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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被豪门竹马宠上天 完结+番外 (杏雨花)


  今天要拍一场清晨的戏,沈从心和林纵早早来到城北。刚化好妆,周庆红就把两个人叫到跟前。
  “这场戏你们刚认识不久,陆舟的伤还未痊愈。沈从心,我要求你看陆舟时候的眼神要带着初识时的礼貌客气,而不是你平时看他的眼神。”
  认真的点点头,沈从心在心里琢磨,一会该如何表达。
  周庆红又补充道:“控制情绪,你平时看他的眼神太依恋,现在还不行。你的情绪要收回来,记住了吗?”
  沈从心因为周庆红补充的这句话,将头默默的低了一点。他平时这么明显吗?连周导都在他的眼神中看出依恋?
  马上开拍,没让自己胡思乱想太多,稍微整理一下情绪,他对周庆红比了个OK的手势,一步走到机位前站定。
  “《荒岛》十二场一镜一次!action!”
  镜头里,清晨的阳光柔柔洒下,照在肆意疯长的杂草上。季然刚从车上下来,打量着荒败的城市。
  他见过这里曾经的样子,还和父亲说,以后要和他在这里买个大房子。
  目光扫视的时候,他发现不远处有一种小时候喜欢吃的野果子。当时不是想吃,他只是想去闻闻儿时的味道。
  刚没走出几步,不知道从哪儿窜出来的狂躁野狗,朝他飞扑过来。他想快速跑回车里,结果来时的路,被另一只野狗挡住了。
  他手上有一把防身用的qiang,可被父亲保护得很好的季然,并没有真正猎杀过动物。
  看见野狗飞扑过来,季然慌乱地开了一qiang,正好惊醒同车的陆舟。
  这一枪打在那野狗的左腿上,但变异后的野狗不知痛的更加狂躁。见同伴受伤,令一只野狗也不再围观,两只一齐铺向季然。
  季然只能用qiang瞄准受伤的那只,根本顾不上另一边。
  这种无实物表演,沈从心上辈子参演过,所以到目前为止,周庆红很满意他的表现。
  绝望的开出一枪,季然飞快后退,躲闪另一只。只听铛的一声,伴随着野狗的惨叫,有重物落地的声音响起。季然睁开眼,看见陆舟拿着一个棒球棒,一击就让那野狗的头血花四溅。
  松口气的同时,季然发现,陆舟小腹部的绷带,隐隐的透出血。一定是刚才用力的时候,拉扯到伤口了。
  忘记第一次猎杀动物的恐惧,季然上前扶住陆舟,看一眼伤口,又看向陆舟的脸。
  陆舟脸色苍白,嘴唇上的血色已经没了大半,急得季然说话的声音都变了调。“你没事吧,快点上车,我给你看看伤口。”
  “咔”
  周导的一声吼,沈从心立马松开扶住林纵的手。
  周庆红:“刚刚我说什么了,让你情绪收着点,刚才你那是收着吗?你那是什么眼神,惊慌里的心疼是怎么回事?陆舟是你刚认识几天的人,别用看恋人的眼神看他,重来!”
  “看恋人”这三个字准确戳中沈从心的软肋,他现在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怎么办,他表现的就这么明显吗?林纵会不会发现了?会不会因为这份多余的感情疏离他。
  向沈从心身边凑了凑,林纵附在他耳边说:“别蔫蔫的,小心一会儿又被骂?你把我想成袁颂,想成思远。他们为救你受伤,你该是什么表情。”
  说完,林纵也不多留,一个人上了车。
  周庆红:“这次从林纵下车开拍,沈从心,注意好你的眼神。”
  “《荒岛》十二场一镜二次!action!”
  这次的拍摄,沈从心一遍一遍告诉自己,这不是林纵是袁颂,这不是林纵是袁颂。
  这次他没有再出现周导说的看恋人的眼神,但由于沈从心一直在自我催眠,状态也不是很好,又被周导吼着在拍一次。
  或许是上次的催眠让他找到了感觉,第三次开拍很好把握住周庆红要的感觉,这才让周庆红说了过。
  休息的时候,沈从心躲开林纵,一个人坐在那里瞎捉摸,也不知道林纵这会儿要怎么想他。
  出身的功夫,他感觉自己脸上一冰,忙躲了下。顺着拿着饮料的手看上去,正好对上林纵的目光。
  “怎么,被周导骂,准备在这哭鼻子?”
  接过饮料,沈从心心虚的反驳:“你才哭鼻子。”
  “哦,是吗?不哭鼻子刚才躲着我走干嘛?”
