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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味的白月光 (北境有冻离)


  一个人的有心还是无意是很容易看出来的,早有古语道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宁晚并不是闲人——他在沈明决不需要他的时候常常抱着电脑坐在墙角敲敲打打,有时候也会跑到外面去打会议电话,但他仍旧这么亲力亲为地伺候了沈明决一个多月,直到沈明决病情好转。
  如此这般,是个人都会有些触动。虽然沈明决对着宁晚的脸色还是很臭,但总算不像之前那样极度反感、拳头发痒了,安如鹤也偶尔会在医院里招呼宁晚过去一起吃饭。
  宁晚在沈舒云走的日子里,学会最多的就是“分寸”和“进退”,他为了不让沈明决感到为难,在沈明决出院的前一天,把准备好的庆贺出院的礼物摆在床头柜上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像病房里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个人一样。
  第三年宁晚敲开了沈家的大门。
  这些年里,宁晚断断续续收到些沈舒云的消息,不过都很零散,毕竟沈舒云在别国,消息并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宁晚不是没有想过去追回沈舒云,但他怕自己重蹈三年前的覆辙,更怕的是沈舒云身边已经有了别人,他反倒变成了多余的那个,因此苦苦抑制思念,迟迟不敢追寻。
  在每个睡不着的深夜,宁晚都会想起沈舒云——他想沈舒云是不是已经做了去除标记的手术,是不是早就已经潇洒地走出了这段感情,只留下他一个人原地打转,越陷越深。
  爱能让人一往无前,也能令人畏首畏尾。
  “总这么耗着也不是事。”罗骁的话打断了宁晚的回忆,“我听小寒说,他下个月可能会回来一趟,你要不要去见见他?”
  这个“他”,无疑就是沈舒云。
  宁晚的手指蜷缩起来,他心头钝痛,挤出的每个字都好像是他身体里流出来的血:“他万一不想见我呢?”
  罗骁哂笑一声,拿起一个碗盛汤:“那你就去偷偷看看他呗。见一见他也好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成天靠人家照片过活呢。”


第52章 重逢
  沈舒云从机场走出,自动门在他身后缓缓合上,将机场里的冷气都隔在了里面。夏日的热浪迎面直来,沈舒云抬手挡了挡刺眼至极的阳光,然后拖着行李箱去打车。
  这座城市令沈舒云觉得陌生又熟悉,三年不见,有些东西悄然发生着改变。沈舒云趴在出租车后座的车窗上,看向窗外那几栋新建成的大厦,高速旁这块地在他三年前的记忆里还只是工地,没想到如今已是高高矗立,让沈舒云恍惚了好一阵。
  然而当车子驶入市区,那些刻在骨子里的记忆,又随着熟悉的一草一木,一花一景汹涌扑来,沈舒云疲倦地揉着太阳穴,回到W市,他就没办法再自欺欺人——那些有关这座城的人和事他从来都没有真正丢开过,甚至他连这道路口的红灯要等七十秒都还记得。
  他也还记得,过了这道路口直行,再过两个红绿灯,就能到他曾经的家了。
  时间或许可以冲淡伤痛、掩盖记忆,但有些太深刻的东西,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抹去。
  出租车并没有在下个路口直行,而是转了个弯,将沈舒云送去了他定好的酒店。
  沈舒云这次回来,是处理下在W市的剩余财产的——其实早该回来的,只是他攒了三年的力气,才敢重新踏足这片土地,才敢回来重新面对这一切。
  他在W市名下有一套房子和一辆车,这次回来,就是打算把这些都卖掉。至于在W市有家还要住酒店的原因,是沈舒云三年没打理过颐林雅苑那套房子,不彻底收拾一下想来是没法住人的……他也懒得再回去收拾了,干脆找个酒店住几天。等把房子挂到中介,再卖掉奥迪车,沈舒云就会回新加坡。
  这天是周六,沈舒云和中介约好的是周一去交接手续,沈舒云打算明天再回房子去拿房产证,他在酒店里的房间里坐了一会儿,觉得饿了,就带着房卡下楼去吃饭。
  心理医生给他的建议就是多出去走一走,多接触人群,最好不要在密闭的空间里自己单独待太久。沈舒云揣着房卡,下楼去吃了一碗面,打算遵从医生的建议,出去散散步。他沿着小路走,专拣绿树成荫的路走,不知怎么就走到了这附近的一个广场。
  沈舒云在一旁买了一包鸽食,坐在木制长椅上,随手往地上撒面包屑,有几只灰不溜秋的鸽子落到他脚边,夹着翅膀在地上跳来跳去啄食。
  傍晚的天空变成了奇妙的粉紫色,让人不由想起童时路边小摊上插着的棉花糖,淡色的月亮藏在丝丝缕缕的云后,只露出半张脸,远处的树在黯淡的天光下,像是一片片剪影,孩童的嬉笑与高呼混成一片,沈舒云靠在椅背上,出神地盯着天空,不知是在想些什么。
  突然,一个皮球在路上横冲直撞,将他脚边的鸽子统统撞飞,直打到沈舒云的脚踝才停下来,沈舒云被细微的痛唤回意识,在一群扑棱棱翻飞的羽翅间,看见了一个皮肤奶白、眼亮如星的小男孩。
  那男孩看起来三四岁的模样,个子不高,怯生生地盯着沈舒云,支吾道:“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沈舒云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不知怎么回事,他对上这个孩子双眼,一阵微小的电刹那间流走遍了他全身,让他全身都麻了一瞬。沈舒云眨眨眼,忽略掉这种奇怪的感觉,俯身捡起脚边的皮球,拍了拍上面的灰递给男孩,脸上露出温柔的笑意:“没关系,这个还给你。”
  男孩见他没有生气,上前一步将球接住,紧紧地抱在怀里。沈舒云低头将袋子里最后一点儿面包屑撒在地上,就准备回酒店了,他刚迈出两步,衣角就被人拽住了:“叔叔,你能不能帮我找找我阿爸?”
