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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 番外完结 (巫哲)


  “嗯,这种事当然马上到,”丁霁说完又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又问了一句,“你爹妈是亲的吗?”


第5章
  林无隅笑了起来:“你这话问的,很冒失啊。”
  “没你刚才说的话冒失。”丁霁说。
  “那你之前看我手相的时候没看到这个吗?”林无隅看了看自己左手掌心。
  “没看,也没往那方面想,”丁霁想了想,压低声音,“不是亲的啊?”
  “是亲的。”林无隅说。
  “哦。”丁霁应了一声。
  两个人没再说话,一块儿看着婴儿车。
  几分钟之后,一辆警车开了过来,丁霁蹦起来,冲警车那边挥了挥手:“这儿——”
  他裤子屁兜里塞着的一本书掉在了地上。
  林无隅也经常会把卷子和书什么的塞在屁兜里,他不喜欢手上拿着东西。
  但丁霁就不一样了。
  林无隅捡起地上的书,很旧了,书页都黄里泛黑,不过应该保存得还挺仔细,书页都平平整整的没有卷角。
  封皮上画着的一只手,以及手上的各种线条,不看书名都知道,这是一本手相教学书。
  没想到江湖骗子还随身带着参考资料……这么敬业。
  “你的……”林无隅把书递给丁霁的时候,他已经迎着警察过去了。
  “我报的警,”丁霁指了指婴儿车,“特别小的一个孩子,一直在睡觉。”
  “这孩子也就两个月吧?”一个老警察一看就皱了眉,“这车怎么推到这儿的?你们有没有看到?”
  丁霁和大东一块儿转头看着林无隅。
  “我就站在这儿,”林无隅走到之前自己站的位置,“拿手机往那边看,我不知道这车什么时候到我旁边的,转头的时候就看到了。”
  “得先马上跟所里几个女同志联系一下,还有医院,”老警察转头跟身后的同事说,“这孩子太小了,也不知道饿了多久……”
  “那我们……能走了吗?”丁霁在旁边问。
  “你们配合一下,”老警察说,“要做个记录,我们安置好这个孩子还得调查。”
  “现在吗?”林无隅说。
  “是的。”警察点头。
  “怎么了?”丁霁小声问,“你有事儿?”
  “我还没吃饭。”林无隅也小声回答。
  丁霁没再理他。
  从把小孩儿交到警察手上,然后配合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再到最后回答了一通问题可以离开的时候,丁霁都没再理他。
  连看都没太看他。
  一出派出所的大门,丁霁拉着他朋友骑上车头都没回地就走了,林无隅甚至都没找到机会把他的参考资料还给他。
  狗来去是去不成了。
  林无隅在派出所旁边的一个小店里吃了碗面,坐车回了学校。
  他知道丁霁为什么突然就不理他了。
  大概是觉得他这人冷漠吧,对着一个那么小的,可能是被遗弃的孩子,他却只想着吃饭。
  连最起码的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今天晚饭吃的是面,给宿舍几人个带的,也就是面了。
  林无隅拿着四份面条进宿舍的时候费了些劲,四个餐盒的体积跟两兜烧烤差不了多少,但是里面有汤,跑着冲过舍管大爷门口的时候,既要有速度,手还得稳。
  “别以为我看不清你是谁!”大爷的声音远远传来。
  你真看不清。
  林无隅已经跑上了三楼,他对自己的速度还是很有自信的。
  一楼有个镜子,他每回拎着吃的跑过镜子的时候都会看一眼,从来都没看清过自己。
  闪电一般。
  宿舍里的几个人还在灯下复习,不过林无隅进门的时候,几个人的脸都冲着门。
  “我听到大爷在楼下喊了。”陈芒笑着说。
  “他说能看清我是谁。”林无隅说。
  “那不可能,能看清早就逮你了,”罗川起身接过餐盒,“一星期起码跑三次。”
  “今天你晚饭吃的面?”刘子逸说,“这不是你的风格啊,都跑出去了,居然没吃大餐?”
