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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联姻 番外完结 (云起南山)


  “陈晓墨,这位先生找你,等你一上午了。”
  陈晓墨定住脚步,低头看向蹲在传达室门口抽旱烟的人。那人二十四五的年纪,头发教风吹得有些凌乱,脸上瞅着跟三天没洗过似的,胡子拉碴不修边幅。他身着黑色长衫,腰上扎着带子,下半提起截扎在腰里,鞋子上全是土,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
  听到老师的话,那人站起身。他往鞋底上磕了下烟袋管的铜口,回手将烟管别进后腰,尽可能的立直身体,语气稍显拘谨地问:“是……晓墨哩?”
  “您是?”陈晓墨不记得自己家有这么位亲戚。镇上的人大多都是同宗同族,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就算没说过话也能混个脸熟。
  且说这人蹲着的时候还看不出来,一站起来,得比陈晓墨猛半个头。他肩膀宽阔胸膛厚实,瞅着像个铁匠。
  “我是李春明。”
  李春明扯出个笑,他肤色黑,显得牙特白,口音也比陈晓墨重得多。他说“我”发“饿”的音,周云飞在后面听了直朝付闻歌翻白眼。
  而陈晓墨一听“李春明”这仨字儿,立刻往后退了一步,差点踩了周云飞的脚。顾不上那小个子在背后抱怨,他用近乎责怪的语气质问李春明:“你怎么来了?!”
  这位李春明,便是他那未曾谋面却行了文书,被法律所认可的,丈夫。
  “么甚!就是来看看你。”李春明的表情立马紧张起来,人高马大的汉子手足无措,生怕陈晓墨下一句就要撵他走。他又转身拎起放在墙边的褡裢,打里头摸出两件精致的银器捧到陈晓墨面前,堆上笑,语气不无讨好:“我打的,送……送你……”
  陈晓墨拧紧眉头,片刻后无奈地抬手搓了把脸。
  “来都来哩,上家吃顿饭吧。”
  在陈晓墨的家乡,比粮食更有名的,是离镇上不到二十里路的金矿,且伴生着铜银矿。据老辈人说,那矿打从乾隆年间起就开始挖了,到现在还没挖干净。
  有矿,自然就有被矿脉催生起的行业。李家老祖宗心灵手巧,是制金银器的行家,传到李春明这一代已是第五代。李春明打的镯子十里八乡都有名,因他学过段时间水墨丹青,镯子上的龙凤呈祥等图案铸得栩栩如生,但凡结婚的都得来这订上一对儿。
  按理说天天过手白花花的银子、亮闪闪的金子,听名字都带着钱响的主,这亲事该不难说。可事实上手艺人的社会地位并不高,大户人家是绝攀不上的,媒婆给说的都是些个小门小户。
  不过小户人家肯供闺女、半爷儿上学的那真是凤毛麟角,而李春明算是肚子里有点儿墨水儿的人,不想找个没文化、连自己的姓都写不出来的人过一辈子。于是一拖再拖,直到有一天,听老爹说媒婆给他相了个念到高中的,立马动了心。
  李老爷子见儿子终于肯结婚了,高兴还来不及,立马答应下亲家提的三千五百块彩礼。打金银器并不能赚大钱,铸个戒指的功夫钱跟干苦力的差不多,仅够吃喝。能攒下的,是灌完铸模之后富裕下来的边角材料。日积月累,等分量够了凑到一起打成金银条。
  为了儿子的婚事,李老爷子把自己攒了大半辈子才攒出来的两根金条换成了大洋,托媒人给亲家送了过去。然后天天坐在铺子门口,乐呵呵地抽着旱烟等儿媳妇过门。
  结果没过俩月,听说陈晓墨考上大学要去北平念书。三千五百大洋眼看着打了水漂,抱孙子的美梦也破灭了,给李老爷子急得当时差点就过去。他跑去找陈家老爹闹,要求对方还钱。可陈家刚用彩礼钱给俩儿子娶了媳妇,翻箱倒柜勉强凑出三百多块,连零头都不够。
  李春明听说之后表示自己可以等。能娶个大学生进门,那是祖坟上冒青烟的事。李老爷子是见过世面的主,担心陈晓墨出去开了眼了不肯回来,陈家悔婚人财两空。
  他请来陈氏族长,跟陈家老爹在陈氏宗祠里当面锣对面鼓,于陈家祖宗的见证下,签订了陈晓墨和李春明的婚约文书。有了这份文书在手,李老爷子算是把心放回到肚子里。
  若是将来陈家悔婚,那就得赔钱。敢赖账,宗亲族人的口水能把他们淹死!
  陈晓墨把人领回小院,跟方婶交待帮忙打盆水来给李春明洗洗脸。趁李春明洗脸的功夫,周云飞把陈晓墨拽到一边,问他此人到底是哪尊菩萨,能把他都惊得倒退一步。
  听说是陈晓墨家里的“那口子”找上门,付闻歌挺为对方无奈的。比起他跟白翰辰仅有婚约虚名的情况比起来,陈晓墨所处的境地更为尴尬。行过文书,板上钉钉,就是夜里李春明摸上陈晓墨的床,那也不犯法。
  周云飞说话不拐弯抹角,把付闻歌的担忧直接说给了陈晓墨听。
  “他敢!”陈晓墨眼里射出狠绝的目光,“老子抱着德国造睡!大不了坐牢杀头抵命!”
