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夏]当裴东来穿成约翰华生 完结+番外 (绯缺落)
“对了,我还没有自我介绍吧?!我叫拉兹,夏洛克说我是涂鸦颜料的专家,以后你有关于这方面的疑问可以来找我。”然后拉兹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我可以给你我的号码吗?”
“……当然。”对于拉兹锲而不舍的表现,约翰拿出了自己的手机,任由拉兹在他的手机上输入一段陌生的号码以及名字,然后接通,看着对自己很热情的拉兹,约翰实在是很不习惯。“我们接下来的行程如何?”
“去苏格兰场。”夏洛克选择性的遗忘了被他和约翰给遗弃在凶案现场的迪莫克现在该有多生气,反而打算再去给他添麻烦。“我们必须去了解一下布莱恩的情况,他的私人物品应该被收在那里,要去找一下他的日记或者任何记录他行程的东西。”
愿上帝保佑他在能在迪莫克的怒火之下成功吧!
……
好吧,事实证明夏洛克根本没打算去苏格兰场,他只是想和约翰分头行事。由约翰去苏格兰场,而他自己则去一趟shad sanderson银行,去拜访一下艾迪的助理,他决定,他和约翰必须顺着布莱恩和艾迪的行程走,那么,总会发现到有重合的地方的。
这是约翰第一次单独行动,他招手拦住了一辆计程车,就在他打算进入车子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在对着自己拍照。
他不动声色的瞅了那个在马四路对面给自己拍照的人,是一个穿着黑色大衣,黑发黄皮肤的女性,但因为戴着墨镜,看不到眼睛的颜色,可这并不防碍约翰透过她的表相,看出来对方不过四十多岁的年纪。
多年查案带来的直觉告诉约翰,这个女人应该是他的故乡,中国的人,但是直觉也告诉他,这个女人有点不寻常。
不过,他并不能把这个女人观察得更久一点,一切都为了不打草惊蛇。如果这个陌生的女人真的跟这件案子有关的话,相信他肯定能再次见到她的。
于是,约翰进了计程车,让司机载着他到达苏格兰场。
来到了苏格兰场,约翰听着迪莫克不停的抱怨着夏洛克是个傲慢自大的家伙,并且忍受着对方看着自己时那隐隐含着惊讶和崇拜,所以一直将他当成一件稀罕的生物看个不停的冒犯眼神,从迪莫克的手里接过了布莱恩的笔记本。
“这就是你要的东西,那个记者的笔记本。”
约翰接过那本笔记本,然后打开,发现里面夹着一张机票,始发地是中国的大连,而终点则是伦敦。然后他又翻看了布莱恩最近的行程,发现他在从中国大连回来的这一天,去了一趟中国街。
中国街里,几乎都是黑发黑眼黄发肤的中国人,只有零星的几个美国,甚至是其他国家的人。
约翰自从重生之后,接触的都是些金发碧眼,红发蓝眼的家伙们,这一回见到了熟悉的家乡来的人,总感觉到一种归属感。
看着那些应用在招牌上的,属于中国的简笔字,约翰觉得有点陌生,但在这种陌生中又能让他找到令人熟悉的一点,总觉得有点……安慰。
不过,约翰是个重视自己的工作的人,在他为了自己可能在现代已经面目全非的家乡而恍惚过一阵之后,又重新的打起了精神,翻看起布莱恩的笔记本,同时也在观察这本笔记本上记载的那间杂货店到底在那里。
然后他发现了跟着艾迪凡库的线索,来到中国街的夏洛克。
原来夏洛克发现艾迪被杀前是刚刚才从中国的大连回来伦敦,然后艾迪的漂亮的女助理告诉夏洛克,他回到银行之后出去时,是带着一件很重的东西出去的,而且似乎是去的西区。
夏洛克从汽车的发票以及餐馆的发票发现了艾迪很可能去了唐人街,所以拦了辆计程车来到了这里。
夏洛克看到了约翰,但他并没有问他怎么会来到这里,只是语速很快的跟他说:“艾迪凡库被害的当天带着一个包裹来到这个地方,不管当时箱子里藏了什么,我都已经通过信用卡账单,收据等票据提供的信息知道了,他从中国回来后来到了这里,就在这条街上,就在这附近,但我不知道具体的位置!”