  没想到自己的小动作被林纵发现,沈从心不知道该说他敏感好呢,还是呆好呢。
  “谁躲着你了。”
  沈从心用手攥着饮料,他开始幻想,林纵如果发现他的心思,会是什么反应。会不会有一种可能,其实他也爱着自己呢。
  这种想法刚升腾起来,就被沈从心扼杀在摇篮里。想到上辈子那个叫方韵的女人,他的心里不可抑制的泛起苦涩。
  作者有话要说:  排雷:上辈子林纵不爱方韵,是沈从心自己的胡思乱想,其他就不剧透了,啾咪~
  卖萌打滚求评论~这章也有红包


第11章
  林纵卸妆回来看见沈从心已经放下手机,正在翻看被他标注成花蝴蝶的剧本。
  “晚上回来再看,今晚不吃盒饭了,带你试试这儿的特色。”
  一连吃了几天异国盒饭的感觉并不怎么好,听说能改善伙食,沈从心自然开心。尤其还是和林纵一起出去,直让他一颗心高兴的都快长出了小翅膀。但想到之前周导的叮嘱,又弱弱的问:“可周导说过这里不比别的地方,让我们拍完戏不要乱走。”
  林纵抬手在沈从心脑门上轻敲一记,“我和老周请过假了,这里我还算熟悉,我们不乱走就去吃点东西。”
  沈从心亮晶晶的大眼睛盯着林纵,羽扇般的睫毛扑闪扑闪的,“那你等一下,我马上就好。”
  因为要去的餐馆离酒店很近,两个人跟着剧组回酒店再步行去餐馆。
  好奇宝宝沈从心第一次走在这座城市的街道上,这几日沉浸在《荒岛》中的情绪又多了几分。看着零星的路人和空旷的街道不由地感慨,“真没办法想象这里昔日的繁华,怎么会突然就落寞了呢?”
  “经济发展和自然界的优胜劣汰很相像,他固有的模式已经不再适合这个时代,不愿求变还依旧在分叉路口停滞不前,又能怪谁呢?”林纵说话的语气很像个历经沧桑的老人,让沈从心更加沉醉。
  趁在还没被林纵发现前,沈从心不舍的收回目光。“周导真厉害!在这个城市拍戏,我都不需要故意调整内心的情绪就很容易把自己带到季然的心境。”
  林纵没有看沈从心,他直视着前方说:“其实在我第一次看到《荒岛》的本子那会儿,觉得季然就该是你这个样的。”
  沈从心不解的抬头,看向若有所思的林纵,“啊?为什么?”
  停下脚步,林纵把脸靠近沈从心,一笑:“因为在我心中,我家小兔崽儿最好看。”
  林纵夸我好看,林纵夸我最好看。不是说人都喜欢美丽的事物吗?那是不是约等于他喜欢我。沈从心心里边像是念经一样,反复念着这句话,不出意外的他整个人都处于宕机状态。
  “嘘”,林纵的一声口哨,才让沈从心清醒一点。
  也不知道是不是刚回神儿智商还没被召唤出来,沈从心怯怯的问:“你,你知不知道我喜欢男人?脸靠得这么近,我可当你是在勾引我。”
  林纵有一瞬的愣住,旋即坏笑:“我知道,我就是在勾引你,你打算怎么办?”说完,他将两人本来就没多远的距离拉的更近。如果继续下去,就可以鼻尖挨着鼻尖,甚至,甚至可以接吻。
  这么强烈的刺激让沈从心刚才撞起的胆子瞬间烟消云散,他一个人时无数次梦到这个场景,可如今这人自己送上门,他却怂了。
  踉跄的向后退了两步,可沈从心忘记后面就是花坛的阶梯,后退的两步刚好撞上花坛,让本来就处于紧张状态的他,一个重心不稳就朝后面跌去。
  林纵眼疾手快忙抱住他的腰,又重新将人拉回怀里。这下可大发了,沈从心都能感受到从林纵身上传出的热度。
  因为本能反应,沈从心用手挡在两人身前,不偏不倚的就放在林纵的胸前。
  林三岁把人抱在怀里,这次不怕他再摔倒,所以放心的挑逗道:“小从,你哥胸肌的手感好么?”
  才意识到自己的手放在了哪里,沈从心慌忙地把手拿开。可林纵加大环着他的力度,让本就极近的两人更是胸膛贴着胸膛。
  沈从心如同擂鼓般的心跳清晰地闯入林纵怀里,让他一点也不想放开怀中的人。
  这样的气氛太好,沈从心都想说,“对,你胸肌的手感很好,我很喜欢。而且比起胸肌,我更喜欢你!”可仅剩的理智拼命的告诉他不可以不可以。
  最后从他嘴里说出的话变成,“林纵,你力气太大,我快喘不过气了。”
  林纵眸中的失落一闪即逝,却又带着点庆幸。算了,有些话就是该由他说出口。
  放开沈从心前,他还是不肯放过这只兔子,坏笑道:“是我力气大让你喘不过气,还是我让你喘不过气。”
  沈从心慌忙转身,都没有发现自己走错了方向,还没好气地说:“真不知道你留学的三年学了什么,是不是只学会了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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