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蕴难受的摇摇头,这件事儿对他的打击很大。
他有些失魂落魄,红着眼眶摇摇头,语无伦次的低喃着,“这怎么可能呢,怎么可能,萃萃她不是……”
藜麦觉得应该给他些时间缓冲下,可又觉得任由他这么自己乱想,反而不好,便主动问道,“沈萃在市里吗?”
路蕴脑子估计都放空了,无意识的摇摇头,“她说明天到市里来,现在应该还在家里。”
藜麦点点头,“那明天我陪你去见见她,把事儿说清楚。”
说完看着路蕴双眼无神的呆立当场,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走过去抱着路蕴,在他背后拍了拍,安慰他,“你别太难受。
这事儿是沈萃的问题,咱们到时候等见到他,再跟她分辨清楚,你现在还小啊,学校课程进度也很紧凑。
分手也就分手吧,正好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她现在不喜欢你,总有天你会让他高攀不起的。”
路蕴红着眼睛,目光空茫呆滞,沉默了好大一会儿,“我很难受。”
说话的时候嗓子都哑了,哭音浓厚,猛的从他胸口挣出去,恨恨的踹了旁边铁门一脚,“她为什么要怎么做啊。
凭什么呀,她要是不喜欢我,可以早跟我说的呀,我又不会死皮赖脸的缠着她,可她为什么要答应做我的女朋友啊!
她为什么要答应啊,她答应了做我女朋友,还跟别人搞在一起,她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她有没有想过我会难受!?”
藜麦在心里嘀咕着,事实上她根本不会考虑你的感受。
他很早之前都跟路蕴说过,沈萃对他根本都谈不上喜欢,不过可能是恰逢其会的殷勤,让她心生愉悦。
或者说路蕴那个玉坠子的价格,才是她接受路蕴追求的,最直接也是最根本的原因。
而且在答应路蕴之前,她就有过亲密到能跟人上床的男朋友,并且他们不清楚的是。
这人现在是否还跟她联系,是否交往过密。
可惜恋爱总是使人盲目,路蕴根本注意不到她的异常,现在事情变成这样,藜麦也不愿意再火上浇油。
略微想了想,“这话你还是留着明天等她来,当着她面儿问她吧,你吃晚饭了么。”
路蕴这会儿正在气头上呢,怒气上头,红着眼眶,“我不想吃。”
藜麦笑着,“那我想吃,你陪我吃点,之前就老听人说你们学校的饭菜搭配的特别好。
不仅营养均衡,味道还好,食材也新鲜,反正这会儿也没什么事儿,咱们去你们学校吃晚饭吧。”
路蕴憋着气呢,瞪了他一眼,“我都这么难受了,你还想着吃晚饭。”
藜麦嗤笑着,垂着头看他,“人是铁、饭是钢这话听说过没有,就你,天天嚷嚷着自己是两百多斤的汉子。
失个恋还得像个小姑娘似的寻死觅活闹绝食不吃饭呢,那行呗,你要不吃,你就饿着,反正我是要吃饭的。”
说着就直接往他们学校走过去,路蕴站在原地,又委屈又难受。
本身失恋就让人很难受了,他这单方面失恋,还是因为头上绿得慌,那难受的指数就直接翻倍了。
他心里复杂得很,之前他胖得厉害,班上的同学们都不爱跟他玩儿,他也知道自己其实很不受人喜欢。
后来在学校遇到沈萃,冲他笑了下,他就对人一见钟情了。
偷偷摸摸的跟着人很长时间,还是藜麦给他鼓劲打气,他才敢往人面前去,没想到真能把人追到手。
当时沈萃答应做他女朋友的时候有多惊讶和狂喜,在现在知道自己被戴绿帽子之后,就有多难受伤心。
一想到他都这么伤心了,麦子居然还抛弃他自己去食堂吃饭,他就觉得更难受了。
在学校门口没犹豫多久,小跑着跟上藜麦,“我也去吃饭,你等我一起。”
五中的食堂跟他们的教室和宿舍一样,都比普通学校要豪华许多,或者说比起食堂,他们吃饭的地方更像是餐厅一样。
不是摆满了桌子的空旷空间,反而带点儿设计感,精巧的桌子被各种装饰和绿植簇拥围绕着,星罗密布,煞是好看。
饭菜也做得要精致些,藜麦围着窗口转了圈,要了份葱爆牛肉、水蒸蛋和排骨萝卜汤的套餐。
他选好饭菜,正等着后面磨磨蹭蹭的路蕴过来刷饭卡给钱,旁边伸过来只骨节分明的手,递给他张饭卡,“你怎么跑这里来吃饭了。”
藜麦有些惊喜,“你过来当老师啦。”
