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总裁在下 (软枝黄莺儿)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软枝黄莺儿
- 入库:04.10
傅行简感觉全身都没了力气,布娃娃一样被他拥在怀里,手脚软得动不了,不能,也不想推开他。傅行简鼻尖抵着他结实的胸膛,声音传出来的时候闷闷地,“你抱得太紧了,我快被憋死了。”
还有,那蠢蠢欲动地抵在他身上的东西他想要忽略,却忽略不了。
头顶上传来一声低低的轻笑,怀抱松了些,让他可以正常呼吸了。傅行简看着他笑得愉快,瞪他一眼,眼神没什么威慑力。
他直接就伸手去解宋翊的皮带,面上没什么表情,但耳根早就红透了。但手腕却被人捉住。
傅行简抬头瞪他一眼,像是小奶猫一样,龇牙咧嘴,威胁,“干嘛?给我松手!”
宋翊看着他强撑着冷静,但脸颊的红润却早就出卖了他,喉结动了动,口中干涩,却还是摇摇头,轻声道,“我怕,我会忍不住直接标记了你。”
不是临时标记,而是,完全标记。
可他记得现在不是傅行简的情期,不在omega的情期完全标记他的话,很有可能会让oemga受伤。而且,宋翊舍不得在婚前完全标记了他。
傅行简知道他是顾念着自己的名节,嘟哝了他一句‘麻烦’,心里却泛起了丝丝暖意。
“那你那里总不能不管吧?”傅行简低头往某人抬头的地方瞥了一眼,抬头对上他的视线有些挑衅,问他。
宋翊的声音带着几分哑,“你舍得么?”
傅行简想回他一句“怎么不舍得了”,但看着青年墨黑湿润的眸子,感觉他现在强逼着自己忍耐下去的样子委委屈屈地,跟他家楼下每每跟他要肉骨头吃却偶尔落空的大狗一样,心尖软软地,忍不住就顺着他了,“好吧,舍不得行了吧。”傅行简感觉自己跟哄小孩似地。
但是这一句舍不得就给自己惹了不少麻烦,当一小时后,他冲到卫生间去漱口的时候,感觉自己嘴巴完全酸掉了,后悔到想穿越到一个小时前把说不舍得的自己打醒。
傅行简又含了几口漱口水,感觉嘴巴里的味道终于被清新的薄荷味道取代,才出了卫生间。
宋翊也穿着一身睡衣,换下了之前被雨淋得湿透的军装,只不过那睡衣不是很合身,是穿的傅行简的,活脱脱就是小了一号。他长手长脚,而袖子和裤子不够长,都露出了一段小臂和小腿,看着本来是有些滑稽的,但青年那一派正经的神情却让人觉得发笑都是种错误。
他看着傅行简出来,递给他一杯温水,“加了蜂蜜。”
傅行简接过那杯蜂蜜水,不理会他的殷勤,哼了一声,灌下去一杯水感觉好多了。
转而,听到宋翊很认真地说,“抱歉,刚刚没忍住。”
“别说了!”傅行简气急败坏地,把杯子往下重重一放,“说点别的。”
宋翊不说还好,一说他感觉自己现在喉咙里还不舒服,居然……
宋翊忍俊不禁,伸手轻轻揉了揉他柔软的发丝,被傅行简一爪子狠狠扒拉下来。宋翊自知理亏,刚刚让他受累了,便愈发温柔,像含着蜜饯说话,“确实有正经事情要跟你说呢。”
“什么事情?”
“我跟家里人说了我们的事情了,他们也同意了。只是……”宋翊观察着他的表情,轻声问,“他们想见见你,可以么?”
他本来已经安排好所有事情,这几年来一直都在和家里拉锯战来争夺自由支配选择伴侣的所有权,家里最近也已经同意了让他自己选择自己的omega。只是,他的父母有一个要求,想要见见傅行简。
宋翊觉得这个要求不算过分,但体谅着傅行简的心情,又补上一句,“不过也没什么关系,你不想去的话,婚礼的时候也可以见到他们。要是觉得麻烦的话,就不必去的。”
他知道傅行简最怕麻烦,更何况他父母确实不寻常了点,觉得傅行简也许会有抵触心理。
却没想到傅行简听了之后,回得很干脆,还反问他,“去啊,为什么不去?”
丑媳妇还得见公婆呢,他也没那么埋汰,就去见见宋翊家父母也没什么好怕的,他倒是还想看看历史书上的人物到底是什么样子呢。
【作者有话说:结婚的时候放大招,现在先热热身。】
第70章 整个山头都是你的
宋翊没想过他那么干脆,他在来的时候在路上想了很久,要是傅行简实在不想去的话,他也能编个理由糊弄过去他父母。只是怕他父母由此对傅行简观感不好,而某人看着就不是会妥善处理这种关系的人。
这样的回复让宋翊觉得自己准备好的说辞全都用不上了,怔了一下,没有忽然没了用武之地的失落,只有欣然,几乎下一刻就想抱着他转圈了。
还好,傅行简看穿了他的心思,及时制止住他的动作,抬抬手,道,“别那么激动,我只是答应了,还不确定能不能做好呢。”
“我相信,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宋翊笑着说。
傅行简却没什么信心,白他一眼,“是么?你自己摸着良心说说,你觉得他们真的会喜欢我?”
