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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是只鹿 (一条会修图的鱼)


  丰驰放下手中的烤茄子:“那你要喝酒吗?我可以陪你喝酒。”
  陈昊洛摇摇头:“我没有买醉的爱好。”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给自己点上,他对丰驰示意了下:“我有这个爱好。”
  丰驰嗅了嗅他呼出的烟味,很快的皱了下眉头,没有说什么,陈昊洛发现了,抽了几口就把烟熄灭了。
  丰驰问他:“怎么不抽了?”
  陈昊洛说:“没劲,你吃好没?吃好了就回吧。”
  回到家后,丰驰说什么也要给陈昊洛下一碗面,用来感谢陈昊洛请他吃烧烤,他做的面很有食欲,陈昊洛欣然接收。
  躺到床上的时候,他摸着肚子,心想:“丰驰其实也不错,虽然话有点多,但是做饭手艺还行,看起来也爱干净,留他住下也是可以的。”
  第二天十点多,陈昊洛醒来,发现丰驰不在屋子里,他看到冰箱里有丰驰留下的饭菜,便放到微波炉里加热,顺手给对方发了一条微信:“去哪了?”
  发完后觉得有些不妥,自己又不是他爹妈,管得有点宽了吧?
  丰驰没有回复,因为他此刻正在菜市场里挑选公鸡。
  离小区三站公交车的地方有个早市,丰驰昨晚对着周边环境研究了一番,认为这个早市还算可以,便一大早起床独自搭公交车来到这里。
  早市名叫友谊菜场,大致是个“王”字规模,主路比较宽阔,两边则分散出很多支路,摊位紧挨着,菜也码的整整齐齐,看着很赏心悦目。
  丰驰进了菜市场,直接沿着主路走到最后,然后向左拐进去,这是一片家禽的摊位,道路干净程度自然比不上前面蔬菜瓜果的道路,他踏着鸡毛和鱼鳞一路走过去,两边不时有光着膀子穿着围裙的大叔招呼他。
  “小伙子,来条鱼吗?今儿清晨刚从水库里捞出来的。”
  丰驰没有理会,径直走到最后一个角落。
  这个角落处不甚起眼,摊主是位中年妇女,头发上顶着五颜六色的卷发卡,上身套了一件花花短袖,下身则穿了一件七分黑色阔腿裤,脚上趿拉着一双拖鞋,形象堪比周星驰一部叫《功夫》电影里的包租婆。
  但是该妇女虽然衣着不怎么体面,可是一张脸却白皙光滑,皮肤紧致,一大早的,她就握着一瓶青岛啤酒,坐在摊位后面的摇椅上,微微眯着眼睛,似乎很享受。
  丰驰站在摊位前,喊了一声:“贝姐,我来了。”
  被叫做“贝姐”的妇女懒懒的抬起眼皮,不耐烦说:“来了就来了,吼叫什么?”
  贝姐和丰驰一样,也是动物修炼成精的,她本来是在泰国旅居,本体是一只鳄鱼,后来变成人后,就受不了那边炎热的气候,生怕把自己的皮肤晒黑,所以就通过黑白无常,搞到一张身份证之类的证件,回国定居了。
  大约是出过国的,所以贝姐对他们这种一直生活在国内的妖精向来没什么好脸色。
  丰驰特不理解她这种优越感,又不是去了欧美,连亚洲都没有出过,有什么好高贵的?不过腹诽归腹诽,他见了人家,依旧亲亲热热的喊一声“贝姐”。
  贝姐是真有本事的,仗着有出国的经验,她大胆的做起跨国水果生意,什么缅甸的香蕉啊,越南的椰子啊,菲律宾的菠萝啊等等。
  除了这些,贝姐还有一绝,就是她手里的公鸡,是真的好!
  但凡他们这种成了精的动物,变成人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找到一个谋生的手段,他们做动物的时候,吃草或者撕咬其他更弱小的动物,但是成了人后,总不能还过着吃草的生活吧?不然成人有什么意思?
