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宇转瞬间就明白了,连忙道歉:“不好意思,我以前住的地方比较偏僻,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以后我会注意的。”
能忍上四个月才借机表示“你的生活习惯对我的生活造成了一些影响”的季灵霄自然不会得理不饶人,并礼貌的回了一声谢谢,随即表示:“我还有份报告要赶,就不请您进去坐了。”
高天宇连忙抵住门板:“再忙也要吃饭啊,我都准备好,过去吃一点,就当我向你赔礼道歉。”
得,又绕回来了。
季灵霄真的有报告要赶,但他的报告安安静静的躺在书桌上,不会主动相邀,而热情的青年会,于是报告输了。
身为一只与狗相依为命的单身狗,做饭属于基本生存技能,但高天宇擅长烹制的健身餐并不适于待客,普通家常菜不能拿来投其所好,所以摆在餐桌上的精致菜肴全部来自街口那家苏菜馆。
季灵霄是苏州人,这是高天宇花了些工夫才打听到的。没办法,季警官为人太低调,他在这里住了四年多,还不如高天宇这搬来四个月的为邻居所熟悉。若非他生了张高辨识度的脸,偶尔会穿警服出入小区,恐怕连那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凑在一起就能开家情报站的大妈大婶都会一问三不知。
这一餐吃了约摸一个小时,这短短一个小时却带给季灵霄许多初体验。诸如:初次遇见下属和学生以外帮他拉椅子的人;初次与不相熟的人相处没有冷场;初次对邻居解释自己并非警察,只是在相关部门工作;初次被不相熟且小自己近一轮的年轻人笑赞有趣。
是的,在自知沉闷无趣不擅交际的季灵霄看来,不知从哪里看出自己有趣的青年还是直呼其名都嫌冒昧的高先生。对方之所以在出差前将自家钥匙放心的交给他,托他帮忙照顾不便寄养的狗,并不是因为他们相互熟悉,相互信任,要说信任也是信任他那身警服。
高天宇多精怪一人呀,哪怕季灵霄不说,他也能感觉到,自己还在对方“自来熟的陌生人”分组里跳跃呼喊:你理理我呀,加我做好友呀!
于是笑吟吟送客出门的高天宇再回来时,心底的挫败已经转投到了帅气有型的脸上。
“是我聊天的方式不对,还是脸长的不利于消化?面对面坐了一个多小时,他都没多看我几眼。”高天宇对着夜幕下的落地窗摸了摸挫败也掩盖不了的帅脸,忽然转过身对冷哥说,“难道我的gaydar出错了?季叔叔非我同类?”
今天份的冷哥依旧冷淡,不管你想寻求安慰,还是寻求鼓励,冷哥这里都没有,并且不觉得抱歉。
高天宇也不指望一语致死哥鼓励安慰,挫败了五分钟就自己整理好心情了,谜之自信道:“我的gaydar不会出错,他肯定喜欢男人,现在不喜欢以后也会喜欢,因为我出现了!”
冷哥不由有些同情季灵霄,你说你被谁惦记不好,被个神经病惦记上,以后的日子还想好?擎等着被折腾吧。
小高同志虽然没什么恋爱经验,也没正经追求过什么人,但他具备动起来非常活泛的大脑和肯为感兴趣的事物投入百分之二百热情的心。至于追爱必备的厚脸皮就更不用说了,咱高少爷最不缺的就是这个。
季叔叔不会无缘无故的去了解一个相邻,好说,他们可以从朋友做起。
季叔叔不会主动结交朋友,也好说,他可以主动到让季叔叔无处躲藏。
季叔叔每天七点半准时出门上班,他“恰巧”七点半晨跑回来。向季叔叔问早安之于,顺便展示一下蒸发着汗水与高浓荷尔蒙的好身材。
季叔叔下班回家,无论准点晚点,他都“恰巧”陪冷哥散步回来。一道等电梯搭电梯的几分钟恰好够他向季叔叔抱怨家里有个更年期的狗大爷多么不容易,他连晚饭都没顾得吃就陪大爷出来遛弯了。
不待季叔叔和狗大爷表示疑惑和不满,戏多不压身的小高同志又转了画风,开始动情演绎缺少家人陪伴的外来务工青年,并要求同为天涯沦落人的季叔叔感同身受,最终将再多说一个“不”字就是冷酷无情的季叔叔拐回家去一起吃晚餐。
这种死皮赖脸的求加好友方式恰好(是真的恰好)对付季灵霄的客气与疏远,在被迫吃掉第五餐白食之后,季灵霄终于把对新邻居的称呼换成了稍显亲近的“小高”,并开始寻思要不要回请对方一餐以示礼貌。
“完了。”催促人家喝掉整杯甜牛奶的高天宇转过来就说,“季叔叔要被我喂成胖叔叔了。”
兀自寻思在哪里回请的季灵霄一愣,下意识去看扎在衬衫西裤里的腰身,又听青年说:“胖点也好,季叔叔太瘦了,胖一点健康。”
冷哥用它古井无波却能分分钟窥穿人心的狗眼瞥了瞥季灵霄,然后甩给又在给老实大叔下套的小混蛋一个白眼:这么套路老实人你就不怕遭雷劈么?
