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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校草前男友[穿书] 番外完结 (连朔)


  巧的是,何粥也在同时做出了相同的动作。
  何粥按住羊排拼命往自己那边使劲:“骄哥,不吹不黑,我动作比你快一秒,所以这块是我的。”
  “哦。”赢骄淡淡道:“吃那么多肉,你晚上是有相扑比赛?”
  趁着何粥呆住的工夫,他手上一个用力,成功将羊排叉住,放到了景辞盘子里:“吃吧,别管他。”
  “赢骄!你这个狗日的!”何粥气得蹭的一下站了起来,举着叉子就要过来打赢骄:“你说谁去相扑比赛?!”
  他体型大,忽然不管不顾的来这么一下子,直接把旁边装香草烤鸡的盘子碰歪了,一块油腻腻的鸡肉啪嗒一声,擦着赢骄的裤子掉到了地上。
  赢骄的眉头顿时蹙了起来。
  他没有洁癖,但就是讨厌食物沾到身上的感觉。
  “我去下洗手间。”他接过景辞递来的纸巾擦了两下,还是觉得不得劲,说了一句起身就往外走。
  “不是,辞哥。就他这些臭毛病,你是怎么受得了他的?”何粥还记着羊排的仇,趁赢骄不在,可劲儿在景辞面前给他上眼药。
  他掰着指头,一样样地给景辞数:“不准别人穿他的衣服、不准碰他的床、受不了油腻味……简直了,反正我是没法跟他生活在一起。”
  景辞一怔:“他的衣服和床不能碰吗?”
  “是啊。”郑阙抓了把羊肉串握在手里,边吃边道:“辞哥你不知道?那他在你面前掩饰的还挺好的。”
  “前年吧,忘了是秋天还是冬天。”郑阙回忆:“我们在操场上打球,有个暗恋他的女生偷偷穿了他脱下来的校服。他当面没说什么,过后直接把衣服扔了。”
  彭程程插了句嘴:“他也不穿别人衣服。”
  何粥猛点头:“对对对,所以我们去他家玩都不去卧室的。”
  景辞垂眸,保持举着叉子的动作,久久没有动。
  他用过赢骄的浴室、穿过他的衣服、睡过他的床。
  从前,他一直以为这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事。却没想到,这些都是赢骄仅给他一个人的特权。
  景辞的胸口发烫。
  原来,对赢骄来说,自己是特殊的。从交往前到现在,一直都是。
  接下来的时间,赢骄总觉得景辞看自己的眼神不对,但具体哪儿不对他说不出来。就是被他这么一看,他就特别想亲他。
  赢骄想了半天没想明白,最后把原因归结于自己生蚝吃多了,导致体内阳气凝而不散产生的幻觉。
  吃过饭之后,何粥几个人要去赢骄在岑月湾的那个房子打游戏。赢骄拒绝了他们的邀请,准备跟景辞一起回家写作业。
  他本想和来时一样,打车回去,但景辞这次没听他的。
  “我们不赶时间了,坐地铁回去吧。”景辞拿出手机给赢骄看:“地铁口就在古城的另一头,很近的。”
  坐地铁两个人还不到十块钱,打车却要三十多。
  “行。”赢骄点头:“我跟着你走。”
  两人按照导航的指引,进了古城。
  说是古城,其实就是一条商业街,这会儿已经过了饭点,上班族们都回去睡觉了,里面静悄悄的,没几个人。
  景辞和赢骄穿过主干道,正要右转,身后忽然响起一阵嘲笑声:“瞧瞧,这是谁啊?去哪儿呢?”
  赢胜君带着五六个人从后面走上来,斜着眼睛看着赢骄:“今个怎么那么背呢,一出门就脏了眼睛。”
  赢骄上前一步,将景辞挡在身后,嗤笑:“脏了就挖了。”
  他挑眉看着赢胜君,淡淡道:“哦,不对,你身上的血都是脏的,得去火葬场走一圈才行。”
  “你!”赢胜君被赢骄搅黄了订婚,本来就一直憋着一口气,这会儿又被暗讽了身世的事,火顿时上来了。
  他冷哼一声,恶毒道:“就你不脏!那又怎么样,还不是连家都回不去。”
  赢骄当初主动搬出赢家的事儿,只有赢父一个人知道。赢胜君和叶莉莉都以为他是被赢父赶出去的,经常逮着这点嘲。
  赢骄压根不在意,他单手插兜,懒洋洋道:“所以你天天住粪坑里还觉得挺得意的?”
