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夏]当裴东来穿成约翰华生 完结+番外 (绯缺落)
麦克听后忍不住笑了一下,让裴东来有些奇怪:“怎么了?”
“你是今天第二个对我说这话的人。”
“谁是第一个?”裴东来突然有些感兴趣了,而且麦克所说的合租人,应该就是这个人了吧?自己认识麦克,他也认识麦克,也许能算做间接的认识了?
好吧,自己也不过是需要一个藉口罢了,他已经不想再一个人生活了。
第2章
麦克领着约翰来到了巴兹医学院的一个实验室里,里面有一个穿着黑色修身西装,棕发蓝眼,长相英俊,看起来二十六七岁的年轻人。他身上没有穿着白大褂,手上也没有戴着塑胶手套,这样的习惯让约翰看到之后眉头忍不住皱了一下,但他很快又松开。
“物是人非了。”约翰说,在他环顾了实验室之后,发现现在的实验里带了很多以前没有的好器械,比以前更好了。
“你没想到吧。”麦克正要说些什么,那个年轻人抬头看了他们一眼之后,在他低下头继续做实验时说话了。
“麦克,可以借电话用一下吗?我的在这里没信号。”
“座机坏了吗?”麦克看了一眼在实验室角落的那部电话,奇怪的问了一声。因为就在两个小时前,他才使用过这部电话,一点异常情况都没有。
“我比较喜欢发短信。”英俊的年轻人说道,他低着头做实验,仿佛忙得连再次抬头看麦克一眼的时间都没有。
“抱歉,手机在我的大衣外套里。”麦克半真半假的道了声歉,但很显然他已经习惯了这个年轻人的无礼行径。
“这里,用我的。”有介于麦克刚才说带自己来看合租人,而这个实验室里明显只有眼前这个年轻人,所以约翰想会不会合租人就是他。所以,他试图表现出自己友好的一面,从外套的口袋里找出了姐姐哈利瑞给他的那部手机。
“噢,谢谢你。”年轻人似乎把实验做完了,他收拾了一下桌子上的东西,站起身,走到约翰的面前,把手机接了过来。
而麦克也开始给两个陌生人相互介绍起来了。“这是我的老朋友,约翰华生。”
年轻人把手机的翻盖打开,然后按了一组号码开始发短信,他似乎漫不经心的问:“在阿富汗还是伊拉克?”
约翰和麦克安静了一下,然后约翰意识到年轻人好像是在问自己,因为明显跟这两个地方的其中一个扯上关系的,就只有自己了。所以他愣了一下,有些不明白的问:“什么?”
“哪个国家,阿富汗还是伊拉克?”年轻人转过头来看向约翰,约翰虽然没有了武功,但眼睛还是很尖利,他看到了年轻人眼底几不可察的笑意。
这样他很不高兴,因为约翰觉得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很像一个人——狄仁杰。
狄仁杰就跟他一样,喜欢故弄玄虚,装神秘!
“阿富汗。”约翰看了一眼脸上带着轻微笑意的麦克,知道绝不可能是他告诉对方的,所以他问年轻人:“抱歉,你是怎么知道的?”
年轻人发完了短信,看着被推开的实验室的门,随手把翻盖手机还给了约翰:“茉莉,咖啡来了,谢谢。”
被称为茉莉的女孩大概二十三四岁的样子,约翰看不出美丑来,因为他就是典型的高鼻深目的女孩子,不太符合约翰的审美观。
年轻人接过茉莉手上的咖啡,有些奇怪:“口红呢?”
茉莉有点犹豫,以及失望。“它对我没用。”
“是吗?我觉得很有用。”年轻人说:“没有它,你的嘴就太小了。”
“好吧。”茉莉脸上的失望更明显了,也许她期待的并不是这一句话。
年轻人回到了他原先的座位,把自己的东西整理好,与此同时还开口问:“你对小提琴感觉如何?”
约翰虽然是从千年之前的大唐来到这个世界的,但是他一向适应良好,表现的自然很正常。可是遇到这个可能会跟自己合租一间房的年轻人之后,他发现自己经常性的卡壳了。比如现在,他看了一眼送咖啡的任务结束而开门离开实验室的茉莉的背影,以及含笑看着自己的麦克,再一次意识到年轻人是在跟自己说话。
约翰不太高兴,虽然他并不一定要在谈话中占主导的地位,但起码不应该像现在这样,连谈话的节奏也掌握不了。
约翰一边告诉自己,麦克在身边,自己不应该暴露出本性,让人察觉出异常来,一边装作茫然无知的样子,问年轻人:“对不起,你刚才说什么?”
