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秦浪显然没有领我的情,而是声音比夜风的温度还低:“林羡,你的记性没这么差。”这是肯定句。
说到这里,再装就没意思了,我于是假装被酒糊涂住了,做作地眯了眯眼睛,然后才哦了一声:“是你啊……刚才没看清,老同学,好久不见。”
“同学,”他玩味了一下这两个字,嘴角的笑意让人背后一寒,“呵,确实是这么个关系。”
彻听了便笑着说说:“是么,那还真巧啊,要是早点来还能一起喝一杯。”
可不是么,巧过头了。
头疼,而且昏昏涨涨的,我很想睡。于是转了个身就要走,谁知道再一次被秦浪拽了回去:“去哪?!”他语气有点急。
我抽了一下,竟然抽不回来,登时有点烦躁:“有事?”
他没动,手上的力气有点把我掐疼了,我看见他的眸子里有点隐忍的怒气,如果不是我了解他,我一定会误会他是在吃我的醋,可惜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他说:“我想我们之间还有些没了的事。”
没了?五年前就是在这个地方,那么干净利落离开,只剩下一个背影给我的人,还算是没了?我脸上很淡然,五年的时光让我学会披上一身的冰霜:“秦先生,我想是你想多了。”
在一旁的彻见状,立刻上前将他的手掰开,然后把我护到身后。
酒吧里养出的人都是人精,他一定看得出来我们关系匪浅而我现在不愿见面前的人,不枉我方才给了他一笔钱,算是个有点良心的。
“这位先生,如果要叙旧的话还是改天再约吧,今天已经太迟了,我们有约在先,现在该回家了。”彻说的话既有礼数又把里头的含义讲得明明白白。
透过彻的肩膀,我看见秦浪看着彻的眼神极为不顺,甚至有些许莫名的敌意,如果不是他很冷静的表情,我甚至闻到了一点火药味,真是莫名其妙。他冷冷道:“你是他的谁?”
“我……”彻一下子接不上来。
“那你凭什么替他决定?”秦浪的话总是言简意赅而掷地有声。
仿佛一股气憋在喉咙里,我从彻身后站出来,淡淡地说:“就凭他今晚是我的人,我准的。”说完我觉得药劲儿上来,一阵阵像波涛翻滚,席卷而来的睡意更有些昏沉了,便扯了扯彻的衣服,顺着他的谎往下撒:“今天我实在有些累了,改天再来找你。”
彻心领神会,故意做了一个温柔的表情,道:“好,那你路上小心。”
在微黄的路灯下,秦浪的目光很是慑人。我就在他这样渗人的目光里拦下了一辆车,只是车门刚开,就被他一手拦住了车门框。
“去哪儿?”
“回家。”
拼了命地克制自己想要倒下睡觉的昏沉劲儿,我没有闲余的力气去跟秦浪周旋。他的出现让我平静的心一下子变得心力交瘁,我承认在我这里,他是一个很难对付的难题,我不想求解,只想放弃。
秦浪却不肯松手,而是直直地逼视着我,低沉的嗓音道:“然后呢,又要去哪儿?离开中国?”顿了顿又加了句,“我觉得我们有必要谈一谈,现在。”
他到底想干嘛?我长长吐了一口闷气,又深深吸了一口,真的有点生气了:“秦先生,你是我的谁,凭什么替我决定?”把他刚才的话一字不差还了回去,试图将他的手臂隔开,往里头一跨,想把车门关上,可是秦浪的手更加快一步地卡在那里。
我实在是弄不明白,秦浪究竟想要做什么。他那么讨厌我,是还觉得没有伤够我,一定要把五年前的账再翻盘重头算一遍才肯放过我么?现在大脑已经是像一个浆糊一样,再拖下去,我只怕会当场晕过去,于是忍不住呵道:“你够了,放手!”
不知道是我哪个字刺痛了秦浪,他的表情更加阴森,拳头也攥紧:“我放手?难道他就可以?”
