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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向迩 (四方格)


  向境之自幼家境贫困,父母外出务工,生下他没几年就因工伤去世,再没多久,家里老太太积劳成疾,也一觉睡去再没醒过来。十岁的向境之因此成了孤儿,早早就为如何糊口而费尽心力。
  至于他开始接触演戏却是一次意外,他在街上被人掳走,大热天的,穿着不合身的粗糙布衣掩在群演当中,他跟着一群人喊口号,饿得很,又晒得头发晕,险些就两眼一闭就厥过去。但那天结束,一个络腮胡扔给他一张纸钞,还顺手送了他一瓶水。
  向境之揣着那张纸钞像揣着烫手山芋,那是他第一次拿到工钱,尽管只有十块,但也比他在饭馆后厨洗半个月盘子挣的都多。
  于是他萌生一个荒唐的念头:不然去演戏吧。
  那时候向境之还不懂何为演员,何为演戏,他一个小孩儿,又瘦又矮,混在剧组工作人员里面被当做球踢,只有随行的一位女助理会注意他,偶尔给他一个苹果或是一根火腿肠。向境之就靠着这些逐渐学会了喜怒哀乐,演员哭,他也哭,演员笑,他还是哭。他哭得没有声音,但还是要把只剩核的苹果舔个干净。
  一次半夜,他被剧组副导演发现跪在帐篷外喝凉水,副导演看他一个小家伙衣不蔽体,大冬天的身上只有一件棉衣,肩头还开了线,棉絮顺着风往黑漆漆的夜色深处飘走,于心不忍,拉着他躲进帐篷,送了他一碗热腾腾的浓汤。
  向境之不敢接,闭着嘴拼命摇头,他怕自己喝了这碗汤就要被赶走,之后再不能偷溜进来看他们拍戏。
  然而副导演就是个糙爷们儿,看不懂他那些小心思,只一味地哄他快喝,喝了暖暖胃,又颠颠他的头和脚,啧啧叹道,你看看这手脚,都冻得跟块铁似的,怕是被人砍了一刀都受不到痛。
  喝吧,没事。副导演对他说。
  可向境之还是不敢,他怕得想往外逃,被副导演揪住裤绳,一把拽回来。副导演心想自己大半夜不睡觉还要看你这小娃娃折腾,吃饱了撑着啊,想着也恼了,觉得这小孩儿听不懂人话,干脆就掰开他的嘴,把热汤一勺一勺地给他灌下去。
  他动作粗暴,向境之烫得嘴里起泡,又不敢哭,一双眼睛里掺着泪,心怀恐惧却倔强地盯着眼前这人,嘴唇被熏得水红,一张脸在摇曳的灯光下漂亮得惊人。
  副导演晃了神,不自觉松开手,向境之哇的一声吐掉嘴里滚烫的汤,泪珠子跟黏连的口水混成一片,他没发出一点声响,连嗝都能咽下去。
  小家伙,副导演大概是突发的善心,问他,你愿不愿意跟我走,我带你演戏,教你赚钱。
  向境之大力摇头,他怕跟着他,会有第二碗热汤这麽灌进自己喉咙里。
  那副导演说,我能让你演戏,只要你听我的话。
  第二天,向境之被提着后领拎到导演跟前,那用丝巾包住半张脸的导演扫了他一眼,大手一挥就给他定了名,组内总哭闹不停的儿童演员被换下来,向境之懵懵懂懂被捧上镜头,那红点一亮,他就哭了。
  “十岁,”向迩疑惑,“可爸爸说他是十五岁才开始演戏,怎麽会是十岁?”
