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挽起衣袖,也懒得再想什么餐桌礼仪,直接就用手把它拿起来啃着吃,弄得满手都是油。
此情此景让他忍不住笑了出来,“西里斯罗,你还记不记得有一次老法尔维斯饿了我两顿,然后你带我偷跑到外面,抓了一只野鸡烤给我吃。那时候我们也是像现在一样直接上手拿着吃。”
西里斯罗笑着说:“那时候我的手艺不太好,把那只野鸡烤的半生不熟的,有些地方还烧焦了,结果你还吃得那么香。”
那时候他的少爷还是一个可爱的小孩,但老法尔维斯总是找借口惩罚他,动不动就饿他一顿,有一次竟然直接饿了他两顿,中午和晚上都不允许仆人给他送饭,他只好等入夜后,带着他的少爷跑到外面的荒野上。
兰斯是真的被饿狠了,连一只什么调味料也没加,烤的非常糟糕的野鸡都吃的津津有味。
那时候他就想,他以后一定要让任何人都不能再欺负他的小少爷。
圣诞树顶端的金色星星还在反射着光,西里斯罗笑的很温柔,而他和兰斯的圣诞晚餐才刚刚开始。
☆、您说的正确极了
“最新一期的罗尔日报,上面有天才作家斐吉的作品!”
站在街角的报童大声的叫卖着,人们一听又有斐吉的作品刊登,很快就蜂拥而至,报童手上的报纸不一会就卖光了。
他很珍惜的把挣到的零钱放进随身携带的布袋子,然后把袋子口紧紧的扎起来,放进外套的内口袋里。
报童非常感谢这个叫做斐吉的作家,多亏了他,他才能这么快的把报纸卖完,攒够了钱去给母亲买药。
他的母亲是个好女人,从来不做一些下流的勾当,宁愿去做最苦最累的活,可是上帝从来就不眷顾穷人,他的母亲因为过度的劳累病倒了。
她现在只能依靠他了。
小报童急匆匆的往家里赶,心里祈祷着明天的报纸上还有斐吉的作品。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希望在下一期的罗尔日报上看见斐吉的名字。
“不可否认,斐吉是一个很有天分的作家,但是他显然没有受到过系统的写作训练!”在一个最富盛名的作家俱乐部里,一位名叫大卫的作家拿着罗尔日报滔滔不绝:“看看这是什么?‘她眼神灵动,金发披肩,实在是一个漂亮的少女’难道描写一位美人只用这些就可以了吗?依我之见,应该修改成‘她长长的金发仿若太阳的光辉,红润的嘴唇像沾着露水的玫瑰花瓣……’这样修改,这篇小说才算合格!”
“您说的正确极了。”坐在扶手沙发上的人附和着他的话,“真是让人感到痛心,不过他要是有这个荣幸受到您的教导的话,那么他才叫前途无量呢!”
大卫摸了摸胡子,对这一通吹捧很是受用,“再说吧,看一看他到底是昙花一现还是真的很有潜力。”
圣诞节已经过去了好几天,兰斯也把他的第二篇小说寄去罗尔日报了。
可能是第二次的原因,兰斯倒不是很紧张,也没有很急切的期盼回信。
他慢悠悠的离开书房,打算到起居室里放松放松。要到达起居室是要经过大厅的,兰斯走到大厅中央的时候,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了起来。
离门最近的一个仆人开了门,门外站着一个衣裳破旧的马童,兰斯知道他,他是史密斯家的马童,叫做约瑟夫。
约瑟夫平时是一个伶牙俐齿的小少年,从不怕生,常常能讲一些逗人发笑的俏皮话。但是他现在好像颇为拘谨,站在门口僵硬的像快木头,一步也不肯往里迈。
他低着头大声的说了一句:“史密斯先生请我告诉你们的主人,他下午三点会带着海薇小姐上门拜访。”话一说完,他就头也不抬的转身,飞快地跑掉了。
兰斯对那个仆人说:“我会告诉西里斯罗的。”
那仆人道了声谢,就继续自己的工作了。
西里斯罗坐在起居室里,他手边摆着一盘曲奇饼干,一杯红茶和一杯牛奶。
“我们的作家终于忙完了?”西里斯罗有点戏谑的说:“把我赶出来之后你找到灵感了吗?”
