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跃嘉给自己留了个客厅和卧室,此时正好用来招呼两人。走进客厅,墙上挂了些照片,都是这些年姚跃嘉利用空闲时间玩音乐的记录,其中不乏有与世界大师Dom Famularo的合影。
照片墙的角落处,一张不起眼的照片正是十年前的乐队。
郁染不自主被那照片吸引,走上前仔细打量。照片中一共五个人,四个乐队成员外带老罗。秋枫用手臂搂着施炎的脖子,两人站在最中间,旁边则是鼓手姚跃嘉和Bass手杨凯。
秋枫和施炎曾是Cash乐队的双子星,当年的秋枫沉着孤傲,施炎热情豁达,与现在有些相似,却也有很大不同。他们年轻时有一致的音乐理念,组成乐队后越发亲密,在一起好似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郁染看着两人的照片发呆,施炎身高比秋枫低些许,被他搂在怀里笑容灿烂。
“那得十多年以前了,那会儿秋枫也是小鲜肉。”姚跃嘉走到郁染身边,正式自我介绍,“我是姚跃嘉。”
“我叫郁染。”
“我知道,你是秋枫的乐队成员。”
秋枫坐在沙发上给自己倒了杯水,听闻这话后对姚跃嘉说,“你这么说,意思是不准备加入?”
“我......再考虑考虑。”
Cash乐队四个成员原本是大学同学,入学第一年就混迹在一起,组了乐队。姚跃嘉家里条件相对其他几人更为富庶,在乐队不挣钱的前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后来乐队解散了,施炎作为乐队主唱进入演艺圈发展;秋枫则徘徊在圈子边缘,主要进行些音乐制作及摇滚乐推广的工作;而姚跃嘉利用这十年时间做生意,赚了不少钱;至于Bass手杨凯则完全销声匿迹,从未出现在媒体的视野中。
郁染粉了秋枫这么多年,对成员的了解因讯息不多仅停留在表面,此时听闻秋枫要将姚跃嘉拉入伙,这才开始感到来自各个层面的压力。
“你还要考虑什么?”
“我都这个年纪了,你要求我跟着你去卖艺,我又对你没兴趣,我总得确定这事儿能让我开心吧......”
秋枫哼了一声,看向郁染道,“他是个老人家,每天早睡早起,还需要人哄。”
姚跃嘉不以为然,伸个懒腰说,“也不看看自己多大年纪,要开始养生了。知道你们要来我准备了晚饭,喝点?”
“成啊,”秋枫应下来,想了想之前在布鲁日的情况,不放心对郁染道,“你少喝一些。”
“呦,咱们老秋现在还兼职给队员当爸爸?”
秋枫哼了一声,指向四合院的角落,“那个是厨房,你去把晚饭端出来。”
“我?”郁染寻思这是别人家,太‘随便”不好吧?
秋枫起身往餐桌方向走,随即开口,“怎么,你指望我们俩伺候你?”
给队员当爸爸?要是有这样的爸爸,可能早就离家出走了......
郁染心里一边嘟囔,一边往厨房走,身后还有姚跃嘉的声音,“谢谢啊,记得把酒也拿过来。”
回过神,姚跃嘉看向秋枫问,“他身上那身衣服,怎么有点像......”
“像施炎的风格。”
“你什么时候这么变态了,玩儿老瓶装新酒?准备找个相似的队员,再续前缘?”
秋枫瞥了他一下,眼神表示:我那么无聊?
十几年的朋友,姚跃嘉对秋枫十分了解,因此不过是玩笑之语罢了,“你发给我的Demo我听了。”
“你觉得怎么样?”
“细节有待完善,但是很有创作生命力。”
秋枫嗯了一声,抬头望向刚刚走出厨房门的郁染,“那种生命力带着伤痕感,乍一听十分易碎,仔细捉摸又觉得很强壮。”
“我能理解你为什么喜欢那段Demo,你......听到了当年的自己。他对音乐的认知和你有些相似,也有不同,而且......比你还有才华。”
“哪有那么邪乎,我随便选的罢了。”
姚跃嘉又笑了一声,“还不承认?你也不想想这几年自己哪里有像样的创作?“
出乎意料,秋枫没有辩解。
“我先说清楚,以后鼓的部分我来做。”
秋枫回过头看着姚跃嘉,脸色带着三分调笑道:“不考虑了?”
“我可不是因为你加入的。我对你和你的音乐没兴趣,但我......对他的音乐有兴趣。”
创作的核心是源源不断喷涌的情绪,否则便是灵感枯竭。当年的乐队散了,秋枫心中的一些东西好似也被一齐带走……
秋枫得到满意答案后点头,换了话题道,“以后咱们用你这院子排练怎么样?让它物有所值。”
“你少来破坏我的东西。”姚跃嘉随他乐起来,想了想问,“那......还需要个Bass手吗?”
