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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夫难得 完结+番外 (一年春天)


  即便对方是老鸨,职业不太体面,可不看僧面也得看佛面,沈瑜做事历来稳妥,他觉得不错的人,应该太差不了,自己也不能因为对方从事特种行业就歧视人家,不接待。
  相反,不仅要接待,还得好好接待,格外热情才行。
  想通这点,何二雷说,“让他来吧,咱们热烈欢迎,到时候咱好好招待!”
  见何二雷还是一如既往的憨实没心机,沈瑜笑着亲了他脸颊一下,把盘子递到他手里,“先上菜,这都是小事,让我男人填饱肚子才是头等大事。”
  一句话把何二雷哄得晕头转向,瞅着沈瑜嘿嘿傻乐。
  自从与沈瑜通过了电话,凌云心里总有异样的感觉。
  其实他并没有去A市出差的计划,只不过是想找个借口去看看沈瑜。
  自从对方离开公司之后,也有些日子了,但两人一直没有联系,他以为沈瑜沉迷游山玩水,无暇他顾,也就没太放心在心上。
  可不曾想,他和GXM的孟总开会的时候,对方竟然说沈瑜刚和他通过电话,聊得十分开心。
  三人除了有事业上的合作,私下也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但还是自己与沈瑜走得更近,可这次沈瑜消失许久,没联系他,反而先联系了孟宪东,这让凌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思来想去,他还是按耐不住,给沈瑜拨了电话过去。
  一番聊天下来,他发现,沈瑜还是那副样子,和颜悦色,温言细语,可却总透着那么点说不出道不明的疏离。
  沈瑜就是如此让人捉摸不透,他像是天上的流云,谁也别想拴住他,留住他,更别想看透他的心。
  想想两人一起工作的这些年,多少次,那些话到了嘴边,都被沈瑜以各种时机和借口打断,凌云相信,对方不是不知道自己的心意,可能他们之间,欠缺的只是那么一点点的机缘。
  以前在公司,相处的时间多,他总觉得还有机会,可现在两人天各一方……
  这次又听说沈瑜先给孟宪东打了电话,却没主动联系自己,凌云彻底坐不住了。
  要不是顾忌着手头还有一些非常重要的公司事务需要处理,他真恨不得立即就奔去沈瑜老家,见到本人,他才能安心。
  把公司的事情抓紧处理完之后,凌云让秘书给自己订了第二天的机票,立即启程去了沈瑜的老家。
  A市的分公司负责人听说公司老大要来,亲自开车去机场接他。
  凌云见了机场门口一字排开的豪车队伍,不由皱眉,他知道沈瑜不喜欢人多眼杂,便把分公司负责人和司机都打发走了,只把其中一台车留下。
  分公司的负责人却十分惶恐,不明所以,“凌总,怎么好让您自己开车?”
  凌云接过车钥匙,脸上没什么表情,“我去办点私事。”
  知道老板不是个有耐心的脾气,平时开视频会,如果分公司汇报拖沓一点,他都懒得多听,当面更加不敢对他违逆。
  交了车钥匙,分公司负责人和司机站在机场大门口目送老板开车离开,忍不住唏嘘感慨,要是副总沈瑜还在就好了,现在凌总驭下过严,不像那时候沈总还在,从中有个调停,大家能缓一口气。
  还是沈瑜好啊,人美性格也好,耐心和软,可惜啊,年纪轻轻就退休了。
  凌云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沈瑜有些意外,“你已经在楼下了么?怎么下飞机不告诉我,我去接你呀。”
  接不接的不要紧,有了沈瑜这句话,也够凌云开心的笑出来了。
  他来的突然,沈瑜没准备,而且何二雷也没在家,这几天工地上忙,他早出晚归,有时候中午都不回来吃饭。
  挂了电话,沈瑜先去了阳台,往楼下望了一眼,果然看见了刚下车的凌云。
  打开窗户,他向对方招了招手,喊了一声对方的名字。
  凌云应声抬头,看见他,也笑着招手,然后快步进了单元门。
  之前沈瑜父亲去世的时候,凌云来治过丧,因此对这个小城市并不陌生。
  可几年过去了,这里的变化依然不大,家属院里还是老样子,来往人群不是垂垂老者,便是刚进城打工的年轻人,他们购置不起新开发的高档公寓,只好选择蜗居在这个老旧的家属院里。
  很难想象沈瑜竟然是从这样的地方走出来的。
  他和凌云出身截然不同,凌云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N代,家大业大,从小就接受的是精英教育。
  可沈瑜从小就在这样平民、普通,甚至可以说简陋的环境里成长,最后竟然成为了和他可以比肩的人才,其中付出多大的努力,本人资质多么优秀,可想而知,这也是最让凌云对他钟情的所在。
  走在这样的家属区里,凌云显得特别格格不入,他穿着考究,驾着豪车,自带一股上层精英霸总的气场,在楼梯间里和沈瑜的邻居相遇,大家不由对他侧目,甚至主动闪到一边,给他让路,生怕蹭到他的奢牌毛呢大衣。
  时隔数年,凌云依然记得沈瑜家住在几层,一转弯,要到门口的时候,发现房门已经开了,沈瑜正站在那里等他,凌云不自觉笑出来,“你家还是老样子。”
  沈瑜把他请进门,也笑着说,“现在不一样了,你进来看看吧。”
  果然,进了门,确实大为不同,小小的两居室已经不再是从前的简朴和破旧,相反,处处透着温馨和舒适。
  一边笑着把各个房间参观了一遍,凌云一边说,“我说你在老家停留了这么久,原来是在忙老房装修,怎么?这房子不打算卖了?”