  “碰上点儿事,”林无隅把丁霁的那本参考资料塞到了枕头下面,“没吃成大餐。”
  他并不愿意说今天晚上捡到小孩儿的事,而宿舍几个人让人心情舒畅的最大优点就在此时体现出来了,谁也没问。
  这么优秀的舍友,在一起的时间跟着教室里倒计时的数字一块儿减少着,有时候想想就会突然很伤感。
  “还一盒你的吗?”陈芒问。
  “四盒好放,”林无隅说,“你们分了吧,我刚吃完,我看会儿书。”
  手相之谜。
  林无隅把床头的灯拧亮,戴上眼镜。
  这个书看着像是地摊扯蛋向盗版丛书,书名也不是《简简单单,五分钟学会看手相》或者《看手识人》《从掌纹到人生》之类的,似乎走的还是悬疑风格。
  别致。
  哟。作者还是个外国人。
  林无隅习惯性地按平时学习的步骤,先在脑子里预设了一下问题。
  比如手相这玩意儿起源是哪里,手相在哪种文化背景下最吃香,掌纹上对应的各种区域划分的根据是什么……
  然后翻开了书。
  第一页目录上,工整地用圆珠笔写着两行大字。
  小神童丁霁私人藏书。
  不借给你。不要偷。捡到要还给我。
  每个字直径都得有差不多两厘米,林无隅看了能有十秒才无声地笑了起来。
  下面还有一行日期,按日期推算,这应该是丁霁小学一年级或者更早的时候写上去的……
  林无隅顿了顿,又把书大致翻了一下,里面还有些地方做了标注,字体都是一样的,应该是同一时期写上去的。
  这样看来,丁霁五六岁的时候认识的字还不少,理解能力似乎也不错,还有自己的想法,并没有很多小朋友觉得书就是权威的感觉,某一页还有个地方被他标记上了——“放屁呢!!”。
  有意思。
  林无隅推了推眼镜。
  丁霁坐在书桌前,桌上是翻得乱七八糟的已经写完的卷子和习题集,这会儿他一手拿着手机,一手还在桌上抽屉里来回翻着。
  他知道现在有点儿晚了,大东肯定已经睡了,但他还是忍不了到明天。
  “快接快接快接……”他站起来,在屋里又转了两圈,扯被子看床底的。
  “我操……”那边大东终于接起了电话,“你疯了吗?几点了知道吗?”
  “我知道有点儿晚……”丁霁说。
  “不是有点儿啊,快四点了孩子,”大东叹气,“什么事儿?”
  “今天我塞屁兜里那本书,”丁霁皱着眉,“你看着没?”
  “屁兜?什么书?”大东很茫然,“你还带着书出门呢?”
  “没事儿了,你睡吧。”丁霁挂掉了电话,有些泄气地坐到了床边,本来就有点儿困过头了,现在干脆睡意全无。
  郁闷。
  这阵他都得回家住,所以昨天就去奶奶家把书拿了想带过来,结果林无隅捡个孩子,还挺气人,他折腾完就很不爽地回家做题了,一直到刚才才想起来,书没了。
  这书跟着他很多年了,从一年级到现在,早就看完了,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内容,平时拿着也就是拿着,很少再翻开。
  但这书陪了他很多很多年,就跟小姑娘的娃娃一样,算是种安慰剂。
  某些时候还是他获得安全感的重要途径。
  当他还是个小不点儿的时候,这甚至是他改善同学关系摆脱霸凌的手段。
  这本书并不重要。
  这本书却又太重要了。
  但是觉还是要睡的,明天还要上课。
  在爸妈家住着的时候不能旷课,在爷爷奶奶家的话,那就是随便,之前奶奶还以为他跟小学的时候一样每天四点不到就放学了,六七点才回来是因为在学校太刻苦。
  睡觉吧。
  他跟做贼似的摸去浴室洗漱完毕,回到房间从床头随便抽了一本书,老爸按着他自己的阅读清单买回来的一堆书中的一本,也没看是什么,塞到枕头底下,闭上了眼睛。
  宝贝书离家出走的第一天。
  想它。
  第二天。
  想它。到网上旧书店搜索。
  居然有。
  二十七?太黑了吧!
  第三天。
  想它。旧书店搜索。
  三十六?运费十块?
  丁霁在老师走过来之前把手机滑进了裤腿上的口袋里,保持着原来的姿势没有动。
  一直到老师在他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他才猛地抬起头,一边揉了揉眼睛。
  “没休息好?”老师轻声问。
  “睡太晚了。”丁霁回答。
  “困了趴几分钟,”老师说,“还是要注意劳逸结合。”
  “嗯。”丁霁点点头。
  老师走开之后,他转头看了看旁边。
  石向阳正一脸嫌弃地看着他:“你怎么这么能装啊?”
  “要我教你么?”丁霁问。
  “不。”石向阳正直地拒绝了。
  “一会儿我出去一趟,”丁霁小声说,“如果何老师来了问起我,你就说我去操场上背书了。”
  石向阳没有马上答应,沉思了一会儿之后问:“你背过书?你不是传说中的过目不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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