“我想我知道。”约翰这么告诉夏洛克,然后他指着对面街上的一个买中国玩意的店面说道:“应该就是那家店铺了。布莱恩卢奇在他的笔记本里提到过,他也来到了这个地方,他甚至记下了详细的地址。有趣的是,他也是在艾迪凡库被害的那一天来的。”
第25章
约翰和夏洛克走进了那家名叫招财猫的店铺,里面卖的都是些从中国带过来的小玩意,比如招财猫、团扇、木雕佛和一些汉服之类的。
年纪有点大的的华裔女店长看到有人进了自己的店铺,自然而然的拿起手边的一个金色的招财猫,开始推销起自己的商品来:“想要招财猫吗?”
“不,不用了。”约翰拒绝了她的提议。
“只要10磅而已啊先生。”
拙劣的推销技巧让约翰和夏洛克忍不住有些发笑,事实上他们也笑了出来,不过却没有一点嘲笑地意思,反而满满的善意。
“我觉得你的妻子会喜欢。”
“谢谢,我真的不需要。”约翰觉得自己有点奇怪,明明自己应该是个汉人,面前的这个女人也是汉人,但他却不能跟这个女人说汉语。因为他甚至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不是在英国长大的,会不会说自己的母语。
他撇了撇嘴,突然注意到自己旁边摆着一套漂亮的仿造的唐代青瓷灯盏,忍不住就拿在手上把玩起来。
“你喜欢它?”夏洛克的声音在约翰的耳边响起,让他差点儿吓了一跳,幸好他警惕性很强,在不小心把青瓷灯盏脱了手之后,身手敏捷的把它在掉落地上之前又捞回到了手里。
“我不是故意吓唬你的。”夏洛克没想到约翰的反应会这么大,毕竟他给自己的印象一直都是很警觉的,自己只要稍微靠近他一点,他就能察觉到。
“不,不是你的错,是我太沉迷了。”约翰把青瓷灯盏放了回去,有些恍惚的回忆起来:“这是仿造唐代的青瓷灯盏,是我存在的那个时代的东西,所以看到之后有点怀念而已。”
“那么……买一个回去?”夏洛克问他。
约翰摇了摇头:“不用了,这毕竟不是真的。就算是真的又怎么样呢?我早就死了,没办法回到一千年以前的时代,况且在这个年代,每家每户都有电灯,这个青瓷灯盏也只能做个摆设而已,它早就失去了它原来的用处了。”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然后由约翰打破了它:“怎么样?在这里有什么发现吗?”
“没有。”夏洛克说,“我们去吃个午饭吧,你饿了吗?”
“午饭?”约翰轻轻的笑着:“我以为现在已经下午三点了,原来你的脑子里还有吃饭这个概念。”
“是我的错,让你跟我一起查案,却忽略了你。”夏洛克说:“这里是中华唐人街,有比较地道的中国菜。”
“那就走吧。”
正好他们从招财猫商店一出来就发现对面有一间饭店,因为两个人的肚子都有点饿了,就直接进了那间小餐馆。
点了几个菜后,因为现在不是正常的吃饭时间,餐馆里面也没有什么人,所以很快就做好送了出来。
“味道怎么样?是正常的中国味道吗?”夏洛克因为不会用筷子,所以他是用勺子为自己勺菜,偶尔约翰还会为他夹一些不适合用勺子的菜肴,比如说鱼或者青菜。
“我想是的。”约翰把嘴里的东西都吞进去之后才回答:“事实上,一千年前的大唐吃的东西还没有那么多的调味料,菜谱也很乏善可陈,可是即使是这样,当这些菜被我吃到嘴里之后,我仍然会觉得,这是我家乡的味道。感觉很好。”
约翰不喜欢回忆过去,因为他觉得这样会让自己显得有些软弱,所以他很快的就转移了话题。“怎么样?有什么线索吗?”
“两个从中国回来的人都直奔招财猫商店过去……我想他们可能在里面看到了什么。”夏洛克不知道是发现了约翰想要转移话题,所以配合了他,还是因为他确实觉得案子的魅力更有吸引力些,很快也说起了这件案子:“不过,不管他们看到了什么,他们手上拿着的那个从中国带回来的包裹,很可能就是消失在这间店铺里的。”
“这么说,你怀疑凡库的包裹里的是他从中国带过来的走私品?”约翰熟练的用筷子给自己夹了一块鱼肉。“你觉得他们所走私的东西会是什么?”
“还能有什么。”夏洛克从鼻子里出气:“中国是个历史悠久的古国,它最出名的就是那些古董了。”
“不过,你能确定布莱恩卢奇也同样是个走私者吗?”
“你想想看。”夏洛克说:“艾迪凡库是个经常去亚洲的商人,而布莱恩卢奇则是专门写中国新闻的记者,多么完美的掩护。他们都是走私者,而招财猫商店是他们的交货地点,多么的顺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