藜麦其实也不讨厌他,就是不太愿意给他好脸色看,谁让他先撩拨讽刺的,“干嘛?”
小明哥没好气的开口,“不干嘛,还不能看看你了?你到底要不要跟我学弹钢琴。”
藜麦摇头,“不学,我对乐器都没兴趣。”
这倒是真的,他当年逼着自己钻研了许久钢琴小提琴,还学过很长时间箜篌,后来知道自己活成了一个笑话,就对这些半点兴趣都没有了。
让他听听看看表演还好,真让他上手弹,那可真是敬谢不敏了。
小明哥估计是个手控,每次见到藜麦就盯着他的手不放,眼里既是羡慕又执着,“你的手受伤了,是怎么伤着的,会留疤吗。”
他这般认真的跟人说话,藜麦也不好意思再针对他,点点头,“恩,钢筋戳的,从手心扎穿到手背透出来了,肯定会留疤的。”
“钢筋!?”小明哥有些不可思议的惊呼一声,“你没事碰那玩意干什么?玩儿什么行为艺术呢。”
藜麦,“……”
你不觉得你管得有点儿宽了吗,他撇撇嘴,不说话了,小明哥也知道自己惹人不高兴了,也收了话头,站了会儿,自顾出去忙。
藜麦去厨房帮了会儿忙,就回休息室坐着靠在墙壁上眯着眼睛睡觉,他是真坐那里也能睡着,迷迷糊糊的听到外面很吵闹,他被吵醒过来。
还以为又到了劲舞阶段,半眯着眼睛还想再眯会儿,就听到有人喊他,“藜麦,醒醒,你送小林出去包扎下。”
吓的他赶紧睁开眼睛,就看着小明哥扶着林卿站在他跟前,单手捂着林卿额头,鲜红色的血迹顺着他手指缝不断往外渗,藜麦就急了,“怎么了这是?”
小明哥见怪不怪,“没啥大事儿,外面客人发酒疯了,小林就是赶上了,老板让保安控制住场面了,给小林放了假,你带他去门口那诊所包扎。
我去拿点钱就去找你们,请你们吃烧烤啊。”
藜麦本来还吓个半死,见他还有心情吃烧烤呢,也就稍微放下点心来,扶着林卿,“怎么样。”
林卿冲他笑了下,脸色发白,“没事儿,看着挺厉害,伤口应该不深,就是血糊着眼睛看不到路。”
藜麦带着他出门,找到小明哥说的那个诊所,医生也见惯了旁边酒吧闹事儿的,也不问缘由,让人坐着就给他清洗伤口消毒上药包扎,伤口是客人拿敲碎的啤酒瓶子划的。
动手的时候林卿往后躲了下,就划破了蹭皮,就是面积挺大,又恰好划在眼睛旁边,血流得听吓人,不过伤口不深,医生给他消完毒。
想要包扎,又觉得太浪费纱布,再在最深的地方贴了个创口贴,就让他走了。
刚贴好小明哥就过来给钱,看林卿确实没什么大问题,一看时间才9点过,也不着急回去,领着两人去旁边烧烤摊子上吃烧烤。
坐下吆喝着老板多上些串儿,还要了2罐啤酒,林卿受了点小伤,还是小明哥跟老板要的假期,让他休息,钱照算,跟他道谢,“小明哥,多谢你啊。”
小明哥啃着手里的羊肉串,不耐烦的“啧”了一声,“我叫明音,要么你就叫我明哥,要么你就叫我名字,别跟他们学的小明哥小明哥的叫。
我好好一个名字,非搞得我叫小明一样,难不难听?!”
第34章 学习
藜麦拿着烤串的动作略微愣了下, 一来自然是因为他这个名字跟小明哥之间的反差感觉太大了些,二是明音这个名字藜麦也听说过,还是当年他想着要学音乐演奏时候的事儿。
教他弹钢琴的老师最喜欢的人就叫明音,是国内甚至国际都顶尖的钢琴家和歌手,恰巧他正学钢琴那年,在全球有一场大型的巡回演唱会,还琢磨着要去购票带他去参加演唱会来着。
虽然最后因为他的时间关系,演唱会并没有去成, 不过明音这个名字他倒是记在脑子里了。
——不过他一直以为这是个艺名,没想到居然是本名就叫明音?
