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厌听到这里,嗤笑了一声:“就你那二两的酒量,也别出来丢人现眼了,完了喝醉了还要我来收拾,麻烦。”
“我这不是担心你嘛……”魏鹤轩连忙给他夹菜:“平时看起来冷冷清清的,没想到喝起酒来这么生猛,吓得我还以为你是失恋了想要买醉呢……”
林厌刚低头吃了一口鸡,就听这小子又开始胡侃,嘴里的肉还没咽下去的他没来得及反驳,只先咳了两声。
魏鹤轩对此毫无自觉:“我现在都记得那天的日期,”他张口说了一串数字,还没来得及继续扯,就被一个从天而降的金银馒头堵住了嘴,林厌的神色冷了一瞬,又像是无奈的扯了扯嘴角:“……闭嘴吃饭吧你。”
林溪月却十分敏锐的记住了这个日期……时间是在临近毕业季的时候,那时候哥哥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吗?他带着探究的目光落在林厌平静无波的脸上,却看不出丝毫端倪。
反倒是迟纵失手打落了手边的筷子,闻声而来的服务员立刻上前换了双新的,他却毫无察觉,僵硬迟钝的目光落在缓缓林厌身上,混乱不堪的大脑似乎捕捉到了一丝让他错乱的东西……在临近毕业期的日子……发生的……事情……
迟纵的呼吸窒住了,有那么一刻仿佛连心跳都静止不动,他几乎是慌乱的垂下眼,不敢再去看林厌的表情……
……孩子。
他们曾经失去的……那个孩子。
第四十七章 (下)
像是一记重锤落在头顶,敲地迟纵肝胆俱颤、魂不附体,五脏六腑都隐隐生痛……
这些年来,他避恐不及的、刻意忽视的……那些他曾经年少轻狂犯下的过错,都在此时化作利刃,越过漫长的时光,数罪并罚,几乎要将他千刀万剐。
迟纵咬牙受着,艰难的将所有血泪咬着牙吞进肚子里……他已经不敢去想当时的林厌,有多么的难过。
那个孩子……那个对于当时的迟纵而言,沉重到无法背负的孩子,是林厌心狠手辣的替他做出了选择……虽然嘴上抱怨着……其实当时的自己……心里或许有那么稍微,松一口气吧?在他醉生梦死不知所措的时候,那个人负着一身枷锁挣扎的冲破了牢笼,背着画具远离所有红尘硝烟,来到山清水秀的穷苦村落……却也没有真正忘记那个小小的生命,尽管他甚至不曾来过。
可他,可当时义正言辞把所有过错推卸到林厌身上的自己,又做了什么呢?
迟纵想到这里,再也无言待在林厌面前,他跌跌撞撞的推开椅子,仿佛被什么追赶着一般头也不回的冲出了包厢。
他要去做点什么……迟纵如此想着,困倦不堪的大脑似乎只剩下这一个念头,脚步开始发飘,他踉跄了一下,差点绊倒,被赶来的司机扶住。
“少、少爷,您怎么了?”对方吓得要命,眼看着迟纵有些虚脱的身体不停往地上滑,连忙叫了其他人来帮忙。
“……学园岛……”充血的太阳穴突突跳动着,迟纵只觉得眼前阵阵发黑,在失去意识之前,他死死抓着司机的衣袖:“我要……回去……”
回到最初开始的地方……回到,他的罪孽中去。
他不想再逃了。
……
“这……这迟少爷,是什么毛病……”被对方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魏鹤轩坐在椅子上,好一会儿才惊魂未定的看了眼林厌:“我……我是又说错话了吗?”
后者十分淡定的舀了勺鸡汤,今天烟抽多了,他嗓子里不太舒服,清淡带着些许药材苦涩的鸡汤化作一股暖流落入胃里,林厌轻描淡写的开口:“间歇性狂犬病,别在意。”
不管对方是因为什么离开的,对于林厌来说,少了个跟屁虫无论如何都是件好事……烦躁了一天的心情顿时舒缓了不少,他胃口大开的喝完了一碗汤,又多吃了几口菜。
反倒是魏鹤轩在自觉气氛不对后收敛了许多,以至于下半顿饭吃的异常沉默,大多只有筷子磕碰碗沿发出的声音,混着林溪月优雅的寒暄,完全没有了先前热闹的气氛。
等终于熬到结束,魏鹤轩抢着买了单,脚底抹油的跑了,留下林厌和林溪月二人。他们一出饭店,林溪月便眼尖的发现车子少了一辆,抿了抿唇。
下一秒,他转头看向身边的兄长,语调微扬:“哥哥接下来还有什么活动吗?”
