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这件大喜事流传出来的同时,还有一件令人烦恼的事情——西北军的某位小将给青鸟林海里出来的卿帅麾下的大将戴了绿帽子,起先是那位大将捉奸在床将小将给狠狠地打了一顿扒光了丢出去在大街上示了众,再然后则是那位小将纠结了一批营内的狐朋狗友将那名大将堵到胡同里给打了一顿,结果也不知怎的就出了人命。
老燕城松弛的气氛突然间紧张了起来。
卿帅跟燕王爷……会因此出什么龃龉吗?毕竟,如今的大周百废待兴,这两个人的手上都还握着强大的兵权,万一要是其中一个人出现些什么微妙的念头,那大周好不容易才安定下来的局势可就不好说了。
正是在这样的日渐紧绷的氛围之下,燕军的大将军罗敬捧着一封明黄色的先帝遗诏就闯进了燕王府的旧址。
那地方说是王府,其实早就没有了昔年的繁华景象。
连年的战乱早已将一切都摧毁殆尽了,直到燕玑回去的前几天才派了人过来将王府内的三间房间修缮完毕。一间是会客的花厅,一间是批阅公文用的书房,而剩下的一间则是燕玑的卧室,连个烧饭用的灶头都没有,还得要去隔壁的卿帅府上蹭饭才行。
好端端一个王爷,拼死拼活地打了那么多年才将那些帝国人给打出去,不说锦衣玉食,却连吃一口热饭都还要去卿帅府上看人家的脸色,这着实是有些令旁观者迷惑不解的。
作风朴素,也没必要朴素到这个地步吧?!
您老还记得您娇生惯养混世魔王燕城太岁御赐罔替一字并肩异姓王世子的人设吗?!
大约是不记得了的。
燕玑不仅不记得自己的人设,他还整天整天没事了就往卿帅府上的灶膛伙房里钻。
公文是不可能批公文的,上辈子辛辛苦苦壮烈了一回,好歹这辈子要过得对得起自己一点——哦,对,还要对得起卿卿一点。
于是,本来就很忙的卿帅阁下感觉自己书房里堆着的公文似乎比从前更多了一倍,而每天在自己府上的餐桌上总是会看到很多奇怪的菜色。
比如说:鱼目混珠、九龙抬棺、兔子蹬鹰……总有刁厨想害本帅?
当然,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在他批阅的那些公文当中,有一半都是诸如“燕军入夏以后的慰劳事宜定夺”、“西北军部分适龄青壮年劳力的去留决议”……但凡是长了脑子的人都能够看出来,这些公文大概都是从隔壁的燕王府直接搬过来的,连皮子都没有遮掩一下,就这么大剌剌地放进了他的书房里。
这要是让那些燕军的老将瞧见了,可不得跑到燕玑的大门口拦着人抱着门柱大哭一场?无外乎是说,卿尚德狼子野心妄图吞并他们燕军,还想要搞倒他们的燕小王爷!
天地良心,卿尚德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大概也就是好好地跟燕玑谈一场不会分手或者被迫分手的恋爱,要不是天下不太平,他们就不能够好好谈恋爱,谁他娘的管那些燕军家里几个小老婆的“老不修”的眼泪啊?!
搞可以,搞倒就免谈了。
然而,老燕城的局势还是将两个本意低调的人给逼上了风口浪尖。
那一封先皇遗诏更是把燕玑给绑在了荣辱柱上,黄袍加身于国无益,可是总有那么些人看不清现实,还生活在自己的千秋大梦里。
燕玑坐在燕王府家徒四壁的书房里想了半个晚上,第二天早上爬起来便从长姐那里给自己借了一件大红色的衣服,从正门走出去直接走到了卿帅府。
府门没开,燕玑是翻墙进的。
所有人都看见了。
所有人都懵逼了。
这他娘的是什么操作???
也没有谁穿成这样去别人家的府上图穷匕见的吧?!
燕玑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了一点:只要操作够骚,就没有人能够逼他做他不想做的事情。
新周诞生的那个秋天,万山红遍,卿帅携伴侣燕某于城上撒清水一盏,寄天下太平河清海晏之意,做别往日时光。
秋高气爽,盛世无恙。
第二十四章 故园万里郑重远
九月桂花飘香。
红黄白三色的细密花骨朵儿在墨绿色的叶子底下掩藏着,铺天盖地的香气霸道地占据了整个风景优雅的庭院,满目赏心愉悦。
有老年人着一身暗沉褪色的周服静静地端坐在几年的小桂花树下,光滑洁白的大理石雕桌椅散发着寒气,带着暖意的微风拂面,却丝毫驱散不了那股天生的凉薄。
故国三千里,今日又重阳。
“姨母院子里的桂花……也该开了吧?”
