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味道,有一点点苦涩,应该是放了碱水的原因,但是在夏天吃起来还是很清凉的。
阮惜时抱着糖罐子回来,就看到陆择已经吃了大半条凉粽,他登时哭笑不得,走过来跟陆择说:“凉粽要蘸糖吃的,不然没有味道。”
陆择咀嚼的动作停了下来,有点尴尬地摸了摸鼻子,他吃得急了,粽叶上的糯米黏在了上面,干巴巴地说:“这样的吗……”
阮惜时倒了小半碗白糖在碗里,自己也剥了一个凉粽,蘸了白糖才放进嘴里。
陆择也有样学样,蘸了糖再吃,白糖的甜味中和了碱水的苦涩,和竹叶的清甜混在一起,果然比刚才好吃多了。
吃了凉粽,阮惜时往灶肚里塞满了木头,估计能烧一个小时,他拍拍手说:“好了,这样烧完估计就能熟了,我们先出门摘菖蒲艾叶回来。”
陆择想起昨天遇到的女孩子也是摘了艾叶菖蒲,于是两口三口吃完剩下的半截凉粽,洗干净手应道:“好。”
菖蒲艾草长在山脚,阮惜时拿了镰刀,野生菖蒲的叶子很锋利,摘的时候得小心,阮惜时把菖蒲和艾草捆成小小的一把,一共捆了两把。
陆择以为这样就行了,结果阮惜时又割了不少,陆择疑惑地问:“要这么多做什么?”
阮惜时头也不回地应道:“除了挂在门上,还要用来烧水洗澡,作用跟香囊差不多,都是驱邪驱虫的。”
陆择恍然大悟。
作者有话要说:
深夜放毒QAQ
第41章 夏13 [VIP]
端午,村里一大早就响起了鞭炮声, 那是村民们已经祭拜了先祖, 这边的端午气氛没有别地那么浓重,赛龙舟祭屈原都没有, 简化成了杀鸡拜祖吃粽子洒雄黄水洗药水澡这些。
阮惜时在鞭炮声中醒来,出了房间才发现外面大门已经打开了,陆择站在门口外, 正好奇地看着别人家放鞭炮。
被鞭炮吓了一早上的小灰从茶几底下钻了个头出来,怯怯地冲着阮惜时叫唤一声,阮惜时看它怂怂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一下。
陆择转过身见到阮惜时,彼此道了句早安, 阮惜时打开厨房门,挑了几只粽子放到锅里热来当早餐。
在灶里生好火阮惜时便不管了,他洗了个托盘,往里面放上前天去镇上买的水果饼干, 两边各放一个米粽,端到了祭台上,倒茶倒酒点蜡烛点香, 虔诚地拜三下,再烧几张黄纸白纸,就算是完成了端午节的祭拜仪式。
拜过祖宗, 阮惜时拿了一根鞭炮出去,陆择看到了便问:“小阮, 你会放鞭炮吗?”
阮惜时其实也不怎么敢放鞭炮,以前都是爷爷来放,他非但帮不上忙,还要躲得远远的,跟现在的小灰差不多,但后来他就得硬着头皮上了。
陆择见他犹疑了一下,便从他手里接过了鞭炮和香,拿到了大门外面。
阮惜时怕他不会,紧跟着出去,紧张地叮嘱道:“陆择哥你要小心啊,点燃了就马上往家里跑,不要逗留,鞭炮弹在身上很痛的。”
陆择挥挥手让他先进去,他拿着点燃的香往引子上凑,虽然陆择是第一次放鞭炮,但好奇心已经战胜了一切。
不过鞭炮响起来的时候陆择的确被吓了一跳,他逃也似地跑回天井,阮惜时连忙把门关上,把鞭炮阻隔在外面,两人看起来都被鞭炮吓得够呛,狼狈地相视而笑。
鞭炮放完,阮惜时回厨房捞起热好的粽子,他拆了两个肉粽平放在桌子上,外面那层糯米被箬叶染成了淡绿色,用筷子戳开,就露出里面的绿豆猪肉排骨馅,香味扑鼻。
陆择夹了一块米粽放进嘴里,咸淡刚刚好,绿豆和糯米吸了猪肉的一部分油腻,肉馅部分不会觉得腻味。
肉粽两个拳头大,陆择吃了一个觉得意犹未尽,又自己拆了一个,吃完之后心满意足。
到下午,阮惜时往桶里倒了雄黄,兑了大半桶水,拿上喷雾器,提着雄黄水到屋子外面,把屋子周围一片地方都均匀地喷洒上。
陆择跟着他,一边观察一边像好奇宝宝那样问道:“为什么要喷这个?”
