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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总是他 完结+番外 (朽木刁也)


  袁明清深深地看着他,“不够,朋友不够。”
  他又上前了一步,走到唐宋面前,稍稍弯腰,跟他脸贴着脸,“我想让你成为我的男朋友,成为我的伴侣,我们可以肆意的亲吻,做-爱,早上醒来,我想第一眼看见你,跟你说早安,晚上睡觉,我想跟你说一句晚安……我是想跟你成为这样的关系,时限是,直到我们都死亡的那一天。”
  唐宋心脏狂跳了几下。
  一如很多年前,他发现自己喜欢上袁明清的时候。
  然而,他还喜欢袁明清吗?
  怎么可能。
  唐宋一把推开近在咫尺的某人的大脸,努力伪装平静,“不可能,我不喜欢你了。”
  袁明清展颜一笑,“那你是承认,你曾经喜欢我了?”
  唐宋炸毛,“谁承认了!”
  袁明清笑得跟朵花似的,“你刚才自己说的,‘我不喜欢你了’不就代表你喜欢过我。”
  唐宋:“……”
  袁明清看唐宋愣愣的,缓缓低下头,目标是自己肖想了很久的嘴唇。
  唐宋的灵魂出窍,此时还在天上飞着。
  突然,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唐宋灵魂归体,望见袁明清撅着嘴要亲过来的样子,直接后退一步,转身去接电话了。
  亲空了的袁明清:“……”
  他能骂人吗?
  —
  新年真是一个好日子。
  袁明清的父母都在国外,还在各国旅游,所以他是死乞白赖的赖到了唐宋家。
  因为唐宋正好也是一个人。
  唐父唐母几年前就去世了。
  大年三十,他成功吃上了唐宋亲手做的年夜饭,他觉得他从来吃过这么好吃的年夜饭。
  嗯,情人滤镜啊。
  习惯就好。
  大年初一,他给唐宋包了一个巨大的红包。
  爱财的唐宋总算给了自己一个笑脸。
  真是值得庆祝的一天。
  大年初二,唐宋没有再像前两天,总会说一遍“吃完就走”的话,赶他离开了。
  依旧值得庆祝。
  初三,和唐宋出去玩了,尽管最后被认出来,跑了两条街,还躲进了厕所里,但好开心。
  他成功牵到唐宋的手了。
  还牵了两条街。
  初四,初五,初六……
  每一天都是值得庆祝和纪念的好日子。
  初七这天,唐宋买了几瓶酒,又做了不少菜。
  他心情非常好。
  他今天早上收到短信,老板给他加工资了,虽然税后还是七位数,可第一位从1变成了2啊。
  整整翻一倍。
  那是质的飞跃。
  好心情的唐宋忘记了,袁明清是条大尾巴狼,酒是会害人的。
  它既能助兴,又能营造气氛,还能酒后乱-性。
  再次滚上-床,唐宋被压在下-面,本来想打一架决定上下的,可想了想,又觉得累。
  他不是二十几岁了。
  老胳膊老腿了。
  袁明清亲吻着唐宋的锁骨和脖颈,又轻咬着唐宋的耳朵,“我保证,这次不会再让你疼了。”
  唐宋有些醉了,觉得头晕晕的。
  而且袁明清亲的他很舒服,小唐宋也被伺候的很好,况且实在懒得出力气。
  那算了,反正不是第一次了。
  而且他好像听说在下面的比较享受。
  于是唐宋把手搭上袁明清的脖颈,原本清冷禁-欲的面孔变得绯红,一点点染上了情-欲的色彩,声音都带了几分勾人,“你说那么多废话干吗,要做就快点,不然就给我滚下去,重。”
  他的话音落下,回应他的,是袁明清疯狂的亲吻。
  嘴巴被袁明清的舌头探进来,又感觉对方的舌头在各种翻搅舔-弄,唐宋突然想到他之前的好奇的问题,今天总算有答案了。
  ——好像是挺舒服的,甜蜜?有一点吧。
  顺利结合的时候,唐宋恍恍惚惚的想,确实没有第一次那么疼了,袁明清真进步了。
  不过,这个进步是实践来的吗?
