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森林 (Dilemma)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Dilemma
- 入库:04.10
陆见森也像是知道似的,身子一侧,手就搭了上来。
“哥,哥,你去哪里……”
陆见森的手很烫,他的手很冰,两相对比,触感像是被放大了千百倍,每一寸都像是有蚂蚁爬过,噬咬着他的血肉,要他痒又不能挠,动也动不得。
“我在,我在这儿。”向海低下头,凑近他,呼出来的气都能混在一起,“团团乖,睡觉了。”
“嗯……”陆见森动了动脑袋,头碰到他俩相握的手上,“你在就好。”
向海觉得自己心里大概是起了海啸,防线瞬间崩塌,感情像泄洪一般涌出。
他再无法抑制地抚过他的脸,他的头发,他的身体,他所有隐秘的地方。
这是他的陆见森,他的竹马,他的团团。
他最珍爱的瓷娃娃。
作者有话说:
受是双性,后面有生子剧情—— 这篇文的背景是美西某大学,尽量不出现英文,偶尔出现会解释的。 姚承安是个American-Born Chinese,父母是中国人但从小在美国长大。 然后很多城市会有中国城韩国城什么的,中国人开的店也很普遍—— 求收藏!求海星!求评论!求投喂!
第二章 扫把星
做完了所有能做的事以后,向海才靠着墙壁缓缓坐下,屋子里很黑,但他已经适应了这样的黑暗,视线跳过床上的人,扫过每一个角落,一种冷清感油然而生。
房间里只有一张桌子,一张床,一盏落地灯,其余的家具不是没装就是还在路上,先前他对组装这件事毫无兴趣,现在这样看着,又觉得后悔起来。
实际上他不是那种享受单调的人,他在国内的家里,整间房都堆得满满的,有时候玩得起劲了,连落脚的地方都难找。
只不过大部分东西都不是他的,比如那个一米二的大熊猫,那一套玩具厨房,还有那个常年落灰的椭圆机,以及放在玻璃柜子里的各种收藏。
陆见森喜欢往他房里添置各种东西,然后找各种借口去他家玩,有时候他们只是坐在床上晒太阳,一晒就是一整个下午,他听陆见森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困了就钻到他臂弯里打个小盹。
那时候时间都是柔软的,晃晃悠悠地走不快,他看着陆见森微张的小嘴,摁着自己嘴巴,想吻他,又惴惴不安。
向海的目光最终定格在了陆见森唇上,不像那时候润得泛水光,倒是有些干得起皮,他站起身来,准备去外面烧点水。
一打开门就见姚承安姿势怪异地站在门口,他还没开口,对方就接了话:“我洗衣服呢,洗衣服,你不困啊,这么晚了……”
“别洗。”向海毫不留情地打断了他的絮絮叨叨,把身后的门紧紧拉上,拒绝的意思明显,“安静一点。”
“啊——好,好,我也觉得这么晚了不适合洗衣服哈哈……”姚承安讪讪地圆着话,后退着往自己房间走去,见向海完全没有理他的意思,又抑制不住好奇,“那个人,是谁啊?”
向海没有马上回答,他倒了热水壶里的水,有些愣神地看着水龙头里的水流哗哗地落下。
姚承安觉得有些自讨没趣,时间也不早了,困得有些无法思考,便打了个圆场:“哎,你不想说也没事,早点休息吧。”
“他是一个朋友。”向海总算是开了口,脸埋在阴影里,看不分明。
“朋友?以前没见过啊。”
“嗯,国内的朋友,来了这边读书。”
“哦,这样啊。”姚承安挠了挠后脑勺,“我看你这么急地赶出去,还以为是什么很重要的人了呢。”
“……没,”向海摁下了热水壶的开关,转过身来,“就是一个普通朋友。”
姚承安没听出来“普通朋友”的奇怪语气,他的中文只是交流没问题的程度,还不到理解词语的微妙含义,再加上人直得不能再直,根本想不到那个方面,也就没再追究:“这样啊,成,我睡了。”
“嗯。”
房间里又安静下来,徒留下热水壶烧水的蜂鸣声,向海盯着热水壶,手插进裤兜里,才发现陆见森的手机还在他这里。
他掏出来,拿在手里转着,手指敲在屏幕上,发出闷响来。
这竟是他几年前送给陆见森的手机,拿自己竞赛的奖金,和平时攒的零花钱,送了陆见森最新款的iPhone做十六岁的生日礼物,被陆见森父亲大骂了一通。
他至今都还记得陆父一身西装革履下班回家,看见他拎个礼物包装都没有的盒子递给陆见森,操起门口的扫把就追着他骂,说他小小年纪送什么不好,净知道乱花钱买这种荒废学业的玩意儿。
