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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联姻 番外完结 (云起南山)


  不行,回去得给白翰辰定下规矩, 结婚之前不许抱着他啃了。心思一乱,书也念不进去,考试挂科该如何是好。当初考进来的时候他的成绩全班第三, 若是期末考不好,多丢脸啊。
  陈晓墨是下苦功夫念书,成绩一直处于中上等。周云飞仗着脑子聪明,小考月考成绩也不差。可在其他人眼里,好像他们无需承载长辈的期望。考得好自然是好,考得不好,反正还有回家嫁人这条路可走。
  这是实实在在的偏见,为了打破这种偏见,他们唯一的选择便是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
  三人说着话进小院,刚推开门,陈晓墨便定住了脚步,表情立时紧绷起来。
  李春明来了,何朗也在。客厅外头的空场上摊了满地的工具和材料,不知道俩人在鼓捣些什么玩意。瞧见陈晓墨,李春明直起身抹了把汗,憨厚地冲他笑笑。
  “你俩忙活啥呢?”周云飞看见何朗自是开心,跑过去蹲到人家旁边,上手就要抓他跟前的铁条。
  “别碰!”何朗一把抓住他的腕子,脸上一红又赶紧放开,“刚焊上,烫手。”
  周云飞抬眼瞧瞧马扎一样造型的铁架子,好奇不已:“到底是要做什么?”
  何朗解释道:“春明哥说给你们做个秋千,冬天在院子里念书晒太阳用。”
  “真哒!太好了!我不用老往公园跑了!”要不是顾及方婶跟后厨那一回头就能瞧见他们,周云飞得抱着何朗狠狠亲他一口。
  “是,我看师傅家就有这么个玩意,坐上去,晃晃悠悠的,怪好玩哩。”李春明接下话,顺带瞄着陈晓墨的表情。他现在住师傅家,每天看师傅家的那三个洋孩子在秋千上玩耍,便动了给陈晓墨也做一个的心思。
  见陈晓墨不言声,面上也看不出表情,李春明继续讨好道:“对哩,晓墨,昨天师傅家里有个娃儿过生日,师母做了蛋糕,我尝了尝,特别甜,今天过来之前,给你……你们买了一个带过来,你们也……尝尝。”
  “蛋糕嘛,我带晓墨去吃过了。”周云飞刚说完就被何朗撞了下肩膀,他偏过头,见何朗冲他直挤眼。
  “我不爱吃甜的。”陈晓墨说完,见李春明的表情纠结起来,又意识到自己有些伤人,尴尬地找补道:“偶尔吃吃也成。”
  “我去切,正好饿了。”
  付闻歌说着,给李春明递了个眼神,鼓励他别气馁。陈晓墨对郑宏晟是死了心了,眼下正是李春明的好机会。他也看出来了,这李春明对陈晓墨是真心实意,想来陈晓墨介意的那种生活状态,不会被强加于身。
  不过要想两情相悦,还得看陈晓墨是否愿意接受李春明这个人。以目前的状态来看,陈晓墨把自己的心包裹得壁垒森严,李春明想闯进去,必是少不得狠下番功夫。
  方婶没吃过蛋糕,被周云飞把那腻腻呼呼的一团白递到嘴边,紧着摆手说不吃。
  “甜哒!方婶!不难吃!”
  周云飞嘻嘻哈哈逗她,用手指头抹了点奶油到方婶嘴角。方婶舔了舔,露出惊讶的表情:“呦,还真够甜的。”
  周云飞把盛着蛋糕的碟子塞进她手里:“呐,这块都是你的,喜欢吃,我那块也给你。”
  “你们吃吧,我这穷胃口,吃不惯这洋玩意。”方婶是舍不得吃,琢磨着带回家给闺女儿子尝尝鲜,“这蛋糕……得多钱一个啊?”
  周云飞嘬着手指头朝院里喊:“诶,李春明,方婶问你呐,多钱一个?”
  “三块钱!”李春明喊道。
  “吓!那么老贵!”
