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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世界 (尼罗)


  余至瑶急了,劈头扇了他一巴掌:“怎么回事?”
  哑巴低低的“唔”了一声,一个脑袋歪斜过去,是濒临昏迷的样子。
  张兆祥喂了哑巴几粒仁丹,又打电话叫来了医生。经过一番救治,哑巴总算缓了过来,原来只是中暑而已,不过程度严重,已经危急生命。
  余至瑶让仆人们把哑巴抬到床上躺好,然后关了房门,独自在床边椅子上坐了下来。沉着脸看了哑巴一眼,他低声说道:“你是个小孩子,不知道冷热?还是以为自己是个小伙子,不怕冷热?”
  他抄起搭在椅子扶手上的毛巾,又给哑巴擦了把脸:“奔四十的人了,会活活的把自己热死,新鲜!”
  哑巴还是头晕,晕头转向的对着余至瑶笑,很羞愧的表示自己没事。
  余至瑶长叹一声,不再多说。幸好只是虚惊一场,否则他当如何?
  在旁人眼中,哑巴只是个种花种草吃白饭的奶哥哥,在余公馆中有点地位,毫无价值。可是对于余至瑶来讲,就因为余公馆内有着哑巴,所以才像个家。
  哑巴身下铺了凉席,清爽柔软。抬手拍拍身边,他让余至瑶坐到床上,床上比那硬木椅子舒服。
  于是余至瑶就脱了皮鞋,盘腿坐到了哑巴身边。哑巴宁静而又虚弱的凝望着他,而他弯腰低头,专心致志的摆弄一只怀表。
  良久过后,哑巴伸出一只手去,搭上了他的膝盖——没别的意思,哑巴只是想摸他一下。不知不觉就长大了,不知不觉又要老了,可哑巴总觉得自己还是少年。与世隔绝的生活在余公馆中,岁月在他心上留不下痕迹,只有爱情能够让他苍老。
  老着老着,胸怀就博大了,宽容了。他像少年人一样满怀爱情,又像老人家一样无欲无求。心平气和的闭上眼睛,他想这就是他一生的事业,无可比拟,无法言喻。
  八九月份,凤儿出院了。
  和入院前相比,她那头脑的确是清醒了许多,见人也会招呼了,不过目光还是发直,不复往昔的灵透。
  宋逸臣带着小太太过来,接了女儿回家。小太太如今又有了身孕,还不显怀,所以行动倒还伶俐。她与凤儿本是一对仇敌,水火不能相容;如果凤儿摔了一跤跌落门牙,或是出门在外受了欺负,那她一定站在一旁幸灾乐祸、抚掌大笑;然而凤儿所遭的苦难太深太重了,平日两人打归打,骂归骂,可是眼看凤儿被恶人毁了一生,她心里也是同情难过。
  在凤儿到家这天,友美生了。
  友美在生产前夕,受到了家中众人的至高呵护,连何殿英都不敢再使唤她做事,因为她那肚子太大了,沉甸甸的鼓出多远,让人看了心惊。小老九总来看望嫂子,可是不敢靠近,总怕嫂子会爆炸。
  结果到了临盆这日,友美死去活来呼号半天,竟然产下一儿一女,是对结结实实的大龙凤胎。这可是件稀罕的喜事,何殿英作为一名最没有家庭心的丈夫,也跟着眉飞色舞的得意起来。提前找好的奶妈子这回分身乏术,简直不知先顾哪个孩子;幸而友美身体强壮,奶水来得也快,昏昏沉沉的休息了小半天后,便能挣扎着坐起来给婴儿喂奶了。
  何殿英在房内来回走动,一会儿看看儿子,一会儿看看女儿,感觉两个孩子都够丑的,让他想起了当年的胖宝儿——胖宝儿生下来时也是丑如猴子,不过往后越长越是白净漂亮,像极了余至瑶的模样。可惜余至瑶没有福气,不能享受儿女带来的快乐。
  喜讯传出去,李振成当即就在文县上了火车,因为只预备了一副金锁,所以又提前给小老九发去电报,让对方速速再打一副,以便凑成一对送给孩子。哪知李振成未到,森园真人先到了。
  森园真人已经老的走不动路,出入只能借助轮椅。他这一辈子都不曾出人头地,晚年时无意收了个中国徒弟,却是让他威威风风的变成了众人口中的“老爷子”——何老板的师父,那还了得?
  何殿英为了表示自己对师父的尊重,让师父给儿子起个名字。森园真人略一沉吟,开口说道:“就叫英雄吧!”
  何殿英一听这话,不禁暗笑,感觉师父口气太大,给个小毛孩子取名英雄。不过师父老天拔地的开了口,自己也没有驳回的道理。恭恭敬敬的点了点头,他笑嘻嘻的答道:“好,就叫英雄!”
  森园真人犹不满足——他一生无家,除了一个侄子之外,亲近的晚辈便只有何殿英一人,所以他想把何殿英的儿女认为孙子孙女。将来两个孩子如果要入日本国籍,正好可以跟着自己改姓森园。
  何殿英很痛快的答应下来,心里并不介意。师父一个孤老头子,总没有能力抢走自己的儿女,况且他也没打算让儿女去入日本国籍。
  友美认为男孩子是要做大事的,应该交给父亲;而女儿则是属于自己的,可以让自己为她做一点主。
  她给女儿起名叫做“桃子”,因为小时候家乡镇上有位又美丽又阔气的小姐,大名就叫青木桃子。她是个知足常乐的人,认为女儿长大后若能像青木小姐一样可爱,就很好了。
  时光易逝,两个孩子转眼间就一起满了月。何殿英摆了一场规模很大的满月酒,而在宴席开始之前,他把照相馆的师傅叫到家中,抱着孩子左一张右一张的大拍照片。
  英雄和桃子渐渐长开了,皮肤雪白如瓷,一双黑眼珠子也是滴溜乱转,只是毛发疏淡,头发干脆就是一层黄黄的茸毛。何殿英不知道合格的父亲应该是什么样,只晓得这两个小东西很有趣,越看越是讨人喜欢。
  待到照片洗出来了,他挑出一张装进信封,然后邮寄给了余至瑶。
  余至瑶撕开信封,倒出照片。拿起照片一看,他登时就忍不住微笑了。
  他看到何殿英趾高气扬的站在艳阳之下,一手抱着一个大胖娃娃。早就听说何殿英得了一对龙凤胎,如今一看,两个娃娃还真是一模一样。
  翻过照片再看背面,何殿英依照次序从左至右,一笔一划的写出名字:“桃子,小薄荷,英雄。”
  余至瑶认为这三个名字放在一起,也是分外可爱。他是断子绝孙的了,如今看到小薄荷儿女双全,也很欢喜。
  余至瑶站在窗前,捏着照片看了许久。最后将照片夹到书里,他在一面墙的书架前踮起了脚,珍而重之的把书摆上最高一层。
  