  请他在沙发上坐好,沈瑜没忙着答话,返身去厨房冲咖啡,“少加糖?”
  凌云点点头,“还是你了解我,你一走,公司的咖啡都不好喝了。”
  沈瑜端了两杯咖啡出来,将其中一杯放在他面前,笑着道,“你这是奉承我,谁离开都一样的,我哪有那么大的影响力。”
  分别数月,凌云终于见到了沈瑜,如今人就在他眼前,他却有些近情情怯,像是不敢细看似的,低着头搅动咖啡,只在沈瑜离开去拿水果的时候,才抬眼追着去看。
  这人好像长了一点肉,不像在公司时候那样瘦削,脸色也变得非常好,他本来皮肤就白,可之前太过操劳,总有种不太健康的感觉,如今倒是看上去面色红润了不少。
  如果仅仅是这两样,还不足以让凌云看得那么专注。
  他总觉得沈瑜变得不一样了,似乎比以前更加俊美了,可若说他大变样,也没有,鼻子还是那样挺秀,嘴唇也还是那样又薄又润,眼睛和眉毛还是那样清透。
  可他还是不一样了,到底哪里不一样了呢?
  他看得出来,却说不出来。
  直到两人聊了一会儿,也到了午饭时间,沈瑜问他,“你饿不饿,想吃点什么?”
  凌云马上道,“我开车,咱们去附近找个餐厅吧,边吃边聊。”
  可沈瑜却笑了,他站起身,去了厨房,一边戴围裙,一边拉开冰箱门,说道,“知道你要来,买了很多好吃的备着呢,我来做饭吧,你只管说想吃什么。”
  看他在冰箱里翻找蔬菜的模样,凌云忽然想明白了,沈瑜到底哪里不一样了。
  他变得更有人情味儿了,更有烟火气了,他不再是那个职场上游刃有余,浅笑斡旋的沈总,而成了一个享受日常碎细的沈瑜。
  他之前是在天上飘着的云,如今是接了地气的水,让人看得见,也摸得着,更想亲近。
  以前有些事,凌云并不敢想,因为他们两个都是旗鼓相当,运筹帷幄的男人,就像一对齿轮,虽然尺寸相当,可惜总是难以相契,因为他们总是要用最强的一面对着彼此。
  但是如今,面对这样的沈瑜,凌云似乎寻找到了那个可以让两人契合的点。
  这种欣喜是难以言表的,是他多年以来的夙愿,也许以前,沈瑜并不会同意,但现在,他突然有了莫名的自信,其实他们之间是非常有可能的。
  脱掉大衣和外套,凌云主动进了厨房,他对沈瑜说,“我来帮忙吧。”
  对此,沈瑜来者不拒。
  其实要是换了何二雷,他肯定心疼,在外面忙了一天,回来再做饭,多辛苦啊。
  但对着凌云,他毫无心理负担,要不是出于礼数,他都想让凌云自己下厨煮点方便面得了。
  但他面上还是非常亲和客气,“你是客人,刚下飞机,去休息休息吧,我自己来就行。”
  可凌云非要帮忙,甚至把玳瑁袖扣都摘了,阿玛尼的衬衫袖子也高高挽了起来,可花把势就是花把势,看他要上手抓菜,沈瑜立即一声断喝,“先去把手洗了!”
  这声喊,吓得凌云一惊,心说怎么几天不见,沈瑜的嗓门也变高了。
  沈瑜说完,自己也反应过来,他平时跟何二雷说话习惯了,有时候何二雷回来,手也不洗,就来抓他切好的水果,沈瑜恼他,忍不住训斥,“你都不如大雷,大雷吃东西之前还知道舔舔爪子呢!”
  习惯成自然,对着凌云,他也没扭过来,完全忘了之前两人在公司是多么的知书达礼,“excuse”来“sorry”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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