  “那是你爸爸第一次上镜头,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演戏,是他十五岁参演的小成本电影,找他的是街头的一个混混,他招募演员的时候发现了他。”
  准确地说,是向境之主动上前攀谈。
  自副导演那事后,他并没有如对方拍胸脯保证那样,就此走上童星的路,“向境之”这三个字依旧查无此人,他甚至连那副导演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向境之在那影视基地安安静静等了几天,就回头继续洗他的盘子了。
  直到十五岁那年,他遇上恩师程健。
  程健是混混出身,高中辍学,每天按时打卡的工作,就是扛着一米长的大刀和一众兄弟穿梭在大街小巷。那时搞电影是挺酷一事儿,至少程健自己是这麽觉得,正巧他当时在跟一个美院油画系的女孩儿处朋友,门路挺阔,忙得成天不见人影。
  兄弟们去找他,听他说想拍个电影,这话一听人就散了,没人理他,只觉得他闲着没事干,花钱也不走正道。谁想两个月以后,不知道从哪儿传来的消息,说程健最近天天和一个漂亮小伙儿泡在一起,两人头挨头,肩碰肩的,亲密得不得了。
  问他们做的什麽呢?哦,做的电影。
  那小伙儿就是向境之。
  向境之第一次单独站到镜头前,像具尸体一样空洞僵硬。程健是个暴脾气,在镜头后面歇斯底里地要他哭、笑,他给他的角色是得知女友出轨的男孩,他觉得他该大哭,撕心裂肺地哭一场,但向境之两眼干涸,一点眼泪都没有。
  程健手里的每卷胶卷都是计算好的,向境之不哭,就是在浪费。他没想到开机第一镜就这麽泄气,当即抬脚要踹,可就在那个瞬间,镜头里的向境之抽搐了一记,紧接着又是一记,再一记。程健抬起的脚慢慢收回去,他震惊地看着向境之整个人像被扼住喉咙的鸟,想张开四肢,脖子里却套着一根绳,那绳陷进肉里,尽头的人一拽,他就跟着倒进泥里。他愤怒地吼叫,要挤爆身体里所有活动的筋脉。原来他什麽都没有剩下。
  最后这部电影勉强拍完,剪辑后片长不过三十分钟。
  除了拍摄的第一个镜头叫人略感吃惊,之后程健对向境之还是该骂就骂,该打就打,该踹就踹,甚至有一幕少年嫖/妓,他直接把向境之扔进了夜晚小镇红堂堂的洗浴房。向境之在屋里,程健就蹲在外头抽烟,不过一会儿,那雏鸟逃出来,胸口衣裳敞着,人像痴呆似的前后左右张望,然后抖着手拉上裤链。不小心手指碰上嘴唇,一股异味翻滚着涌进大脑,他鼻翼翕张两下,当即转身扶住门大吐特吐。
  后来程健因另一部作品在国际上打响名气,他的这部少年黑帮片处女作也借风被重新提及,其中主演向境之那时亦已参演多部电影,二人在这之后再无合作,叫不少影迷心存遗憾。
  “再后面的事,你应该都知道了。《天生一对》是第一个奖,拿了最佳影片,后来就是他的上升期和巅峰期,他演员生涯里,十一次拿奖,简直被媒体夸到天上去,”陈冬青啜了口柠檬汁,“至于我和你爸爸,我们是一年后认识的。”
  十六岁的向境之仍旧赤条条,毫无牵挂,他没有公司,没有作品,更没有门路,每天就依靠着微薄的兼职收入以防自己饿死街头,旁人问起他的正经职业,他只说是工地上忙活的,还得听人在背后窃笑“白瞎了这张脸”。
  而陈冬青,刚被老东家逐出大门,负债一身,无处可去,一天夜晚在街头烧烤摊喝酒发酒疯的时候,碰上在一边偷听别人聊天的向境之,他醉得站都站不稳,被拖回向境之家,芝麻点儿大的地方,挤了两个男人就再容不下其他,是以,那晚向境之是蜷在角落里睡着的。
  翌日陈冬青醒来,后悔极了,向境之却摆摆手说无所谓,反正自己躺着坐着睡,或是干脆不睡都差不多,叫他别放在心上。两人就此结了缘,直到向境之再次得到机会,出演一部电影引起瞩目,他找来陈冬青做自己的经纪人,这一做就是十多年,他们成功了,有钱了,后来还多了一个向迩。
  “你爸爸第一次抱小孩儿,你软得好像一捏就会化掉,他特别害怕,抱着你一下都不敢动。你长得很快,一转眼就满月了,周岁了,你第一次走路的时候你爸开心得不得了,还围着你瞎拍照,到你第一次说话,那就更可怕了,”陈冬青说,“他从来没有跟你讲过这些吧。”
  向迩手贴着化了水珠的杯壁,对他口中的“向境之”感到格外新奇:“那部黑帮片我没有看过,也不知道他经历过这些事。”
  陈冬青笑了笑:“那个时候拍电影都有点胡来,程健更是,但是有些东西也的确在胡来里迸发出来了,你爸爸就是,他的确很适合荧幕。”
  “你和我说这麽多,是为了要我劝他跟你们回去?”
  “可以这麽说。”
  “难道你就不觉得,这些事只会让我更讨厌你,你们以前合作得有多自在,抛下我们的时候就有多虚伪。我不会让我爸爸再踏进去。”
  陈冬青口干舌燥,舔了舔嘴唇:“你不会。耳朵,我了解你,你和你爸爸一样,都把对方摆在第一位。你可以为了保护他,抛下纽约的学业搬来这里,你爸爸当初也能为了你的未来,中断事业,息影退圈。你知道他是想回去的,他应该去面对这一切,何况他本来就没有错。真正想摆脱一个噩梦,就是去面对它,你爸爸理解,你也理解的,对吧。”
  向迩撇开视线,窗外海滩边的游客多了一倍,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他没有说话。
  下午的温度又涨高两度,等向迩和陈冬青驱车回家,向境之已经先一步抵达。
  陈冬青解开安全带,刚要拉开车门,向迩喊住他。男孩脸上一片坦然,直言道:“我们今天的事,希望你不要告诉爸爸。”
  “我知道。”陈冬青点点头,手挽外套下了车,走出几步回头看,向迩坐在驾驶座没动,而对着后视镜拉扯嘴角,非要自己摆出一个和平日没什麽区别的弧度才肯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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