“对啊。”明音拿饭卡给他付过饭钱,端着自己的饭菜,往旁边看了眼,“好不容易遇到,坐坐。”
藜麦点点头,“好啊。”
跟着他找了张空桌子坐下,见他穿了件白色衬衫和浅灰色的套头毛衣,衬衫领子和衣角都露在毛衣外面,顽强又凌乱的翘着。
分明是中规中矩的衣服,他总能穿出些不羁的味道来。
他身上烟草味儿很淡,藜麦离他近了,略微能闻到某种类似青草的香水味,应该是再抽烟之后做过处理。
总得来说看着还不错,“没想到你还挺合适当老师的。”
“还行吧。”明音不置可否,神色随意的笑笑,“就如同你说的,这里工作挺清闲的,没什么人烦,又安静。
除了不能随意抽烟,感觉比酒吧好,我挺满意的,倒是你……”
他拿手里的勺子敲着盘子里面的布丁,“我之前还没看出来,你跟那个叫秦封的,是一对啊。”
说着表情有些夸张的摇摇头,“现在的小孩子,可真是不得了,你们是真会玩儿啊,胆子也真是够大的。”
藜麦没否认,“你什么时候见过秦封了。”
明音拿胳膊撑着头,“上次你们在老爷子那儿定的罐子,我给送的,秦封签收的,他没告诉你这事儿么。”
藜麦略微愣了下,随即摇摇头,“他倒是没有提起你,怎么,他为难你了么。”
他总感觉秦封跟明音两人之间有点什么猫腻,属于那种典型的天生气场不和。
明明都互相不认识,可偏偏就是看不惯对方。
明音冷笑着,“他能为难我,笑话,他凭什么为难我?我又不是跟他做生意,我们家老爷子是跟你签的合约,他算老几。”
藜麦点点头,“恩,那就好,样品罐子我收到了,挺好的。
老爷子手艺真不是吹的,我已经决定跟老爷子长期欠合同做生意了,后续需要的罐子瓶子还多。”
明音无所谓的摆摆手,“家里的生意我是不管的,也就被老爷子打发出去送些东西,只是我始终觉得秦封长得就不像好人。”
说着就有些嫌弃的“啧”了一声,满脸毫不掩饰的嫌弃,“你怎么就跟他混在一块儿了。”
藜麦开始吃饭,把嘴里含着的牛肉咽下去,笑了下,“他不是坏人。”
明音对他这个答案嗤之以鼻,捏着勺子有一搭没一搭的戳着自己面前的食物,突然放低了语调,“你喜欢男人?”
藜麦正夹菜的动作一顿,小幅度的侧头往四周看看,见周围都没人,离他们最近的估计也得十米开外。
以明音的语调,应该是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的,也就点了点头,“对。”
他想了想,放下筷子,端着旁边的汤喝了几口,“我跟秦封在一块儿,也不仅仅是因为我喜欢男人,我两……”
他不是特别想在别人面前提起他跟秦封的事儿,犹豫着摇摇头,“反正我两之间,情况还是挺复杂的,怎么说呢……
过程是比较纠结难受,但是结果还挺好的,我两现在这种状态我很喜欢,并不希望做出什么改变。”
“啧啧。”明音有些嫌弃的斜了他一眼,“你可真是不挑剔,就长成他那样的,你也能啃的下去。”
藜麦笑了下,暗道你两就是一个走忧郁颓废风格,一个走粗旷型男风格,大家都是不被现在主流审美所接受、喜欢的。
就是典型的五十步笑百步,谁也别嫌弃谁好吧。
路蕴终于跟上来,在窗口打了饭菜,端过来跟他们做到一块,离得远没看到被绿植遮住的明音。
过来就吓一跳,咋咋呼呼的嚷嚷道,“哎,明老师,你怎么在这。”
明音当即就扔一连串白眼儿给他,“眼瞎啊,看不到我在吃饭。”
刚刚失恋还要被怼的路蕴,“……难受想哭。”
浑身都散发着生无可恋的气息。
藜麦笑着把他拉到旁边坐下,“赶紧吃饭吧。”
路蕴把自己缩成一团,坐在位置上吃饭,藜麦吃得快些,喝完汤看着路蕴,又看了眼明音,“明哥,你现在还收徒么?”
明音点头,“收。”
说着目光就落到他手上去,之前藜麦手掌心还缠着绑带,看不到全貌,现在绷带拆开,正随意的搭在桌沿上。
手指修长有力,皮肤白皙细腻,线条漂亮到几乎完美。
明音仔细打量着他的手,觉得是越看越满意,眼神都有些发亮,嘴角也忍不住翘起来,“你终于改变主意要跟我学钢琴了?
我这人吧,脾气向来都挺好的,你跟我说两句好听的,我就勉强收你当徒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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