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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 完结+番外 (一颗赛艇兔)


  
  不收贿赂行不行?不行,这位阔少送出去的零食就像泼出去的水,成天在楼道里像个外卖小哥一样晃荡,你不收只能丢进垃圾桶。
  
  热情成这个样子,高轩都拿他没办法,只有放任他去摘杨辰的耳机:“杨辰,给我说说故事呗。”
  
  “你打着。”杨辰利落地一推桌子,借着推力把自己的转椅推走了。
  
  黄浩海立刻补到位置上,一个大少爷,就坐在一张杨辰平时放杂物的小板凳上,以一个大型犬搭桌子的姿势够着键盘打游戏。然而这把游戏正因为他坐下,忽然起死回生,增加了成吨输出。
  
  也不是杨辰玩的太菜,主要是黄浩海太厉害,要是职业战队买得起他的时间,他能立刻跑去打比赛。
  
  现在这个宝贵的时间就花在杨辰身上了,为了听他讲一个玄乎的故事。
  
  杨辰比在警察局的时候配合,虽然没有提具体的时间地点,但单刀直入地讲了尸体的所有细节:“那个女生穿正装,应该是从什么面试回来的;死因是窒息,有勒痕,还有指印,说明作案工具是临时选择的,不趁手;犯人脚步慌乱,但死者挣扎留下的蹬踏痕迹范围却不大,应该和死者有很大的体格差距。”
  
  “咳……”高轩听得毛骨悚然,恨不得他俩赶紧闭嘴。
  
  杨辰瞥了一眼班长紧绷的背影,还没作出反应,就被黄浩海递过来的蛋糕盒子俘获了。
  
  “……”高轩决定投降,这个室友别的都好,就是非常喜欢吃甜食,喜欢得有点不正常。
  
  “我没有动尸体,但这个女生身上没有口袋,应该带了手提包,现在这个手提包没有了。”虽然收了贿赂,但碍于和班长同一个寝室、以及指导员的叮嘱,杨辰讲故事的口味还是轻了很多。
  
  “抢劫啊?”黄浩海语气浮夸地问,眼睛没离开显示器。
  
  “不是。”杨辰摇摇头,小心地叉着蛋糕,没有立刻接话。
  
  “那是什么?”黄浩海已经替他结束游戏,从马扎上转过来仰视他,仿佛一个好奇宝宝。
  
  “情杀。”杨辰的语气神秘起来。
  
  “为什么呀?”黄浩海一脸惊讶,演足了好奇观众的戏,“林易遥没有男朋友,也没有前男友,啊当然了,也没有女朋友……为什么会情杀?”
  
  厉害了,什么都给他打听完了。高轩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直觉。”杨辰一边说着,一边非常中二地扶了扶眼镜,和警察局的小网警有得一拼。
  
  黄浩海的眼神一闪,但懂事地没有往下追问,把话题岔到了尸体细节上:“那你看到了不怕吗?没吐吗?不是说还切掉了手指吗?”
  
  “是挺难闻的……”杨辰一边说,一边用力咽了一口唾沫,但还是在吃蛋糕,“我戴口罩了,没用,手指……没敢看。”
  
  高轩听到这句,情不自禁地松了一口气,但黄浩海浮夸地笑了:“哈哈哈哈哈我以为你不带怕的呢。”
  
  “差不多得了。”高轩严肃地劝道,门外窸窸窣窣的交流声隐约可辨,看来还有好几个人在偷听。
  
  “好好好。”黄浩海终于放过杨辰,拍拍他的肩膀,又给他排了一把游戏,“吃好玩好。”
  
  杨辰重新扯着椅子回到原位,说起来这个椅子还是黄浩海送的,为了想拉杨辰双排打游戏的时候能扯着椅子过去,就差改装成电动轮椅了。
  
  送走了这位大佬,高轩终于松了一口气,刚准备扭头去说教杨辰,杨辰已经戴上耳机,重新杀入游戏中。
  
  “……”个个都是大佬,他这个班长兼寝室长根本没有地位。
  
  ·
  
  捋一捋受害者和目击者的人物关系,一天上班时间就过去了。从早上紧急出动到吃完夜宵,叶星宇一得空就继续看那本《切掉它的手指》,终于在生物钟第一次提示睡觉的时候看完了。说句实话,让他评价一下,叫看了等于没看。
  
  一定要问为什么……因为这个故事的死者是一对gay的小三,林易遥无论如何不会卷入一个这么鬼扯的故事吧?
  
