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怎么样?”
西里斯罗又问了一遍,这回他没等兰斯回话,自问自答道:“要不然我就把财产全都给你,然后流落街头好不好?”
他本来想要更浪漫一些,比如像歌剧院里的男主人公一样赌咒发誓,立下海誓山盟,但是转眼一想,这种誓言就像漂浮在半空中的彩色肥皂泡,虽然美丽但是一戳就破,假如真要立誓,那么没有什么比作为立身之本的财富更好的载体了。
“那……那还是算了吧。”
兰斯不能完全肯定自己和西里斯罗会走到什么地步,用金钱来维系感情是一件很可悲的事,他宁愿有一天因为感情寡淡和西里斯罗分开,也不愿意因为金钱而继续维系他们之间的关系。
不过一想到西里斯罗肯这样说,那不就是说他不会反悔吗?
很好,兰斯想,起码西里斯罗现在是他的了。
他没给什么人当过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因此他很害怕自己会失职,而西里斯罗也不是只送送花,讲讲情话就能哄开心的女孩子。
起居室里一般都不会有仆人,所以西里斯罗行事也就更加肆无忌惮,他把兰斯抱到腿上,一手环着肩,一手搂着腰,非常亲昵。
兰斯:……好像哪里不对?
“我爱你。”西里斯罗凑到兰斯耳边低声说,从他鼻唇间溢出的热气和低沉磁性的嗓音让兰斯觉得自己的耳朵就像遇上了火焰的冰块,正在慢慢融化。
兰斯是一个无神论者,就算是当初遇到穿越这种唯心的事,他的推断也是例如“量子传递”,“遇到虫洞”,“能量交换”等等,顶多证明了人类的灵魂确实是存在的,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了,而兰斯依旧坚定的支持马克思和恩格斯。
但是现在,兰斯发自真心的想到,如果世界上真的有神明,那么他愿意献上所有的信仰来让祂保佑他和西里斯罗。
两人的关系变了之后,相处的方式并没有多大变化。
都说爱情能给人带来力量,兰斯以前没什么感觉,现在他却觉得这句话再正确没有了。
兰斯和丹尼尔的通信更加频繁,终于,他决定在今天和丹尼尔见面。
两人约在了一家咖啡厅。
丹尼尔早早就到了,他在靠窗的位置坐下,叫来侍者点了一杯咖啡。
窗外马车来来往往,丹尼尔一边注视着窗外,试图在第一时间认出那个神秘的斐吉,他在脑海里构思出了斐吉的几个形象,比如一个保守的中年绅士,或是一个还待在象牙塔里的大学生,不过不管斐吉是什么样的,丹尼尔都确信他已经做好准备,绝对不会失礼。
这时候,一辆马车在咖啡厅的门前停下,从车上下来了两名绅士,一位年岁较大,一位看上去才刚刚成年,但是他们无一例外,都礼仪周到,教养良好,而且都穿着一身好衣服,除此之外,他们还拥有令人羡慕的外表。
丹尼尔也忍不住把心神分到了他们身上,就像咖啡厅里绝大多数的客人一样,不过他更注意的是那位年岁较小的绅士,毕竟他的外貌和举手投足间看上去都像是高门之后。
不过很快,丹尼尔就想起了自己原来的目的,于是他把目光转回了窗外。
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是被上帝咬过一口的苹果,而作家不会是美男子。
但那也不要紧,因为他们的才华弥补了外表上的不足。
直到那位被丹尼尔暗中赞叹过的年轻绅士走到他面前,并且询问他是否是丹尼尔时,他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连上帝都舍不得咬一口的金苹果。
“啊!没错,我是丹尼尔,请问您就是斐吉先生了吧?”
