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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我哥,让我来 (沈日十)


  真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
  罗束跟罗栗找家教的问题,在公司里跟沈无薇提了一嘴,沈无薇这才想起来,自己和小姑娘,已经快有半个月没有联络了。
  她道:“什么时候一起吃个饭吧,联络一下感情。”
  虽然订了婚,身上有了婚约,多了一层未婚夫妻的关系,但是两人心里都对彼此除了欣赏以外没有更多的好感,在公司里面工作的时候其实很容易看出来两人的不亲密,比起其他活动,吃饭是既能够显示两人亲密,又不至于太耗费精力的一件事情。
  罗束对此没什么意见,他想到今天早上师弟回自己的消息,提议道:“今晚上我约了给罗栗联系的补习老师一起吃饭,你要不要一起来。”
  沈无薇欣然应下,理由是考察一下这个即将走马上任的补习老师的人品。
  罗束让她大可不必如此担心,自己的师弟不仅是上一届的高考状元,也是C大的学子,在学校人气很高。
  “成绩好又不等于人品好。”
  沈无薇认识的斯文败类,大多数智商都远高于常人,即便是少数几个在学业上蠢笨的,情商也足够弥补智商上的不足。
  在她心里,聪明人三个字,从不等于好人或者是人品高尚的人,聪明仅仅是一个智力上的表现,不足以体现道德修养。
  她对罗束不怎么在意,对罗束家的小姑娘却很上心,最近才闹出了一桩家教非礼学生的丑闻,她可不想让这样的悲剧发生在自家小姑娘的身上。
  不知不觉间,沈无薇已经将罗栗划入了自家的范围,人的缘分有的时候就是那么奇妙,沈家不是没有和罗栗差不多大小的女孩,比她长得好看的有,比她脑子快会说话的人也有,偏偏沈无薇就对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罗栗上了心。
  罗束虽然觉得沈无薇多虑了,不过对于沈总的要求,他没办法拒绝,更何况沈无薇好歹有个未婚妻的名头,所以让师弟和他们三个一起吃饭的话,也勉强算得上是一顿家宴。
  “好吧。”
  ……
  在家的罗栗还不知道晚上的饭局,昨天晚上罗束来敲门,本来是打算说这件事情,结果今早上就给忘了。
  吃了哥哥煮的爱心面条,罗栗心情好了不少,哼着歌洗了碗,顺便打扫了一下厨房,先是用铁丝球将有油渍的瓷砖刷了一道,再用湿抹布擦干净,最后看着窗明几净的厨房,顿时觉得心情大好。
  果然,整理是一件让人能够快速回复心情的好方法。
  七天小长假第一天,罗栗不想为难自己,刚刚考了月考,虽然成绩不好,也背了一书包的书回家,但她现在一点都不想翻开书本。
  只要想到打开书包就会看到自己惨不忍睹的月考成绩,心里就堵得慌。
  窗外的天气不错,秋高气爽,昨晚不知什么时候下了一场雨,现在已经停了,地面上虽然还有着些许的水汽,但空气中留下的只有清新的气息,没有雾霾,连汽车尾气都闻不到,让人觉得非常舒服,是一个适合外出的天气。
  要是平时放假,余灵不联系罗栗出门逛街,她是绝对不会主动联系余灵,宁愿一个人在房间里看小说宅到天荒地老,但是因为月考的原因,她现在只想出去走走,散散步,放松一下心情。
  出乎意料的是,吃早饭之前就发出去的微信,一直到罗栗打扫完卫生都没有得到回复。
  余灵虽然不像她一样是个重度手机控,无时无刻都在玩手机,但也不至于一条消息一个多小时了都不回复,罗栗给她打了电话,提示的却是关机。
  这个小懒猪……肯定是昨天晚上玩手机玩得太晚了忘了充电自动关机。
  罗栗自觉的为余灵找好了借口。
  因为她也经常干这种事嘻嘻嘻。
  想到每次自己手机关机,隔了好几个小时才回复余灵消息,被余灵嫌弃的时候,罗栗心中隐隐觉得,自己翻身的机会来了。
  哼,还说我,你还不是一放假就玩手机,大家半斤八两!
  ……
  没了余灵,罗栗才发现自己可以联系一起出门的人少之又少。
  平日里聊得最多的花彬彬是男生,她没兴趣和花彬彬逛街,花彬彬估计也没兴趣和她一起出来玩,黄乐桃离得很远,据说从她家到学校开车都要三个多小时,思来想去,罗栗按着手机,最后落到了夏言蹊的电话号码上。
  “有空吗?”
