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刻意一本正经的问他:“你平日周末里有时间吗?”
林厌扫了眼对方因紧张而蹂躏着靠垫的手,眉梢微挑:“怎么?”
“就是……咳咳……”迟纵不小心被口水呛着了:“就是想约你出来……呃,吃个饭也好,昨天那顿是你请的,我还欠你一顿呢!”说到这里,他像是突然发现了什么新世界似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林厌却很冷静:“你牙好了吗?”
被一击必杀的迟纵:“……”
都说牙疼不是病,疼起来真要人命,他昨天一宿都没太睡好,早上又在家开了一上午的电话会议,就为了偷懒不去公司……下午能有时间送林厌一程。
不过这些按照Alpha骄傲的性格,自然是半个字都不会提及,但仍然逃不过林厌的眼睛。
但有些东西……怎么说呢,算是解铃还须系铃人吧,当所有的恩怨烟消云散后,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
纠结多了没有意思,且先看接下来会如何发展……反正,这总归不是林厌一人的意志所成的。
或许先是少爷们坚持不住也说不定呢。
时隔数月,林厌终于回到了自己辛辛苦苦买下的房子里,他离开的这段时间,迟纵有安排家政偷偷上门,以至于目光所及之处一尘不染。过了玄关,林厌来到客厅,发现电视机旁空掉的花瓶里,多了一束五颜六色的鲜花。
淡淡的花香沁人心脾,为这许久不曾有人居住的房间添上几分活气。林厌站在那儿看了片刻,又听到一阵动静回头,发现搬行李上楼的工人不知何时换成了迟纵,他刚将箱子放下来,正呼哧呼哧的喘着气。
林厌上前接过东西:“辛苦了。”
他难得没说谢谢,话里的生疏瞬间少了大半,迟纵直起腰来,还想嘚瑟些什么,却听对方又道:“时间不早了,大少爷先回去吧……剩下的,我自己收拾。”
于是本想说出口的话一下给忘了,迟纵讪讪摸了摸鼻尖:“……好。”
他没敢继续逗留,怕引起对方反感,可真转身又有一点儿舍不得,于是迟纵倒退了几步,踩在楼梯口,“回头我还会来找你的……”
然后就看见门砰地一声,轻轻关上了。
林厌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用来收纳放置,这个过程里,他发现自己的很多有点儿破损的旧家具,都被悄悄换成了新的……颜色、材质都与以往一模一样,唯一消失的,就只有那个小破口。
……这大少爷还真是费心了,林厌无奈的想,干脆在沙发上坐下来,叹了口气。
歇了一会儿,他又起身去鼓捣画具,等到空荡荡的画室被重新填满,窗外的天都黑了,于是很自然的去开灯……
然后发现灯泡也被换了。
原本有点儿昏暗的暖黄变成了明亮的白炽灯,林厌站在灯光下,一时间说不出心里什么感受,直到肚子应景的叫了一声,唤回他飞远的神智。
林厌掏出手机,顺手点了附近的外卖。
林溪月是在三天之后找上门的。
那会儿林厌正在给草稿铺色,听到门铃响了,还以为是购置生活用品的快递到了——于是围裙都没脱,沾着一身的颜料匆匆跑去玄关,结果门一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束花。
并非鲜艳大红的玫瑰,又或是洁白清香的百合……而是一束比巴掌大上那么一点儿的淡蓝色小花,一簇一簇的开在一起,香气不重,甚至有点儿寡淡。
林厌楞了一下,眼睁睁看着对方把那花塞进他手里:“送你的。”
几天未见,林溪月似乎比先前看起来更瘦了一点,削尖的下巴抵着柔软的围巾,白皙精致的脸蛋被风吹得有些发红,浅棕色的眼睛弯成了月牙,正笑盈盈的望着他,“晚上好啊,哥哥。”
林厌手里还拿着花,味道却远比不上眼前信息素独特的Alpha,他眨了下眼:“……你怎么来了。”
“谁让哥哥都不理我……”林溪月委屈的瘪了瘪嘴,被冻得冰凉的手指轻轻擦过林厌的脸侧,后者被激地退了一步,却见那人指尖残留一抹颜色。
“这里沾到颜料了。”林溪月顺着对方退开的那一步,自顾自进了房间。
大门在身后合上,客厅里却没开暖气,阴冷感比屋外更甚。小少爷矜贵的搓了搓手,可怜兮兮的开口:“我能讨杯热茶吗?”
