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确实见过你,在裴清的公寓,我有一次去找他要数据的时候,那次的项目很成功,因此我对那次项目的细节都记得很清楚。”
我将那杯咖啡推了过去:“不好意思,今天我不能再喝咖啡了,我在家的时候已经摄取过咖啡因了,是小池给我煮的咖啡,如果再喝可能会影响我今晚的睡眠。”
小池不会做饭,可是煮的咖啡很好喝。
“你可真是让人生气。”
叶荇终于将脸上的笑收了回去——这样他看上去就是一个单纯的讨厌我的人,虽然我并不觉得他讨厌我的理由足够充分。
“你可以把你为什么对我生气说出来,我们一起探讨一下,虽然我改正的几率极小。”
小池昨天和我说了叶荇的事情,他说他怀疑叶荇喜欢裴清。既然裴清有过暗恋我的传闻,那么叶荇的讨厌也就很符合一般人的逻辑了。虽然我能勉强理解他的讨厌,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要迎合他的意见去改正。
是裴清暗恋我,不是我暗恋裴清,这件事情给大家带来了困扰,可我似乎并没有需要改正的地方,裴清的态度才是关键。
叶荇的脸更黑了,过了片刻后,他说:“罢了,我就只是找你要裴清,你和你男朋友说一下,让他别管了。”
“小池是我的伴侣,不是男朋友。另外,小池是一个成年人,拥有成年人该有的判断能力。如果你有充足的理由,可以去说服他,而不是来我这里胡搅蛮缠。”
叶荇表情冷漠,突然说了一句:“那我采取暴力手段威胁你去呢?”
叶荇气急败坏的样子像是小孩子,十分不理智。
“你可以试试。”我平静回答道,。
并不能因为我在学术上的出众就否认我在打架方面的天赋。
如果法律允许,我并不介意在简历的特长那一栏加上“打架”两个字。我并不是在夸耀,只是在陈述事实而已。打架能力在动物世界或原始社会,都是雄性的资本——我打架迄今为止还未输过。
这个人好像和裴清不是一个是世界的人,也不知两个人怎么会走到一起。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比裴清母亲再婚的时间要早得多。
“那我如何强行要带我哥哥走呢?”叶荇问。
“我和小池一直在照顾裴清,虽然我并不想说,但是我们确实付出了财力和精力在这上面,说出来也并不是想要你们偿还,只是希望你能搞懂,没有小池,你可能再也见不到裴清了。不过,你可以带裴清走,只是再也不要出现在小池面前了。”
不管别人如何,小池是一定不能出任何事的。
叶荇露出了得逞的笑容,又把那杯咖啡推了过来:“我不会做那种事,你们都是好人,可我知道你怕了。我也不爱喝这个玩意儿,如果你不想要的话,就扔了吧,我要去接我哥哥回家了。”
叶荇看上去就是个说谎的惯犯,他的话虽然没有现实意义,我还是有些担心,那两杯咖啡顺带着也有些碍眼——我不会再买这家的咖啡了。
小池的公司有很好的安保系统,理论上来说,小池所处的环境是安全的。
想到这一点,我心里有些不安,和系里请了假,决定下午去接小池下班。
“真的要让叶荇带走裴清吗?我怎么觉得他不靠谱啊,裴清现在就跟个傻子一样……”
看着小池忧心忡忡的样子,我安慰道:“你不是说你查过了吗?他确实是裴清的弟弟,那就没必要担心,裴清也愿意跟着他走。我在美国的时候见过他,他对裴清很好,应该没有问题。”
“哎,活着活着我也有舍不得裴清的一天。”
小池是个善良又多情的人,内心很柔软,和谁相处久了都会舍不得,这是他的优点。
吴女士说这是小池的缺点,我很不理解,善良怎么能成为一个人的缺点?
我拉着小池的手,说:“他们还在S市,我们可以经常去见他们。”
第15章
有人抢了我儿子!就是那该死的叶荇!
他还在我面前耀武扬威,牵着裴清的手上了车。
“小池,下次你来找我玩吧,不过你一个人来就好,我给你好吃的!”裴清醒来后一直待在第一次离开医院,情绪有些激动,四处打量着外面的世界,像一只刚孵出壳的小鸡仔,上了车还在一直在和我说话。
叶荇没有开车过来,只是叫了一辆出租车,和司机报了一个名字,我没太听清,听着好像是个酒店的名字,就问他:“你不住在S市吗?”
