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士 (静安路1号)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静安路1号
- 入库:04.10
棋逢对手,都有些炫技和较劲的感觉。盛夏一开始弹得还有些生涩,到后来就越来越顺,先是被时烨带着走,后来弹得很从容。
即兴最考功夫,合奏也最讲究默契。除了自己的乐队时烨跟不少人合作过,但还是第一次有这么顺的手感。
盛夏甚至知道他想在什么地方变调,什么地方加重,什么地方渐进。
随着琴声,盛夏慢慢进入状态。时烨能感觉到他开始舒展,没了平时温吞的样子,像是被唤醒了一样……他开始跟着音乐哼唱,没有歌词,但真的很好听。
时烨承认盛夏在唱歌的时候很有魅力。他和沈醉不太一样,沈醉是天生音色流,又是个表演型人格,唱歌的时候有些过于追求镜头美。但盛夏不太一样,他唱歌的时候很入神,像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存在,很专注,好像都没意识到自己是在唱给别人听。
他们的合拍感让时烨觉得很不可思议。
等音乐声停了,他们都静了一下,谁都没开口说话。
他摸着弦,道:“你唱得很好,琴也弹得很好。”
盛夏正摸着自己的指尖,听完眼睛瞬间亮了:“真的吗?”
“真的,但可以更好。”时烨想了下,“作为演唱者,如果走向舞台面向大众的话,你得记住自己是一个表演者,演唱,是‘演’和‘唱’两个字组成的。你之前也说过有自己喜欢的乐队,你想想看,不同的乐队主唱在演唱时候的风格,是不是都有自己的特色?那种特色在台上会被放大,会被观众感知,记住,而你想被观众记住什么,就看你的自我意志。我觉得你缺这个,有点空。”
盛夏听完后却不太同意:“我一直都觉得在台上只要唱好歌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有太多动作。”
“我以前也和你一样,觉得唱好就够了,但唱歌不仅仅是张嘴发声那么简单。”时烨很讨厌有人跟自己杠,开始有点没耐心了,“你想下那些传奇的歌手,下去多看看他们的现场,看看他们怎么跟观众互动,怎么在演出间隙展露自己的小习惯和魅力……那些都是表演的一部分,你不仅仅只是唱歌,你是要传达你自己给观众看。”
“可是我没有什么想传达的。”借着酒意,盛夏说得随心,但也真实,“我唱的时候就是我自己,观众能感知到我,就是有缘人,感知不到,只能说我们没有缘分。我一直觉得音乐带给人的感受是没办法捕捉的,和时间一样。时烨老师,你能看到时间吗?它存在,但我们看不见。我觉得这世界上总有一些东西是神秘而美丽的,音乐也是。”
时烨听得有些发愣。
看不见,摸不着,在三维世界里无法捕捉,无法被度量。
“有很多可以说,不知道聊什么,甚至可以跟观众聊你今天穿什么颜色的袜子,聊你今天是什么颜色。”时烨知道他被说服了,但他还是用教育的口吻说下去,“别否定自己想传达的东西。你觉得无聊的东西,别人说不定会觉得有趣。”
盛夏听完,笑了下,说自己明白了。
“唱得这么好,只在房间里弹给自己听有点可惜了。”时烨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有点感慨,“你这个年纪是最好的时候,在这个小地方,没人看到的地方弹琴唱歌,我总觉得有点浪费,时间多宝贵。”
“可是你听到我唱了啊,时烨老师,”盛夏语调倒是很愉快,带着醉意昏沉,“我做梦都没想过能和你一起合奏,这哪里是浪费时间,总觉得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时间才更像时间。”
时烨按着琴弦的手指一顿,眉头也不自觉皱了起来。
他看着盛夏的侧脸,有点不明白……这小孩是有意还是无意了。
撩我?
好像是,又好像不是。
有很多人对时烨说过你是我的偶像,我很喜欢你的歌,我很崇拜你之类的话,但很少有人用虔诚的目光看向过他,说你是我的梦想。
梦想这个词乍一听是幼稚的,像泡沫,也像盛夏这个人一样天真。毕竟这年代的梦想都很廉价。但时烨没法否认他被这幼稚又梦幻的两个字戳到了心里某一块柔软的地方,也刺痛了他的现状。
似乎还触发了别的东西。比如一些虚荣心,还有一些掠夺感。
从时烨的位置看下去,那一幕其实很漂亮。昂贵的琴,暖色的灯光。周身是让时烨有亲切感的乐器,手指一碰就是乐章。这是晚上,对面还有床,面前的是一个说喜欢他很多年的男孩子。这个男孩子长得好看,脸上还长满一种类似奉献的神情,像是在说我愿意为这一刻死去。
这边的盛夏还沉浸在刚刚合奏的顺利中,又问:“时烨老师,还来吗?”
