嘟囔了什么,听不清,继续睡去。
  钟在御是才意识到是手机在响,夜半三更,林森打电话做什么?他出门,百鹤孜孜不倦地打扑克,他接通电话。
  “喂?林森喝醉了,你是他什么人,能来接他吗?”
  钟在御一个机灵,这声是陌生的,他警惕:“你是谁?”
  “我……算是一朋友吧,酒肉朋友。”那头也在琢磨怎么形容词,“你能不能来接他啊?我看你们经常打电话。不行我就让他在这睡了。”
  “别别别!我马上去接他!”
  钟在御慌的差点摔了手机,膝盖头实实在在磕了垃圾桶。
  凌晨三点,百鹤听见声音,打个哈欠,接下来两场还都有顾客,百威明醒着,他就放不下心。看见钟在御跑出来敲办公室的门,哐哐直响,不耐地说:“你有事就打电话,里面隔音,手敲断了都没人理你。”
  钟在御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吴窥江。
  吴窥江开始照顾百威明时,是二十四小时提心吊胆,不敢叫他离开自己的视线,也经常不走。
  电话在响,他迷迷糊糊地,连来电显示都没看:“喂?”
  大半夜,钟在御灰溜溜地说:“老板,你能开车接一下吗?”
  吴窥江瞬间清醒,他不敢相信,这个点,要去哪?声儿听着,有点急,他觉得是十万火急。想也不想地穿衣,一开门,人就在门口,成了无头苍蝇,差点一头戳进他怀里。
  他牢牢盯着,沉着脸不开口,像是抓到自己儿子,三更半夜翻窗出门,心有余悸,幸亏发现的早。是个家长就想不到好,何况吴窥江是最不合格的那位。
  舔着脸皮用人家的车,还要接送,钟在御脸皮轻薄:“我想去接林森,他——”
  吴窥江不舍得看他吞吞吐吐的模样,一把揽着肩头,朝外走:“走吧,路上再说。”他他还没醒,揉了揉眼,这就堵住了钟在御肚里的话。
  钟在御踉踉跄跄地跟他走过红地毯,经过前台,吴窥江还说:“百爷,我们出去一趟,交给你了。”
  百鹤点头,两人走远,又抬头直愣愣地盯着背影,从什么时候开始出门也打招呼了?
  钟在御没想象中的怕吴窥江生气:“林森的朋友给我打电话,说他喝醉了,我想把他带回家。”声儿不敢大,时不时偷瞄,瞧他盹得舍不得睁眼,像根导盲杖带路,勤勤恳恳地带路,“我不放心,不能把他丢在那,他一个人太危险了。”
  偷瞄六七眼,距离亲亲密密,钟在御说不出一个“谢”字。
  吴窥江醒着做梦,第一次光明正大地揽着人,心里美成萝卜,到了车上不得不松开手。开车还心猿意马,吊销他驾照都不冤枉。
  车平稳上路,怀里没了温度,那感觉和缺肝少肺差不多。吴窥江是才想,这深更半夜,敲他房门就为了小森林?小森林何德何能烧了多少高香!
  钟在御攥紧拳头念叨林森,怕他出事,那个打电话的是谁?林森交友慎重,从小到大,只对自己亲过。
  “他在夜总会……”吴窥江不怀好意,“就是你那个长辫子闺蜜小森林,是卖……”
  “酒!”
  “唱?”
  差了微秒,四舍五入就是同时,换做寻常,默契切合,值得吴窥江喜不自禁。他欲盖弥彰地解释:“我以为他是歌手,卖唱嘛。”
  钟在御忍住白他一眼的冲动,说他是狗爪子,还给林森起外号?泥人也有三分脾气,“他是我发小!”
  轻飘飘的五个字,跌宕起伏的股市曲线都甘拜下风。
  钟在御蜷在副驾驶,又气又恼,早知道他看不起林森,打死也不找他帮忙。
  吴窥江自知理亏,不再说话,远光灯照得路面粼粼,水光一闪。路上无人,他开得又快又稳,车技是早年在国外练出来的,踩着黄灯玩漂移。可怜他殷切献技卖艺,副驾驶上的狠心人也不赏一眼。
  他叹了口气,忽的发现原本置气的钟在御在看他。
  钟在御目光炯炯:“他想考电影院学院,在攒钱。”
  吴窥江“嗯”了一声,“挺好,有志向。”
  钟在御都快没了声:“我也想。”
  吴窥江的思虑千回百转,得了一句潜台词:要不是看上那点钱,老子才不想给你干。
  车驶入酒吧一条街,这个点正是热闹,如火如荼。
  钟在御情急,原本一马当先,绚烂灯光和震天音响还是吓了他一跳,腾着乌烟瘴气,不待吴窥江动手,他自觉地往人家背后又缩又躲。
  才竖起的堤坝崩溃,吴窥江得偿所愿,想把夜总会买了,叫他们不分昼夜地灌小森林酒!