“没。”兰斯在他身边坐下,为刚才自己的行为道歉:“抱歉,我刚才有点暴躁,没控制好自己。”
“没事。”西里斯罗把牛奶端起来,递到兰斯嘴边,兰斯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口,然后有点得意洋洋的说:“管家已经帮我把支票里的钱从银行里取出来了,我刚才放了一半在你的抽屉里。”
西里斯罗本来对兰斯要付给他房租费的事情非常抵触,但是现在听到兰斯有钱之后直接放了一半到他的抽屉里,突然感觉好像也不错。
不过他是不会去动那笔钱的。
“对了”,兰斯自己拿起那杯牛奶,把刚才听到的消息告诉西里斯罗:“约瑟夫刚才来过,他说下午三点的时候史密斯和海薇要上门来做客。”
他非常明确的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我可不喜欢他们两个,他们要来可真是令人扫兴,我一点也不想被他们毁了我剩下的下午时间。”
“那我们就锁紧大门,不让他们来?”西里斯罗说,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诱哄:“我这就让人去告诉他们,今天下午西里斯罗先生有事,没法招待他们?”
兰斯一个“好”字几乎要脱口而出,但是最后还是理智占了上风,“算了吧,还是别这样了。史密斯家好歹也是本地比较有名望的家族了,虽然不喜欢他们,但是和他们来往还是有好处的。”
“这个好处实在是微不足道。”西里斯罗带着笑意:“我之前把我让你摆脱查尔斯的打算告诉你后,还忘记告诉你另一件事了。”
“什么事?”
西里斯罗啜饮一口红茶,“等这个冬天过去,我们就搬回帝都去。”
兰斯皱起眉,“我也去?可是我不喜欢帝都,我不是一个擅长社交的人,再说,我对那里几乎一无所知,万一给你添麻烦怎么办?”
“得了吧我的少爷,有点自信。”西里斯罗说:“你现在可是‘天才作家斐吉’你要是和我一起去帝都,不知道会给我带来多少便利呢!”
他做出一副精明的样子:“带上一个天才作家,他的名气实在是对扩展我的生意大有好处,不知道大作家愿不愿意赏一个面子给我这个满身铜臭的商人呢?”
“事先说好,我不收房租和生活费,但是邀请费我是一分钱都不会给的,我可是一个从不吃亏的商人。”
兰斯被他逗得笑出了声,“好吧,要是你不觉得麻烦的话……其实我也有点想去帝都,那里比这里可先进多了。”
兰斯不觉得西里斯罗能从他身上得到什么好处,不过他一点也不想和西里斯罗分开,所以还是厚着脸皮答应了。
西里斯罗可真好,兰斯想,他不能做一个白占便宜的人,以后只要西里斯罗和他住在一起,那他赚到的每一笔钱都会给西里斯罗一半的,不管是多还是少。
两个人在壁炉边消磨了一会时间,落地钟上显示的时间就慢慢趋近两点四十了,兰斯站起来:“我要去书房了,在那两个客人没离开前别去叫我,我不想和他们打交道。”
西里斯罗应了声“好”,他含着笑目送兰斯的背影,觉得自己现在的日子过的实在是惬意又美好。
他正朝着他梦想中的那个未来缓缓前进。
史密斯山庄,下午两点。
史密斯抽着烟,他穿着正式,已经准备完毕,可是他的女儿海薇还没有打扮好。
他也不催促,因为他知道,就算迟到也不要紧,海薇的美丽会让迟到这件原本失礼的事变得理所应当。
史密斯回想起自己年轻时候的想法,突然觉得有点哑然失笑。
他现在已经足够成熟和老道,有时候想起年轻时候的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这居然是同一个人。
“父亲,我准备好了!”
海薇的一声呼唤把他从自己的思绪里拉了出来,接着,他就看到这个从小到大一直令他骄傲的女儿款款走了出来。
她真漂亮。
这个年轻的小姑娘是他血脉的延续,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她和她的哥哥过上幸福的生活,他们会离开这个荒凉的鬼地方,到繁华的帝都去过上流社会的生活,他们可以无忧无虑的出入歌剧院,音乐厅,有高雅的享受和富裕的生活。
所以他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就连上帝也不能指责他。
毕竟牧师说过:爱自己的孩子是父母的天职。
海薇第一次这样精心的打扮自己,她穿着最时兴的长裙,宽檐花帽的边缝上了白色的蕾丝,昂贵的丝绸手套显得她的手指纤细修长。她手里还拿着一个黄色的袋子,里面装着的是她前不久才买的红鞋子,她还没舍得穿出去过呢。
“海薇,你打扮的可真好看。”史密斯看了一眼海薇手上的袋子,笑着说:“把你的宝贝鞋子穿起来吧,我们今天骑马去。”
“父亲您可真好!”海薇喜滋滋地坐在一边的沙发上换鞋子,她白皙的脚背和红色的鞋面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别提有多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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