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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死敌的秀恩爱现场被直播了 番外完结 (红口白牙)


  这样其实是很耗电的,但是程朗总是不在意,用一种又温柔又执拗的语气说:那你冷了怎么办。
  长风惧冷趋热,以至于后来的冬天里就算不打雷,长风也会让程朗钻到自己的被子里,半夜甚至经常钻到程朗的怀里,八爪鱼一样地抱着他。
  现在想想,长风忽然觉得刚刚他让程朗过来睡觉时,程朗在床上沉默的那段时间可能只是在调整温度。
  长风唇角抑制不住地上扬。
  唔……太贴心了叭。
  长风抱着程朗睡了三年,以至于和程朗分开之后,长风变得越来越不耐寒,每个冬天,即使空调温度再高,钻进被子的那一刻,长风依然是觉得手脚冰凉,被子也又冷又寒。
  长风现在感受着身旁的程朗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温度,恨不得立刻抱上去。
  但是不可以。长风也不敢装睡过去抱他,程朗是机器人,对自己的心跳和呼吸频率相当了解,完全骗不过。
  .
  第二天早上六点整,没有任何闹铃,程朗睁开了眼睛。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被人紧紧地禁锢了,他低头看了看,长风的脸颊样贴在他的胸口,手臂环着他的腰——相当亲昵的姿势。
  程朗静静地看着长风,他伸出手指,似乎想要去戳一戳他的脸,却又在触碰上去前一秒硬生生顿住了。他脸上缓缓出现了一种近乎于迷茫的表情,然后他轻轻的移开长风搭在自己腰上的手臂,静悄悄地下了床。
  他换好衣服,然后准备出门买早餐并且给还在床上的同事带一份。
  靠近房门的墙壁上,有一个被上任住户不小心打碎了的瓷盘子装饰品。店家还没有来得及换。
  程朗出门的时候也不清楚在想什么,指尖一不小心就擦过了那个瓷盘子。
  下一秒,他的食指上出现了一滴殷红的血滴。
  程朗皱了皱眉,简单处理了一下,拿创可贴包住了。
  程朗买早餐的时候很挑剔,这时候还有些早,有的早点还没有做完,程朗就先去晨跑了一圈,晨跑结束后,他擦了擦额头少量的汗,去买了一个三明治,坐在店里吃了,临走的时候还打包了一个。
  程朗又怕屋里的小孩儿不想吃三明治,就又给他买了温热的中餐。
  旁边有个老奶奶在卖芒果,黄橙橙的甚是可爱,程朗只是不经意地看了一眼,老奶奶就热情地招呼他来品尝。
  程朗礼貌地拒绝了。
  他对芒果过敏。
  他人生只吃过两次芒果,一次是五岁那年吃芒果险些住了院,一次是前段时间吃了长风的芒果蛋糕。
  其实上次也只吃到了三四粒芒果果肉,而且吃完没多久就去卫生间吐了,可当天便烧的不省人事。
  事实上,除了对芒果过敏以外,程朗的身子对很多食物都很敏感,有时候只不过吃了外面不干净的食物,便会上吐下泻,高烧不断。
  因此他很少在外面吃饭,就算是吃饭,也挑剔的厉害。各种辛辣刺激,重口味的东西,他都是不太接触的。
  昨天和周林产生的的矛盾也来源于此。


第22章
  为期三四天的拍摄很快就完成了,长风刚回到家,就接到了孙岚的电话。
  长风进到包间里的时候,孙岚正斜斜的靠在沙发上,身上穿着的白衬衣,领口几颗扣子半解,正和身旁那位漂亮的姑娘调笑着,也不知道说的什么好玩的事,逗得姑娘捂着嘴不住的笑。
  见了长风,孙岚站起来搂揽过他的肩:“长风,这是我女朋友,小荟。”
  两人互相打了个招呼。
  长风其实是认得她的,陈荟就是这两天正在热播的,程朗,徐芊芊主演的偶像剧《深爱》的女主角。
  那部剧也是边拍边播剧,听说电视剧前段时间刚杀青,现在电视即将大结局,网友讨论的正是火热。
  长风前两天在微博上发程朗的合照,下面就有一堆“朗荟”CP粉到处蹦跶,长风气的披着小号亲自破谣言。
  ——“程朗陈荟同款卫衣,情侣装无疑了!!”
  长风小号@朗荟是假:“呵呵,不但款式不一样,还一个青的,一个蓝的,情侣装?色盲吗?”
  ——“朗荟眉目传情,注意花絮中程朗的眼神!!”
  @朗荟是假:“如果这是眉目传情的话,我想程朗和剧本已经私定终身了。”配图是程朗认真地看剧本,眼神专注,唇边带笑,看起来不知道比上面看陈荟的目光深情几百倍。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CP粉充耳不闻,问他要原图的倒是一大堆。
  于是,长风就很气。
  不过,原来这女孩儿是孙岚女朋友啊!