活像只不慎走丢了且正大光明蹭饭的名贵家猫。
到了这个地步,林厌还不至于将人赶出去,弯腰拿了一双没穿过的拖鞋,是粉色的……他买的时候没太注意,结果买成了情侣款。
林溪月精得很,一眼就看出来了,却没立马点破,等穿上脚了,才笑嘻嘻的开口:“这样看,好像又回到了我们同居的时候……”
那时候的他刚从高空跌落,本以为会粉身碎骨,却落入了一个……称不上柔软的怀抱里。
“算了吧,”林厌皱眉看着手里的花束,似乎有点儿头疼要怎么处置:“我这间破庙可容不下少爷你……还有,以后不用送花了。”
“哥哥不喜欢吗?”说话间已经进了客厅,林溪月抬头就看见电视机旁的鲜花……三天过去,林厌只换了一次水,以至于枯萎的速度大大增加了,凌乱的花瓣落在柜子上,先前还怒放的百合蔫蔫的蜷起了叶子,一副枯败之相。
他挑了挑眉:“哟,这谁送的,真俗气。”
林厌心说你俩也差不多,但到底还是找了个笔筒灌上水,把小花插在里面。
这时候林溪月又凑了上来,“哥哥知道这花叫什么吗?”
“不知道。”
“叫……勿忘我,”Alpha的信息素挥散开来,他贴着兄长的耳朵,连呼吸都带上了香味:“是不是很浪漫?”
林厌却皱着眉,毁气氛一流:“它活不长的。”
他不喜欢养东西,纯属觉得麻烦,哪怕是植物也一样。
林溪月却不气馁,“那我过几天给你带来一盆新鲜的,你只要定期浇浇水。”
林厌一口拒绝:“不用了,我……”话未说完,被对方一把抱住了。
他脖子上的绷带昨天刚拆,结痂的疤被藏在黑色的发梢下,这会儿莫名其妙的有些微痒。林厌下意识想将人推开,刚抬起手就听对方闷哼了一声,“疼……”
林厌这才反应过来,对方衣服下似乎垫了什么东西,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你伤没养好,跑我这儿撒什么娇?”
“谁让哥哥拉黑我的电话,还不理我……”趁机将脸埋进兄长温热的颈窝处,林溪月有些贪婪的呼吸着对方身上的气味,“而且,这世上除了你之外……我又能找谁呢?”
他说这话时,声音轻得像是在叹息——落入林厌耳中时,又带上了某种沉甸甸的重量。
后者的目光掠过Alpha的肩头,落在那桌上安静盛开的蓝色小花上,深深吸了口气:“行了,放开我……”
林溪月很听话的松开了手,还拉了拉对方有点敞开的衣领,林厌拍开那不老实的爪子,没好气道:“滚去沙发上坐着……我给你倒杯茶,喝完了就走。”
说罢,他拿起茶几上的电热水壶,头也不回的进了厨房。
等水烧好又是几分钟后,林厌在家里找了一圈,终于翻出一盒不知放了多久的茶包,似乎还是某次网购时附送的……看了一眼保质期没过,他很干脆的撕开包装丢进热水里,端给林溪月。
后者脱去了厚重的外套,里面只套了一件毛衣,上面还沾着点林厌围裙上的颜料,勾勒出他笔挺清瘦的脊背。
“谢谢哥,”笑着接过茶水,林溪月没急着喝,捧在掌心里暖手:“你对我真好。”
……我怎么就对你好了。
林厌始终没想明白,这小子对自己千米厚的滤镜从而何来,魔障似的。
于是他无话可说的沉默下来,直到林溪月小口小口的抿完那劣质的茶,起身告别。
林厌难得送他到了门口,临走时对方趁其不备,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接着立马露出伤疼的表情,捂住了肋骨处,说:“我还回来找你的,哥哥,别忘了我。”
说着便转身出了门,还十分细心的帮忙关好。
林厌几次抬手又都放了下来,最终只是用力擦了擦脸。
次日中午,林厌的门铃又响了一次,他打开门,门外空无一人,只有地上放着一盆蓝色的小花。
他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到底还是弯下腰,将其抱回了房间里。
第七十二章
那盆勿忘我被林厌放在了靠近阳台的架子上——因为百科上说这种小花喜阴,不能被太阳直射。
与此同时,迟纵送的那束鲜花是彻底蔫了,林厌处理了“尸体”,又将花瓶重新洗干净……放回去的时候,乍一看还有点空。
于是他只看了一眼,转身又回到工作室里去了。
接下来又是几天难得安静的日子,林厌完成了那副《深夜的人群》,正准备拿去给编辑看看,结果刚一下楼,就看见了迟纵的车。
大少爷向来不知道“低调”二字是如何写的,这会儿大张旗鼓的将加长豪车开入了老旧的小区里,然后成功……卡在了转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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