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言去爱 完结+番外 (混饭君的日常)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混饭君的日常
- 入库:04.10
可是此时的他并不安稳,似乎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一开始就是他高一刚入校那天,他和杜子晨上午报完道,下午就跑到篮球场上踩点,然后在一群人里,他一眼就看到了陈文川,高高的个子,投篮动作特别帅,当时,他还问杜子晨:“不知道你和他比,你们谁的篮球玩得更好一些?”
紧接着画面一转,是新生篮球赛时发生的事。
“嗯,学长,你好,我叫沈言,高一(一)班的,你的篮球打得真好。”沈言看着梦中的自己,那时的他脸上带着些羞涩和崇拜的目光。
啊,想起来了,这是一个下午,没有他们班的比赛,杜子晨和小美偷偷跑出去约会了,他一个人跑到高二(一)班的比赛场,当了一回陈文川的迷弟,在一群熟悉的同学里,他可能挺显眼的,于是下场后,陈文川找到了他,他们就正式的认识了。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打球扭到脚也要好好休养,万一留下什么后遗症就麻烦了。”陈文川略有些着急的脸忽然出现在眼前。
这又是什么时候?是四进三比赛吧,梦里的沈言想,他那时挺关心我的,陪我去医务室,还在后来的几天帮我带早餐。
然后场景忽的又转到了学校西边的小树林,依然是陈文川的脸,这次脸上似乎带着笑意和安慰:“怎么在这里发呆,月考又不是高考,还有很多机会呢,给,这本辅导书我觉得不错,应该对你有帮助。”
“科学家都说吃东西是解决压抑、压力和紧张的奇效良药,来来来,我们一起干了这桶鸡块和薯条。”这是期中考试之前。
“明天我们去图书馆看书,然后下午带你去放松一下。”
“怎么放松?”那个傻傻的自己问道。
“图书馆边上的明珠大厦顶层,有游戏厅,我们写完作业看书累了,可以去那玩游戏。”
是啊,高一的那个寒假,自己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图书馆和游戏厅度过的,也是在那时,自己献上了初吻,在梦里,沈言似乎还能感觉到唇间的温热,他的脸上刹那间闪过一丝笑意。
“暑假一起去W市看海吧,我买了帐篷,你来买睡袋和营地灯,海边露营,想想就很带劲。”
“好,我爸说考完试先带我去近郊玩一圈,这是我爸第一次带我出去玩,等回来我们才能一起去W市。”
……
这一片黑漆漆的又是在哪?
“陈文川,我瞎了还残废了,以后可能再也看不见动不了了。”
“不会的,都是一时的,再说还有我呢,要是你真看不见了,等你骨折好了,我们一起学盲文,我就不信,两个学霸,盲文什么的分分钟搞定。”
“沈言,你相信我,我不会放弃你的,总有一天,你的身体会好起来,我们也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在一起的。”
“今天我给你读《小王子》, Once when I was six years old……”
“我的声音不行,还是你的声音好听,你以后可以当播音员。”
……
“沈言,你真是让我丢尽了脸,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在梦中,他妈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
“你看看,你看看,信上是怎么说的,人家说对你是同学和朋友的情谊,你对人家却怀有某些‘不可告人’的心思,并做出一些让人无法接受的举动,让我们好好管教你,省得你一步错步步错,最后身残心也残……”
“我是造了什么孽,摊上一个搞三搞四的老公,又生你这样一个不知羞耻的儿子,你和你那个爹一样,都是人渣。”
“我真后后悔,早在生下你时就该掐死你,你这个变态,怎么不去死?”这话之后,随之而来的,还有深深的痛意。
依然在半梦半醒中的沈言皱起眉,好疼啊,妈,你能不能不要再掐我了?
……
“你以为人能一死百了吗?你是我儿子,你欠我的一辈子都还不清。”这好像他爸的声音吧。
“沈言,曾经看到你,我就恨不得掐死你,但现在我想明白了,你和那个人渣过得越惨,我才越高兴,所以儿子,你要帮帮妈妈,你也不想我不开心吧,所以你不能死,你要老实的活着,这是你欠我的。”
“这是你欠我们的!”