“我在想事情时会拉小提琴,有时一天不讲话,你介意吗?”年轻人转过头,眼神认真的看向约翰:“做室友应该知道对方的缺点。”然后他抿嘴笑。
约翰觉得,这个人的缺点绝对不止这一些。
他没有问麦克什么你把我的事告诉他了的蠢话,因为麦克不可能一开始就知道今天会遇到自己,也不会确定自己会答应合租的事,而在自己同意了麦克的提议之后,自己一直跟在麦克的身边,也没看到麦克打电话或者发短信。
所以约翰直接开口问年轻人:“你是怎么知道室友这回事的?”
“我本人。”年轻人转过身拿起自己的黑色风衣,穿上。“今天早上我告诉麦克,我这种人找个室友有多困难,结果刚过午饭时间,他就来了,带来了一个老朋友,显然刚在阿富汗军队服役过,所以这也不难猜到吧?”最后,他给自己系上了棕黑色的围巾。
“你怎么知道阿富汗的事?”
“我找到了伦敦市中心的一个好地方,价格我们一起的话能负担的起。”年轻人从放风衣的桌子上拿起他的手机,塞到了黑色风衣的口袋里。他继续答非所问:“明晚七点整,在那里碰头。”
就在他站在了约翰面前的时候,又突然记起了什么,闪身走开。“抱歉,我真健忘,把鞭子给忘在停尸间了。”
“等等!”约翰虽然前世活了二十五岁,再加上这个身体本身的二十九岁,也算是个五十四岁的老人家了,可是他一直以为自己的头脑还是很灵活的,却在现在有点跟不上节奏了,这让他很措败。
“等什么?”年轻人开门的手停住,不明所以。
“我们才刚见面,就要一起找房子?”约翰识图来挽救一下自己的尊严。
“有问题吗?”年轻人很不解。
“我们彼此一无所知,不知道约在哪里见面,甚至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是的,名字!就在刚才,麦克跟这个年轻人介绍了自己,可是却没有给自己介绍这个年轻人,自己连该怎么称呼对方都不知道。
“我知道你的军医,刚从阿富汗被遣送回国,你有一个哥哥很关心你,你却不愿意得到他的帮助,你对他不满,也许因为他嗜酒,更有可能是他刚抛弃了他老婆,我也知道医生认为你患有伤残心理后遗症,恐怕这诊断很对。”年轻人没有丝毫停顿的说完,他自信的挑了挑眉:“作为室友,这些够了吧?”
然后,他打开了门,在他跨过门扉之后,突然又回过身来,“我的名字叫夏洛克·福尔摩斯,那里的地址是贝克街221b。”他给约翰抛了个眼神,然后终于舍得跟麦克正式的打了声招呼:“下午好,再见!”然后离开了实验室。
除了约翰有的是一个姐姐而不是哥哥这一点,以及他一点都不在乎哈利瑞抛弃克拉拉的事实之后,这个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男人基本上都说对了。
哦,不,还且一点。那就是约翰的伤其实早就好了,现在不过是在假装而已。
约翰用带着点崩溃的眼神看向麦克,而麦克有点无奈的点了点头,回应了约翰:“是的,他一直都这样。”
约翰打了辆汽车回到了哈利瑞给他租的房子,在床上打了一会儿坐后,惊喜的发现自己终于练出了气感,丹田之内有了一丝内力的流通。
等到晚上时,他突然想起了福尔摩斯用自己手机发了短信,他拿出来搜索了一下,发现短信的内容写着[如果哥哥有绿色梯子就逮捕他,sh。]
现在的网络很发达,要找什么,想知道什么,只要在网上搜索一下就能通晓天下事,简直就像是千里眼和顺风耳一眼,而裴东来版的约翰自然也知道这一点。
约翰打开自己的手提电脑,在谷歌上来打上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名字,因为他觉得,这样的一个人,不可能没没无名。
最起码,他会有一份自己的网站或者微博!
而且现在的约翰觉得,这个夏洛克福尔摩斯一点都不像狄仁杰了,因为他在某种程度上,比狄仁杰那个老家伙更讨人厌!
第3章
约翰是个守时的人,所以他计算了时间之后,提前了一点到达贝克街221b,到达的时间是晚上六点三十五分。
不过,就在他下了的士,站在贝克街前的时候,夏洛克福尔摩斯也刚好下了的士,一眼就看到了对方。
因为约翰有种和周围人格格不入的气质,孤傲淡薄,虽然夏洛克和他接触的不多,但直觉告诉自己,对方是个不服输的人,与自己一样喜欢冷嘲热讽,只是他大多是无意的,而自己却是有时候有故意的成份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