  付闻歌赶紧劝他:“别把事情往坏处想,那李春明瞧着并非是个无赖,嗯……我看这样,你今儿晚上先去云飞那屋睡吧,真闹出人命,跟你家里也没法交代啊。”
  陈晓墨紧咬住嘴唇内侧,双手攥握成拳,肩膀胸腔缓缓起伏,满面不甘。
  不多时,身后传来李春明谨慎的声音:“晓墨,还你胰子……”
  三人的目光齐刷刷转向他。刚灰头土脸的看不出好来,这会洗干净了,感觉长相倒还周正。一双浓眉飞扬入鬓,透着股子西北汉子的彪悍之气。
  他把装着胰子的盒子递还给陈晓墨,被六只眼睛盯着,一时紧张得说不出话来。在老家听到那些流言蜚语后,他实在等不下去了,非得亲眼瞧见陈晓墨,确认传言都是胡说八道才能安心。然这并不合规矩,即便是行了文书,按老理儿,没拜堂之前是不许见面的。
  初次相见,他赶出两件银器做见面礼。一件是镂空的麒麟纹怀表壳,他想着回头再去王府井给配块表。
  另一件是香脂盒,可刚拿出来他就后悔了——香脂盒里的香脂不光可以用来擦脸,那装满柔滑软膏的盒子经常被置于床头,用途不言而喻,怕教陈晓墨误会他居心叵测。
  “该吃饭啦。”
  方婶的声音救了场。
  “我的老天爷啊,晓墨,你们那人都这么能吃么?”
  见识过李春明的饭量,周云飞大为吃惊。他这一碗饭还没吃完呢,李春明那四碗下去了。付闻歌听了,在桌子下面踢踢周云飞的脚,示意他别这么直接。
  陈晓墨不以为然:“干农活的吃的比他多哩。”
  李春明本还想去盛第五碗饭,被周云飞一说就没好意思。他把碗搁下,蹲到墙根底下抽旱烟去了。
  付闻歌瞧着土里土气的李春明,再看看身穿学生制服的陈晓墨,搁心里默叹一口气。难怪陈晓墨会喜欢郑宏晟那样的类型,把李春明往他旁边一放,显得格格不入。
  不是说配得配不上,而是两人散发出的气质截然不同,一看就不是一路人。当然这与穿着打扮无关,同样是穿长袍,白翰辰就是个翩翩公子哥,可李春明却爱把下摆扎进裤腰里,跟赶车的把式似的。
  ——等等,我为什么要拿白翰辰跟他比?
  付闻歌皱皱眉,使劲把白翰辰的模样从脑子里挤了出去。
  TBC
  作者有话要说:胰子就是肥皂啦,我应该没打错字吧
  昨儿那章评论都炸了,这章缓缓情绪
  今儿回帖的都有红包拿,咱热热闹闹开开心心的哈
  话说周云飞的嘴该是隔代遗传给何主任了……


第三十二章
  鼻子忽然发痒, 白翰辰偏头打了个喷嚏。邱大力抬眼打后视镜里瞧了瞧,道:“二爷, 天儿凉了, 紧着添衣服哈。”
  “嗯。”
  收起手帕, 白翰辰低头继续看文件——宛平县法院给的裁决书。跟洛稼轩见完面后,那位洛老爷子倒是没再给工地找茬。法官央他, 说既然洛长官那给面子了,他这边也该让一步, 加点儿,意思意思。
  白翰辰本身不是那软硬不吃的主, 自要面子上过的去, 后续影响不大,该妥协的地方还是的得妥协。做生意,归根结底就是讨价还价, 只要不冲破底线就成。
  “买卖不成仁义在”的情况不是没有, 忒少见。另外那天洛稼轩趾高气昂、中途离席的态度让他不爽, 所以对方提出加五百,他对半砍, 只肯加二百五。
  白育昆听了,笑着说他“你小子不是骂人呢么”。
  白翰辰是想骂人,实因他对洛稼轩没有好感。最近这几天他稍作打听, 得以全面了解对方的为人。
  打仗时因军饷发放等问题,下面的部队时常哗变,今天还是同一阵营、明天在战场上端着枪对射的情况屡见不鲜。洛稼轩带的就是这样一支部队, 底下是帮土匪出身的兵,有奶便是娘,投机性很强。洛稼轩本人跟三国里的吕布一样,堪称三姓家奴。
  同样的,他也有吕布的实力。部队战斗力强,到哪都混的下去,可恨的是,他有时领完军饷便拍拍屁股走人。领不到还敢抢,打起兄弟部队来从不手软。给收过他的几位主子气得够呛,个个都恨不得要他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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