  他现在有了另一个猜想,至少比林易遥卷入狗血恋爱靠谱一点——杨辰因为侥幸写过这个切手指的细节,蓄意把这本小说推到置顶。那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干这种引火烧身的事情不稀奇。
  
  会不会是死者生前挣扎,抓伤了犯人,所以犯人才做这种处理?下班的时候,他们警队是这么猜想的,他也更倾向于这种猜测,犯人既然带走了林易遥的手提包,再带走她的手指也没什么问题。
  
  法医从林易遥耳后的头发中发现了一丝涤纶纤维,结合勒痕判断,犯人用涤纶丝带勒住了林易遥的脖子。但作案途中,犯人发现这东西并不十分趁手,于是他改为掐住林易遥的脖子,终于将其勒死。如果是惯犯,为什么不选择麻绳这样的工具?
  
  或者是为了抢包,但林易遥执意不肯,歹徒被激怒才动手的?
  
  他情不自禁地回忆起文中精致的案发现场,那是蓄谋已久的情杀,死者甚至没有过多的挣扎,跟他们现在遇到的现场差别极大。
  
  因为高跟鞋的特殊性,痕检成功提取到了三段沉积淤泥里的脚印,林易遥虽然焦急地赶回宿舍,但并未踩出慌乱的足迹,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小路上甚至放慢了脚步,直到被人拖入草丛才挣扎起来。
  
  勒痕向上,犯人比林易遥体格健壮,一个高大的陌生男人,林易遥竟然毫无防备?
  
  如果是蛰伏在草丛中猝然发难,一夜雨水冲刷,已不足以判断埋伏的具体时间地点。况且虽然小竹林中能发现许多驻足的脚印残骸,但那里是情侣约会的好去处,痕迹太过杂乱。如果不是夜间阴雨连绵,十点也未必会一个人都没有。
  
  ……
  
  证据太少,不能妄作推测。
  
  盯久了电脑屏幕,叶星宇疲惫地揉了揉眉心,把最后半杯只留下些许余温的摩卡灌进嘴里,嗓子里泛起一股甜味。
  
  舌尖回味着最后一分香甜,他刚打算关掉页面,突然发现局外窥视居然更新了一篇文章。不是别的,就是《切掉它的手指》的番外。
  
  还上瘾了?他点开内容,才六千字,和正文也没有太多关系,只保留了“切掉手指”这一个相似点。写的是一个犯罪成瘾的人,因为读过正文中的新闻,模仿犯罪,从而杀死了一名无辜的路人。
  
  只是一个猎奇短篇,既没有凶手这种猎奇人格的由来,也没有他最后获罪与否的结果,单纯陈述了一个犯人的心理活动和实践步骤。
  
  乍一看,他觉得作者也有反社会人格。
  
  鬼使神差地,他注册了账号,在下面抢到了第一排评论:“这么轻车熟路?”
  
  等了大概十分钟,对面终于回复了,还是私信过来的:“是你理解不了。”
  
  噗。他被一句话怼得发愣,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身份已经暴露了。杨辰不仅一改平时客气的回复方式,还特地私信过来,显然是对他们这些警察看不顺眼。
  
  可以的话,他想把火车上偷杨辰手机的人抓出来,让杨辰痛哭流涕地跟他说谢谢。但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只能关上电脑,洗洗睡觉。
  
  平时就算喝了咖啡,也一沾枕头就睡,但今天大概因为有案子,他闭上眼两分钟还清醒着。
  
  忍不住点开小说网站,他打算看看其他人都给杨辰回复了什么,会不会有知情人。同时,他仍然怀疑杨辰有什么问题。
  
  结果二楼开始就是商业吹捧级的夸赞,大概持续了五六楼,间或有人抢前排,还算热闹。杨辰的探案比种马小说写得要好得多,似乎有自己稳定的读者群体。
  
  没有引起众人恐慌讨论,他这回终于迅速进入了睡眠,随后梦里出现了一只龇牙咧嘴的土拨鼠。醒来他想起来,那是杨辰的头像,非常神经病。


Case 1-3
  得益于尸体发现得早,事件最终没有发酵,只变作地方新闻中的一个小方块,呼吁大家夜间尽量结伴同行,走行人较多的大路。但何止是走大路,大家巴不得不走路——稍微消停一天,小雨后的W市又回到了暴雨中,除了必须上班的青壮年,其他人都像发了霉的咸鱼一样瘫在家里。
  
  叶星宇仍旧在上班前十分钟到达办公室,风雨无阻。他已经坚持准时打卡三年了,严格来说,从上学时期就养成这个习惯了。除此之外,他还永远穿着没有褶皱的衣服、留着一个年轻但不算另类的短发,加上高挑还长期锻炼的身材,要是让他考虑换一份工作,他有自信,打理打理能去做个平面杂志模特。
  
  因为各项考试都位居前列,他刚毕业就调到一线工作来。最开始队长看他长着一张校草脸,还想给他点苦头吃,结果发现这个青年挑不出什么性格上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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