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冷僻的知识来自阿尔法德记忆里李斯特对他的解释。那是阿尔法德第一次看到年少的李斯特,唇角挂着玩世不恭的坏笑,紫罗兰色的眼眸既多情又无情,永远都是一副万事不过心的阔少样,他对阿尔法德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美的就像是一幅画,介意当我的模特吗?”
这话李斯特还对很多人说过,随着这个印象,关于李斯特更多的往事片段开始在阿尔法德脑海中出现。
新转学来的贵公子很快就交到了第一个女朋友,第二个女朋友,第N个女朋友,最后在五年级的时候成功压过阿布拉克萨斯登上了霍格沃茨花花公子排行榜的第一位,他的最佳战绩是在一个星期内同时和八名女性维持暧昧关系。
李斯特甚至还和阿尔法德的堂姐柳克丽霞交往过一段时间,不过很快他们就和平分手了。
用柳克丽霞的话来说就是李斯特绝对不会是个好的结婚对象,但他是个好情人,他玩的开,知道怎么玩,谁都不需要为彼此负责任,年少时又有哪个不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呢?
大概是因为李斯特这种游戏人间的态度,几乎从未有人觉得他会认真的爱上某个人。
包括记忆里的阿尔法德。
这也就是为什么博洛克斯先生坚持认为是李斯特带坏了阿尔法德的原因,在花花公子这个名利场里,总是江山代有贱人出,各领风骚数十年。李斯特取代了阿布拉克萨斯的糟糕名声,阿尔法德则取代了李斯特。
回到现实里,斯莱特林公共休息室已经完全变了样,如果不是阿尔法德一早就知道目的地是哪里,他觉得哪怕有人告诉他这是哪处有名的宫殿舞厅他也是不会怀疑的。
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板,金碧辉煌的装饰,精致的点心,可口的酒水,无一处不再昭示着“我很昂贵,我很奢华,我是普通人穷尽一生也举办不了一场的伟大舞会”这样类似的信息,让旁观者生畏,让参与者与有荣焉。
这就是斯莱特林,生而高贵,极尽优雅。
Voldemort站在晶莹剔透的水晶灯下,无需任何点缀,他已然成为全场焦点的焦点,君临天下。
☆、世界的第二十八次恶意:
世界的第二十八次恶意:传说中黑魔王的舞伴可是热门话题。
Voldemort此时身边正簇拥着很多一看就与校园画风完全不同的高端人士,据说这些都是应邀出席的往届校友,但很显然他们不是为了回霍格沃茨怀念自己逝去的青春,只是想要抓住他们事业的第二春——Voldemort。
斯莱特林高年级那些往日里眼高于顶的继承人们,也在努力想要融入这个一看就很高大上的小圈子,曲意逢迎着谈话中的每一个单词,包括标点符号。他们心甘情愿为Voldemort臣服下自己骄傲的脖颈,虔诚拱卫在他的四周,仿佛他就是能够主宰他们一切的主,是他们此生唯一的信仰。更神奇的是,没一个人觉得这样是不对的。
在我们的一生中,总会遇到那么几个自带教主气场的人,会让你或者别人疯狂的对身边认识的每一个人安利(约等于推销,洗脑)他,拉人入教。
这样只会导致两个结果,一,真的入教,一起膜拜教主;二,极其反感这个被不断安利的教主,哪怕那个教主其实什么都没做。(PS:如果实在不好理解,可以改换带入十分有名的大神作者,又或者十分红的小说,有人奉之位经典,却有人连看见名字都会生理性厌恶。)
原著里,长大后的小天狼星明显就属于第二种情况,在全家都极其狂热的崇拜Voldemort的时候,他很叛逆中二的选择了与家人截然相反的信仰。
如果有人敢说那不是叛逆,而是心中有了正确的信仰,毕竟凤凰社比黑涩会性质浓郁的食死徒要好很多,阿尔法德准会喷那人一脸。在小天狼星还以捉弄同学为乐,吸引女生注意力为荣的年纪,你说他会确定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脑回路在哪里?!
比起所谓的弃暗投明说,阿尔法德更加相信小天狼星一开始只是单纯的为了反对而反对,只不过他误打误撞走上站对了队而已。
但小天狼星却还是没能得到一个太好的结局,因为出身布莱克就是他一辈子的标签,在谣传说他出卖了詹姆斯夫妇的时候,他往日的朋友没有任何一个人站出来为他说话,甚至庭审连问都没问的就直接判了他终身监-禁,因为谁让他是布莱克呢。
此时此刻一年级的小天狼星虽然还没有显露太多叛逆情绪,但他对Voldemort也是十分不感冒的,所以在所有人如梦似幻的看着Voldemort的时候,只有小天狼星在问阿尔法德:“Voldemort教授这是装扮的什么?斯莱特林的学生?”