不可理喻。
不过想想也是,说了会消失的人突然出现,以他当年对我的厌恶,现在一定是怕了我了,这么一想,我觉得我也挺厉害的,至少让秦浪这么深刻地记住我了。
那我究竟要怎么做,才能让秦浪明白,我是真的放弃他了。
眼前的秦浪已经重影了,我暗道不好。
在大脑发给我最后一串红色警告的时候,我唯一仅存的理智也彻底崩盘,我冲着车外的秦浪冷冷一笑,然后一把扯过他的衣领往下一拉,口吻却像个败仗的将军:“你不必担心,今天是个意外,往后我尽量消失得更、彻、底。”
他的表情微微一怔,然后我把人狠狠一推,迅速关上车门,司机早就等得不耐烦了,一脚油门踩到底,嗖的一下就过了好几个街道。
而我连头都没有回一下,也不想知道秦浪是个什么反应。
多少应该会吓到吧,毕竟曾经在他面前乖顺听话的我,从来没有这么忤逆过他,也没说过这么锋利的话。
说狠话的是我,不舒坦的竟也是我。
安定药一点一点腐蚀我的神经,在咬着牙回到自己的住处之后,连鞋子都来不及脱,倒在玄关便睡过去了。
真希望这是一场梦。LC
第6章 冤家路窄
一觉醒来。
我是被一阵手机铃声催醒的,好在今日是周末,否则作为上司迟到实在不是个好榜样。
屏幕上显示是八个未接来电,三个来自傅小瓷,五个是从家里打来的。不过停了一下,手机又开始响,我滑了一下屏幕:“喂?”鼻音重的很。
“林少爷,”兰姐的声音很恭敬,“您总算是接电话了。”
“有事?”
“是这样的,下个星期……”
要不是兰姐说,我都忘了,父亲和母亲25年银婚的纪念日到了。
婚姻真是一条难走的路,银婚其实比金婚不易,前二十五年的磨合最为艰难,他们能走到今日,靠的不是感情而是冷漠。
当然这也不是什么庆祝的宴会,而是一场包装着祝福的含义,实质上是上流社会,商界政界的往来的大型社交场合罢了,从小到大见得太多了,只有在这种场合上,我才能看到一对“恩爱非常”的夫妻。
银婚纪念日很隆重,童城该来的世家都来了,有些新锐的企业家也在场,面熟的面生的都有。
司仪在台上慷慨程词,说着种种感人肺腑的话,好像连他自己也要被感动哭了,镁光灯下,我看见父亲挽着母亲的手,很亲昵地同她说话,宛如情深的眷侣。
又美好又虚伪。
一阵掌声之后,自由的party就开始了。
父亲和母亲领跳一曲华尔兹,剩下的来宾三三两两在舞池里飞舞,还有不少觥筹交错,谈天说地。
“林少海归回国,真是少年有成,日后在童城也是一把好手,我先敬你一杯。”不少父亲的合伙人同我攀谈。
我早已习惯了这样的虚伪,也回敬:“哪里哪里,我年纪小,以后还需要各位的指点。”
“林少也到了适婚的年纪了,可有未婚妻啊?如果没有可要抓紧了,现在的好姑娘不多了。喏,你看那边的沈总的千金,我看就跟你很配嘛!”
又来了,世家们对乱点鸳鸯谱总有一种无名的热爱。我用酒杯与他碰一碰,笑道:“不急,不急。”
好容易躲过了一群人,我正想到角落里安静一会儿,一抬头就看见院子里水池边上一个正靠在一味富态商人怀里,长发波浪,顾盼生姿的美女,她的耳垂上一个极大极夸张的流苏耳坠,我愣了一下。
仔细看了一会儿,她脖子上还有一朵罂粟的刺青,这才相信不是看错了人。
人生处处是惊喜,久别重逢遇好友,是喜,冤家聚头遇敌人,是惊。
黎露,高中同学。她出现在这里的确诡异,我知道她的家境如何,便是再翻个几倍也不够进这个圈子的,可是我看见她对那个富商撒娇放魅的样子就大抵明白了一二。
几年前她还是个太妹,全学校都知道她喜欢秦浪,也就她追的最狠。虽然学校里的女生都把秦浪看做是梦中情人,可是没人敢招惹黎露,所以在外她就以秦浪的准女友自居。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刚翻墙从学校外回来,嘴里叼着一根烟,适逢教导主任查逃课的,她就躲在草丛里,教导主任经过我身边的时候问我看到谁了没有,我摇了摇头,她便逃过一劫。
那个时候,她把烟头一丢,长发一甩,眉眼狠狠一挑,明明是个高中生却把社会的痞气与世俗渲染得恰到好处。她拍拍我肩膀:“行啊乖学生,撒谎也挺溜。”
她不会知道那个时候我也是很羡慕她的性格的。
只是到后来,我变成了那个以秦浪的恋人自居的人时,她也很有社会脾气地给了我一巴掌:“林羡,你他妈真比婊子还贱!我呸!”
本想转过身躲过去,可是黎露先转过头来,看到我之后,径直就走了过来。我马上暗暗倒抽了一口凉气,往两旁看了看,好在没有什么酒杯能让她动手泼我的。
“好久不见啊,林大少爷,”她开口,声线浪荡,虚伪得很,“我还以为你不会回来了。”
“是好久不见。”我不想与她多说,以眼观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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