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夏]当裴东来穿成约翰华生 完结+番外 (绯缺落)
夏洛克接过手机,上面的内容就跟他所想的几乎一模一样——劳里斯顿花园发生了什么事?我一定是昏过去了,请快过来。
可是后面最关键的部分,也就是地址没有写于是,于是他输入了剩下的地址,诺森伯兰大街22号,然后按了发送,当一切完成之后,夏洛克终于发现了约翰的心不在焉。
“你怎么了?”对于能明白他的举动,而不用自己费心解释什么的约翰,夏洛克觉得有些新奇。虽然他的身边并非没有这样的人物,但那个人是他的死敌,所以夏洛克对约翰的感觉自然有点特别。
最重要的是,夏洛克觉得约翰的个性不应该是这样子的,而应该更孤傲一些,现在这样的温和隐忍,反而与他的本性不符,而且太过刻意了。
“刚才见了你一位朋友,当然,因为他的容貌和态度的关系,我更倾向于是你的兄弟,因为他跟你一样高,长得也和你有点像。”约翰说:“不过,他说你听到我提起他的话,一定会说他是你的死敌。”
夏洛克立刻就明白了约翰说的是谁,于是他干巴巴的问道:“他给你钱,派你来监视我吗?”
“对。”约翰点点头。
“你收了吗?”夏洛克又问。
“没收。”
“那可真可惜。”夏洛克的声音恢复了一点生气:“如果你收了的话,正好我们可以对半分的,下次记得要三思。”
说是这么说,但无论是夏洛克还是约翰都知道,不会有下次的。
夏洛克把放在长沙发后面的,那位詹妮弗·温森的粉红色拉杆行李箱给提了出来,因为桌子上摆满了杂物,所以夏洛克用一把椅子摆放了它,然后拉开拉链,把它给打开。箱子里是几件粉红色的女性衣物、化妆品、笔记本和一个放着替换首饰的首饰盒。
“看来他把它给丢了,你找到了它。”约翰身上没有手套,但因为刚刚夏洛克已经用手触摸过这个粉红色行李箱,并碰过里面的东西了,所以约翰也就不再多此一举的添上自己的指纹。
“是的,这箱子太过显眼,容易引起注意,所以凶手把它给丢了。”夏洛克为约翰得到的答案赞叹的应和了一句。“尤其是男人带着,更显得可疑。所以,他不得不处理掉这个箱子。”
看来,他们两个人都认定了凶手是名男性。
“我推测他应该不到五分钟就发现了他的这个错误,所以我找遍了劳里斯顿花园五分钟车程的后巷,以及所有能不引起注意处理掉大件物品的地方,果然不到一小时就找到了这个粉红色行李箱。”
“看来,里面的东西就少了死者的手机?”
“是的,而这也是……好吧,我想你也猜出来了,我让你发信息的原因。”
“当然,显而易见。你说过她的情人无数,所以一定需要谨慎处理,因此绝不会把手机落在家里。但她身上没有,行李箱里没有,再加上她能处理周旋在这么多个男人身边就可以知道她是个聪明的女人。
就凭着这些,你认为她知道下了车后就意味着死亡,所以她把手机和箱子一起遗落到车里了,但也有可能凶手出于某种原因把手机给拿走了,可无论是哪种猜想,手机肯定还在凶手那里绝对没错。”
就在这个时候,约翰的手机响了,而且是个未知来电。
夏洛克为此勾起了唇角,“距离案发仅几个小时,却突如其来收到该名受害者的短信。如果是路人捡到了手机的话,肯定对此不以为意,但凶手却会大惊失措。”
当夏洛克说完的时候,约翰的手机也停了下来。
夏洛克振奋起精神的站了起来,在衣架上取下了他的长风衣披上,又挂上了他的围巾,接着邀请约翰:“要和我一起去吗?”
“代替你的骷髅伙伴为你开拓思路吗?”约翰示意了一眼原先放着骷髅,现在却空空如也的壁炉。
“是的。”夏洛克笑道:“我喜欢结伴而行,高谈阔论可以帮助我思考,有问题吗?”
“没有。”约翰站了起来。
多纳万警官跟约翰说过,夏洛克·福尔摩斯沉迷破案不能自拔,自得其乐。但约翰想,自己不也如此吗?