  沈舒云很快意识到,这个孩子应该是和父亲走散了。他皱着眉看向男孩水灵灵的眼睛,不由生出一种怪异的熟悉感,他把这种熟悉归结于他自己的孩子——小芋头现在也该是这么大了吧,不知道他长得什么模样,性子如何,爱吃什么,又讨厌什么。
  他一想到小芋头,心里就开始拧巴地疼,只好强行让自己将注意力移到别的事上。沈舒云从男孩的手里将那块皱巴巴的衬衫救了出来,然后握紧这个男孩的手,安抚道:“别怕,我带你去找你阿爸。你们是在哪里走失的?”
  沈舒云腹诽道,到底是哪个心大的家长,这么可爱的孩子都能弄丢,这要不是遇见他,遇见的是人贩子该怎么办!
  男孩牵着他的手,将他往广场中心上带,一边走一边道:“我阿爸刚才就在这儿呀,我拍球玩,一回头他就没了……阿爸?!”
  沈舒云一直低头看男孩,听到男孩兴奋地叫唤,抬头顺着孩子的目光望去,顿时,浑身的血液都被冻在了血管里——
  宁晚站在他面前不远处,手里举着一个冰淇淋甜筒,怔怔地回望着他。
  时间在这一刻静止了,谁也没有想到,重逢会是这样仓促、突然,甚至狼狈。
  但凡与故人相见,谁不想让自己看上去是若无其事、风流惬意的呢,就好像是在证明,你看,我没有你也能过得很好。
  风声,嬉闹,喧嚣,都听不见了,就像被突然按下了静音键,所有的声音都戛然而止,只余血液翻腾和浅浅呼吸。
  他们的视野里只见彼此,两道目光穿透三年的时光,在苍穹下,暮色中,人潮里撞在一处。
  “云哥……”
  三年了,宁晚的眼神还是那么烫,沈舒云也还是会被他灼灼的目光烧得倒退一步。
  “阿爸,你是给我去买冰淇淋了吗?你最好啦!”男孩挣开沈舒云的手,跑过去抱住宁晚的腿,伸出白嫩嫩的小手去够宁晚手里的甜筒,“阿爸,快给我呀。”
  沈舒云看着男孩,又看向宁晚,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脑中轰鸣欲裂,喉间如鲠尖刺,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这个孩子,这个孩子……
  宁晚眼圈微微泛红,他连忙低下头胡乱地将甜筒塞给沈渡,以掩饰他慌乱的丑态。
  “阿爸,”沈渡捧着甜筒,舔了一口尖上开始融化的奶油,绽出一个甜甜的笑来,“刚刚就是这个叔叔帮了我,他很好。”
  沈舒云脖子上俱是暴起的青筋,他不住喘了几口气——“叔叔”这个词像是利箭,轻而易举地穿透了他的心脏,让他视线都模糊了起来。
  他还没有准备好见沈渡,更没有想过会在这儿和宁晚重逢。
  宁晚抿着唇,终是先踏出了第一步,他抓住沈渡的肩膀,将沈渡向前推了推,轻声道:“云哥,可以同我和小渡坐一会儿吗?”
  沈舒云用手背抹了下眼睛,蹲下身细细去瞧沈渡的面容。这个孩子有些瘦小,但一双眼睛又大又亮,看着很是讨喜,像是个精心雕成的雪娃娃。
  他终于知道那种熟悉感从何而来。
  三年前,这个孩子曾在他的肚子里,陪他走过无数个难熬的深夜,也给了他继续走下去的勇气与力量——这根本就是自己千辛万苦生下的孩子!
  与他有血脉相连,与他是骨肉至亲。
  一只软软的小手摸上了沈舒云的脸,替他擦拭满脸的泪水:“叔叔,你怎么哭了?你别哭呀……我把冰淇淋分你一半好不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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