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雅拎着的行李箱里应该装着孟钦时最常穿的衣服和洗漱用品,用意再明显不过,即使到了这个份上,孟雅也没有将他这个外人从这间屋子里赶出去,已经算得上是仁至义尽了,那他到底还有什么可以抱怨的呢。
秦锦面无表情的拆开了那包还剩下一大半的薯片,伸手掏出一把默默地塞进了自己嘴里。
黄瓜味——
孟钦时的品味还真是数十年如一日的没有长进,秦锦一边嚼一边想着,还没来得及吞咽,便觉得有一阵苦涩顺着嘴角蔓延至口中。他的动作突然停下了,将那包薯片往茶几上一扔,蹬掉了脚上的拖鞋,整个人在沙发上蜷成一团。
他弓起身子,紧紧环抱着自己的双膝,消瘦的身躯隐隐有些发抖,客厅里没有开灯,清冷的月光透过窗照进来,他刚好被埋在一片阴影之下。
第44章 你都不等我吗?
下课铃响,秦锦几乎是以超出以往许多倍的速度收拾好书包出教室的,等孟钦时抬起头来,他人已经消失在走廊尽头了。孟钦时胡乱地把作业和课本往书包里一塞,脚步匆匆一阵风似的追了出去,赶在出教学楼之前将人拦下。
“你怎么走这么快啊?”孟钦时气喘吁吁的站在他面前,额头上还渗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在夕阳下泛起一层薄光。
秦锦在他面前站定,低头看着脚下被风吹起的落叶:“今天要早点去咖啡厅,怎么了?”
“你…你都不等我吗?”孟钦时的表情很委屈,活像是被人抛弃似的。
原本紧绷了一整天的弦仿佛在那一刻断掉了,从起床那一刻起再到踏入教室大门,秦锦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哪根筋不对了,硬生生的回避了孟钦时好几次,在迎上对方的视线时就会下意识的躲避,在孟钦时欲言又止时会直接调转话题,表现得像是一个别扭期的孩子。
然而在这一刻,当他直接面对上孟钦时这幅委屈巴巴的模样时,心登时软成了一片,再也狠不下心来对他冷着一张脸,也没有办法把自己那些隐晦的但渴望被孟钦时知道的小心思全部表现出来。他的表情稍稍缓和,连同眼神也温柔了下来。
“不是不等你,而是真的要早点去。”秦锦又耐着性子解释了一遍,语气口吻远比刚才要柔和。
孟钦时双手插在校服裤兜里,书包斜斜地挂在肩头,扬起唇角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那…我们一起去,我去那儿陪你?”
就像是有一阵清凉温柔的风,贴着面颊直接吹进了秦锦心头,他低垂着头,声音闷闷的,却没有那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漠然:“走吧。”
校园广播里传来女生清亮甜美的声音,背景音乐是当下流行一首爱情歌曲,虽然学校再三禁止在放学后播这种不利于高中生身心发展的歌曲,但是架不住这些学生喜欢,校长的车一出校门,广播站的学生就欢欣鼓舞的放起来了。
哪怕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明白歌词里那些情情爱爱,但也会在这个年纪装出几分感同身受。
穿过草坪时,足球队的学生们正在加紧训练,哪怕到现在一个球也没踢进去,这会儿也是一副激情澎湃的样子,穿梭奔跑于操场上,尽情肆意的挥洒汗水,他们脸上都洋溢着青春独有的气息,夹杂着汗水与青草的味道,若干年以后再回想起这个场景时,秦锦大概会记得这个放学后的傍晚,如火的夕阳,身侧肩并肩的孟钦时,还有这一操场热情洋溢的少年。
孟钦时的脚步很轻快,说话的语调也偏上扬:“你吃冰淇淋吗?学校门口的可爱多,又出新口味了,买给你呀?”