这会儿还真的挺像他的老师,活了二十多年时烨第一次感觉自己居然还有教人的天赋,简直感人。
奇怪的是他似乎在盛夏身上找到了自己缺失的什么。可缺失的到底是什么,他也说不清。
“先不来。”时烨撑着下巴,半倚在琴上,“我感觉好奇怪,我第一次觉得,像是在跟自己合奏。不是我自傲,但能跟上我的人确实不多。”
他的语气很平静,甚至有一些探究。
盛夏其实有一点慌张。他知道时烨感觉得出来,为什么他能够不费力地跟上时烨的节奏……
是因为他太了解时烨的风格了。在盛夏漫长又平淡的青春期里,他反反复复地把研究时烨写下的每一个音符当成了自己的乐趣所在,他可能不了解时烨,但已经透过时烨写过的那些歌,完整地明白了时烨关于创作的点滴。
时烨又问了一句:“你在有意模仿我吗?”
盛夏的心提起又放下,他想抽烟。
“算是吧,”盛夏心想你不明白才是对的,我也不需要你明白,“我说了啊,我是因为听你的歌才开始喜欢摇滚,喜欢唱歌。我没有方向,所以才会一直看着你去努力。”
不是模仿,只是因为时烨在他的心里太过独一无二,所以盛夏甚至比了解自己,还要了解时烨的音乐罢了。
“但你不会成为我,你是你自己。”时烨表情像是有些厌烦,“模仿别人不可能成功,你要记住这个。”
盛夏想的是,我不想成功,成为你不好吗。
他有些失落,就摸着琴键说:“时烨老师,我真的很喜欢你。”
这话听得时烨心里狠狠一跳,他甚至确认了一次,“你说什么?”
“我说我很喜欢你。”盛夏语气笃定,“很久了。”
时烨皱眉,随即才笑了下:“你喝醉了。”
盛夏只是嘟囔着反驳了一句:“我没有。”
悲哀的是,他们此刻所意会到的,不是同一种意义上的喜欢。
他们喝光了那一瓶威士忌,醉没醉,谁也说不清。
过了会儿盛夏把床边立着的凉席展开铺到钢琴脚下,他们就坐在上面,有一搭没一搭地喝第二瓶梅子酒。
时烨越喝眼睛越亮,血也慢慢热了。
深夜,酒精,烟草。
他躺在凉席上,听着自己的心跳。
有时候时烨希望自己能够被理解,有时候又觉得似乎没有必要。音乐有时候填补他,有时候也会谋杀他,有时候是慰藉,有时候是毒药。
每次喝酒时烨都会有一种散落的迷失感,在夜晚和自己对话的时候他会觉得茫然……时烨似乎只是他扮演的一个角色,一个符号,一段故事,那并不是真正的他自己。
“为什么喜欢摇滚?”
这一刻他觉得有人能听自己说话很好。
盛夏盘腿坐在时烨边上,答得有些慢:“我喜欢一样东西的理由没那么复杂,就是单纯觉得好。我小时候,不太合群,小地方能玩的东西也少,我就玩乐器。我还记得一开始我妈给我买了个葫芦丝,那会儿我才上幼儿园,别的小朋友在边上打弹珠,我就在旁边学着吹彩云之南。”
盛夏浑身发热。不知道是酒让身体滚烫,还是发烧,或者是天气,也可能有别的。
眩晕。
“你看上去不摇滚。”时烨说,“你其实比较适合唱流行。”
盛夏撇嘴:“哦,因为我没耳洞没纹身没皮裤,看上去就不摇滚,我就不能喜欢摇滚了?”
“我是说摇滚的感觉。”时烨摇头,“你有点柔。”
“第一次有人这样说我。”盛夏有点意外,“我同学都说我很高冷。”
时烨扭了下手腕,盛夏看到时烨肩胛的形状凸出来。富有成熟男性味道的身体和少年身体的不太一样,时烨随便做个动作盛夏都觉得很好看,很有力量感,像一头随时都会扑起来把你撕碎的野豹。
和盛夏过往在手机里看到的那个时烨无缝重合。他表情总是冷冰冰的,带着勃发的不屑一顾。他英俊,高挑,快一米九的身高,是内地数一数二的吉他手,从underground走出来的天才,是最耀眼明亮的乐队之星。
“我没感觉,我看你很爱笑啊。”时烨语气懒懒的,漫不经心的,“你唱歌的时候倒是很有气质,可你不唱歌跟我说话的时候就……有点傻。”
“是吗。”盛夏看着时烨仰头喝水,喉结翻动,“我平常不怎么爱笑,我也不爱跟不熟的人说话。”
小年轻不都这样,时烨心想。他笑了下:“你说你钢琴也没考级,也没找老师,都是自己玩。要是自己一个人练,很多人估计都坚持不下去。”
“其实不该说是‘玩’,而是它们陪着我。我的琴是我的朋友。”盛夏合着眼,只觉得大脑昏昏沉沉,“但好像也是玩哦,和朋友在一起就是要玩,要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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