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恪大约是第一次见到边澜,目光在边澜的脸上停留了很久,才微微点头回礼。
於夜弦向前迈了两步:“你来做什么?”应该不是来一锅端的吧。
“接你。”宣恪道。
於夜弦:“……”这么正式的吗。
果然,像宣恪这样的人,若是喜欢一个人,真的会倾其所有,填补上所有的细节。
比如,坚持接男朋友回家。
於夜弦不知道,自己还有多久会沦陷,或者他自己其实已经沦陷。
他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做出回应。
所以他决定,和宁绯干完这票,就给宣恪回应。
“去吧去吧。”宁绯在於夜弦的身后推了一把,“祝你们夜生活愉快。”
说罢,拉着边澜砰地一声关了门,把於夜弦晾在了门口。
夜生活是不可能夜生活的,於夜弦不想去情报处过夜了,于是他顶着被宣弟弟按墙上亲的风险,委婉地提了一下自己想回家的建议。
宣恪今天很好说话,竟然答应了他的请求。
“我还有问题。”於夜弦同学勇敢举手,反映了自己的第二个诉求。
宣恪:“说。”
“你这样过来接我,要是被人看到了,那我们这岂不就是明目张胆的偷情了。”於夜弦合理提出质疑,“而且我俩这个阵营好像还不太一致,不太适合同框。”
宣恪:“……”
虽然明目张胆地偷情很带感,但是为了安全他们都不能这么做。
“那就让他们看不见吧。”宣恪把於夜弦扯到自己的机车后座上,把自己的外套边角塞到了於夜弦的手中,示意於夜弦抓好。
於夜弦:“?”
两秒后。
於夜弦:“啊啊啊啊啊。”
宣弟弟人狠话不多,逻辑贼感人,为了不让旁人看见他们在偷情,直接一脚油门把车速飚到了顶点,一路穿过丹夏外城的大街小巷,吓得於夜弦一路上大呼小叫。
只要飙车的速度够快,地下情暴露的速度就追不上他。
自欺欺人的最高境界。
教科书式的掩耳盗铃。
“刺激,我喜欢。”宣樱桃在车把手上疯狂蹦迪:“Oh Deja vu,I've just been in this time before~”
於夜弦自己偶尔也超速,却不像宣恪超得这般疯,风声从他的耳边呼呼而过,他紧紧抓住宣恪的衣角,无暇去思索其他的事情。他能感知到以高速向后退去的一切事物,丹夏堆叠的房屋,街道边的鹅卵石小路,还有路边晾衣杆上洗衣粉的清香。
年轻人,就是喜欢极限行为,於夜弦感觉自己这把老骨头有点遭不住了。
毕竟他现在有点头晕目眩,越发用力地搂着宣恪的腰,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相隔的距离为零。
故意的,宣恪绝对是故意的。
没多久,宣恪一个急刹,把车停在了於夜弦家楼下。
“我走了。”於夜弦下车的时候还有点腿软。
“嗯。”宣恪扔下车,立刻开始尾随。
於夜弦:“?”
宣恪:“。”
於夜弦:“??”
宣恪:“。。”
於夜弦觉得自己不说点什么,他俩就要在门口深情对视一晚上了,主动开口:“你……还有事?”
“回家啊。”宣恪无辜,“不是你说要回这里?”
“那你呢?”於夜弦指着对面的人。
“和你一起回家。”宣恪说。
於夜弦:“……”
难怪他今天这么好说话,原来还有这茬在这里等着。
送人回家都是假的,想跟着回家才是真的。
“有什么不对吗?”宣恪漠然。
於夜弦:“没有。”才怪。
按照宣恪的恋爱逻辑,没有问题,宣弟弟执著地认为,恋爱的两个人分开的时间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
根据於夜弦凭借自身经历攒下的经验,宣恪在恋爱问题上,有着自己那一套极其幼稚的坚持,全身上下只有这一点,如今才让於夜弦觉得他是个弟弟。
至于别的,亲身实践过不少的於夜弦表示不敢乱说。
自从宣告了地下情之后,宣恪无形中给於夜弦上了一套恋爱的“规矩”,该做的事情,一个都不准少,自己动手动脚的时候,却从来都不规矩。
宣恪,一个深谙双标精粹的弟弟。
第43章
当初就不该招惹宣弟弟,现在真的是,甩都甩不开了。
於夜弦也不忍心甩开。
还能怎么办,只能惯着了。
间谍的尊严都不要了,只想惯着宣恪。
他从小到大,见识过太多的骗局,虚情假意在他这里都行不通,他没什么朋友,家人也失散了,唯独愿意真心对他的,好像就只有个宣恪。
今朝有酒今朝醉,今天的宣恪还喜欢他,那就先白嫖一把再说。
男朋友都到家门口了,当然是选择带回家坐一会儿了。
就是这个一会儿,可能大概也许会有点久。
就是不知道卓璃在不在家里,他和宣恪凑一起多少有点少儿不宜,卓璃距离成年还差一岁呢。
事实证明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卓璃大了,青春期到了,开始叛逆学会夜不归宿了。
宣恪成功混进了於夜弦的小房子里,准备蹭吃蹭住。
*
丹夏的码头边,未成年小姑娘卓璃倚着栏杆,摘下斗篷的兜帽,神情倨傲地看着面前的“小兔崽子”。
“小兔崽子”正捧着一本厚厚的书,按捺着浑身的不耐烦,艰难地从书上查阅手语符号,现学现用。
宣恪此人,半分情面也不讲,冉羽花了不少钱,宣恪才极其不情愿托人帮他从隔壁塔北代购了这本通用手语教程。
“你。”冉羽翻了半天,艰难地比了个手势。
卓璃:“我?”