虽然那天他因为这事快跑断了腿,但结果还是好的,一方面是因为陆见森很开心,不知道是因为他送的手机还是他逃得狼狈,另一方面,陆父虽然没收了那台手机,说是十八岁以后才能用,但建议了他俩写信交流。
——他买手机的初衷也就是因为两人不在一个高中了,他的学校又是寄宿制的,陆见森为了等他晚自习下课到就寝的十分钟,要早早地在宿舍旁的围栏外等他,聊个几句,又要分开了。
他担心陆见森的安全,也不满足于这样短暂的会面,于是想平时多用短信联系,但写信了也没差,甚至更好。
信件只要及时寄了,一般隔天来一次,陆见森喜欢那种花里胡哨的信纸,上面还有些很矫情的文字,有些他觉得有意思的还要拿签字笔描一遍。
信的内容也多,一般都洋洋洒洒的三大页,讲他昨天吃了什么,学了什么,干了什么,梦见了什么,和父亲打电话时又说了什么。偶尔还会夹一张试卷,往往都是分数惨不忍睹的理科卷子,要他教他要怎么订正。
总之他总是要拿整整一个钟头的时间仔仔细细回复陆见森,卷子上也详细地标出解题过程,甚至还会出点题给他巩固。
他平时话不多,陆见森其实话也不多,他老觉得说话太多很累,更喜欢往他身上蹭,写信极大增加了他俩之间的交流,也让他们的对话有了记录,他们之间的每一封信他都好好保存着,还备份了一份电子版,时不时回味一下,一翻一天就过去了。
一晃眼三年了,三年里他没有回过国,也没有再见过陆见森,但他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生活在他的世界里,从未淡去过痕迹。
他抚摸着手机屏幕,上面贴了张磨砂的膜,摸起来很粗糙,发出沙沙的响声。
——陆见森用了他送给他的手机,那他是不是可以大胆地假定,自己也还在他心里有那么一席之地。
向海自嘲地勾了勾嘴角,把手机放回兜里,倒了热水再兑了点矿泉水,端进房间里去,却见床上人没再安安稳稳地睡着,撑着手臂,一双眼睁不开,迷离地盯着他。
他看着那双眼,脚步定住了,温水沿着杯壁落下,滴在他手上,瞬间转凉。
“……哥?”
陆见森有些疑惑地歪着头,看来还是醉着,想想酒也不能这么快醒,向海松了一口气。
“团团,”向海像小时候哄生病的陆见森喝药那样,吹着水,递到他面前,“喝点水,再睡。”
他看着床单上水杯的影子,恍恍惚惚的,就是没敢往上看去,结果床单上一滴滴水洇开来,他抬头,陆见森双眼红红的,眼泪滴个不停。
“哥,你长得好像有一点点不太一样了,我是不是快要忘记你了?”
陆见森的调子是山路九曲十八弯,抑扬顿挫地,把原本有些感伤的意思说得可笑,向海知道他喝醉了说胡话,就应着:“是,你要忘记我。”
“屁,我才没有忘记你,我又梦到你了,”陆见森抹了一把眼泪,猛吸了一口鼻子,“我又梦到你了,我怎么总是梦到你,你是不是食梦貘,把我的梦都吃光了,然后进到我脑子里来闲逛。”
向海寻思着陆见森喝醉了还挺有诗意,怕他疯起来把水打了,就放水杯到桌上,拿大拇指指腹揩着陆见森的眼泪。
哪知对方嫌他擦得不够效率,直接抽过他胳膊,把鼻涕眼泪全擦在他衣服上。
边擦还边骂:“你这个猪,要走就走,不要老在我面前晃,你这个猪,大肥猪……”
“对,猪,大肥猪。”
“你还顶嘴!”陆见森突然龇牙咧嘴地瞪他,扔了他的手,毫无章法地拿拳头打他,“打死大肥猪,做成红烧肉吃!”
“好,好,做红烧肉。”
“我——不——准!我不准你变成红烧肉呜呜呜……”陆见森又不满意地扯他的衣领子,使了半天劲没把扣子扯开,气哼哼地拿嘴咬他,“你——这么胖,太肥了,不好吃……”
“那不吃,团团吃瘦的。”
“嗯——这还差不多。”
陆见森咯咯地笑着,挂到他身上去,又要去扒水杯,拿不稳,还生气地揪他头发:“猪身上怎么这么多毛!”
向海第一次处理发酒疯的陆见森,前面还能顺着他的话讲,这会儿抛个问句过来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接,干脆替他拿过水杯喂水:“喝水就没这么多毛了。”
陆见森立刻听话地小口啜着,啜一口就看一眼他的头发,等啜完了,又开始无理取闹:“没有!你骗人!你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