“不吃。”秦锦回答:“什么天了,还吃冰淇淋。”
孟钦时倒退着走路,直勾勾地看向秦锦的双眼:“现在吃冰淇淋分什么时节啊?肯德基麦当劳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有,有一年下暴雪我不是还照样吃了麦旋风。”
“麦旋风?”秦锦冷笑了一声,眼神里透着些许嘲讽:“然后高烧三十九度,缩在被里一把鼻涕一把泪。”
“咳——!”孟钦时清了清嗓子,十分尴尬地说道:“那不是冰淇淋吃的,那是后来跟一帮人到处跑,流了汗就把衣服脱了,后来没及时加衣服。”
那年冬天,南川境内遭遇了百年难得一遇的大暴雪,学校都被迫停课的那种。大雪覆盖了整座城市,大街上的积雪几乎可以淹没人的膝盖,连走路都困难,更别说出去上学了,即便是学校愿意开课,家长也舍不得让孩子这种天气出门受罪的。
这种突然的放假对于孟钦时来说就跟古代皇帝换朝大赦天下一样,早上家里接到老师的通知,他一下子从这么冷还要去上学的痛苦中恢复过来,整个人围着客厅撒欢,然后被孟母一个棉拖鞋制服。吃过早饭后,孟家夫妇出门去买菜,孟雅那会儿在外地上大学,孟钦时闲得发慌又没有作业可以写,伙同几个邻居家的孩子溜出去玩儿。
几个孩子踩在厚实的雪地里,往同伴身上扔雪球,玩累了就跑到街对面的麦当劳坐着,该佩服这个洋快餐店,即使是这种恶劣天气它也没关门,该有的东西一样不落。孟钦时玩累了,浑身是汗,迫不及待的的冲进去买了个刚出的新品麦旋风。
完全把自己亲妈的叮咛嘱咐抛到脑后,狼吞虎咽的吃下了一个冰淇淋,这还不算完,脱掉的毛衣还不肯穿上,然后就一头扎进了雪球大战里。
小孩子火气旺,起初一点也不觉得冷,反而疯得满头大汗。他穿着一件薄薄的秋衣,回头看见二楼阳台上的秦锦,他还朝着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的秦锦挥了挥手,笑得张扬又放肆。
“秦锦~!你下来玩儿呀,”孟钦时像是在雪堆里兀自发光的小太阳,眼神里闪烁着耀眼夺目的光芒。
秦锦看着衣衫单薄的他,下意识的把自己的手往袖口里缩了缩,然后一脸冷漠的转身回了屋。穿这么少还在外面撒欢,等着夜里发高烧吧。
事实证明,秦锦未来应该去当个预言家——当天晚上,楼下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孟父背着烧得迷迷糊糊的孟钦时上了车,一家人着急忙慌的往医院赶。第二天秦锦应邀到孟家吃晚饭,那是头一回看见那么狼狈的孟钦时,他整个人都被裹在厚厚的毛毯里,鼻子里塞着卫生纸,说话还带着浓浓的鼻音。
完全没有平时活蹦乱跳的劲儿,就像打了霜的茄子,完全蔫儿了。
“猴孩子!把药吃了!”孟母端过来一杯看卖相就十分难喝的感冒冲剂,秦锦闻着那个味儿就想逃出去几米远。
当然,孟钦时也一样,他一脸英勇就义的表情,皱着眉头端杯子的手都在发颤,却在孟母紧缩的眉头下不敢松手也不敢不喝,那副模样简直委屈极了。厨房那头传来孟父的声音,招呼孟母来厨房看一眼,孟钦时一听这话眼神都亮了,就盼着等人一走就把药倒厕所里。
然而,知子莫若母,孟母走了两步一回头,朝着秦锦说道:“小锦啊,你得给阿姨监督他,把这个给我喝了,阿姨知道你最听话了。”
秦锦看了一眼孟钦时,又看了一眼孟母,爽快的应下:“好的,您放心阿姨。”
孟母放心转身离开,秦锦的目光回到了孟钦时身上,一副完全不讲情面的冷脸:“还不喝?”
有时候,孟钦时真的不明白,秦锦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比自己还小上一岁,板起脸的时候怎么就这么具有威慑力。
“好吧……”孟钦时的嘴凑到了玻璃杯边缘,却那包感冒冲剂的迷之味道熏得直皱眉,哭丧着脸看向秦锦,瓮声瓮气的问道:“我能不能……”
“不能。”秦锦稚气未脱的脸上写满了的严肃,让这个人大冷天的跑出去浪,还吃冰淇淋还不加衣服,穿着秋衣就敢满大街追着人打雪仗。
孟钦时一只手捏着鼻子,紧紧皱着眉头,他整张脸都烧得红扑扑的,看上去竟然还有点可爱。秦锦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见他犹豫不决始终下不了那个决心,眼看着药都要放冷了,终于忍无可忍,从裤兜里掏出一块大白兔奶糖往他面前一摊。
秦锦:“快喝,喝完是你的。”
一阵冷风吹过,将秦锦从回忆里拉扯出来,原本走在他前面半个身位的孟钦时突然停住了,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孟雅的大红色奥迪就停在路边,她本人靠着车头遥遥望向这边。刚出了月子的孟雅一改往日的浓妆红唇,可眼神里的凌厉却不减分毫。
在看见孟钦时的一瞬间,她朗声开口道:“还不过来,想让我等多久?”
“姐……”孟钦时不情不愿的叫了一声,一步也不肯挪。
秦锦不知道自己此刻是什么心情,又或者他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情去面对出现在校门口的孟雅,这不是巧合也不是顺路,孟雅是专门过来的,就为了把她弟弟抓回自己家里,免得他跟着秦锦跑回去。
一想到这里,秦锦就觉得浑身不适——
他伸手推了孟钦时一把,声音很轻:“还不去?”
“秦锦?”孟钦时侧过头,撞进了秦锦清冷而平静的眼眸里,如同跌落进一片深邃清冷的秋日湖泊,他从里面捕捉不到任何情绪,甚至连一丝一毫的不舍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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