秋枫眼神瞬间暗淡下来,沉默片刻道,“不用,就咱们三个。”
对话至此正巧郁染端着几个菜走进来,因此再无后续。
对话戛然而止。
郁染伺候两位‘老人家”喝酒吃饭,坐在桌子旁听他们谈论与音乐相关的话题,还有一些当年的回忆。
小半瓶酒下肚,姚跃嘉起身拿来自己的吉他,简单拨弄几个和弦后看郁染一直望着自己,便将琴递给他。
“我可以弹吗?”郁染扬起眉毛,面露谢意。
姚跃嘉觉得他挺有意思,于是开玩笑道,“别上嘴*,别的都可以。”
郁染碰到乐器便扬起嘴角,弹动琴弦,曲子信手拈来。
“咱们的歌?”姚跃嘉眼前一亮,看着秋枫勾起嘴角,“他还是个小粉丝?”
秋枫嗯了一声,淡淡解释,“你忘了,这是施炎的歌,他是施炎的粉丝。”
用得着到处强调吗?“施炎”这个名字的存在感怎么这么高?在你心里就这么重要?
郁染端起面前的酒杯,咕嘟一下将几十度的酒吞下去,低下头没吭声,又继续弹奏。
这首歌叫《苦甜颂》,是Cash乐队早期的作品,也是郁染最喜欢的一首歌。据群里的死忠歌迷说,这首歌是秋枫和施炎定情之歌,当初舞台上的接吻就发生在演唱了这首歌之后。
郁染并非因这没有被证实的故事而喜欢这首歌,它对郁染有着别样的意义,曾经将郁染从最痛苦的状态中拖拽出来。
[先苦后甜,苦是浑厚的夜,甜是脆弱的光,他是我吟颂一切的意义......]
“这歌是秋枫写的,你知道吗?”
“我......”
“你肯定不知道,施炎的粉丝怎么可能知道这个。”
郁染当然知道这是秋枫写的歌,大多数Cash的歌都是秋枫写的。秋枫没有用自己的名字署名,而将版权留给Cash乐队,最终则都归于施炎,这些年也都是施炎在演唱。
别问郁染如何知道这些歌曲的创作者是秋枫,这就好像粉丝雷达可以精准定位自己心中的神一般。
秋枫在Cash乐队初成之时,用自己的名字发表过几首作品。随后乐队有了人气,这才将所有作品署名变更为Cash。
名字可以改,但音乐中传达的内容有迹可循,仿若蕴含一个不断成长的生命,赋予听众以力量。
即使署名处是Cash,即使始终由施炎演唱,可这些就是......秋枫的音乐。
郁染越发认真,指尖变幻也多了起来,好似在用实际行动表达自己的喜欢。
姚跃嘉见郁染弹得很不错,眼神冒光,起身走到角落拉开凳子,在面前的军鼓上为他轻点节奏。
“不止是这一首,其实Cash当初所有......”
“说这些做什么?”秋枫面色冷凝,目光透出幽暗,没等姚跃嘉说完便往门口走,推门出去给自己点了根烟。
秋枫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对郁染的演奏表达‘不感兴趣”,不知是因为这首歌,还是因为郁染这个人,亦或者是与Cash有关的一切。
郁染看了看秋枫的背影,面上失落黯然,心里有那么点火苗仿佛被掐灭了一样。
*注:有一种吉他玩儿法是用嘴巴,参考Jimi Hendrix。
第14章
等到秋枫两根烟抽完回到屋里,那两人已经从吉他和军鼓上转移了注意力,而情绪也从刚才的沉闷转为轻松欢快。
郁染摆弄姚跃嘉挂在墙上那把有些来历的小提琴,扬起眉毛双眼放光,“这琴很不错。”
“你还挺有眼光......”
郁染又打量片刻,轻手轻脚放回琴盒,“以前学过一段时间。”说完,郁染的目光又移动到吉他旁的那件乐器上,“这个......”
“那个你也认识?”
“水琴*......怪吓人的。”郁染给了个灿烂的微笑,摇头说,“我可不想把音乐玩儿成鬼片儿......”
两人相谈甚欢,几句话的功夫就喝了好几杯酒。
郁染随着酒精兴奋起来,对姚跃嘉说起自己在伦敦上学时候的一些经历,以前学过弦乐,小提琴和大提琴都接触过,大学选了键盘乐系。
这些秋枫都有所了解,读过他的CV,更是能从那段Demo中听出正统音乐科班出身的影子。秋枫在一旁听着两人对话,极少参与,好似看着自家宠物与他人嬉闹玩耍。
郁染说到开心处又喝几口,比下午刚刚见到姚跃嘉时自在不少。姚跃嘉看着三十多岁,提起的话题却很“年轻”,不一会儿竟然与郁染聊起感情生活,美其名曰:感情生活是创作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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