老年人独酌着清冷的小酒,面前摆着几碟精致漂亮的冷炙小菜,工巧的小菜碟子上是优雅的冬梅花。
周服上隐秘地打了两三个补丁,补丁的针脚很整齐,一看就是长年累月干针线活的大家才能缝补得出来的。
衣袖暗纹的地方,还有两三朵祥和的如意云纹,云纹卷曲舒展竟然暗藏乾坤——【郑重。】
就像东陆的年轻人赶时髦过西陆的节庆,如今的西陆也兴起了过东陆的节日。
郑重满是老茧的手里捻着比嘴还要小的酒杯,耳边是墙外悠扬的异域乐声。他不由自主地打起了节拍:送君折柳城外——古道西风回环——连年雨——莫扰我行人胸怀……
很多年以前,他第一次背井离乡求学南府,眼神很差的姨母就是扶着村口的十八棵老柳树,借着嶙嶙结结的树皮裂疤方才送他出了山口。
姨母的乡音还幽然在耳畔。
重儿,重儿你斗胆往前走,山外人间好个秋,你姆身体康健,踏上通天的大道,你莫要得回头……
后来呢?
后来他果然官至一品,权倾朝野,背靠皇族的大树——然后回乡,给了他姨母极尽的哀荣。
二胡唢呐……十里八乡乃至西府,谁敢说他郑家的排场不够威风?
谁敢说他郑重一个不好?!
靠山山倒!靠人人走!
他郑重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哪里来的宵小之辈也敢在他的面前妄言一个字?!
他能够有今天,靠得就是他自己的双手!就是他自己!
可是……怎么就走到今天了呢?
穷途末路,四面楚歌。
楚歌,也是他的乡音啊。
庭院之外传来一阵轻轻的敲门声,有人来拜访他了。
他在西陆的朋友不多,想来想去也不可能有谁来拜访,那就只剩下一个可能了——“郑老先生,我们总长让我来请您回乡安养。”
郑重鄙夷地瞥了一眼那个孤身前来的小青年,他稚嫩的脸庞上写满了一腔热血的固执,好像不把南墙撞穿就誓不罢休一般。
“黄口小儿,卿尚德怎么不敢亲自来请我?”
小青年摇了摇头,神色认真道:“老先生,我叫燕卿,不叫什么黄口小儿。”
郑重愣了一下。
他没有想到,有生之年竟然还会听见这个熟悉的姓氏被挂上别的名字。
“小四……”
少年多情,谁没有摇动过心?
燕玑那个混账玩意儿,祸害了南府,祸害了南城大好的男儿,祸害了他郑重心上炎炎万古酷暑里唯一的一抹微凉清风。
但是说句实话,他从来都没有祸害过郑重本人。
杨小四是酷暑里的清风,是他郑重一辈子求而不得的少年心结。
心结被岁月打磨,最终模糊了一切,容颜,往来,笑声……他其实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一瞬的优柔心动。
故里山河很美,爱过的人美,恨过的人美。
郑重从小就知道要往上爬,爬到高处,住最豪奢的宅院,娶最高贵的名门闺秀。
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控制得了自己的心。
他控制不了让自己不要莫名其妙地喜欢上那个在演武场里训练到最晚的土气小姑娘,他也控制不住让自己不要去嫉妒燕玑,嫉妒他的无所畏惧,嫉妒他的放浪形骸,嫉妒他未曾负重的双肩,嫉妒他仿佛天命之子一般的“好运”。
燕十三怎么会喜欢男人?
还是那个出身平平无奇表现也平平无奇除了一张俊美的脸就没有什么东西的卿尚德?
不过——
郑重忽然间如释重负地笑出了声。
“混账十三!你眼瞎发疯了一辈子!居然也做了一件正事,难得啊……难得啊……”
瑟瑟的秋风吹走了老人多年的积郁,他拂去了肩上的细碎落花,平静地起身去赴那注定的鸿门。
人这一生太短。
区区百年,能做对一件事就已是不易。
爱对一个人算一件事,恨对一个人也算。
三月后,先一字王侯郑重病逝故土,仓促下葬。
总长低调地参加了他的葬礼,那天下着小雨,江南的小雨淅淅沥沥,连绵湿透了人的心口。
没有喇叭,没有二胡,只有一朵路边随处可见的兰花草,开着苍白的蓝花,迎着料峭的春寒颤抖。
第二十五章 恨我纨绔未青蓝
城外停歇已久的炮声骤然响起,顿时惊飞了城头耷拉着脑袋的倦鸟。
已经半月了。
西府已经在稀碎的烽烟里挣扎了十五天,哪怕是铮铮的铁骨,怕是这个时候也要断在泥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