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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你的呼唤 (藤花琅)


  【呃,写在前面吧,本文最后一章虐,之后就都没虐了,坚持下去就好_(:з」∠)_】


第119章
  暴雨淋湿窗外的梧桐树,这预兆着蝴蝶的迷路。
  连燕吃了发烧药,又吃了消炎药,一大把扔进嘴里,或许这把药能把他弄死,但他没死。窗户没关,吹进来的雨水地上的狼藉和碎报纸浇湿,没有死亡的蝴蝶奄奄一息地趴在窗台,倒是有只蛾子,丑陋又可怖地替他死去了。
  这场高烧好得很慢,连燕一直在自己屋里坐着,坐在床角,或者躲在充满樟脑丸味道的衣柜里——晚上打雷的时候他这么做,用衣服把自己埋起来,可他没哭,他像是丧失了大哭的能力,只能哆嗦发抖。
  星期五的时候,徐白然给他发了消息,说:平格让我问问你,星期六要见面吗?
  徐白然说:他没有你号码,但你也没有给他打电话,只能这样来找你。
  连燕高烧还没好,他觉得自己终于接近了解脱,他回复说:我不去了。
  剩下的消息他都不再看,只是无止境地睡,窗外还在下暴雨,这场暴雨要持续三天,电视上的女人说,请各位市民避免外出。
  如果不是生病,连燕很想跳出窗户,他们在五楼,跳下去或许没命,他不介意踩着塑料水管慢慢下去——如果水管情愿承受他的重量。他想下去找片蝴蝶翅膀,最好是被雨打湿的。
  他忽然很想吃糖霜山楂,于是连燕从床上爬起来去翻他藏在衣服兜里的钱,他特地藏在了冬衣的兜里,里面摸进去并不热,冰凉,一直摸完两个兜,也没找到钱。连燕去找徐梅,把那件衣服提给她看,徐梅不自然地扫了眼,说:“我给你洗了。”
  连燕浑身颤抖,衣服扔到地上,比划:里面有钱。
  “谁知道你里面放钱啊,钱不存银行,不放钱包,你放衣兜里……”徐梅嘀嘀咕咕地说着,转身去晾衣服,她居然在大雨天晾衣服,连燕想笑,她仰头说,“可能被洗衣机滚烂了吧。”
  那份糖霜山楂不能在暴雨天被他带回家了,连燕出奇地不再愤怒,他浑浑噩噩回了卧室,拿起手机,翻微博,翻歌单,可好像哪首歌都不像他了,最后连燕分享了《三千年前》,又发了一段很长的、冗杂的话语,他只想说给自己听。
  “会有人单纯依靠回忆活着吗?我有时候觉得我并不是真实的,我像是还活在过去,我明明坐在衣柜里,但我觉得我在课桌前,书本上都是叉号。我做梦都在想着我跳进热带的雨林里,可我看到网上说赤道也不一定是高温的代名词,那哪里能没有燃料就烧起来火焰?回忆是必需品吗?那如果我老了,我忘记事情了,那我又该怎么办,我这样算死掉了吗?道理好像是这样。”
  连燕不想再写下去了,他最后的力气都用来按发送键,手机扔到了枕头上,那本来是睡觉的地方。
  暴雨还在下。
  星期六的时候,连燕翻出了家里的美术刀。刀后面有些生锈了,但前头是尖锐的,能划开纸张,连燕用美术刀切割纸张,企图模仿那天沈平格给他的纸条,可惜他不知道沈平格用什么笔写的,不然他会模仿的更像。他在这方面有独特天赋。
  号码他是记得的,但他并不知道如何打给沈平格。
  小纸块在桌子上散开,像很大的雪片,天黑下来,外面雨声似乎小了些,但仍在下,雨的腥气潮湿在墙壁攀附,车子驶过积水,“哗啦”一声,车灯短暂地划过墙壁,又黯淡掉了。
  连燕垂下眼,拿着美术刀,慢慢划手腕外侧,身体不是他的,他开始续上自己在微博说的话。他是活在过去的人,现实对他来说并不重要。所以他不觉得疼痛,这是真的,他看到血液流出来一点,这让他想到了《红》。
  沈平格唱歌很好听,如果他唱的话,和雨天很搭。
  告别仪式是必要的,连燕拿起手机,他的指腹是干净的,血液顺着手腕继续朝下淌,滴到了地面上,很小的声音,他打开微博,精心挑选了歌单,张国荣的歌放过了,他选了王菲的歌,一首很好听的歌,连燕倾向于听那些带独白的歌,这让他常产生自己在说话的错觉。
  @你看到我丢失的玻璃吗:如果你能唱歌给我听就好了,我很讨厌《红》。葬礼上能放这首歌吗?[音乐:王菲《雨天没有你》]
  手机还没放下,评论提示音响起来了。
  @fjkybcdkk:什么葬礼?
  连燕觉得心情很轻松,给他回复:我打算去死了,不是坏事,放心。
  那人好像慌了一样,连给他发了两条私信。
  @fjkybcdkk:什么去死?
  @fjkybcdkk:为什么要去死?