“不,不是这样的,我不欠……”沈言大声喊着,一下子从噩梦中清醒过来,一头的冷汗,心脏就像谁在用锤子连续的猛击,让他疼得不得不蜷缩在床上。
从陈文川最后一次出现在他面前,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这几年,沈言总是努力的控制自己,尽量不去想那个人和那些因他的离开而发生的过往,但此刻从梦中惊醒的沈言却发现,那些曾经似乎是琐碎的、不值一提的小事,竟然在他的心底里扎满了根须,他每想起一点,都好像要把这些根须从身体里拨出来,带着丝丝的血色。
为什么,我知道有一天你会离开,甚至在心底早已设想过千百次你离开时的情景,也许是不舍的,也许是遗憾的,甚至是累了倦了悄无声息的,但唯独没有想过是如此绝决的,你不仅羞辱了我,还像丢垃圾一样丢掉我,陈文川,你为什么这样做?
妈妈爸爸,为什么因为我是你们的儿子,所以你们的错,就要由我来承担,难道我的存在,就是为了提醒你们当初错得有多离谱,你们把对彼此的恨,全部加诸于我身上,你们又为什么这么做?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在这个深秋的夜半,沈言不停的喃呢着质问着,泪流满面。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想换老攻了……
☆、第十六章: 扭伤
一场秋雨一场寒,那晚之后,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S市又下了两场不大不小的雨,一下子就有了初冬的感觉。
还没开始供暖,爱美的姑娘小伙也还穿着薄呢外套,可沈言身体亏空得大,早就把小姨寄来的羽绒服和三保暖秋裤穿在了身上,衣服可能是小姨比照着他从前的身形买的,很肥大,但因为穿得多,也让他消瘦的身型显得比秋天时壮了一些。
沈言觉得自己今天出门,应该查查黄历,他不过是想去东边的银行交电费,却没想到点子背的可以,竟然被一堆破车堵住,撞了腿还扭伤了脚。
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在盲道两边把一些自行车和三轮车排成了U字型,深入有二、三十米的样子,沈言顺着盲道走进去,到头却卡住了。
刚开始,他以为只有一两辆车,便想尝试着从旁边拐一下,谁知两边都有车堵着,而且排列的参差不齐,他一手拿盲杖,另一只手在车上探试,摸了一手灰不说,结果还害得他被车撞了好几下。
眼看此路不通,沈言就想原路退回,谁知道转身时,后面是一个三轮车的车斗,他下意识的躲了一下,结果脚下一滑,又撞上了旁边的自行车,身子一歪压倒好几辆车,不仅自己被摔在车堆上,还悲摧的把脚扭了。
可能是天气凉了,路上的行人不多,沈言坐了两三分钟,也没听见附近有人经过的动静,不得已,只好试着看看自己能不能从这堆车上脱身。
就在他挣扎着想要站起来时,他听到了萧放的叫声:“沈言,你先别动,一会儿我来帮你。”
当时萧放正从酒吧开车回家,在离小区不远处,就看见沈言倒在一堆破车上,正努力的用手支起身体。
这些倒在一起的车,看着就挺破旧,虽然前几天刚下过雨,车身还是脏兮兮的,沈言身上穿着的黄色羽绒服和牛仔裤,被车蹭得一道道的全是土。
听到是萧放的声音,沈言便很老实的坐在那堆破车上,虽然屁股下面有点硌得慌,可脚扭了,想自己站起来确实有点困难。
萧放直接把车停在了路边,然后绕进U型车阵里。
“来来来,沈老弟,你搭着我的肩膀,我拽你起来。”萧放站在车堆旁,微微俯下些身体,把沈言的一只搭上自己的肩,然后拉住他的另一只手,一使劲。
“啧~”沈言的脚一沾地,右脚踝骨连带着脚面处就立刻传来一阵一阵钻心的痛。
萧放一看他这样,就知道脚扭得不轻,“我直接送你去斜对门吧,拍个片子,看看伤没伤到骨头。”
“萧哥,不用麻烦了,应该没伤到骨头,一会我回家擦点药油就好了。”沈言对医院有着很深的心里阴影,他实在不想去。
“万一伤到骨头了呢?咱就拍个片子,要是没事,再回家好好养着也不迟。”萧放说着,蹲下了身子,“来,别磨蹭了,没几步路,我背你过去。”
“我…呃…不用,你扶我就行。”沈言并不习惯与其他人的身体接触,他有些不好意思。
“扶着你,好几百米,你蹦过去啊,就你这小体格,蹦过去另一只脚也是废的货。”
沈言:……要不要这么打击人。
最后,到底还是萧放背着沈言去了医院,几百米的路,二人有一搭无一搭的聊着。
“你这小鸡仔一样的体重啊,有一百斤吗?”萧放觉得后背上的沈言,体重轻得有些吓人。
“有。”虽然是穿着衣服才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