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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前夫遗产重生 番外完结 (水竹青菜)


  藜麦听他这句话里,透点些许沉重的气息,想问又怕问到什么伤心事儿上,干脆转移话题,又聊了会儿书上的知识点。
  相互探讨些不甚明了的问题,说得两人渐渐都困了,就不再说话,闭上眼睛睡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藜麦推开窗户就发现下雪了,飘飘漾漾的,跟飘着鹅毛似得,估计下了有段时间,地上还好,树枝上跟花坛边都落了厚厚一层。
  一眼望去,整个世界都有些银装素裹冰封千里的味道。
  林卿从食堂买早餐回来,把豆浆和馒头放到桌子上,去柜子里拿自己腌的咸菜,“外面好冷。”
  藜麦就开个窗户的功夫手指都冻红了,也觉得快冷哭了,看他就穿着件棉衣就在外面溜达,脸颊鼻子冻得通红。
  那棉衣还有些短,外面面料洗的发白,藜麦当年也是一件衣服穿好几年的人,自然知道不管是棉衣还是羽绒服穿太久洗太多次之后压根就不保暖。
  穿身上完全靠自身心里安慰,能发挥点作用,他看着都觉得冷,“今天在学校看书吧,别出去玩儿了,要不等下出去买衣服吧。
  我来学校带的衣服不够,而且去年的衣服短了,穿上不合适……咱们是不是差不多高。”
  他拿着馒头走到林卿跟前,特意比划了下,随即笑着点头,“你比我矮,不过也没差太多,也就三四厘米的样子吧,咱两穿的衣服号应该都差不多。
  到时候哪天起床要突然找不到我的衣服了,拎着你的穿着也能去上课,别人肯定发现不了,我衣服你肯定也能穿。”
  林卿低头笑了下,没接话。
  两人吃了早饭,缩在宿舍里看了半天书,中午出去学校食堂吃了饭,藜麦合计着去图书室里还之前借的书。
  不过书在教室,他转去教室取,林卿先去图书室等着,等还了书再借两本其他的回宿舍看去。
  结果藜麦刚走到教学楼下,转角处就碰到人,他都还没瞧清楚是谁呢,就听见对面的人惊呼道,“哎,藜麦!你怎么在这里,你也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吗?”
  藜麦停下脚步,终于看清楚对面的人,是齐略,他昨晚还想着忽悠让人找不到他呢,结果没想到转头就在学校碰到。
  又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毕竟他们学校三千多接近四千人,高二高三的教学楼又都是分开的,正常情况遇到的概率很低。
  很显然齐略能在这里看到他也很高兴,撇下跟在旁边的人就冲着他跑过来,“哎呀,这就是缘分呀,这都能让咱们遇到,我本来还想今天晚上再去……”
  藜麦听他大大咧咧就要在学校吼出去酒吧的事儿了,赶紧打断他的话语,“确实挺有缘的,你怎么在这里。”
  齐略这才记起来自己跟着人过来的,侧身往后面看了眼,冲着后面的人挥手,“小白,你过来。”
  又转头跟藜麦说话,“我陪我表弟过来拿作业,他昨天到家才发现作业忘记带了。
  你呢,你也是咱们学校的学生?这里是高二的教学楼,你念高二呀,那跟我表弟同级,我比你高一级。”
  藜麦比他高点,看着他背后走过来个男生,就是他口中的表弟,之前林卿也跟藜麦提到过,说他表弟在学校很出名。
  说他成绩好家世好还长得很好,像个小王子。
  藜麦想象力有限,并不能构想出完美的小王子形象,现在一见着,就觉得这人真是漂亮,既漂亮又贵气。
  皮肤很白,是那种一看就是娇生惯养出来的白嫩,像牛奶的颜色,眼睛是大大的猫儿眼,还略微带点微蓝,应该是带点儿外国血统。
  脸颊上的婴儿肥还没褪干净,就是后世常用来形容美女的那种,满脸的胶原蛋白,不会让人觉得胖嘟嘟,只是彰显着年轻,恰到好处的漂亮好看。
  此刻大概是因为齐略顾着跟藜麦说话,忽略了他,略微嘟着嘴有些不高兴的样子,走过来拉着齐略的胳膊跟他撒娇,“表哥,他是谁啊?”