  连燕回复他,闻到了一股子血味儿:因为今天下雨了,我没有出门。
  @fjkybcdkk:你不能去死。
  连燕对此觉得纳罕,他关了台灯,回复:不行的啊。
  屏幕那边的人着急了,回复:怎么样你才能不去死。
  连燕看着那行字,也找不到理由。那人似乎怕连燕等不及,消息发得很快,突然又说:等明天再死吧。等明天,行不行,天亮再说。
  @fjkybcdkk:明天雨就停了,说不定有彩虹,你不想在彩虹天气里再死掉吗?
  连燕认真考虑了他的想法,可又觉得苦恼,毕竟他很想去割自己,或许挨不到明天了。
  @fjkybcdkk:等明天吧,雨天停了再说。
  他又说:明天一定是个很好的天气,天晴的时候光线很好,你肯定知道。
  又说:我们那儿有邪乎的说法,说在彩虹天气去世的人,都会实现生前的愿望,在下辈子。
  连燕从不知道自己还是个唯心主义者,这个提议对于他来说过于诱惑了,毕竟他的愿望很多,毕竟糖霜山楂,比如拍很多照片,比如拿钱,再比如……沈平格能爱他。
  没人会拒绝这些愿望的实现,连燕说:真的吗?
  得到了确切的回答,那人像在求他:所以一定不能在雨天死,不然下辈子什么都得不到的。
  连燕不想什么都得不到,于是说:那就明天好了。
  血液慢慢凝固了,连燕等着明天的到来,并在脑中重新度过他的十八年,准确来说是五年,从进入沈家开始,从沈平格从课堂里和他说话,说“你是连燕吗”开始,连燕想,他居然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名字,有那么多!那么多人!他偏偏记得了自己的名字。
  沈平格一直都对他很好,拒绝也是体面的,而且最后吻他了,说陪他度过一切。沈平格一定猜不到美工刀生锈了,就像他猜不到彩虹代表愿望的实现。
  如果说讲遗憾,他没什么遗憾了,就是很想和沈平格做/爱,其他人都不行,他甚至想让自己变成个女人,如果能生下他们的孩子……叫什么名字比较好?连燕不知道。
  沈燕?
  好难听。
  还是沈平格最好听。
  夜晚该是很漫长的,但实际过得很快,凌晨的时候雨停了,真的是晴天,甚至微弱的彩虹,在晨曦里浮现。连燕想到了油车尾后漏的汽油,太阳光折射到上面的时候也会有彩虹,那是地面上的彩虹,天上的彩虹显得脆弱。
  连燕重新去拿美工刀,这回割的是手腕内侧,他并不是图死,他只是想割,其他什么都没想,血液的流出会让他觉得——他正在离开,他不需要担心那么多了。手机在单曲循环歌曲,连燕觉得很抱歉,那样的话,人们在谈论的时候,估计要把《红》当成鬼歌了。
  眼前渐渐模糊,黑点聚拢,连燕看到血液打湿了他的手臂,这是通往死亡必然要交的通行证吧。
  连燕没力气了,美工刀跌到地面上,最后还要割破他赤裸的脚趾,是个坏心眼的美工刀。他靠着床头,依稀听到了很重的推门声,接着是脚步声,似乎从很远地方遥遥赶来的声音,又一下下撞他锁掉的门。
  失去意识的时候,连燕看到门开了,他觉得彩虹的预兆是真的,因为他似乎——真的看到了沈平格,他跑向自己。穿着白色的短袖,额头还有汗水,或者雨水?
  沈平格是他的梦想、理想国和乌托邦,连燕一直这么认为。
  而今天,他的梦想实现了。
  作者有话说:
  写这章觉得写的我都快要病了…没虐了,他妈也不会吸血了,之后就是甜了,放心。 哥哥总会把他救出来,把理想国给他,他们是彼此的国王。


第120章
  连燕没做过什么莽撞的事情。
  不过在血液朝外流的时候,他想到了一件,不过这也与沈平格有关。是沈平格的十八岁生日,那天是美丽的,因为雪花在朝下落,他在沈平格学校门口等他,背着很大的书包。
  九点半的时候,沈平格出了校门,一眼看到了连燕,他和同行的人说了再见,朝连燕走过来,说:“不是让你在宾馆好好等着吗?”
  连燕浑身都落满了雪,脸颊都冻得发红,但眼睛亮晶晶的,还在不好意思地笑,沈平格那天叫了他“小精灵”,说他站在那儿,漂亮得像冬天圣诞里在松柏树周围飞的精灵。
  本意很单纯,连燕只是想灌醉他,然后把自己送给他。尽管他已经全都属于沈平格了。他们在酒店下面的餐厅里吃饭,连燕身上的雪早就消融了,头发湿漉漉的,沈平格坚持要给他吹干净头发,才肯同他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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