“房子刚装修完,最近住进去不太好,暂时先住酒店里。”
剩我一个人在后面目送他们离开。我手里还拿着沈牧送过来那几本书,太凄凉了。
我叹了口气,把书扔到了医院的垃圾桶里面,转身给沈牧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这边结束了,让他来接我去机场——嘻嘻,我们要去度蜜月了。
我和沈牧领了结婚证后,一直没有办婚礼,也没有去度蜜月。一方面是因为裴清的事情,另一方面是因为沈牧他妈妈——一个疯狂的女人。
我和沈牧领证后,苏女士几近崩溃。听沈念说,苏女士在家里砸东西,尽捡着贵的砸,沈牧他爸心疼归心疼,但是又不敢说出来,悄悄躲到了隔壁市小情人的家里,现在都还没回来。
沈念也意外地开始了学习,每天都躲在学校图书馆看书,就是不敢回家,据说还申请了住宿,决定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其实沈念这个孩子心眼不坏,就是每天想太多
他和沈牧从小没怎么见过面,一路顺风顺水活到十几岁,中途出现了一个天才哥哥,妈妈还表现得尤为重视他,心里又害怕又崇拜,反复纠结之下,脑补过多,把他哥想成了心机大魔王,要回家和他争家产——实在没必要。
沈牧对沈家人的态度:不知道,不了解,不在意,安心做倒插门儿子。
其实我们这次定的蜜月地点还蛮无聊的,就是美国。
我们打算去一趟M大,然后再去其他城市逛逛。M大对我们两个都很重要,我们是在那儿认识相爱的。
我和沈牧都是那种觉得旅游很辛苦、是在自我折磨的人,所以我们打算稍微玩几天后,在海边租个别墅待着就好,可以游泳晒太阳什么的。
别墅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想做什么都很方便。
上了飞机,我和沈牧并排坐好,打算一起看一部电影消磨时光。
沈牧放行李的时候,有一个人到我身边来搭讪:“帅哥?不理我……小池,好久不见,最近还好吗?”
我忙着找电影,本不想理他,可在他说出了我名字那瞬间,我有种不好的预感。等我抬起头看见他时,我眼皮在不停地跳,沈牧也停下来在看着我们。
如果说必须要说一件后悔一生的事情,那就是中学不懂事的时候和齐萧在一起过,而且还在一起了十天——浪费生命的十天。
我高二的时候加入了学校的辩论队——在留学中介的建议下,和齐萧成为了队友,我是三辩,他是一辩。
为了一些大型的辩论赛,我们会熬夜看材料、讨论等,青春期的萌芽就是在那个时候不知不觉开始的。长时间的接触下,我对齐萧有了某种感觉。齐萧也会很刻意地做出一些让人误会的举动——摸头、戳脸等等,无所不用其极。
事实证明,这个渣渣当时看出来我对他有好感了,他就是故意的,在撩我的同时还在其他地方广撒网,贱得很。
虽然第一次恋爱经历不够美好,但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了:原来我喜欢男生,不喜欢女生。
我当时只有十六岁,第一次谈恋爱,只和齐萧牵过手。
就在那十天内,齐萧好几次隐晦地和我提起过一些那些方面的要求。虽然我当时喜欢他,但还不至于像陷入纯情的少男一样单纯,我的本能反应就是拒绝。
我拒绝了齐萧后,齐萧就没有再主动联系过我了,我还为此伤心了一阵子,初恋无疾而终。
后来听贺元泽说,齐萧和他的一个男朋友在游泳馆公共浴室瞎搞的自拍小视频被传到了网上,才后知后觉地害怕起来——这大概就是想到就让人恶心的初恋吧。
我神情复杂地看着这个厚脸皮的人,粗声粗气地问他:“到底想干嘛?有屁快放!别站在这儿挡道!。”
齐萧生了一副好皮相和一副厚脸皮。这二者并不矛盾,好皮相更是助长了他厚脸皮的气焰。
为什么说齐萧厚脸皮呢?比如说现在,他看出我有些不耐烦,还是想要伸手来碰我的脸,只不过手被沈牧“啪”地一下打开了。
沈牧也不看他,只是坐到我身边将他隔开,冷冷地说:“飞机要起飞了,先生还是回自己的座位吧。”
齐萧还是一副笑盈盈的样子,对我挥了挥手,说:“小池,那我先过去啦,下飞机了再聊。”
谁要和他聊,恶心吧唧的样子看到就想吐。
飞机上有点冷,沈牧坐下后,将一条薄毯盖到了我腿上,我打开平板电脑,选好了一个电影。
“天才少女?Gifted?”
沈牧声音有点闷闷的,他向来对贴着“天才”标签的东西不怎么感兴趣,此时看着电影的名字叫“天才少女”,心情有些低落——他对普通人更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