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的:有道理。换我我可能看都不会看。
你算哪块小饼干:分析扎心了,这就是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的真实写照吧。
螺旋升天式后悔:…我能说我也在那趟班机上吗。而且还恰巧看见了那个钱包。不过我没管,没!管!啊!呜呜呜不然说不定谢礼都能把我埋了当场变身人生赢家啊呜呜呜呜
至于谢礼是什么?
刘建国力排众议,硬生生增加了一个lo代言人的位置。
82
对于刘建国的示好, 沈瞳眨眨眼,说了句拒绝。
他说还要留在剧组拍戏,时间上安排不开。
结果助理转过头来了一句, 我们可以等你的档期。
沈瞳就跟顾玲商量,最后还是同意了, 决定等电影的拍摄结束之后,就去拍代言。
以后的又是很长一段时间,沈瞳都安安静静住在酒店、待在剧组里拍戏。
偶尔林重山会过来,每次也都或多或少都带些礼物。次数多了, 剧组的人都习惯了,纷纷打趣沈瞳,说这东西哪称得上礼物,分明是读作礼物写作狗粮才对。
沈瞳就笑嘻嘻的, 也不反驳。
后来的这些天, 大概也归功于郭言对剧组的严格把控, 网上的风言风语少了很多。
沈瞳的戏份结束的时间, 正巧时他前段时间拍的手表代言投入播放的时候。
他自己倒是不怎么关注这些,还是和顾玲聊天时提及, 才想起来自己还跑出国拍了这么个代言。
这导致沈瞳没事在家里追个剧看得都是自己的广告。
作为广告的主角, 沈瞳自己当然是懒得看的,不过网友和粉丝们自然就是另一个想法了。
要不是广告不能重播, 他们大概能啊一条广告看上几十遍都不带眨眼睛的。
不过沈瞳还是从其他地方深切感受到了这个代言广告的受欢迎之处——
每次广告一播,屏幕上就跟着飘过厚厚的一层弹幕,把他的脸遮的严严实实。
弹幕上也说什么都有, 感慨他演技好的,心疼他拍戏还得抽出时间给公司赚钱的,当然也少不了跪舔他这张脸的。
沈瞳特别想说真的不用心疼他,就这么一个代言、几天的拍摄,他能拿的钱可一点都不少。
还有那些一直都在计划着前段时间沈瞳被误解炒作的粉丝们,现在石锤来了,难免就想发条微博纪念一下。
最初发博说沈瞳放假消息炒作的博主被艾特了无数次,连带着沈瞳自己的名字一起被送上了热搜的尾巴。
接着免不了有对沈瞳观感不好的路人评论些不好听的话,不过粉丝们经历过这么多天的风浪,早比之前沉稳的多,也就都没有搭理。
这段代言广告投放之后,在网友中大受好评。
禁欲又勾人的造型,手腕和骨节,深色的表和浅白的皮肉,还有沈瞳勾起唇角感染力极强的脸。
这次的广告他没有继续走帅气的小王子路线,而是把重点放在了自身逐渐显露的成熟与冷淡的气质上。
数目庞大的弹幕,竟然找不出关于他的几条可爱昵称,反倒是男神、老公之类有男人味的称呼出现的概率高的异常。
不少粉丝看了广告,哭着喊着求他艹粉。
沈瞳眼睛一斜,他是那种人吗!