  赢胜君登时一口老血卡在喉咙口,噎的脸都涨红了。
  “你特么的再说一个试试?”一个满头红毛的人用手指着赢骄,恶狠狠道:“傻逼,今天让你竖着出来,横着回去。”
  赢胜君不怀好意地看着赢骄,顺着红毛的话往前走了一步。
  他一个人当然不敢对上赢骄,但现在他们有六七个人呢。反观赢骄那边,就两个人,一个还是瘦不拉几的小白脸,一看就不中用。
  论打架,赢骄就没怵过谁,他只是怕牵连到景辞。
  “你先找个店躲一躲。”赢骄偏头看向景辞,轻声道:“等我搞定了就去找你。”
  见他不动,赢骄又道:“听话,你在这儿我反而会分心。”
  景辞抬眸扫了一眼赢胜君那伙人,点了点头,再没停留,直直地朝一家餐厅走了过去。
  赢骄目送着他走进店里,这才收回了目光。
  赢胜君压根就没在意景辞,他要整的是赢骄。他本来还在发愁怎么见到赢骄,谁想到会这么巧在这里碰到了,不揍他一顿出口恶气都对不起老天爷的偏爱!
  一个穿黑衣服的人走上来,上下打量了赢骄一眼,问赢胜君:“他就是你那个死了妈的便宜弟弟?”
  赢胜君“嗯”了一声。
  赢骄的目光缓缓移到他身上,眼里瞬间就染上了戾气。他一言不发地走过去,抬腿照着黑衣服的胃就是一脚。
  黑衣服没防备他忽然动手,惨叫一声,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赢胜君一伙人见朋友被打,骂骂咧咧地冲上来就要围攻赢骄。就在这时,一大片粘稠的淡黄色液体从天而降,劈头盖脸地淋了他们满脸满身。
  景辞手里拎着一大桶花生油,面无表情地挡在赢骄身前,角度精准且刁钻的往他们身上泼。
  “操你妈!”赢胜君下巴上的油不停的往下滴,睫毛都被糊在了一起,眼睛差点睁不开。他伸手抹了一把脸,呸了两声,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咬牙转向景辞:“你找死啊?”
  他举着手想要过来打景辞,谁知刚走了一步,脚下忽然一个打滑,重重地撞到了红毛身上。
  地上全是油,本来就滑,红毛脚上使不上力。被赢胜君这么一撞,根本稳不住身体,带着赢胜君一起,狼狈地跌到了地上。
  这下子,两人活像是在油锅里泡了一圈一般,浑身上下都浸在了油里。
  其他几个人也被景辞泼出了火,纷纷红着眼睛咬着牙走向他:“你特么的手不想要了是不是?”
  景辞面色不变的站在原地,把空油桶往下一放,从兜里掏出个打火机,冷冷道:“你们再过来,我就点火。”
  其中一人哈哈大笑:“你吓唬谁呢?我就不信……”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见景辞猛地掀开打火机的盖子,开了火。
  淡黄色镶着一圈蓝色的火苗,在空气中诡异的跳动着,看起来让人不寒而栗。
  景辞举着火苗往前走了两步,声音平淡没有丝毫起伏:“大不了一起死。”
  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几人吓得连连后退,就连躺在地上的赢胜君和红毛都手脚并用的爬了起来,争先恐后地往后跑。
  妈的,他们就想打个架而已,谁想到竟然碰上了个疯子!
  赢胜君果然说的没错,他这个弟弟就是神经病,身边的朋友也是神经病!
  几乎是眨眼间,赢胜君一伙人就消失在了古城里,只留下一串串带油的脚印。
  景辞这才松了口气,放下了打火机。
  赢骄眸光复杂地看着他:“你不用这样,我能收拾他们。”
  他从小就在打架上有天赋,在军营里锻炼了一圈后更是如此。从前和别人起冲突的时候,都是他挡在其他人前面,他的朋友们也习惯了如此。反正他很厉害。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先一步将他护在了身后。
  他的景辞,明明不会打架,明明讨厌动手,在有人挑衅的时候,却还是义无反顾地冲在了他前面。
  “那也不行。”景辞抿了下唇,矮身捡起了油桶:“你打得过他们是一回事,他们在我面前对你动手又是另一回事。”
  对他来说,赢骄也是特殊的。没人能打他的脑袋,也没人能打赢骄。
  他没法眼睁睁看着赢骄受伤,哪怕一点擦伤、一点印子都不行。
  怕赢骄觉得自己凶残,景辞走过去,小声跟他解释:“菜油不是汽油,燃点很高的。火苗那么小,现在又是冬天,不会出事的。”
  他不好意思地看着赢骄,脸颊有点红:“我……我刚刚就是吓唬吓唬他们,没想到他们真信了,一看就是化学没学好。”
  赢骄深吸一口气,强忍想要狠亲他一顿的冲动,一把将他拽进了怀里。
  都说相爱容易,相守难。因为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彼此互相暴露的缺点就越多。
  然而景辞就像是一个小宝藏一样,每一次,他都能从中挖出不同的珍宝。以至于每一天,他都要比前一天更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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