藜麦看着他的眼神有些诧异, 小明哥就很不优雅的翻了个白眼给他,“看什么看, 有什么好看的, 我长得好看也不能吃,低头看着你手里的烤串, 赶紧吃你的烤串去。”
藜麦从善如流的低头,咬着手里的烤肉吃, 小明哥吃完几串羊肉,拿过旁边的啤酒举着瓶子直接喝, 倒是显得有几分豪气,“赶紧吃, 吃完早点回去休息, 明天还要上课呢。”
冬日里天气干冷无比, 说话呼出的气息在空气中都能变成白色雾气, 也就他们这片儿很是热闹,大家都聚集在一起,旁边老板正站那里翻烤着火堆上的羊肉串。
油花“呲呲呲”的冒着,是不是溅些小油滴落到炭火上,“呲儿”一声晃出细小的火花来,亮度吓人,围着围裙的老板正举着调料瓶子往上面撒调料。
动作就跟天女散花似的,到处乱窜,喷香到有些刺鼻的味道伴随着木炭的烟火味儿到处乱窜,闻着格外的生活气。
串上放了许多辣椒孜然之类的调料,吃着很爽,不过藜麦不太能吃辣,吃了两串感觉辣椒的味道顺着喉咙辣到肚子里去,火辣火烧的灼热感。
额头都给逼出来些许汗珠,他找老板要了瓶水,含在嘴里缓解着辣味儿。
小明哥看他那样子,嘲笑他,“哈哈哈,你就跟个小姑娘一样,辣椒都不能沾吗,早说呀,我就不带你来吃烧烤了。”
藜麦摇摇头,把嘴里水咽下去,“可以吃。”
他就是口腔肠胃不太能接受辣椒这种味道,但是很矛盾的,他自己本身还是很喜欢吃辣椒和烧烤的。
小时候跟着藜奶奶住着,奶奶年龄大了,口味从来都是偏甜软的,家里的饭菜都是煮得软软烂烂的,有时候奶奶还喜欢往米饭里面放一点糖,蒸成甜米饭或者甜粥。
夏天的时候会冷藏在水盆里,给他留着当零食吃。
大概是这种偏甜偏淡的食物吃得时间多了,他的胃和舌头其实更加习惯并且接受味道清淡的东西,但是心里面却正好相反,更加追求咸辣刺激的食物。
可是喜欢归喜欢,真吃的时候,舌头又会第一时间跳出来抗议,真要吃得多了,肠胃也会跟着舌头造反,真的是又复杂又矛盾。
所以藜麦很喜欢吃烧烤,但是他每次往烧烤摊上一坐,又不敢多吃,经常要是自己去吃的话,就坐那点一杯水,然后要五六个烤肉串。
——很多时候老板都会觉得他是去捣乱的。
他不能多吃,林卿也受了伤,本来也该忌嘴不吃辛辣发物,跟着挑选了几串素菜吃了,也就停下动作,小明哥看他两就坐那拿着水盯着自己吃,没好气的挥挥手,“滚滚滚,回去睡觉吧,我吃完也回去。”
左右他住的近,就在旁边酒吧,藜麦想了想,“那也行,我们就先回去,正巧这会儿最后一班公交车还没有停,省得我们等下回去也麻烦。”
小明哥也是这个意思,“去吧。”
又看着林卿脸上的伤口,“你的伤口千万注意些,洗脸的时候拿帕子擦擦就好了,别沾到水,这么丁点的伤口,别到时候养不好留疤可就让人看笑话了。”
林卿点点头,“恩,我会注意的,多谢明哥。”
两人跟小明哥道别完,就去旁边公交车站等车,林卿碰了碰自己脸上的创口贴,藜麦看他神色不太高兴的样子,“别担心,我看你伤口的样子,应该是不会留疤的。”
林卿冲他笑笑,“留疤也没事儿,现在也不比古时候,考科举还得注重仪表,连脸上有伤痕都不给录取的。”
说着话,公交车就慢慢悠悠的开过来了,林卿想起昨晚上那人说要找人来接藜麦的事儿,问他,“昨天那人说要找出租车过来,咱们这么早走,你要不要打个电话给他说一声。”
藜麦都差不多忘了这茬了,闻言摇摇头,“不用,我在酒吧里跟齐略见面的事儿他都知道,他肯定在酒吧里有熟人,酒吧出事我们先走,他肯定也会知道,不用多说。”
林卿也觉得有理,略微笑了下,“说得也是,他是你们家亲戚吗,对你还挺好的。”
这话藜麦没法儿接,正巧公交车开过来停到他们跟前,两人也就终止了话题,上车找位置坐下,一路无话,安安静静到学校门口下车。
等回到宿舍,万宏还不在,宿舍没人,藜麦把身上被熏到烤肉味的衣服脱下来拿去洗了晾好,从柜子里取出来另一件差不多颜色版型的羽绒服套上。
林卿正坐在旁边桌子上看书,看见就笑了下,“你衣服款式怎么都差不多。”
藜麦在他对面坐下,也拿了本书出来看,“是差不多,我懒得选款式,穿着舒适就行。”
林卿虽然也觉得衣服还是穿着舒适就行,不过,“但是那也不能买一样的,你这好几件都分不出来差别的,比如你三天到四天换一件外套,洗衣服洗的可勤快。
结果换一件新的跟之前的一样,别人还以为你从来就一件衣服穿到底呢。”
藜麦随意的摆摆手,开始翻书,“有什么关系。”
林卿笑着摇摇头,也觉得确实无伤大雅,低头看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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