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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导法则 (凉蝉)


  饶星海不依不挠:“多具体?他在电话里怎么跟你说的?很激烈?他怎么形容整个过程?”
  沈春澜一下站了起来:“我警告过你,你要尊重老师,不要蹬鼻子上脸,注意说话方式!”
  他的起身似乎增加了压迫感,饶星海愣了一瞬,干脆靠在沙发上,目光从沈春澜的脸上一点点往下落,像舔舐着他整个人一样。
  “沈老师,”他问得轻柔温和,眼神落在沈春澜腹部之后,又继续往下走,神情像擒住了猎物的蛇,透出一丝丝阴冷的狡黠,“当时,你有反应吗?”
  作者有话要说:  饶星海:叮当猫。
  今天为大家表演《来自草原的狼》的是屈舞同学家的边牧!
  看啊,它走出来了!它步伐矫健,它毛发飞舞……它……它……请场边的卑微小梦观众不要用狗粮引诱它!请边牧注意自己的演员身份,注意走位!
  (表演最后以屈舞向小梦女士购买三袋狗粮结束)


第22章 黑蛇(1)(捉虫)
  饶星海问得直接,沈春澜一时间惊呆在当场,脑子里因为过分震惊,完全想不出要作什么反应。
  欠揍——在短暂的震惊之后,沈春澜只冒出这个想法,揍饶星海一顿的念头在他脑子里转来转去,无法停下。
  饶星海见他呆愣,好像不知道怎么应对一样,心里顿时涌出了得瑟的胜利感,正想再往这沉默闷烧的火上添勺油,手指头忽然一痛——是天竺鼠正抓住他指头,小牙齿磨个不停。
  饶星海:“……”他抖抖手指,无奈天竺鼠咬得又稳又深,他甩不下来。
  “疼。”他揪着天竺鼠的屁股想把它往下拉,“沈老师,你这老鼠……”
  “疼就对了。”沈春澜又慢悠悠坐了回去,他的脸发热,盯着在饶星海手指上打秋千的天竺鼠,没话找话说似的,“是要教训下你。”
  饶星海放弃了那只甩不下来的天竺鼠。他的黄金蟒在地上滑来滑去,脑袋伸缩,像是在吃吃发笑。“沈老师,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你对这些事情这么感兴趣,是不是通识课学得不好?”沈春澜问,“要是没理解,我建议曹回给你单独补补课……”
  “我想听你的回答。”饶星海打断他的话。
  沈春澜:“……”
  强烈的被动感让沈春澜很不舒服,他在这瞬间甚至想起了和聂采呆在狭窄斗室里发生的事情,脚下仿佛又浮现了被束缚的粘稠和不适感。
  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他回到教师宿舍,仍旧没有摆脱。
  他洗澡洗脸,慢条斯理地整理房间,最后躺在床上时,盯着头顶的灯,发现脑袋正隐隐地痛着。饶星海比他想象的更麻烦,又或者是他自己火候不够。
  他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上回避饶星海。即便告诉他自己有反应那又怎么样?真正重要的根本不是反应——饶星海只关注反应,因为他所谓的“喜欢”里,仅仅容杂了性的成分。这反而让沈春澜确信,这个人的“喜欢”并不是他所理解的喜欢。
  性苦闷……沈春澜给饶星海的状态找到了一个解释。即便饶星海现在可以正确理解性反应,但在关键的青春期,他没能得到及时的指导,对自身状态的惊恐和怀疑显然已经影响了他现在的生活。
  今天的训导进行到最后,得到答案的饶星海心满意足,他对沈春澜说出了自己小时候的事情。
  小时候他生活在福利院,饶院长把他从医院接回来的时候,才知道他是一个哨兵。
  那时候饶星海生活在贵州的一个小城市里,台风间或造访,深入内陆时威力大大减小,只有雨水异常充沛,风力倒不是特别强劲。
  饶院长有时候会跟他说起捡到他那天的事情。那是罕见的超强台风,一路开疆拓土似的,从东南沿海一直往西南方向移动,最后消失在四川。巨大的台风圈经过贵州,带来了持续一天的强降雨和劲风。
  饶星海对这些事情兴趣不大。或者说小时候还是很感兴趣的,福利院里的小孩子睡觉时都会互相问,“你觉得你的爸爸妈妈是什么样的”。饶星海当然也会参与到这些话题里,但是大家都不带他玩儿,因为他是“哨兵”。
  哨兵是什么东西,饶院长讲不清楚,饶星海自己也没法解释。这儿很少见特殊人类,或者应该是有的——沈春澜心想,贵州的南部是半丧尸化人类出没的地方,甚至已经建立起非常完备的半丧尸人自治区域,这是前几年联合国特殊人类权益保护协会公布的白皮书上大书特书的一笔——但这些特殊人类不会轻易出现在人们面前。
