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啊。”余信很高兴。
“我看看,我看看,这孩子真是太美了,”裴于母亲站起来,捧着余信的脸蛋仔细端详,又拉着他看了好几眼,越看越喜欢,忍不住给了他一个拥抱,余信大概因为很久没体会过家人的温情了,既不好意思又怀念,双手尴尬地不知道怎么放,但脸上的笑容却没停过。
“咳咳。”裴于担忧地提醒了余信一下,不要太欢乐,小心乐极生悲啊。
余信此时还不知道裴于的意思,直到裴于母亲拿出一大袋的衣服,他才知道她酝酿着什么阴谋。
“我呢,一直想要一个女儿,可惜受到国家政策影响,只能勉强留下小于这个不孝子了。唉,现在小于又弯了,我想要女儿的愿望又扑空了。不过呢,当我知道小于的媳妇是你后,我的愿望又能实现了。”裴于母亲笑盈盈地道,“这些是我这些年为未来媳妇买的女装,我希望你能穿上,让我拍几张照片满足我小小的愿望。”
“可以啊。”余信还以为是什么麻烦事,女装他最擅长了,穿上没有什么问题。
裴于再次咳嗽提醒余信小心,裴咏秋低头看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裴于母亲是全球知名的摄影师,对美的事物毫无抵抗力,余信每试一套服装出来,她都会激动地尖叫,单反按得停不下来。
在她的尖叫声中,裴于扶着额头,低声问:“我老婆会不会有事?”
裴咏秋淡定地翻过一页报纸:“应该不会有大事。”
不会有大事,就意味着会有小事啊。
果然,身后响起了余信响亮的一声“哇擦咧”,裴于嘴角一抽,来了来了,要出事了。
余信拎着一套三点式,吃惊得舌头打了结:“这这这……”
“这是高定内衣,漂亮吧,性感吧,”裴于母亲得意地炫耀自己买来的高档货,“我身材不好,穿不出效果,媳妇就靠你了。”
“不不不,”余信拒绝,他穿女装可以,但要他穿这么暴露的女士内衣,他死活不干,“我不穿。”
“媳妇,你这样就不乖了,”裴于母亲不高兴了,“唉,你不知道我盼望这一刻盼望了多久,你怎么能这样让我失望呢。这样吧,”她打了个响指,“你要是穿这一身让我看看,我不拍照。”
“不行不行。”余信死活不同意。
“那再加一个条件,你穿的话,我不拍照,还同意你们的婚事。”
“啊?”余信求助地望着裴于,难道裴于母亲一直都不同意他们的婚事吗?“裴哥。”他本还指望裴于会帮他,谁知道裴于的目光直勾勾地盯着那套性感的内衣,一脸“超级想看自家老婆穿上”的表情。
余信四面楚歌,哭着跑进去穿了,然后别扭地走出来,哭丧着的脸要多难看就多难看。
裴于和其母亲却异常兴奋,那目光简直要将余信生吞活剥了。
“太美了!”裴于母亲高声尖叫,“你的身材简直比女人还棒。”
裴于眼睛深邃地一眯,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不知在思考什么阴谋诡计。
余信被他们的目光盯得浑身发麻:“我换回了!”说完不等他们阻止,换回了正常的男装,把那些女装还给了裴于母亲,“我不试了!”
裴于母亲知道分寸,就此收手,笑着岔开了话题,倒是裴于还是很诡异地盯着余信看。
余信此时还不知道裴于在计划什么,直到他们在巴厘岛拍完婚纱照,度过真正的新婚之夜那晚才知道。
“老婆乖,穿上这一套。”裴于拿着那一套内衣,诱惑可怜兮兮的小余仔。
“我不要!”事关男人雄风,余信死守最后一丝防线。
“真不穿?”
“不穿。”余信气鼓鼓地抗议。
“也行,不穿就不穿,”裴于忽然吻住余信,把人三两下剥光。
“哇哇哇,非礼啊唔……非唔……”
“反正穿不穿都一样。”
最后都要脱光的。
裴于邪恶地一笑,抱着心上人共度**。
“老婆,新婚快乐。”
第92章 方洛番外一
“前面修路, 送我到这里就好。”洛苏解开了安全带,指着前方的拐角,“再往下走下去, 你就要迷路了。”
裴于放缓车速, 不放心:“你怎么回家?”