林厌吃饱喝足,有些犯困,这会儿半眯着眼,肩膀放松的垮了下来,没系领带的领口开了几个口子,露出一截白皙的颈脖。
他掩着嘴打了个哈欠:“……回家睡觉。”
或许是因为一上午都绷着神经的关系,这一顿午觉睡得特别舒服,等林厌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太阳都快落山了。他简单收拾了一下乱糟糟的头发,又洗了把脸打算去画室看看,结果一推开门,就见里面站了个修长的人影,心下一跳,还未来得及出言呵斥,对方却先开了口。
“……哥哥。”落地窗外的火烧云嵌着纯金的边,如火似的光辉倾撒下来;林溪月的身影裹在夕阳的余晖里,逆光看不清表情,但又似乎在笑。
“你进来做什么。”林厌伸手按亮了入口处的电灯,纯白的光线从头顶倾撒,照亮了年轻人那张俊美的脸。
“……我就是想,再了解你一点。”林溪月有些落寞的垂下眼,修长白皙的指尖掠过画板——新画的那一副已经被林厌拿走,如今只剩下一个巨大的框,周边沾满了颜料和胶带的痕迹,中心是却一片空白。
林溪月觉得林厌就像这个画板,再多的姹紫嫣红也被一条看不见的边界规规矩矩的挡住,渗不进来半点儿。
林厌没耐心听他继续发表矫情的演讲,挥了挥手示意他赶紧滚蛋,谁知那小崽子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突然弯腰不知道从哪儿抽出一张纸,两眼发光的看着他:“哥哥,你教我画画吧?”
“……什么?”林厌以为自己没睡醒听错了,等再一眨眼,对方便已经别别扭扭的单手贴起了胶带,他太阳穴一阵狂跳,上前按住了林溪月不老实的手:“你抽什么风……”
“反正……在家也没事情可以做,哥哥又不理我,而我……我也弹不了钢琴了,总得发展些业余爱好。”林溪月断断续续的说着,轻轻勾了勾林厌的掌心:“我已经练了一个多月的左手字了,拿笔还是没问题的……哥哥,你别嫌弃我。”
林厌张了张口,一下没找到反驳的话,心想:又来了。
虽然有时候天真的过了分,但毕竟是林家长大的少爷,自小受到的精英教育让他太懂得察言观色,有时候林厌真觉得,无论是对方哭也好、闹也好……矫情也好撒娇也好,都是在“恰到好处”的自然流露。你不能说他假,因为这小子就是这么个性格;但你要说他什么都不知道,也未免太扯。
但林溪月就厉害在,他总能将这些把控在一个临界点,多一分会让人烦躁、少一点儿又不够动人……就算是林厌,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有些无奈了,因为他欠着对方一条胳膊。
缓缓抽回手,有些不自然的在衣角蹭了一下,将那人留下的痒意抹去;林厌叹了口气,弯腰从一旁多拖了张凳子,坐了下来。
他低头看了眼时间:“先说好,最多两个小时,之后去吃晚饭。”
第四十八章
林厌不知道这小少爷为何一时心血来潮要学这个,便也就半敷衍着摆了个苹果在前面,叫他练素描。
画画这个东西,并非短期内可以学成,需要大量的重复练习和时间,所以他也不可能真教得了多少,充其量就是打发时间。
林溪月却比他想象中的要认真一些。
因为右手无力,所有日常行动都换成左手之后,难免有很多别扭的地方,林溪月却能在短短一个多月里适应成这样,私下也不知自己悄悄练了多久。如今林厌见他虽落笔生涩,但手腕是稳得,仿佛他生来就是左撇子。
如此一想,那股不耐烦似乎稍稍消退了些,林厌翘着腿坐在对方身后,随手拿过一本速写本,开始自行练习。
一时间,房间里只剩下铅笔扫过纸面发出的沙沙声响,最后是林溪月率先开口,打破了沉默:“哥哥,你喜欢画画吗?”
“不喜欢,”林厌漫不经心勾勒着纸张上的草稿,“但也不讨厌。”
“……你似乎总是这样。”像是有些无奈的,林溪月笑了笑:“你就没有什么想要去做的事情吗?想要完成的梦想,又或是目标……”
林厌闻言,手里的笔停下了一瞬,他抬起头,对上林溪月那双漂亮的眼。
“那你呢?”几乎是有些刻薄的,他反问道:“你就打算靠着撒娇和脸,一辈子倚靠别人过活吗?”
林溪月没想到他会这么说,一时怔住了。
而林厌似乎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将压在心里很长时间、却因为多少有些不忍而不曾开口的话一股脑倒了出来:“你受过最精英的教育,有过最光鲜的生活……是,家破人亡是很悲惨,可这世上总有从出生起就一无所有的人,你或许很倒霉,但绝对不是最倒霉的那个。”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重新起笔。速写的沙沙声混着林厌没什么波澜的音色,却又尖锐的有些伤人:“你没有一蹶不振——是好事,值得称赞,我知道你私底下在偷偷习惯左手,也知道你努力想要摆脱过去的阴霾……但是,你恐怕没有那么多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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