  第75章 将错就错
  
  何殿英认为自己务必去见余至瑶一面了——不是要去撩拨挑衅,也不是要去倾诉衷肠,是真有必须面谈的事情要讲。余至瑶不接他的电话,他也不敢把话随便告诉外人。
  于是他就开始寻找机会。
  这天清晨,余至瑶闲来无事,坐在餐厅里一页一页的翻看黄历,手边摆着一碗米粥,已经晾得没了热气。
  哑巴走到他的身后,抬手为他理了理西装后领。而他头也不抬,自言自语的轻声说道:“今天是我的生日。”
  哑巴以为他是从来不过生日的,所以这时便也弯腰看了黄历。看过之后,他却是摇头说道:“哇!”
  余至瑶回过头去,满脸困惑:“不是?”
  哑巴伸手又翻两页黄历,嘴里哇啦哇啦叫了一通。余至瑶听了之后,几乎大惊失色:“不是十月初一吗?”
  哑巴几乎哭笑不得了,手指摁住十月初三的那一页,他比比划划的长篇大论。而余至瑶听到最后,还是难以置信:“我一直记得是十月初一……”
  哑巴把头摇成了拨浪鼓——余至瑶的生日,全家上下只有奶娘记得清楚。而他作为奶哥哥,自然也不糊涂。
  余至瑶盯着黄历愣了半天,末了自己笑了:“唉,哑巴,我记错了这么多年。”
  然后他合上黄历,端过米粥:“算了,将错就错吧!”
  米粥吃进嘴里,温吞吞的没滋没味。其实到底生在哪天,本也不算问题。何殿英按照十月初一的日子给他过了那么多年生日,那他就还是生在十月初一吧!
  余至瑶中午让厨房给自己做了一碗长寿面,也不惊动旁人,自己悄悄吃了。
  下午时分,他起了闲心,忽然想要出去消遣一番。找出今日的报纸翻开,他专挑戏院广告来看。天和舞台是自家的买卖,虽然环境富丽,然而最近没什么好角儿,不值一去;换了一张报纸再看,他发现金桂大戏院今晚上演新戏,或许可以过去凑个热闹。
  傍晚时分,他在保镖们的簇拥下上了汽车,直奔金桂大戏院。抵达之后上了二楼包厢,他独自一人进去坐下。身后门帘放下来,保镖们静静的守在外面。
  包厢里面收拾的很干净,前方一溜精致长桌,桌上整整齐齐的摆着干果蜜饯、水果香茶。余至瑶慢条斯理的点燃了一根雪茄,然后戴上眼镜向后仰靠过去,懒洋洋的望向前方舞台。或许是年纪大了的缘故,他的兴趣爱好也有了变化。先前杜芳卿唱得那么红,可他听在耳中,只像鸡叫;如今台上一名小旦尖着喉咙啸叫不已,扮相明显不如当年的杜芳卿,然而他心平气和的慢慢吸着雪茄,竟也听出了几丝婉转悠扬。
  听着听着,他喷云吐雾的笑了一下——还是有点像鸡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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