家里住着一位大佬林总,他自己成天补肾都补不过来,哪来的精力艹粉哟。
不过至于看到了这些评论醋意大发的林总到底干了些什么…
那可就不好说了。
郭言团队的人多,效率也高,电影后期的剪辑制作只用了一个月。
甚至要不是郭言吹毛求疵,大概只需要二十天就可以完成。
期间沈瞳陪着剧组跑了一次宣传活动,一直没能留出时间拍lo的代言。
《离归》的首映一眨眼就到了,沈瞳和王程宇当天都有到场。
同时来的还有许多记者和影评人。
场内的交谈声在灯光暗下之后渐渐消失,荧幕也是在这个时候亮了起来。
最初出现的是一位提着剑的少年。
少年身后是苍茫的丛林与绿叶,一席灰衣,衣角已被浆洗的微微发白,旧的仿佛已经穿了十几年。他肩膀上蹲坐着一只纯白的猫咪,一人一猫就这么撞进了所有人的眼睛。
他容颜张扬又帅气,侧脸下颌线的棱角能让最挑剔的美人也为之动心。
一路走来,他完美地避开了丛林中的危险,期间甚至熟练地杀死了一只拦路挑衅的豹猫,神情老练又冷漠不已。
可这样明月般神秘的少年,眼中不合年龄的深沉却在注视着猫咪时尽数褪去,看得出他们感情很好。他走远,同不愿离开丛林的猫咪道别。
接踵而来的意外让这群自诩挑剔的观众们也不禁看得沉迷。
少年意外摔落,忘记了背负的血泪和责任,也忘记了丛林中的几十载。
他恰巧遇到乔装的二皇子,于是他说,我是离雁。
两人为追查案件相约闯荡江湖,不知不觉成为亲密挚友,离雁却在案件真相大白的晚上,意识到了自己背负的血海深仇。
自以为的挚友竟是仇人的儿子,自己也不是什么弱冠少年,而是早已过了而立之年却诡异保持了容颜的怪人。
他得到了一个绝妙的面圣机会。
同二皇子的这一路而来,他见了太多的民风民情,也清楚了皇位上坐着的人的另一面。
好的一面。
这人掌管天下,心怀大家,却挥挥手就灭了他的小家。
好一个救济苍生的明君。
当年将军堪堪击退外敌,国库空虚,民生凋敝,天灾频发。
皇帝愁得夜难安寝之时,有佞臣献计,不若以江湖名声极差的魔教为靶,清剿毒瘤之后,自然不怕没有重建国家的积蓄。
皇帝云,可。
那时的魔教,除了与正派人士合不来以外,从不做偷鸡盗狗、大奸大佞之事。
皇帝这一个字,就让他魔教人士,真的成了人人喊打得而诛之的老鼠。
拿他整个魔教的积蓄与钱财去换天下人的性命。
可惜离雁从不是心怀天下之人。
他不爱武功不爱美人,若说真的有道,那也只会是囿于家宅的小道。
既是皇位上那人先毁了他追求的道,便是死也不该怪他来复仇。
离雁真的杀死了皇帝。
当今圣上子孙凋敝,驾崩后竟无一皇子愿登基为帝王。
自此开启了权臣斗法,奸佞上位的新朝堂。
归去之前,离雁等到了二皇子、不,新皇的一声质问。
他只道了一句,得知真相的新帝便颓然而去。
他问,“新皇可知,何为离雁?”
这是离雁即使失去记忆也没有忘记的一个词。
离雁不是名字,而是他自己。
他是一只离群独活的雁。
而大雁最重感情,从不独活。
离雁最后死在了丛林之外,自杀。
丛林不是他的家,而曾是家的地方,已经有了别的家庭,幸福,美满。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回家了。
意识涣散之前,耳边响起一声猫叫,似哀伤似道别。
灯亮了。
连最经验丰富的影评人,也没能说出评价的词句。
他们脑中只有两个字,离雁。
离雁,离归。
那一刻,所有人都知道了,《离归》注定了要在影院里大放光彩。
已经有机灵的记者开始祝贺郭言了。
郭言想要什么?
所有人都知道,他想要诺贝电影节的奖杯。
是只想要。
这个时候送上祝福,祝的是什么,不言而喻。
还没有一把年纪的郭言硬是笑了一脸褶子。
郭言一边和记者们寒暄,一边忍不住就开始夸沈瞳,变着法子不停的夸。
几乎明眼人都看得出他对沈瞳的欣赏,这也就导致了,沈瞳身边热闹非常,而王程宇旁边,却只有廖廖几人。
王程宇一点也没有嫉妒,更没有生气。
他看着沈瞳的眼中,仍旧带着沈瞳一直读不懂的一些感情。
分别之前,王程宇叫住了沈瞳。
“明天下午我们大学聚会,祝贺系主任光荣退休,沈瞳你来吗?”
沈瞳回想,没有从原主的印象里找到系主任这个人的存在。
似乎是看出了他的拒绝,王程宇紧跟着道:“听季冰说,要不是系主任,你也不可能进的了风娱,这么大的知遇之恩,不去不好吧?”
…“季冰怎么知道的?”
王程宇心里有些发虚,其实他是撒谎的,季冰让他无论如何都要把沈瞳邀请过去。
还说,如果沈瞳拒绝,就按他的话告诉沈瞳。
他咽了咽口水,没敢躲开沈瞳的目光,“当时不还是他牵线和系主任推荐的你吗?这都忘了?你们见面都是三个人见的面呢。”
季冰和系主任?
是王程宇在撒谎,还是他真的因为季冰的原因,没有想起这位原主的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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