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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保持距离的呢 (两百斤道长)


  略微平复心绪后,他才记起房间里的手机。
  屏幕上居然还是一片肉色,两个大汉正在激烈地进行着肉体交流,幸好右下角的倒计时显示还剩两分钟。
  一想到自家公司藏着这种无聊又恶心的人,顾哲明就觉得父亲逼他接手悦才的原因是家里亏钱了,而亏钱原因就是雇佣了这种拥有报社人格的雇员,由此可得,他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职业,追逐自己的梦想,都要怪这位幕后黑手。
  他恨。
  两分钟后,视频终于停止播放,屏幕和按键也都能点动了,顾哲明赶紧一键恢复出厂设置,随后又从云备份中把常用数据和重要数据下了回来。
  经过这么一折腾,外头天都亮了。顾哲明拉开窗帘,饿着肚子去做早饭。
  顾哲明所谓的“做早饭”,无非是将冰箱里的牛奶倒进杯中,放入微波炉里加热,再拿出一袋切片面包,夹入果酱装盘,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与其称为“做早餐”,不如说是“随便应付一下肚子”。
  隔壁的穆宇就不同了。
  他煎了鸡蛋和培根,用长柄小锅煮了奶茶,将水果切块,佐以樱桃番茄,再拌入色拉酱,装入玻璃碗中放上桌。
  毕竟,空腹喝酒伤身,要吃得饱一点才行。
  耳朵里的隔音耳塞已经被摘了,以便他随时了解隔壁的动向,在最佳时机将蓝牙音响送回601。
  他听见微波炉“叮——”了一声,意识到对方也正在准备早饭,浑身的肌肉又一次绷紧了起来。
  这个点在吃饭,不就说明了顾哲明和他一样,从五点开始一直是醒着的吗!!!!!
  不锈钢餐叉“哐噹”一声跌到了盘中。穆宇直奔至冰箱门前,拿出里面仅存的一罐啤酒,吨吨吨喝干了,把空罐捏细了扔进了收集空罐的纸箱。
  “呃……”
  手撑着冰箱门,在原地站了片刻,穆宇很快意识到,啤酒的功效仅限于让他打出一个饱嗝,壮胆什么的,全都是屁话,还不如吃一粒安眠药睡过去能缓解尴尬呢。
  他踢了踢纸箱,里面几乎没有几个啤酒罐,大多数都是装橙汁的塑料瓶。助理的工作注定他不能醉,现在他有心想喝一口老白干,家里还没有,楼下的杂货店里卖的六块钱一瓶的白酒他又不敢喝,疑心人家是兑了自来水或者工业酒精。早知如此,他昨天真应该听程医生的话,买点酒放在家,以备不时之需。
  于是他开始琢磨一种不用见到顾哲明就能还掉音响的办法。
  办法一。把音响放在门口,等顾哲明出门的时候自己发现——不行。公寓里人来人往,鱼龙混杂,善恶难辨,前些天五楼一户人家才丢了放在门口鞋架上的一双穿了两年的特步,而顾哲明蓝牙音响是全新的,被偷的几率定然更高。
  办法二。把音响放在门口,按下601的门铃,然后迅速回到自己屋里——不行。这样就相当于告诉顾哲明:你在隔壁看GV的事情已经被我发觉了,作为你过去的同学,我感到十分的羞耻,对你相当的失望,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穆宇想象了一下顾哲明满脸惊讶、羞愧、尴尬、失落地抱着蓝牙音响回屋,从此与他老死不相往来,远远一见就别过头绕远路走的情形,把脸深深埋在自己掌心当中——虽然不想跟顾哲明见面,但他不希望是因为这种理由不见面啊!
  【作者有话说:穆宇:每天看到男神都想死。
  顾哲明:每天看到邻居都觉得他又乖又惹人疼,真羡慕GK的周总。
  周总:阿嚏……谁?办公室里哪个又在我背后偷偷骂我?】