人这一辈子,总要自己给自己找个乐子才对。
第10章
诺森伯兰大街离贝克街并不远,走路只要五分钟就能到。而夏洛克发给凶手的短信里的诺森伯兰大街22号的对面有家餐馆,是夏洛克经常去的,因为餐馆的老板安杰诺三年前曾被冤枉杀人,但夏洛克帮他洗清了嫌疑,证明案发当时,这位安杰诺先生正在别的地方进行入室盗窃。
餐馆老板安杰诺很热情的招街了他们,声明餐牌里有的,甚至是夏洛克想要吃的一律免费。连他的约会对象约翰·华生也一样。
第一次被赫德森太太误会,第二次夏洛克对雷斯垂德说他是他的时,约翰相信他也有可能误会了,第三次是那个神秘的男人,第四次是面前这个餐馆老板……约翰虽然已经有些习惯了,但嘴角仍然忍不住抽搐了一下,然后心平气和的说上一句:“我没有跟夏洛克约会。”
约翰点了一个黑椒牛肉意面,天知道他跟着夏洛克才刚做了室友就陪着他到自杀现场,然后又被一个神秘人物带到偏僻的地方见面,然后又匆匆忙忙的赶回贝克街,可是早就饿坏了。
夏洛克坐在约翰的左手边,正好侧着身子盯着窗台,而约翰却背着窗台,这样一来倒不会显得过于刻意,而且更不会让警惕心强的凶手察觉到不对劲。
等待的时间有些难过,约翰边吃着东西边跟夏洛克起头聊天:“你没有女朋友。”
诧异于约翰用这个问题来起头,但夏洛克还是难得礼貌的听了下去。“女朋友?当然,我志不在此。”
“是吗?”看着明明在跟自己聊天,但视线还是摆放在街道上的夏洛克,约翰又问:“那你有男朋友吗?放心,我并不介意这样的你。”
“这我知道。”夏洛克收回视线,看向约翰。他很聪明,自然也能知道一定是因为这么多人都认为他是自己的情人而使约翰产生了误会。
约翰看着夏洛克,见到他的眼睛微微的眯起,灰蓝色的眼睛不再像平时一样看透人心,反而带着未曾让人见过的……朦胧。是的,是朦胧,这实在太让人不可思义了,也太美了。
约翰几乎被夏洛克的眼睛所迷惑,但他毕竟是个自制力强的人,很快的就回过神来,对着他略带尴尬的笑了笑,然后声音比之前轻柔了一些:“这么说你有男朋友?”
“没有。”夏洛克用他那低沉的嗓音斩钉截铁的回答。
“好的,我懂了。”约翰想了想,说:“你无牵无挂,就跟我一样。”然后叉起面条吃了起来。
夏洛克又重新开始盯梢。
但因为约翰的话,夏洛克有些心神不宁,所以不过一会儿,他就又看向了约翰:“我想你有必要了解,我视工作为归途,寻求破案的快感,而不是在找任何……”
“不,我想你误会我的意思了,请你别误会。”显然,对约翰来说,真正有误会的应该是夏洛克。不管夏洛克接下来是要邀请约翰成为他的男朋友,还是自以为是的拒绝约翰的示好,为了以后能平和的相处,所以约翰连忙打断了夏洛克的话,免得以后相处的尴尬。“我只是随口说说,所以这都无所谓。”
“……很好。”夏洛克说,然后意有所指的说了一句:“谢谢。”
虽然约翰习惯于食不言寝不语,但在这个异国他乡,这个习惯显然是很不合应宜的,所以他也免不了入乡随俗。“你对凶手有头绪了吗?”
“没有。”夏洛克为此焦头烂额。虽然他表现的很自信,仿佛下一刻就能捉到凶手——事实上,他也确实这么认为。但不可否认的是,夏洛克连凶手是个什么样的人都没有演绎出来,因为现场遗留的线索还不够。
“这里就是他的猎场,这城市的正中央。既然已经知道受害者都是被诱拐,说法就大不相同了。因为所有受害者都消匿于繁街闹市,却没有一个目击证人。”夏洛克仿佛自言自语一样的低声呢喃,然后声音突然变大:“开动脑筋!就算互不相识也能相信的人是谁?无论去哪都不招人怀疑的人是谁?能在闹市中狩猎的人是谁?”
“可你茫无头绪!”约翰低笑出声。
“你有头绪就行了。”夏洛克终于承认给翰有时候比自己灵光一点,因为看他的表现,自己就知道对方已经有头绪了。
“这回该我说了。”约翰想起在劳里斯顿花园时,夏洛克讽刺自己没有脑子的话,然后原样奉还给他:“上帝啊,你的小脑瓜里到底装了什么?一定都是些无聊的东西。”
看到夏洛克不敢反驳的样子,约翰的心情好了许多。他侧过身跟夏洛克一起看向窗口,指着外面人来人往的车流:“你想想看,如果我们要去远一点的地方要怎么去?我之前看了一下报纸,发现那些‘自杀者’原先的计划都是要去一个对他们来说行程较远的地方。所以,你再想想我们,如果我们两个要去远一点的地方要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