  吴窥江俯身,故意在钟在御耳边大声说:“不好找,你打电话给他,问他在卡座还是包厢!”
  一句话两三秒,短短功夫,那小小薄薄的耳垂挨亲了五六下。
  人都醉了,怎么接电话,钟在御不知道为何脸红了个里里外外,乖乖打电话,通了。
  还是那个人:“喂喂——唉,你到了没有啊?”
  钟在御喜道:“到了到了,你们在哪?”
  “来卡座,往里走,最后那个座。”
  吴窥江故意凑着听声儿,借个位就是脸蹭脸,播出来便是热火朝天。听过,箍着人家的肩头,挤进拥挤的人群。他人高马大,不懂客气,被撞的人都不敢骂骂咧咧。
  卡座上有两人,一人坐,一人躺。
  护得太紧,钟在御的胳膊叫他箍得生疼,眼底忽的一亮,冲过去:“林森!”
  坐着的那人忽的站起来,不敢相信:“我靠,老吴?”
  吴窥江也吃惊:“程鹿!”
  这千里迢迢的,能碰上。吴窥江开始相信命运,不太情愿地接受了熊抱。当着钟在御的面,什么都得注意点。
  程鹿哈哈大笑,在他后背一拍:“这小孩是你朋友?太他妈巧了。”他指着卡座,俩小孩都挺闹心,也不知指哪个,“你好久没来我那了吧,可算让我抓到你了,你再不来我那儿听歌,我就把店关了北漂去。”
  林森睡得又深又安稳,钟在御晃他,他还翻了个身,咕哝两句,就是不醒。浑身都有一股浓郁的烈酒味,不过没事,钟在御放了心,看见一幕哥们重逢,也稀罕这缘分。吴窥江带他来接林森,救了林森的是吴窥江的朋友,不过这个叫程鹿一身戏装,五光十色照着,好像个马上要登台的大明星。
  程鹿是歌手,红过,又腻了。他驻唱的酒吧是自己的店,自掏腰包成立乐队,自费灌唱片,还小小的有点名气。
  吴窥江同他是高中校友,关系不亲不远,后来自己留学归来创业后,倒是渐渐熟络了,常去他那喝酒歇脚。不过百威明出事后,就不大去,没想到这份友谊还算持之以恒。
  “谢了兄弟,自己的店不看,来这乌烟瘴气的,你就是闲的。”吴窥江开口就不客气,他见钟在御试图扶起林森,三番五次不成功,仗义出手,把林森扶了,“我们先走了。”
  钟在御感激不尽,临走还鞠躬,叫吴窥江拽了后领,才迈着小碎步跟上。
  程鹿对三人的背影挥手:“说好了,记得来啊!得都来啊!”
  他想的也挺美,吴窥江来了,说不定能把林森也一块带来。
  钟在御打开后座车门,吴窥江把林森搁上后座,耳边又是一声开门声。钟在御勤快地打开另一个后座门钻进去,轻轻抬起林森的脑袋搁在自己大腿上。
  吴窥江还弯着腰,愣在当场。
  他的副驾怎么办?
  车内灯照出暖橘色,钟在御的瞳仁又黑又亮,带着一水儿的倒勾瞅人:“老板?”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宝贝们观阅,小森林在线求评论~
  另外,对前面几个章节修一下,不干扰阅读。


第22章 回家
  吴窥江回到驾驶座,车行驶入主路,归于四平八稳。念着后座没副驾舒坦,过减速带小心谨慎,在大雨中从善如流,路灯亮堂,反倒束手束脚。
  他说:“你直接回家吧,别管影院了。好好照顾小森林,放你半天假。”
  林森睡着了就乖,钟在御放心地让他枕大腿,忙看向驾驶座:“好。”
  吴窥江瞄向后视镜,不太放心:“要不我还是转向去医院吧,看看急诊。”
  哪里有那个钱啊,有钱人钱多了烧得慌,喝个酒还要进医院,钟在御说:“不用不用。”怕他坚持,又不敢直言穷酸,只能扯谎,“他没事的,我经常见他这样,喝一口就醉,睡一觉就万事大吉,明儿起了就活蹦乱跳了。”
  吴窥江的满足感居于中低下水平,听他说话就开心,觉得词词都在后悔,字字都包含想坐副驾的味儿。他嘴坏,几个字就逗来一番滔滔不绝,愣是逗人家说了一路的话。
  路线早已铭记于心,快到菜市场,吴窥江又说:“送到你家门口吧,门卫让陌生车进吗?”
  钟在御没想到这茬,连忙答应:“我家那边不是什么小区,没有物业没人管,随便开、随便进、随便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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