  长风对这女孩子的敌意立刻就消淡了,他几乎在一瞬间弯了眉眼:“真好。”
  孙岚得意地哼哼两声:“我女朋友漂亮吧!”
  长风真诚地说:“漂亮,你们很配,祝你们幸福。”
  孙岚:“那当然!”
  长风心中真的希望这女孩能赶快和孙岚结婚,到时候一公布,估计微博上就不会再看见她的名字绑着程朗了。
  实在是扎眼。
  然而他也只是想想而已,可能性非常之低。
  毕竟孙岚的感情生活实在是不稳定,长风出国之前,记得孙岚换女朋友的频率是三周左右。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每一次都以为自己遇见的是真爱。
  就在长风胡思乱想的时候,包厢的门再次被打开。
  走进来的是的男人,身穿一身剪裁完美的深色格子西服,衬的个高腿长,气质卓然。
  孙岚朝着男人笑道:
  “陆之南,你行不行啊?出来玩你还他妈的穿正装!”
  陆之南无奈道:“我这不是刚从公司出来,你知道,我刚回国,又刚接手公司,这两天事儿有点多。”
  陆之南凑上去揉了揉长风的头发:“长风这么多年了,怎么一点都没变呢。”
  长风站起来,笑了笑说:“怎么会一点没变,你看我都长高了。”
  陆之南伸手比划了比划:“好像是高了点。”
  陆之南随后看到了沙发上坐着的小荟。
  孙岚朝他介绍说:“来来打个招呼,这是小荟,我媳妇儿,这是我哥们陆之南。”
  “你好。”小荟笑盈盈道。
  陆之南朝她点点头:“你好。”
  小荟手机响了,她看了眼短信,对孙岚说:“老公,对面秦导那里还有个饭局,我得过去一趟。”
  “嗯嗯,乖,你先去吧,么么。”
  “么么。”
  小荟离开后,陆之南皱眉道:“你什么时候结婚了?”
  孙岚差点被嘴里的香槟呛着,转头对长风说:“长风,你看陆之南这个老封建,媳妇儿只是个昵称好不好,亏他还在美国呆了那么长时间,竟然还这么老土。”
  陆之南抿了一口酒,没有说话。
  长风笑道:“孙岚你可省省吧,又不是谁都像你那么薄情寡义。”
  孙岚看着长风,揶揄地笑道:“诶呦喂,徐公子,论起薄情来我可是不及你万分之一。”
  长风怔了一下。
  陆之南不解,转头问孙岚:“什么薄情?“
  孙岚道:“就那啥,之南你还记得那个程朗不…就是当初……“
  长风张了张嘴想要阻止孙岚,却又忽然觉得没有意思。
  ——明明是自己做的事情,还怕别人说不成?
  长风沉默地拿起酒杯,慢慢地抿着酒。
  孙岚还在喋喋不休:“……那个程朗在长风身边待了两年,我一直不明白他们两个是什么关系……直到有一天……”
  那天长风觉得挺没意思的,便约了孙岚和一些不太熟的朋友在酒吧喝了一堆酒,喝完酒拿起车钥匙就说要去飙车。
  程朗不让他去,挡在他面前,口气温柔:“长风……不要去好不好,很危险。”
  长风不听他的,却被死死地挡住了,推也推不开,就生气了,去踢程朗的小腿。对程朗又打又踹的。程朗估计也没办法了,就紧紧把他抱住。
  长风忽然就安静了,像是被主人捏起了后颈的小猫一样。
  但是也就紧紧过了两秒,长风忽然笑了起来,他是真的有些醉了,口气都带着软绵绵的酒意,他说:“那程朗……如果你答应我一件事情,我就不去玩了。”
  “什么事情?”程朗温柔地问道。
  长风从程朗怀里挣脱出来,指着不远处的一桌女孩说:“那里面有一个穿着黄色裙子的姑娘,她刚刚一直在看你。你过去问她,可不可以亲她一下。如果她答应了,我就今天就不去飙车了。”
  长风说完,孙岚和他们一大堆朋友都愣住了。
  所有人知道这个程朗喜欢长风,喜欢的可以去死——这是真的,在一次长风喝醉了酒,让程朗闭着眼睛穿越马路的时候,大家就知道了。
  当时程朗面无表情地闭着眼睛穿过马路,长风捂着肚子在旁边笑,孙岚他们在一旁看得胆战心惊:这两个疯子!
  是的,程朗就是这样这么喜欢徐长风,可是徐长风却让他去亲吻一个女孩。
  程朗定定地看着长风,酒吧昏暗地彩色灯光扫射在他的脸上,也分辨不出什么表情,却显得他无机质的黑色瞳孔更加深不可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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