Voldemort穿着一身低调的黑袍,除了胸前斯莱特林的院徽,再无其他装饰,与这个妖魔鬼怪频出的万圣节舞会十分不协调。
“萨拉查·斯莱特林,他扮的是四巨头之一的斯莱特林。”阿尔法德解释道。
“……他可真够没创意的。”詹姆斯和小天狼星一起说,“就跟斯内普似的。”
“拉文克劳的学生”斯内普躺枪躺的全无压力,甚至他还有点与有荣焉的感觉,能和Voldemort比喻在一起,对于他这种Voldemort脑残粉来说真的是一件挺荣幸的事情。
阿尔法德默默的在心里想到,不是Voldemort和斯内普一样没有创意,而是在他给斯内普没有装扮找借口时,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当年的Voldemort,理直气壮的说:“霍格沃茨的校服一千年都没怎么变过,而据我查阅的史料,霍格沃茨校服的灵感就来自以贵族和优雅著称的斯莱特林,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斯莱特林大人平时和学生们穿的应该差不多。”
那一句话堵的他另外三个小伙伴是哑口无言,毫无辩驳之力。
只有阿尔法德吐槽了一句:“你之所以建议咱们四个人的装扮成四巨头,不会就是为了方便你自己吧?!”
Voldemort微笑。
现在,这位从来都是极尽装扮简洁之能的人士,再一次用糊弄鬼的斯莱特林装扮重出江湖,并受到了众人追捧,那阿谀奉承之词昧良心的简直不忍直视。
等时间差不多了,舞会终于开场了,开场舞当然是由Voldemort开始,至于他的舞伴嘛……
所有争奇斗艳的纯血统的小姐们都在期待着那个人会是自己,因为来之前Voldemort没有邀请任何一个人当他整场舞会的舞伴。
阿尔法德与他的亲戚们沾了卢修斯的光,就站在很靠近Voldemort的地方看着国王选妃。然后他们二人的视线就很狗血的在空中不期而遇,即便隔着面具Voldemort也一眼认出了阿尔法德,因为那身熟悉的女装曾无数次入梦。他勾唇一笑,迈步上前。
阿尔法德的心不由咯噔了一下,虽然他知道黑魔王邀请他的可能性很小,但他还是想自作多情的对梅林祈祷,别选他,千万别选他,如果他因为女装癖而红遍整个纯血圈,沃尔布加一定会杀了他的。
恍惚间,Voldemort已经在阿尔法德面前站定,用磁性的嗓音开口:“我有这个荣幸请美丽的小姐跳一曲吗?”
幸而最后Voldemort的手是伸向了阿尔法德身边的纳西莎,一袭银色长裙,如人鱼的长尾般摇曳。
“不介意我请你的未婚妻跳开场舞吧?”Voldemort偏头笑着对卢修斯这样说。
卢修斯诚惶诚恐的表示:“这是我的荣幸。”
虽然卢修斯的父亲和Voldemort是关系十分不错的朋友,但卢修斯依旧对Voldemort很紧张,因为他是他的偶像,是他从小到大憧憬的第一人,他根本不可能做到像对待普通世伯一样对待Voldemort。当然了,以Voldemort今时今日的地位,也不可能和普通世伯等同。
伴随着魔法界著名乐队的惊艳live(现场演唱),Voldemort和纳西莎在众人的目光中翩翩起舞。
纳西莎努力镇定着自己的情绪,不让舞步出错,生怕自己成为今晚最大舞会最大的笑话。
Voldemort揽着纳西莎的腰,轻笑出声:“别紧张,girl,放轻松,你跳的很棒,对自己多点信心,虽然这样的你也很可爱,总让我想起一个故人,但我相信自信的你会更加可爱。”
“您在想阿尔舅舅吗?”其实说完这话纳西莎就后悔了,该死,那么多话她怎么就选了这么一句!等着找死吗?
Voldemort倒是没有生气,甚至心情很好的回答:“不,不是他,虽然我很希望是他,但……也许这话说了你都不会相信,阿尔当年从入学之后就一直像教科书一样规范,无论做什么他都是最棒的,学习,娱乐,自然也包括跳舞。”
Voldemort这辈子都不会对别人说,他会的所有舞步其实都是阿尔教的。
大概是他们私下练习的时间太长了,对彼此来说一点新鲜感都没有,那直接导致了阿尔法德在和Voldemort跳舞时从来没有出现像小说中男女主角在跳一支舞时的紧张与笨拙,优秀的甚至让Voldemort怀疑阿尔法德是不是从未在乎过他。
这是Voldemort对比过无数个舞伴之后得出的结论,因为无论你的舞步有多么棒,在你和你倾慕的人跳舞时,那种肌肤过于亲密的接触,总会让你不自觉的有些许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