  包吃包住,方婶一个月做工才五块钱。算上平时买菜买日用品剩的毛角钱,满打满算一个月不超过八块。这一角蛋糕,够她家里那俩小的一礼拜的饭钱了。
  “李姑爷,赚了钱,不好这么造。”她语重心长地劝道,“多攒下些,将来回老家置房子置地,把日子过舒坦了,比这甜。”
  “是哩,不常吃,就给你们带来尝尝鲜。”李春明最喜欢听方婶说话,一口一个“李姑爷”,喊得他心里比吃了蛋糕还甜。
  秋千架的差不多了,饭菜也上桌,李春明洗干净手脸刚坐下,却听陈晓墨打屋里喊他。不知是说中听的还是不中听的话,他不安地搓搓手,起身往过走。
  进了屋,他看陈晓墨手里拿了条灰色的长围巾。
  “风硬,跟外头走,裹上暖和。”陈晓墨垂着眼把围巾递给他,又搭上块手帕,“别老拿袖子擦鼻涕抹嘴,不卫生。”
  李春明眼眶一热,接围巾手帕时顺势攥住陈晓墨的手。这块大冰坨子终于被他捂化个角,都知道心疼他了。
  哪知陈晓墨触电般地抽回手,眼里凝出拒意:“李春明,你别会错意哩,我是看你搭秋千买蛋糕,还你份礼,咱两不相欠。”
  “……”
  李春明的眼神瞬间黯淡下去,抽手揣进裤兜里,紧紧捏住里面的小物件,垂头丧气地垮下肩膀。这两天他跟师傅学了洋人的镶嵌手艺,用边角料做了个小小的钻戒。听说洋人结婚都拿这个套在媳妇手上,代表对方从今以后就属于自己了,教别人看见不能惦记。
  他还跟师母学了句法语,给人往手上套戒指时用的话。想着找机会说给陈晓墨听,可话到嘴边舌头打结,转悠半天也说不出来。再看陈晓墨的态度,便是说出来也没有用。
  陈晓墨不愿看他那副被自己欺负了的样子,皱眉道:“去吃饭吧,待会凉哩。”
  李春明点点头,把围巾裹了裹夹在胳膊下头,转头出屋。到外头热眼眶教冷风一呲,鼻子发痒猛打了个喷嚏。刚想上手抹,忽然想起陈晓墨给的手帕,赶紧摸出来用。
  跟在他后头出来的陈晓墨瞧见了,低头抿嘴笑笑。
  ——这傻大个,还挺听话。
  白翰辰没把钱交给孟六,而是直接到宛平县去找了洛稼轩。金鱼儿的卖身契必须得拿回来,要不打官司也打不赢。就说洛稼轩不会把金鱼儿扔白房子里去,也不能让人归了他。
  洛稼轩办公的地方是以前的县衙。虽说各地皆有相应的长官,但也只是管管政务,至于法条规定、地方治理其实还是拿枪的说了算。他们说加税就加税,说征粮就征粮,不服的,跟枪杆子说理去。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要不这帮人怎么那么横呢。
  以前是土匪,现在只比土匪多披了身皮而已。
  白翰辰下了车,撩袍跨步迈上台阶。门口当兵的拦他,瞪眼喝道:“干嘛的?”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白翰辰不多与他们废口舌,往对方手里扣了几枚现大洋,道:“找你们洛长官。”
  当兵的掂掂银元,上下打量了一番锦衣华服的白翰辰,哼笑一声:“我们洛长官是想见就见的?有预约么?”
  白翰辰听了直想乐——屁大的官儿,还他妈预约。
  “没有,不过他一定很想见我。”他冷冷道,“耽误你们洛长官挣钱,你担的起么?”
  那兵看他气度不凡,谈吐间竟有几分傲气,也知这是位有钱的爷。本想着多刮些油水,可掂量了一番又怕惹对方不悦,于是冲另外一个站岗的抬抬下巴,推门把人放进院里。
  洛稼轩正与部下在院内练手,白翰辰刚刚站定,便被他摔了个兵在脚前。从洛稼轩摔人的姿势动作来看,倒是与付闻歌摔他时的如出一辙,想来是接受过正规军事化训练。
  原来不是土匪出身的野路子啊。
  白翰辰思索片刻,道:“洛长官,白某人不请自来,打扰了。”
  “听说你病了,好的还挺快。”洛稼轩说着话,把因动作过大而拽出一截的衬衫塞回裤腰里。他肩胸宽阔,腰身精壮,勒在胯上的皮带边不见丝毫赘肉,倒是副军人的好身板。
  消息倒是挺灵通,白翰辰心说。他负手而立,淡淡道:“小毛病,睡一觉就好了。”
  “里边坐,外头风大,您身子骨金贵,别回头又给吹病了。”洛稼轩接过部下递来的军装上衣,转头吩咐道:“给白二爷上茶!”
  于正堂坐定,白翰辰端起茶碗,用碗盖撇去漂浮在水面的浮叶,轻啜一口。茶是好茶,当年的碧螺春,看来洛稼轩是待他以上宾之礼。
  想想也是,一万大洋呢,能买多少碧螺春啊。
  洛稼轩喝茶没他那么文气,直接拎起茶壶对嘴吹,大有北平拉车扛活的力巴喝高沫的架势。喝过茶,平下练手时的气息,洛稼轩回手从雪茄盒里拿出两支雪茄,分与白翰辰。
  烟雾缭绕,洛稼轩眯眼看着雪茄头,似是自言自语道:“一个大洋一根儿,这他妈哪是抽烟啊,整一抽钱呢。”
  白翰辰知他话里有话,不动声色,淡淡道:“钱嘛,挣来便是为了花的。只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洛长官,您说是不是?”
  言语针锋相对,桌面上的气氛全然不似两人表情看上去那么云淡风轻。彼此心里都打着算盘,白翰辰是堵着口气,洛稼轩则万事向钱看。
  “说的是啊,可惜洛某人混了这些年,到了也没混出个君子的名声。”洛稼轩假模假式地叹道,“不如您白二爷,挣了多少见不得光的钱,居然还能落个好名声,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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