  他发现自己好像在吃醋。
  然后,他也没有隐瞒自己吃醋的心情,拉下袁明清的头,在他嘴上用力咬了一口。
  “行啊,身经百战了啊。”
  袁明清猝不及防被咬一口,呆了呆,反应过来后,开心的不行,又俯身去吻唐宋。
  “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只跟你做过这种事情,做-爱做的事,当然要跟喜欢的人做才爽。”
  再后面,唐宋说不出话了。
  脱口而出的,只有一串一串的低吟声。
  夜还很长。
  ……
  等一切都风平浪静,唐宋趴在床上,整个人都焉了,实实在在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做纵-欲过度。
  他的老腰啊。
  快断了啊。
  明明他比袁明清大不了几岁啊。
  唐宋瞪着蹲在床边替他揉腰赔笑的人,哑着声说:“我特码信了你的邪,滚去给我倒水。”
  袁明清摸了摸唐宋的脸,连忙应声站起来,跑去倒水了。
  从背影看,怎么看都像是有尾巴在摇。
  唐宋看着看着,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他抖着肩,笑得完全停不下来。
  越看越像了
  狗。
  但还挺好玩的。
  袁明清很快回来了,他端了一杯温开水,动作轻柔地喂给唐宋,喂完水,他继续替唐宋揉腰。
  唐宋闭上眼,有点想睡觉了。
  袁明清见了,就凑近他,在他耳边轻吻了一下,温柔说:“晚安唐宋,我最珍爱的宝贝。”
  唐宋迷迷糊糊地回:“晚安。”
  在完全进入睡梦之前,唐宋想——这样好像,也挺好的。
  好久没有人陪着他,照顾他了。
  那,暂时就这样吧。
  搭伙过日子。
  但未来还很长,五年十年或许可以,但二十年三十年呢?他和袁明清会有未来吗?
  或许,会吧。
  他期待会。
  原来他还会有期待吗?
  原来他还是喜欢袁明清的啊。
  那就喜欢吧。
  反正某个笨得要死的人,好像也是那么喜欢他,姑且就再相信一次吧。


第84章 番外四【完结】
  作为人生赢家, 林路向来顺风顺水,从来没有这么头疼过。
  可就在今年,今天,在他人生还有十几天就即将迈入37岁关卡的时候,居然被一个十几岁的小屁孩无奈的头顶六个点,然后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十几岁的那段往事, 有多么不堪回首。
  也亏章景之没被那时候的他吓跑。
  否则真没地方哭。
  而让林路头疼的小孩不是别人,正是他和章景之的儿子,林朝。
  其实是养子。
  是十年前, 从一家孤儿院领养回来的,今年刚刚十二岁。
  林朝什么都好,可就有一点,非常的中二。
  这让林路总是特别无奈。
  尤其是看着小破孩今天的发色——半边红毛半边绿毛, 他仿佛穿过时光,回到了他十几岁的时候。
  完全不想回忆起来!
  特码好想把那时候的自己塞回美妈妈的肚子里。
  俗称回炉重造。
  此时此刻, 林路一看到自家孩子就跟看到自己小时候的黑历史一样,真的无比郁闷。
  分分钟想把小孩头发都给剃了。
  光头都比现在好看。
  所以到底为什么要把头发染成那样,难道是因为出门时脑袋撞门框上,坏掉了?
  章景之捧着书坐在花园里, 他的脚边趴着一只纯白的萨摩耶。
  萨摩耶就是狄迪,它今年已经17岁了,是一条老狗了,再不像以往活泼, 也活泼不起来了,它最爱做的,就是趴在两位主人身边,懒洋洋地晒着太阳。
  狄迪的尾巴扫了一下章景之。
  章景之低头看它,伸手摸摸它的头,“狄迪,你瞧爸爸,还是那么精力充沛。”
  听见声音,狄迪抬了一下头,它先看了一眼章景之,随后又看向不远处的自家爸爸。
  果然就看到自家爸爸正追着弟弟打,活力十足的。
  它的尾巴甩了甩,又轻轻“汪”了一声,然后重新趴下。
  虽然它也很想过去参与。
  但已经老了,还是太阳舒服。
  章景之收回手,目光落在不远处的父子两人身上,十分温和。
  他看着看着,忍不住笑出声来,提高声音说:“路路,朝朝,别玩了,过来休息下吧。”
  闻声,那边的父子大战终于暂时停下。
  林朝戒备着林路,生怕爸爸冲过来揪他头发。
  于是一直和林路隔了一米的距离,还时不时看他一眼,再看一眼,确定安全再朝章景之跑来。
  林路:“……”
  父子两人齐齐跑到章景之身边,又一起坐下。
  他们一人抱章景之左手,一人抱章景之右手,还在互相瞪眼,扮鬼脸,特别幼稚。
  章景之已经习以为常了,他亲了下儿子的脸颊,又和林路接了个吻,“好了,停战吧。”
  林朝噘嘴,“不要,我坚决不妥协,爸爸不懂我的美,我这样明明帅呆了,同学都夸我。”
  林路额头顶着n条黑线,“帅个头,一边大红,一边大绿,你当自己红绿灯吗?好看在哪里?”
  他伸长手去揪自家儿子的脸,“还有我说了很多遍了,要叫我帅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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