冉羽继续低头疯狂翻书。
“不要。”冉羽继续用手语交流。
“不要什么?”卓璃烦了,一步步踱到冉羽的轮椅边,居高临下地瞪着他,催促道,“到底什么事?快点说。”
冉羽脑门上都要出汗了,翻书的速度疯狂加快,终于超常发挥比划出了一句完整的话:“你不要回去,你是多余的。”
这话说得,卓璃不高兴了,比划着问候了一句:“您有病吗?”
说罢,小姑娘转身就走,被风拂动的红色裙摆扫过冉羽的手背,短靴上的金属小翅膀一步一摇。
“让我查查,这句话的意思是……”冉羽扔下字典,把轮椅推出了漂移的速度,对着卓璃的背影吼道,“你回来,你给我回来,我让你走了吗?你、你不识好歹!”
直到夜色降临,於夜弦也没等到卓璃回家,倒是等到了一张夜不归宿的小纸条,卓璃彻底不回来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天时地利人和。”樱桃活得像一只老猫,窝在宣恪的手心里,被盘得十分迷醉,不时发出爽的感叹,毫无外星生物的自尊,也毫无神棍的尊严。
“你把我家卓璃弄到哪里去了?”於夜弦哭笑不得。
太拼了,这个地下情太拼了。
一切闲杂人等都被迫退避了。
“不是我。”宣恪否认,“不过她应该是安全的。”
於夜弦觉得总有一天,自己被宣恪卖了,还会帮宣恪数大钞。
因为宣恪现在说什么,他就会信什么,便宜闺女儿卓璃,已经可以不要了。
於夜弦的小房子和宁绯的小别墅差别很大,他住在最热闹的居民区,靠近码头,房子歪歪斜斜地堆向天空的方向,而他租下的刚好是最上面的那一户,还带着一间小阁楼。
“为什么选这里?”宣恪跟在他的身后上了阁楼,阁楼上有一个扶梯,能攀上天窗直接到达楼顶。
“便宜啊。”
其实不是,於夜弦心道。
这一片算是丹夏的闹市,很有生活气息,他很喜欢。
他这时才忽然意识到,他的居所,看起来也像是个漂泊的旅者。
仅仅是路过丹夏,不打算在丹夏长住。在这一点上,他和宣恪倒是极其的相似。
於夜弦在外边堪称浪里白条,在家却是摆出了十足的老干部画风。他泡了一壶养生茶,举着两个大茶缸,茶缸上还印着“丹夏欢迎你”的字样,就这么把茶水送上了阁楼的楼顶。
“?”宣恪没明白於夜弦的意思。
於夜弦慢条斯理地给宣恪捧了个大茶缸,指了指天上的星空:“来,看看星星,喝点茶去去火气,追求一下灵魂的契合,别成天想些有的没的。”
宣恪抬了抬眼皮:“哦。”
“你们年轻人的恋爱,不就喜欢拉个手一起看个星星吗?”於夜弦振振有词。
仗着三岁的年龄差,於夜弦开始强词夺理。
宣恪不理人了。
“圆圆,隔壁阿福特地来找你。”樱桃苟在宣恪的手心道,“你就让人家来看星星。”
不然呢,於夜弦翻了个白眼,不然太危险了,他不是第一次对宣恪产生不该有的想法了。
“欸,灵魂的契合都是虚的,灵与肉的结合才是真的。”樱桃把他的飙车神曲又唱出了新的境界。
“就你话多。”於夜弦想捶宣恪手心里的樱桃,手却穿过樱桃的身体,直接落在了宣恪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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