第10章 偷望
  办法三。把音响放在袋子里,挂到撑衣杆上,递到隔壁阳台上。
  这个办法乍一听很妙,但经过实测之后立刻被否定了——穆宇第一次知道自家的撑衣杆是如此之短,如果他不想坠楼身亡的话,就必须换根长一点的棍状物。
  他将拖把跟撑衣杆竖直放置进行了比较,发觉拖把还没撑衣杆争气,之所以看上去长,完全是底下那几根白布条给他营造了错觉。
  穆宇把拖把一扔,抱着膝盖蹲了下来。
  时间还太早,阳光还没有太毒辣,阳台也还不太热,甚至能够感受到阵阵凉风,可是这样的好天气看得他更加觉得难受。
  他伸出手指,拨弄栏杆上将落未落的油漆碎片,以及弯角处的铁锈,用手指拈了拈,让风把那些碎屑带走了。
  非得要见面了吗?躲不过了吗?难道要等着顾哲明上门要走音响吗?还是等明天再送过去?或者干脆去外头待一天好了。
  脑袋里的想法有很多,但每一个都有瑕疵,能被他挑出好多毛病。他渐渐把问题转移到审视自己身上,怀疑自己是跟周总学了挑剔的坏毛病。
  ……哎,什么挑剔,分明是自己太怂。
  怂到不敢疯狂一回,怂到永远心怀顾虑,怂到为一个人紧闭心扉,却也不敢对那个人敞开心扉。
  然而,他明知得不到又心存希冀,不敢触碰又不敢离开。
  他也想改变啊,他多想改变啊,可是话到嘴边会变味,伸出去的手终将被收回。那浮动在心尖的零星的喜悦,最后也会变成讽刺。
  如果他高中毕业后永远不再遇见顾哲明就好了,七年忘不掉就十年,十年不行就十五年,十五年不行就二十年,时间会冲淡一切,没有被冲淡只是因为他存在的还不够久。
  可是,他现在连一个上午都要熬不过去了,他怎么去熬那么多岁月?
  他摘下眼睛,眨着湿润的眼睛眺望,一片红红白白的高楼,漆黑的玻璃窗,绿色的草坪,在他眼中不过是模糊的色块,不知是因为近视,还是因为眼里含着一层薄薄的水雾。
  顾哲明拿着盆走到阳台上,盆里面是刚甩干的衣服,他估摸着晒上俩小时就能干透收回来了。
  住在这公寓里的感觉让他回忆起自己留学的第一年,那时候学校硬性规定新生需要再学校里住宿,他的生活中一下子多了一大团琐事要他自己处理,那一年真的辛苦得像打仗一样,不过也正因为有那一年,他这种从不干家务活的人现在勉强能够照顾自己了。
  刚放下盆,正准备踮起脚去够衣架,他的余光忽然瞟见了隔壁阳台的穆宇。
  那个身材单薄的男孩子正蹲在阳台灰色的水泥地上,眼镜被摘了抓在手里,脸埋在另一只屈着的胳膊上,是个不太适合打招呼的样子。
  片刻后,他抬起头,眼角犹有些红,屈着的白皙手臂伸展开来,上面多了一块淡红色的压痕。他目不斜视地把手伸到一边的小几上摸索,抽了一张纸巾擦了擦眼角,然后站起身来。
  顾哲明往房间里退了退,目光却仍投注在他身上。看他回房时被台阶绊了个踉跄,忽然间心有所感,把衣服晾晒完了之后,直接跑去厨房了。
  穆宇刚长吁短叹完,一回到客厅,就听见自己的手机嗡嗡嗡直响——他在公司用惯了震动模式,周末也不记得换成响铃模式。
  拿起手机,还未能看清来电显示的是谁,对方就挂了,一翻记录,十几个未接来电,个个触目惊心,因为它们都来自周总。
  他赶紧回拨过去,电话一接通便是一阵骂声,他立刻将手机拿离了几厘米,小跑进自己卧室,关上门:“不好意思,刚才有点事,周总您说。”
  “东西全在你邮箱里,自己看,现在立刻到公司来!”
  挂电话的时候,他听见周总骂了一连串绕口令似的脏话,也不知是针对谁。不过现在他来不及考虑许多,更来不及伤春悲秋,如果不立刻赶去公司,周总能把人扒层皮——她周扒皮的恶名可是其来有自。
  连带着换衣背包,他统共用了两分钟,蹲下身穿鞋时,门铃响了。


第11章 混乱
  顾哲明站在门口,举了个装满香肠的袋子:“这是蜡烛的回礼,昨天我在超市尝过,很好吃的。”
  他知道人心情不好的时候应该吃甜的,比如甜甜圈或者泡芙,悦才的办公大楼附近有家名叫clair的甜品店,颇受CBD中饱受工作摧残的白领们欢迎。可惜他家的厨房并没有这些含有鸡蛋的点心,只有一堆像速冻水饺这样的半成品食物和两大瓶一升装的橙汁。
  穆宇明显是吃了一惊,他盯着那袋香肠看了两秒,才把门敞得大了些,露出他脑袋以外的部分。他伸出一只手接过香肠,说了句“等一下”,便脱了鞋回房,不一会儿便拿来那只蓝牙音响,垂着眼帘将东西递给他,“我刚刚发现……你忘了这个。”
  才哦,谢谢。”顾哲明接过音响,根本没意识到哪里有问题,看着对方衬衫长裤的装扮,往后退开了一点,问道,“你这是……去公司?”
  “嗯,有急事。”穆宇边说边穿了鞋出来,关上门,朝他点头道,“再见。”
  顾哲明看他匆匆忙忙跑到电梯边,伸手连戳了几下下楼的按钮,感觉他这模样不像是去加班,而副像高中生赶着去上学。
  电梯终于升上来了,穆宇闪了进去,头还是低着,抓着电梯扶手的手渗出了汗。
  他从顾哲明的视野里逃出来了。
  事情比他想象中来得容易,让他有些难以置信,他心里回想起顾哲明说话时的语气,感觉相当自然,坦坦荡荡的,也不知是瞧没瞧出端倪来,让他这心要上不下的,不知该做出个什么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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