“季叔叔要不要和我长期搭伙?放心,我不会让你胖到走形的,我做的最好的是减脂餐和健身餐,我还可以带你一起健身。”小混蛋用行动证明了,他只怕套路不到漂亮叔叔,继续陪老光棍儿打光棍儿,“别忙着摇头,我也有有事求你。你也知道,我是总部下派到这里开荒的,新公要开拓业务,我们这些开荒牛就得四处跑,不定什么时候出差。”
冷哥斜楞着眼睛瞅他:有能耐你就自己拐个媳妇儿回来,别拿我老人家当套杆。
高天宇全当没看见,继续煞有其事的忽悠人:“我年轻,辛苦一点倒没什么。可冷哥年纪大了,脾气又怪,把它交给钟点工我不放心,它也不喜欢生人在家里走动,更不喜欢我送它去宠物店寄养,所以我想请你在我出差期间帮忙照顾它。”
季灵霄看了看翻着眼睛喷鼻息的冷哥,对高天宇说:“你不觉得相比钟点工和宠物店他更不喜欢我吗?”
“怎么会?它非常喜欢你,只是有点害羞。”高天宇俯身拍了拍冷哥的脑袋,“是吧?冷哥。”
冷哥抖掉按在自己脑袋上的手,瓮声瓮气的回了声汪。
高天宇笑眯眯的说:“看吧,它都说是了。”
常和刑警打交道,不会在没有切实证据的情况下妄加评论的季灵霄犹豫了几秒才道:“我觉得它在叫你滚。”
高天宇:“……”
冷哥朝卡壳的大忽悠“唔”了一声:看来老实和聪明并不冲突,我开始有点喜欢他了。
第3章 热烈与温柔
高天宇就像盛夏里热烈的阳光,强势的不容拒绝的照进了季灵霄栖居的角落,让习惯了清冷与孤单的人本能的想要躲藏,却又无处可藏。
本能的抗拒越来越弱,角落里的人慢慢睁开眼,小心翼翼伸出手,看到斑斓的光裹住手指,跑进掌心,欢快的跳起舞来,那么好看,那么可爱,那么温暖。
眼底的仓惶与戒备渐渐退去,角落里的人缓缓牵起唇角,对热烈也温柔的阳光露出了微笑。
高天宇又出差了,这次走的更急,公司给他定的当天的机票。他赶回家收拾完行李,给季灵霄打去电话,告诉他自己要出差几天。
季灵霄朝拎着药箱跑进来的窦嘉轻轻摇头,示意他等一下,用手帕压着额头上的伤口,语气平静如常:“这次要去多久?”
“我去接替一个家里出了急事的同事谈业务,顺利的话两三天,不顺利就不一定了。”高天宇瞥了眼冷冷瞪着行李箱的冷哥,“你给冷哥叫外卖就行了,不用特地给它弄吃的。自己好好吃饭,好不容易给你养胖点,别我出去几天瘦回去。”
“知道了。”季灵霄说话时不自觉的笑了笑,那个笑容很浅,但他眉目低垂微微扬起唇角的样子既温煦又好看,甚至有些令人心驰神往。
窦嘉望着师傅略显苍白的脸,忽然间明白袁姐为什么说他妖孽了。
季灵霄挂了电话,道:“我自己包扎就行了,你去忙吧。”
窦嘉跟季灵霄实习也有半年多了,对他的习惯秉性有一定了解,因此没有试图帮忙,放下药箱乖乖出去了。
季灵霄刚给伤口消完毒,刘重就气冲冲的进了办公室,在办公桌前打了个晃就奔卫生间了,瓮声瓮气的问季灵霄:“伤什么样儿了?转过来给我瞧瞧。”
季灵霄背身站在洗手台前贴纱布,轻描淡写的回了声:“小伤。”
“小伤你躺地上半天没起来?”刘重瞥了眼垃圾桶里的血棉花,再瞧镜子里那张缺乏血色的脸,越发气不打一处来,“不是说我说你,你第一天上班啊?家属闹事有我们顶着呢,你往前冲什么?”
季灵霄没有辩解,追着刘重进来的窦嘉绷不住了,出言维护道:“刘队,今天的事不怪我师父。这起女干杀案的死者家属特别愚昧,进门就撒泼打滚的闹,说我们没本事抓凶手,还要摘他们女儿的眼角.膜。我们好说好道的解释了半天才把老两口劝走,没想到吃个午饭的工夫他们又杀回来了,还带了一大帮亲戚,要把死者的遗体抢回去。”
女干杀案的死者是老来子,双亲已经七十多岁数了,一直住在乡下,活到这把年纪也没见过什么世面,不了解、不理解法医的工作很正常,但愚昧成这样就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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