宋翊略一沉吟,温声道,“还是有机会的。”
“切。”
傅行简不理他了,问了他什么时候去之后,便自顾去卧房睡了,把宋翊赶到了楼上的客房,不让他再跟自己待在一起了。他知道自己一和眼前的这个人待在一起,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地,平时六亲不认的冷硬心肠一到他这边就经常莫名其妙地软得一塌糊涂,让傅行简感觉挫败。
他索性不去挑战自己的抵抗能力了,还是把这个经常惹火的人弄到其他地方,彻底断绝了再亲密接触的可能性为好。
第二天睡到自然醒,神清气爽,宋翊驾车送傅行简去了公司,他和往常一样处理工作,心情好,效率也出奇地高。休息之余,身边都是三五聚堆谈论着宋翊家世的小职员们,傅行简每每经过,看他们看到自己过来便压低了声、小声讨论的样子,忍不住有些想笑,也不知道等他们公布结婚消息的时候,他再来公司,这些下属们会怎么看他。
但他现在还不会去想这些,因为已经和宋翊商量好了,在没有把这件事情彻底安排妥当之前,是不会向公众宣布他们的事情的。要宣布就宣布个大的,直接宣布婚期,这是傅行简一贯的行事风格,小磅炸弹不够爽,最好攒起来放个大招,看看那些之前肆意评判他的人到时候是什么表情。
下午的时候,都是宋翊来接他下班,宋翊一直戴着口罩和帽子,就算车窗透明也看不清面容、他连着接送了傅行简几次,连带着和傅行简关系好的下属们都快认识他了,揶揄地问他那是谁。傅行简大大咧咧地说是他对象,引来一阵惊呼。
下属们都觉得傅行简是beta,谁都没把他对象往alpha那边猜,只是看了一个简单轮廓,便啧啧道果然是傅总的对象,气场一米八,要是不说谁都会以为那是alpha的。
傅行简也不解释,只是一笑,便走进了宋翊的车里,由小对象带他回家,或者去环境幽静的情人餐厅,一晚上都在商量着到底他去见公婆的时候该穿些什么,带着什么。
尽管时间很充裕,但临到时间的时候,傅行简却觉得自己之前准备的都不合心意了。
本来要穿一身白衬衫加v字驼色毛衣的,至少让他极具侵略性的冷冽眉眼看着温和一点,更适合当‘媳妇’一点,但傅行简总觉得穿上那样的衣服别别扭扭的,最后还是换了他平时的打扮——一身纯黑西装,袖角是冰冷璀璨的钻石袖扣,微微狭长的凤眼上挑,完全是偶像剧里霸道总裁的原型。
宋翊换了常服,浑身气质都是和他反着来的,青年穿一身竹青中式长衫,笔挺鼻梁上一副金丝边眼镜,淡红的唇微勾着,眉梢眼底都是一番风雅姿态,文质彬彬,温文尔雅。但就算这样,气场也一丝都不逊色于傅行简,他生的高,又瘦,穿这一身长衫的时候很有民国感觉,傅行简打量他半天,翻箱倒柜地给他寻了个翡翠扳指给他戴上了。
青年的手指白皙修长,衬着那水头好的翡翠扳指极润极透,戴在他身上相得益彰。
“以前我爸给的,我嫌老气一直没戴,就赏你了。”傅行简双手交叉着,看着他戴上戒指时的样子,啧了一声,道,“很你倒挺配。你怎么想起来穿这种长衫了?”宋翊戴上那扳指不仅不显老气,反而是更添了几分风骨,雅致得很。
说到底,还是气质的问题,傅行简不禁有些郁闷地想他怎么就没这气质,穿上中式长衫的话就跟套了个麻袋似地,一点都不利落。
宋翊忍俊不禁,笑了笑,谢了他的赏,回他的问,“我母亲喜欢我穿长衫,今天回去,要让她开心开心。”
“哦。”
傅行简微微颔首,慢条斯理地把自己的表戴上,随口问他,“这几天总是说你母亲喜欢什么,怎么不说你爸喜欢什么?”
他们买的见面礼都是宋翊说他妈喜欢的,他爸却是一点没提,傅行简只能凭着自己对中年男士的想象,买了上等的烟和酒,又买了点补品,也不知道合不合人家的心意。
他不说还好,说了,宋翊叹一口气,有些无奈,“我实在是不知道我父亲喜欢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