  所以大家各显神通,有的像贝姐这样,身家本来就阔绰或者有门路的,自己就能做个小本生意,有的厨艺高超,成人后借点同类的钱,去学校门口摆个摊子,用不了多久也能安身。
  丰驰当初成人后,也想过去做饭,可惜他生不逢时,成人的时候正碰上兵荒马乱的年代,大家都忙着打仗或者躲仗,好不容易借钱弄来一个小摊子,结果日本人一个空中弹掉下来,直接把他摊子炸成了灰。
  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讲,也幸亏他在那个时候成了人,不然依照“建国后动物不能成精”的条例,那他算是彻底没戏了。
  后来生活窘困,他不得不变回原形,在深山老林里以吃草喝溪水度过一段苦日子。
  好在日子没过多久,地府有人找到他,专门组织他们这种没有什么谋生能力的妖怪学看风水,驱除鬼魂等技能,他才得以找到自己谋生的路。
  地府不是白白培养他们,组织他们学习的时候不用掏学费和生活费,等到学有所长时,便派遣他们分散在各个地方,以此来协助地府大人们来此地办事。
  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先学习技能,等到能独立生存时,再拒绝这种派遣,只要交够三倍的违约金,地府是不会奈他们如何,只不过这个动物因此会被记入诚信档案,倘若发生些什么事情,地府立刻首先拿这个动物开刀。
  丰驰前思后想了一番,认为自己这种没什么后台和背景的妖怪,若是能有了地府的编制,也算有个后路,便欣然同意。
  于是他和十几个妖怪一起被派遣到了北方,北方地域辽阔,他们十几个在编人员常年东奔西跑,一刻也不敢松懈,算是称得上战战兢兢、劳心劳力了。
  后来人间迅速发展,地府也积极响应人间政策,设立劳务局、监管局等等一系列有关部门,他们也因此有了假期和些许福利。
  因为地府的编制如此好得来,所以对于无编制人员,他们反而另眼相看。
  贝姐这种财大气粗的,在他们北方算是一号人物。所以有时候他们这种在编人员有需求时,反而会来找无编制人员,企图在他们手里购买一些道具。
  丰驰的本领就是驱鬼,驱鬼免不了要用到公鸡,而普通公鸡达不到丰驰的要求,很多次他带着公鸡前去驱鬼,结果鬼还没有见着面,公鸡就被鬼的气息吓晕过去。
  而贝姐手里的公鸡胆子极大,非但不怕鬼,见了鬼反而精神抖擞,恨不得能展翅飞上去和鬼一较高低。
  这样好的公鸡费用自然不低,丰驰用发展的目光看了看,觉得虽一时肉疼,但总体来讲还是划算的。
  他对着贝姐笑:“贝姐,上次在微信里说的,我需要一只公鸡,您给我留了吗?”
  贝姐懒洋洋的一抬下巴,往里示意:“喏,那边框子里扣着的,混血鸡,缅甸混泰国,三十只鸡一起进的屠场,就它一个人抓花了屠夫的脸,从里面飞出来。”
  丰驰轻轻一跳,就从摊子外面跳进来,弯腰走到里屋,果然在墙角处看见一个倒扣的框子,慢慢的把框子掀开,便看到一只全身羽毛丰盛的公鸡目光炯炯的看着他,伸手拨弄下公鸡的爪子和尖嘴,是既锋利又尖锐。
  他把公鸡的翅膀反握住,拎着公鸡出来,对依旧躺在躺椅上喝啤酒的贝姐弯腰笑道:“贝姐,这次的货果然很猛,尾款我微信付你。”
  贝姐听了这话,上眼皮懒懒一抬,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这就走了?”
  丰驰装糊涂:“啊?对,还得准备其他东西。”
  “不买点葡萄?昨天晚上空运到的,回去放冰箱里冻一冻,这天气吃,保准你爽翻天。”
  丰驰犹豫了下,说:“唉呀,我这穷鬼,哪有冰箱这玩意儿啊。”
  贝姐冷笑一声,从鼻腔里哼出一道白气:“抠样儿!听说你最近搭上了一个富二代。”
  丰驰讪笑:“这、这怎么说呢!我就是租了人家房子。”
  “房租挺贵的吧?听说是学区房,全市最好的高中旁边。”
  丰驰诺诺:“那啥,托了朋友介绍,也不是很贵......算了算了,我买一串吧。”
  等到丰驰出了菜市场,看看左手的公鸡,又看看右手手里的葡萄、哈密瓜和菠萝等满满当当一袋子水果,认命的叹了一口气。
  谁让他以后还得仰仗贝姐呢?


第11章 杜艳梅和丰驰的第一次见面
  陈昊洛吃完饭,去了医院,轻车熟路的拐进320病房,却没有看见韩阳,同病房的人告诉他,韩阳去看他爸了。
  在重症室病房外面,陈昊洛找到韩阳,韩阳头发依旧乱糟糟的,身上衣服皱皱巴巴,木着一张脸坐在走廊的椅子上,眼镜滑到鼻梁上都不知道扶上一把。
  陈昊洛在原地站了会儿,默默上前帮他扶了一把眼镜,韩阳似乎被他惊醒了,下意识的“哦”了一声:“洛洛?”
  陈昊洛顺势坐在他旁边:“叔叔...怎么样?”
  韩阳低头,神色有些心酸:“情况不太好,医生说要让我做好心理准备。”然后迟疑了下,说:“那天,吓到你了吧?”
  陈昊洛默默的握住他的手,没有说话。
  韩阳静静的盯着他的手看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然后把他的手移开:“不是说好不见面了吗?”
  “我很担心你现在的状况。”
  “没事的,”韩阳苦笑一下:“已经很糟糕了,也没法再糟糕下去了。”
  “你...。”
  “洛洛,”韩阳打断他:“我已经离婚了,我家里都已经这样了,请你以后不要再来管我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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