丹尼尔一开始有点没反应过来,但是专业的素养让他很快就淡定下来,争取在他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
兰斯确认了对方的身份后,介绍了一下自己和西里斯罗:“你好,我是斐吉,很高兴见到你,这是我的朋友西里斯罗。”
本来兰斯是打算一个人来的,因为他觉得去哪里都成群结队像是小学女生才会有的举动,但是他的立场不太坚定,西里斯罗一个眼神和几句恳切的话就让他动摇了。
兰斯现在也算是小有名气了,所以丹尼尔建议他应该选一个时间到俱乐部里拜访一下其他的作家们。
“当然,如果您不喜欢社交活动的话,那么不去也没关系。”
“我会去的,谢谢。”
兰斯当然会去,他知道入乡随俗这个道理,而且,现在他既然踏入了文学圈子,那么,和其他的作家打好关系是一件有利无弊的事情。
☆、很完美
都说沉浸在忙碌之中的人是很难感受到时间的流逝的,对兰斯来说也是如此,一年的时间一晃而过,好像昨天才是树木吐翠,鲜花争艳的季节,今天就万物凋零,又得躲在壁炉旁取暖了。
兰斯坐在壁炉边,西里斯罗为他端来一杯热牛奶,兰斯伸手接过,语气有些不满的抱怨道:“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主意,这种天气还开舞会……”
他现在一身正装打扮,略微向青年靠拢的身形挺拔得像一株小白杨,脸上的稚气也消退了不少,想来只要再过几年,他就能长成一个真正的青年了。
“我没办法和你一起去。”西里斯罗的语气里有些不满,这次的舞会只邀请作家(当然这个限制只针对男性)“不过我还是会陪你到维斯庄园的。”
维斯庄园就是这次舞会的举办地点,离这里不近,坐马车去也要大约半个钟头。
“这就不用了,”兰斯也舍不得让西里斯罗在这么冷的天气为他白跑一趟,他保证到:“我是不会喝酒的,而且我会尽快回来。”
西里斯罗和兰斯对视了一会,发现自己实在是拗不过他,于是妥协道:“那好吧,不过我会等你回来的。”
报时声响起,兰斯就站了起来,他得走了,否则就会迟到了。
西里斯罗把他送到门外,然后就在兰斯的目光下停住了脚步,他目送兰斯上车,觉得隐隐有些不安。
兰斯坐着马车到了维斯庄园,他到的不算早,但也不算晚。
下了马车之后,一圈人围了上来,他们也算是兰斯的朋友了。
“嘿,小美男子?”
作家们拥簇着兰斯往里走,对待他显得格外热情。
兰斯从善如流的和他们打招呼,淡定的跟着他们走进了装饰奢华的维斯庄园。
庄园的主人维斯也是一位小有名声的作家,他很高兴他举办的舞会有这么多作家同伴赏脸,满脸都是笑。
他同样来迎接兰斯,兰斯和他不熟悉,但是也有礼的和他寒暄了几句:“你好,维斯先生。”
兰斯需要应酬的人不多,因此他得以安安稳稳的坐在一边。
舞会开始了,许多盛装打扮的小姐们滑入了舞池,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小姐们总是愁嫁的,所以来赴宴的小姐的数量远远多于先生们。
这也造成了总有小姐找不到舞伴的情况。
她们的目光是非常敏锐的,坐在一旁的兰斯在她们面前无所遁形。
时不时的有一张手帕,一朵绢花落在兰斯身边,但是兰斯打定主意要做一个不解风情的人,因此完全置之不理,一点也不绅士。
他已经是一个有家属的人了,他得洁身自好。
过了一会,一个刚刚结束一场舞蹈的伯里克利走到兰斯身边坐下,他看着散落在兰斯身边的东西,忍不住笑了起来。
“要我说,你可真不绅士。”伯里克利轻轻摇晃着手里的酒杯,有些戏谑的对这个少年成名的作家说:“和这些可爱的小姐们共舞一曲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哦”兰斯还是一副不解风情的样子,让伯里克利觉得有点可惜,他觉得兰斯是因为没有见识过女人的好滋味,也或许是没有见过让人惊艳的美人。毕竟他基本不出门交际,今天能在这里参加舞会实属难得。
“你看到那个穿着粉红色长裙的小姐了吗?”伯里克利准备让他长长见识:“那是刚来帝都没多久的史密斯小姐,你不觉得她很美丽吗?”
听到“史密斯”这个熟悉的姓,兰斯抬头看去,他没想到世界竟然这么小,那个史密斯小姐就是海薇!
这时,史密斯小姐的舞伴牵引着她过来,似乎是要向她介绍兰斯,“史密斯小姐,这个人你可一定得认识一下。”
海薇看着兰斯,惊讶的用手捂住了嘴。
她的舞伴却误解了她,“果然,您也很惊讶吧,他的年龄这么小,却已经成了一位颇有盛名的作家了,我敢说,他一本书赚的钱,比我们十本书赚的钱还要多呢!这就是斐吉,天才作家斐吉。”
尽管他们早就知道了兰斯的真名,但是作家之间还是更习惯用笔名称呼彼此。
“兰斯,原来你就是斐吉?”
海薇的一双美眸里泛着光,看上去欣喜异常。
“怎么,你们认识?”海薇的舞伴笑起来:“他的真名的确叫兰斯。”
“不,我们不认识,只是有过几面之缘罢了。”兰斯抢在海薇开口前说道:“你们也知道,我来自北地,她只是我曾经的邻居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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