“这里有条小巷可以穿过去, ”洛苏微笑道, “放心,我又不是小孩,不懂回家的路。”
“我听说这附近最近来了一群人……”
洛苏打断他:“他们不会对无辜群众做什么的,这点我比你了解他们。好了,我下车了,谢谢你送我回家,晚安。”他下了车,朝小巷走去。
自从家门口前修路后, 这附近便聚起了一个小社会, 当月色如墨笼罩人间时, 总有身着奇装异服的人从奇怪的地方出现, 聚集在最吵闹的修路地段。
烟、酒, 还有女人,刺激兴奋神经的物品充斥着他们的世界。他们就像石的聚集体,暴力是他们崇尚的力量,而像洛苏这样的平民百姓则是玉的聚合体, 轻轻一碰, 不堪一击。两者互无交集, 一旦发生意外有了焦点,那就只会玉石俱焚。
洛苏在碰到他们之前,以为“江湖”只是存在于武侠小说的奇思妙想,见过他们以后,才知这社会真的有江湖。
他曾见过有个人手腕断了一截,鲜血将白t恤染成可怖的颜色,他也曾见过有人脑袋开了一个窟窿,跟被开了壳的西瓜似的,鲜红的液体不停地往外蹿……
作为正常人,他理应感到害怕和惊恐。然而没有,他很平静,并习以为常。
他无数次穿过这条小巷,无数次与那些人擦肩而过,却没有出过一点事。看到他们,他甚至有种说不上的安宁,仿佛他们是守卫这条路的警察,代表着安定与和平。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他们的新老大。
洛苏远远见过那人几次,却从来没见过正脸,仅有的印象只能用两个字概括:强势。
从那人当老大开始,“禁止伤害无辜群众”成了约束他们暴力行为的法则,无辜群众反而成了最安全的人群。
他知道自己不该与那个男人有交集,然而命运与缘分就是那么不可思议的玩意,将毫不相关的两条线牵到了一起。
他在小巷尽头看到了那个男人。
男人很高很瘦,透过被汗浸湿的t恤,却能看到线条起伏的身躯充满力量。他一手插入裤带,一手指尖夹着香烟,悠然地靠在墙边吞云吐雾。
如果这是正常情况下,这会是一幅很帅气的美景。然而煞风景的是,他左臂被划了一大口子,猩红的液体带着翻飞的肉,像荆棘上的玫瑰爬满了半条手臂。惨白的烟圈被月色笼罩,空气充斥着死一般的沉寂。
这个人很危险,洛苏全身细胞都发出了刺耳的警告。可是这人孤独的身影,却紧紧地压迫他的神经,仿佛丢下这人离去是种犯罪行为。
洛苏的良心违背了意志,驱使双脚走到了男人面前:“你……”
“嗯?”男人抬起头,散乱的发下是一双尖锐的眼睛,如果用一种动物的眼睛来形容的话,“狼的眼睛”会是最佳选项——他盯着你的时候,仿佛盯着一块活生生的鲜肉,随时能张开尖牙,将你拆吞入腹。
洛苏背脊一阵寒凉,顶着风险,苦笑道:“你受伤了。”
“所以?”男人吐出一口烟圈,一点也没把自己的伤放在心上。
“所以你需要照顾好自己。”
男人吹了声口哨:“我以为你会说帮我包扎。”
“不,”洛苏微笑,“我只会说,请你去医院。”
“呵,”男人眉梢挑起兴味的弧度,抽完最后一口烟,将烟头丢在地上,踩灭,酷酷地摆手离开,“管好你自己。”
“那也请你管好你自己。”洛苏捡起他随手丢在地上的烟头,扔进垃圾桶里,“你不怕疼,地可是怕的。”
男人回过头,目光迥异地盯着洛苏,嘴角微微上扬:“你很有意思。”
“得到你的夸奖,是我的荣幸。”
这就是洛苏与那个男人的第一次正式见面,以奇怪又诡异的方式收了场。
后来男人有没有包扎伤口,有没有去医院,洛苏不知道也没关心,只是他实在想不到,再次见到那个男人,会是在医院里。
他模特圈的朋友因为盲肠炎手术住了院,他去探望。从住院部出来,穿过主楼,会路过伤口清洗室。要是往时,他对于这种充满血腥味的地方是避之不及的,今天却不知受到什么指引,鬼使神差地朝内望了一眼。
然后便见到了一个结实的后背,肌肉的线条张力十足,一头孤傲展翅的雄鹰纹身蔓延在背部,张牙舞爪地展示力量,可惜这头雄鹰被砍了血淋淋的一刀,硬生生折了翅膀。
又是那晚见到的男人。
洛苏认出了男人。两次见面,都以伤口和鲜血为纽带,以奇妙的相遇方式为连接点,洛苏都要怀疑,他与这男人上辈子有血海深仇了。
男人穿上染血的衬衫,冷扫过被他逼人的视线吓得颤抖的护士,走出清洗室。伤口不深,不需要缝针,按照男人的习惯,应该不会来医院进行清洗伤口这么丢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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