阮惜时回答说:“因为过了端午之后,天气会越来越热,蛇啊虫子啊会特别多,喷雄黄水能赶走它们,让它们不敢靠近住宅。”
陆择又被阮惜时上了一课,认认真真地记了下来。
喷完雄黄水,阮惜时身上也沾上了一些雄黄,加上出了汗,他迫不及待想洗个澡,于是把昨天摘的艾草菖蒲洗干净放到烧水的锅里,倒满一锅水,生火烧水。
水煮开后,菖蒲和艾草的汁就被熬出来,散在水里,水变成褐色,散发着一股浓浓的中药味,阮惜时把熬出来的水倒进他洗澡用的桶里,然后又往锅里倒满水,让陆择看下火。
洗好澡,阮惜时带着一身水汽从卫生间出来,他身上都是淡淡的药香味,陆择隔着一段距离都能闻到,并不会觉得难闻。
阮惜时对他说:“陆择哥你也去洗个澡吧,我来做饭。”
陆择便也提了一桶药水进了卫生间,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感觉洗了艾草和菖蒲熬的热水之后,整个人都神清气爽了很多。
今天毕竟是过节,晚饭比平时丰盛很多,酸豆角,丝瓜汤,小炒肉,煮茄子。
菜地里种的茄子苗已经结了第一批茄子,因为是第一次结果,无论是大小还是长相都有些不尽如意,要等摘了一轮,等第二批才会好一点,到时候就能拿去卖了。
端午过后,种在坡里的玉米也成熟了,放学后阮惜时特意去了一趟地里,从玉米杆上掰了几根甜玉米棒回家。
刚长饱满的玉米又甜又嫩,无论是整根煮来吃,还是剥成一粒一粒跟肉末炒都很好吃。阮惜时煮了玉米棒,晚饭过后天色尚早,他就用篮子装几个玉米棒到大门外,跟陆择坐在石板上乘凉时吃。
陆择这段时间尝试了很多以前从未尝试过的食物,可以说得上是大饱口福了。他吃东西的时候也顾不上斯文优雅,拿起一根玉米棒,两三下剥掉玉米壳,露出里面嫩黄的玉米粒,一口咬下去,饱满的玉米粒被牙齿压得发出噗嗤噗嗤的声音,顿时尝到了玉米的清甜味道。
虽然刚吃饱饭,但面对好吃的玉米棒,陆择像饿着肚子那样,吃了一个又一个,吃剩的玉米棒他学着阮惜时往鸭棚里一丢,贪吃的鸭子们一扑而上,用钝钝的嘴巴把上面残留的玉米啄干净。
玉米的新鲜期不长,一般饱满后一周就会变老,口感和甜度大幅度降低,再过一段时间就会老化,到时候就只能用来剥玉米粒磨成玉米碎或者玉米面来储存了。
为了合理地利用资源,阮惜时趁玉米还嫩的时候,就摘了一个蛇皮袋那么多,然后让陆择车去镇上卖,剩下的他留着变老,以后磨成玉米碎来喂鸡喂鸭。
除了玉米,阮惜时还摘了些丝瓜豆角茄子一起给陆择拿去卖,摩托车后座堆满了农作物,邻居看到他们俩装车,都忍不住羡慕地说一声:“时仔,卖完这些菜,又能大赚一笔咯。”
阮惜时也笑起来说:“是啊,忙了几个月终于要有回报了,就靠着它们来挣钱养家呢。”
他目送陆择开车走远,这才关上家门,他也要去上课了。
陆择去到镇上菜市场,摩托车往路边一停就能卖菜,不用摆地摊了,他已经成为菜市场的熟悉面孔之一,因为长相出众,卖的东西又物美价廉,很多顾客都记住了他,一看到他来,就纷纷过去买他的东西,没用多久,他从家里运来的菜就全都卖完了,换成了一张张小钱钱。
他把钱小心地收起来,以免丢失,这些钱都是阮惜时辛辛苦苦种菜赚来的,他宝贝得很,少一分钱都不行。
卖完菜他也不急着回家,他给朱文打了个电话,然后开车去了朱文住的旅馆,朱文才刚起床没多久,床铺都没收拾好,听boss说要过来,他手忙脚乱地在房间里一阵忙活,终于弄得能见人了。
他换上西装,精神饱满地下楼迎接boss,boss今天穿了一件的确良T恤,十分符合他下乡体验人间疾苦的人设,朱文已经见怪不怪了。
陆择跟着朱文去了他暂住的地方,打开门进去,巴掌大的房间里,一张大床,一个老式电视机柜,有空调有风扇,条件非常不错。
他这样说了,朱文的脸抽搐了一下,崩溃道:“这哪里是不错!简直就是难民窟!”
陆择开了空调,享受着久违的冷气,叹气说:“跟我住的地方比起来已经很不错了,你就知足吧。”
朱文吐槽道:“这明明是您自己选择的!”
陆择耸了耸肩膀,跟他说:“我先给我爸妈打个电话。”
朱文很识趣地出去关上门回避,顺便去楼下吃个早饭。
陆择跟家里打了个视频通话,接电话的是他母亲。
陆母保养得当的脸出现在手机屏幕上,完全看不出已经是六十岁的人了。
陆择看着自己母亲的脸晃了一下神,他想起邻居家的李婶,比他母亲还小几岁,都已经有白发了,脸上也都是皱纹。
陆母看到久违的儿子,顿时泣不成声,对着手机抽抽搭搭地埋怨道:“幺儿啊,你出去这么久,什么时候回来啊,妈妈可想你了,你看你晒黑了,也变瘦了,妈妈心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