  饶星海就这样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和少年时光。他竭力让自己融入周围人的圈子里,竭力消除自己身上“特殊人类”的标签。
  他想变得平凡,变得普通,成为芸芸众生之中毫不特殊的一个。
  这倒和我不一样。沈春澜心想,他小时候非常想证明自己的特殊。
  但是饶院长总是要强调他的不一样。“星海以后是要去做大事情的”,饶院长会这样跟他说。他长得很高,窜个头特别快,六年级的时候已经比同龄人高出大半个头,站在孩子堆里,有种鹤立鸡群的格格不入和倔强。
  饶星海那时候为了让自己显得矮一些,合群一些,总是驼背走路。这个坏习惯是饶院长强迫他改正的。“星海要做大事情,行动走路要像样。”她习惯猛拍饶星海的背。
  谈起饶院长,饶星海的话明显变多。他会比划着自己当时和院长的身高差距:“我12岁,已经和她一样高了。”
  别别扭扭的小孩子饶星海长大了,初中的最后一年,院长问他要不要去北京读书。北京的一所高中到这边招生,点名想找具有体能优异的哨兵。
  饶星海于是来了北京,在这儿度过了三年,考上新希望,和沈春澜碰面。
  沈春澜以前去过饶星海的家乡——如果那确实是他的家乡的话。他记得那是个很安静、很潮湿的小城,不算太热闹,方言他也听不懂,但人们对他态度非常好。沈春澜知道,这是因为自己是来支教的老师,同时还因为,他长得顺溜白净,看起来是个乖学生。
  当时是大二,沈春澜躺在床上掐指回忆:正好是他和聂采互殴一顿并结束训导之后的那个暑假。
  那时候饶星海正准备上初三。
  他们差了这么几岁。
  沈春澜不知道当时的饶星海是什么样的,但估计也是个讨人厌的、很欠揍的刺头学生。
  今天的训导,他用袒露自己秘密为交换代价,从饶星海那里得到了一些重要的讯息。这是饶星海信任他的信号。
  结束训导之后他推着没修好的自行车往宿舍的方向走,走到半途发现饶星海跟在自己后面,拿着一个小布丁冰棒慢悠悠地吃,还问他要不要。
  “……你是不是走错方向了?”沈春澜提醒他,“学生宿舍和教师宿舍不在一条道上。”
  “我送你回去。”饶星海说,“今天辛苦你了。”
  沈春澜疑窦丛生:“不用,你走吧。”
  饶星海:“我悄悄跟着,不打扰你。”
  沈春澜:“……”那样更可疑了。
  他只好放慢脚步,和饶星海并肩行走。
  “训导时候说的事情,无论是我的,还是你的,我们都把它当做彼此之间的秘密。”沈春澜说,“我相信你。”
  “相信我就不会说这么多次了。”饶星海嗤地一笑,“从离开学院到现在,你已经说了三遍。我会保守秘密的,那个电话,和你的反应。”
  沈春澜无语片刻,想找别的话题,但实在觉得跟饶星海说话太累,干脆闭嘴不言。两人谁都没说话,默默地穿过大半个校园,穿过阴暗的校道和不够明亮的路灯,抵达了沈春澜的教师宿舍楼下。
  饶星海:“你住几楼?”
  沈春澜:“301,哎?教师节你们不是来家里看过我吗?”
  饶星海:“周是非和阳得意来了,我没来。”
  他抬头看着三楼,确认没开灯的那间宿舍就是沈春澜住的。宿舍有个小阳台,阳台上晾着沈春澜的衣服,还有几盆花,拼命地在渐渐转寒的秋季里开出最后的一拨儿。
  “不用请我喝茶了。”饶星海咬着小布丁的木条,咧嘴笑笑,双手插在裤兜里,虽然挺潇洒挺帅,但说的话仍旧十分欠揍,“说晚安吧,老师。”
  虽然欠揍,但现在想起来,又觉得这人偶尔幼稚得可笑。他身上有时候会透出一些阴森的气息,有时候却又真的像是十八九岁的半大青年,在故作成熟与难掩稚气之间无意识地摇摆。
  沈春澜划开Lube,想找些打发睡前时间的东西。天竺鼠头像的哨兵给他发来了讯息:【不可爱,看起来蠢。】
  他盯着那天竺鼠看了半天,给对方回了个表情。是个吐舌头略略略的小人。
  但发出去又觉得不妥,迅速撤回。
  【我养过天竺鼠,它们很乖。】
  他不知道这是辩解还是陈述,但这个明明喜欢天竺鼠已经喜欢到要把它照片当做头像的哨兵,却又倔强地不肯承认它可爱,沈春澜觉得这人古怪之余又有点儿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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