  声音也是又娇又软,藜麦倒是不讨厌他这样子,甚至觉得看着还有些可爱,不过又觉得这种可爱里透着些许……呃,那么一丁点儿的诡异。
  大概是他从小到大活得都太粗糙了些,虽说上辈子也过了几年有钱日子,不过等他们有钱的时候,性子早定性了。
  再怎么讲究骨子里的那些强硬粗旷都入了骨,改都改不掉,他身边的人也大多如此,都是披着温和优雅的表皮,扮演着各种精英角色。
  其实比起西餐厅里切着三分熟的牛排,大家都更喜欢坐在烧烤摊上,啃着肥得冒油的羊肉串,喝着啤酒,吹着夜风胡天海地的吹牛。
  他两辈子都从未见过这么娇气的……男孩子。
  也不仅仅是男孩子,这种性格的男生女生他都没见过,自然也就不擅长应付,总觉得稍微话说重点儿就能把人吓哭。
  反而就成了自己的过错。
  齐略跟他说话的时候声音也稍微放低了点,“他叫藜麦,也是咱们学校高二的。
  藜麦,这是我表弟,叫唐白,跟你同级,重点班的,成绩很好,你要是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他。
  小白脾气很好,也喜欢跟同学一块玩儿。
  对了你是几班的,不是重点班的吧,高二两重点班的人我都差不多认识了。你周末怎么不回家呀,是住校生吗。
  哎,你宿舍号是多少,我以后有空可以去找你玩儿。”
  热情的让藜麦有些招架不住,只能轻轻笑着,“你这人,对谁都是这么热情吗?”
  “哎?”齐略有些疑惑的眨眨眼,随即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不是,我是真觉得我们好像在哪见过……就觉得跟你特别熟悉的那种感觉,就想多了解你些。”
  藜麦笑着跟他玩笑一句,“你要是个女孩子,我都会觉得你是对我一见钟情了。”
  齐略听着愣了下,随即“哈哈”笑着,“那不能,我知道你是男的,我有女朋友啦,我就觉得你很亲切……嗨,再说下去这都扯不清了。
  反正你放心哇,我是绝对没有非分之想,就想跟你做朋友,没其他意思,你得相信我!”
  藜麦笑着点点头,这话他也信,齐略看他的目光里没什么掺和不清的情愫,就是不知道他怎么就让人感觉到亲切了。
  难不成他重过了一次,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进化成万人迷了?
  呃,想想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赶紧甩了下脑袋,“我同学在图书室等我看书,没事儿的话我先走一步。”
  看了眼旁边站着的人,觉得他这名字起得真好,真是人如其名,又甜又白,像块软糯香甜的糯米团子。
  看着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心情愉悦。
  不过却是在心里打定主意不跟人接触的,他不擅长跟唐白这种性格的人接触是其一。
  另一方面自然是因为林卿还专程跟他提醒过别跟人接触,他看人不算太准,但也极少有看走眼的时候。
  林卿绝对不是那种空口白牙会诬陷别人,说人坏话的人,况且林卿跟唐白之间也没什么利益瓜葛,犯不着在他面前无的放矢。
  他自然是更相信林卿的。
  发生了点小插曲,藜麦拿到书回图书室的时候林卿已经选好需要借的书在等他了,安静的坐在旁边,等他选好书一起回宿舍,“下午你想出去买衣服吗?”
  藜麦在外国名著区挑着书,闻言回头看他,“你有其他安排吗。”
  林卿摇摇头,“没。”
  藜麦笑着,转过去接着挑书,“那就去买衣服,这天气越渐冷起来了,冬装再不备起来,冷都要冷惨,我知道有个店铺衣服质量好还便宜。”
  下午他们在学校看书看到五点过,两人乘着公交车出门出买衣服,藜麦就领着人去他当时买衣服的店里,卖衣服的店员小姐姐还记得他,见他带着朋友过来,格外热情。
  跟他们推荐了许多便宜实惠的款式,还是按照之前的折扣打折下来,很便宜,林卿本身只计划买件羽绒服,结果拿着预算的钱从里到外买了一身。
  等买完衣服差不多六点,也幸亏买衣服这里离林卿工作的酒吧不远,过去也方便,两人干脆就不回学校,直接去酒吧准备上班。
  等到酒吧前面一条街的时候,正巧旁边有个小摊在卖锅盔,有三鲜素馅儿的和孜然牛肉的,锅里点着火,油花在锅里“噼里啪啦”的炸着,面皮被煎得香脆可口。
  闻着可香,他两都还没有吃饭呢,肚子嘟噜噜的响起来,林卿就说请他吃锅盔,正好也算谢谢他帮忙在买衣服的时候打折了。
  藜麦自然不推辞,两人拎着装衣服的袋子,拿着装锅盔的纸袋进了门。
  又被人在休息室堵了个正着,小明哥看着他们手里的锅盔一脸嫌弃,“啧,怎么把这玩意儿带到酒吧里来。”
  林卿笑笑,“我们今天吃晚饭就过来了,买来当晚饭吃,小明哥你不忙吗?”
  小明哥没好气的瞪他一眼,“赶紧,赶紧吃完,闻着这油腻腻的味道就烦。”
  说着自己靠着窗户边的墙点了跟烟,抽两口见两人在那吃抱着锅盔啃的不亦乐乎,半点形象也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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