  “有事说事。”


第27章
  这边罗束和沈无薇抱着文件走进了会议厅, 那边罗栗和同桌正哼哧哼哧的往山上爬。
  两人爬的山与其说是山,不如说是一个小山包,海拔高度不过几百米。山顶的地方有一处清甜可口的山泉, 得名甜水山, 早上五六点的时候便有锻炼的老人提着两个水壶上山打泉水。
  “走不动了,走不动了。”
  罗栗喘着粗气, 豆大的汗水直往下掉, 她对着走在前面的夏言蹊摆摆手, 也不顾地上满是灰尘, 一屁股在阶梯上坐了下来。
  她才爬到山腰, 三四月的甜水山是极美的,不说十里桃花,一两里总归是有的,人走在山路上的时候,桃花花瓣便纷纷扬扬的洒落下来,落到发顶肩头,往甜水山上走一道,能染一身桃花的香气回家, 然而现在已经入了十月, 山上的桃树连桃子都没了, 只余下光秃秃的枝干, 在萧瑟的秋风中等待着明年春天的到来。
  风一吹,背后的汗水讯速地凉了下来,冷得罗栗打了个哆嗦, 从她坐着的地方看过去,C城的钢筋水泥如同怪兽一般,一直蔓延到天边去。
  夏言蹊等了一会儿,见她坐着不肯起来,一边往下走,一边把书包反背到胸前,从包里掏出了一瓶矿泉水,拧开之后递了过去。
  “还爬不爬?”
  “休息一会儿。”
  “上面有凳子,去上面坐吧,别挡路。”
  夏言蹊说的凳子,是用水泥在转角平台处砌起的石凳,上面贴了光滑的瓷砖,是上山下山的人歇脚的好地方。
  到第一个平台的时候,有一个老大爷正坐在那儿给自己扇风,入了秋的天气里,他穿着一件白色的褂子,两条充满肌肉的胳膊露在外面,面前放着的是两个标着二十公斤的塑料桶。
  罗栗看了一眼自己的小胳膊小腿,默默地跨大步快速的离开了老大爷的面前。
  这个时候,上山的人有,下山的也多,许多人手里提着塑料的野餐布,都是去甜水山上野餐回来的,山顶有一块平坦的地方,四周都是松林,旁边就是甜水山的泉水流出的地方,风景好,又有干净的水源,是个野餐的好地方。
  “你吃鸡爪还是薯片?”
  罗栗拉开书包,夏言蹊才发现她这一大包背的居然全是零食。
  鸡爪薯片,辣条面包,应有尽有。
  如果她没有看错的话,罗栗拨拉零食的时候,露出来的红色衣角,应该是罐装可乐的身影。
  “你背那么多干嘛?”
  “吃啊。”罗栗理所当然道,顺手撕开一包薯片,自己拿了一块之后,递到了夏言蹊面前。
  夏言蹊无语的看了她一眼,最终还是把手伸了进去。
  “咔嚓咔嚓。”
  两个少女肩并肩坐着,同吃着一包薯片,十六岁的时光,慢得就好像天边悠悠然飘荡着的云。
  “言蹊。”
  “嗯?”
  “你说我会不会被踢出火箭班啊?”
  “不会……咔嚓。”
  “同桌!”夏言蹊刚把一片薯片放进嘴里,突然就被罗栗抱了个满怀,只听少女在她耳边激动地说道:“你居然这么相信我,实在是太感动了。”
  她怔了怔,一道暖融的笑意从她的眉眼间流过,只是很快便消失不见,夏言蹊又端起了她日常的嫌弃脸,用没有抓薯片的左手拎着罗栗的衣袖,把她的手移开了自己的肩膀。
  “女女授受不亲。”
  被推开的罗栗没有生气,边吃薯片边笑,杏仁似的眼睛弯成了月牙。
  夏言蹊瞥了她一眼,然后自己也忍不住弯起了嘴角。
  ……
  国庆是个好日子,高架桥上,一眼望去,全是被装饰得漂漂亮亮的婚车。
  张瑜拿着一个文件进来,顺便向沈无薇哀悼了一下自己的钱包。
  结婚的,生孩子的,满月的……最近公司接了一个大单,boss都留下来上班,作为秘书的张瑜就更脱不开身了,于是饭没吃上几口,份子钱却如流水一般花了出去。
  “今天才一号,我已经送了七个份子钱出去了,要是再来几个结婚生孩子的,今年的双十一我就不用过了。”
  沈无薇没理她的抱怨,接过了张瑜手里的快递文件袋,正准备拆开的时候,却见后者眼巴巴的看着她。
  “加薪是不可能加薪的。”沈无薇拉开抽屉,自从罗栗在她办公室待了一个周之后,她就养成了在办公室里放点小零食的习惯,不过后来罗栗开学之后就没来了,她又很少吃零食,于是之前剩下的零食,大多数进了张瑜的嘴里。
  接过装满酒心巧克力的盒子,张瑜脸上挤出了谄媚的笑容,“谢谢老板。”
  待人走出去之后,沈无薇才看起了她拿进来的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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