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接周行之手里的菜,他向来不愿动这些沾着水和土的东西,他只是轻轻抱了抱自己的丈夫,踮起脚尖对他说,“行之,你买没买润滑,家里没有了。”
周行之的神色一晃,嘴边溢出一个小小的弧度,他低头亲了亲李韶华的额头,说,“买了的。”
李韶华便开开心心的坐在沙发上,看着周行之在厨房忙里忙外。
他的丈夫有着挺拔的身躯,弓着腰在抽烟机下掂着一口小小的锅,火焰像被施了魔法般跟着他的节奏变换着,而他的丈夫,则把控着厨房里的一切,得心应手,有条不紊。
食色性也,这其中大概是有个均衡,所以李韶华向来不在意吃的怎样。馒头咸菜他能吃,大鱼大肉也可以。大概这些年一直是,周行之给他端来什么,他便吃什么。
很多时候,他在周行之面前是个事儿精,但绝不包括吃这件事情。
所以,哪怕是日夜相守,他也记不得自己的丈夫到底是何时成了这样一个大厨。
当飘香的三盘菜被周行之依次端上来。大概是周行之小时过过一段苦日子,哪怕到了如今吃穿不愁,他也习惯性的把荤菜放在李韶华跟前,而靠近自己面前的永远是这顿饭的配角。
周行之的这个习惯有些可爱,像个经历过苦难的母亲,总想着把眼中最好的留给孩子,却早忘了今夕何夕。
李韶华心中暖暖的,仿佛一股股的温泉顺着血液的走向流淌。他不动声色的将面前的盘子往中间推了推,抬眼的瞬间看到周行之脸上腼腆的笑意。
他低了低头,往嘴里送了一块牛肉,香香嫩嫩,仿佛不需咬便可以在口中化开般,丝毫不比大酒店中炖的差。
他想,若这世上有完美情人,那这完美两个字,也只有周行之了。
午饭后,他们相拥着在沙发上听着老唱片,从卡萨布兰卡到老鹰乐队,皆是李韶华的心头爱。随后,是绵长的吻,顺着眉眼一路到唇,呼吸交接,唇齿纠缠。
周行之的手温暖而干燥,带着怜惜轻轻抚摸着他的后背,像是安慰,又像是缠绵。
午后的阳光从百叶窗的间隔中漏进客厅里来,几束洒到周行之的后背。周行之整个人便都像沐在光晕中般,带着救赎的色彩,给他眷恋,又给他疼爱。
这一切都太温柔,却让李韶华莫名的想哭。
他宁愿周行之强势些,哪怕粗鲁甚至粗暴也无所谓,反正他也是不怕疼的。
但周行之怕他疼。
周行之连他不小心磕在桌子上都会心疼,他虽不说,但李韶华是知道的。
李韶华年轻时对待自己的身体算得上是大大咧咧,磕的碰的身上大伤小伤不断,更何况他又向来不忌惮姿势体位,仿佛越是痛,便越是爽快。
可如今,他怎也不愿让自己受伤,便是一个小小的划伤,他都宁愿藏着掖着。
他看不得周行之关切的眼神,让他酸楚又心疼。
他还记得刚结婚的时候,他心血来潮跟周行之玩儿起强奸梗,周行之却在将他双手箍起的刹那又将他放开。他正是起兴,有些不耐烦的踢了踢自己的丈夫,问怎么不继续了。
周行之皱了皱眉毛,那个神色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周行之坐起身子,摩挲着李韶华刚刚被他用力箍过的手腕,上面泛着微不可见的红,说,“就算是假的,就算是演戏,我也做不到。”
两个人都顿时失了兴致。
说不感动是假的。
可李韶华刻薄又阴冷的性格印在骨子里,无论有无瞬间的感动,都被巨大的不耐烦掩盖了。
李韶华拉上被子,转过身,留了个后背给自己的丈夫。
周行之也不生气,从后面抱住他,亲了亲他的脖子,说,“韶华,我爱你。”
李韶华心中冷笑,也不答话。
现在想到这些,李韶华只觉得自己好生过分。把旁人的一片真心反复蹂躏,最后还不忘踩上几脚。
好在周行之并不跟他计较。
可越是不计较,他便越是愧疚。
就像现在周行之在自己身上的温柔,全成了他愧怍的理由。
在爱人身上耕耘的Alpha看出了他的失神,便很体谅的早早结束,拔出来的刹那将浓稠的液体悉数射进自己的手里。
周行之起身去洗手的片刻,李韶华对着丈夫的身影,用敌不可闻的声音说,“我爱你,再见”,却只有他自己听到。
第10章
周行之经过一晚的疏通神清气爽,起了个大早,浑身散着温柔的气息,而一旁睡着的李韶华则是在梦境中陷得深,怎么都叫不醒。
周行之怜他昨夜辛劳,又好在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便只亲了亲他的额头作罢。周行之做了煎蛋和吐司放在桌上,一份自己吃,一份留给李韶华。待做完这一切,才不徐不疾的一个人上班去了。
一整天,周行之都没在公司里看到他的爱人,不过这也没什么稀奇,连合伙人都说这些日子李韶华实在辛苦,是该在家好好歇歇了。
周行之是个没什么野心的人,而李韶华则与他大相径庭,把事业看得极重,至少远重于他们的家庭,从不懈怠,竭尽全力。
故而,看到李韶华一日没来公司,周行之心中有些欣慰。他想,李韶华是该好好歇歇了。
上午没什么事情,他空闲了便发几条微信过去,皆是问对面的李韶华起没起,吃没吃饭,要不要帮他定些午饭,却如同石沉大海,没收到一个标点。他不气恼,思忖着自己很快就要回去了,手便停在了电话键,没拨出去。
五点时分,他走出办公楼,迎着将坠未坠的夕阳,白日的余威让他在车里眯起了眼睛。
他已数不清多少天没有正点下班过了。
看着还未落下的太阳,他口中喃喃,“正常人的日子可真好。”
他开着车,不急于回家,而是绕到了李韶华最爱吃的餐馆,叫了份餐。取餐的空档,他在商场里转了转,想着给李韶华买双穿着舒服的新鞋。昨日欢爱过后,给李韶华清理的时候,好巧不巧看到了他脚腕磨出的红印儿,又心疼又怨他糊弄自个儿的身体。
周行之左选右选,又要满足李韶华的审美取向,又得是拿得出手穿得出脚的牌子,最后也是周行之最看重的,要穿着舒服。
周行之左挑右挑,最后试了又试,选中了一双锃亮的黑色牛皮鞋。他报出了李韶华的号码,满心欢喜的带着为爱人买好的鞋子和吃食回家。
打开门的刹那,笑容从周行之脸上释放,他冲屋里喊了两声,没听见回音儿,倒也不多在意,反正这些年,李韶华总是回复他的少,回应的更少。
他换了拖鞋,把餐盒放在桌子上,随后拿着鞋去卧室找李韶华。心情雀跃,走起路来都轻盈了不少,他推开门,却发现不曾有爱人的身影。
他复又转身看了眼厕所,里面却也空无一人。
他皱了皱眉头,把手中的鞋盒放在地上,掏出手机拨出他爱人的电话,对面那头是一声接着一声的忙音。
他转身走出卧室,从书房转到客厅,最后在餐桌上看到一张白纸,是用了心拿空杯子压住的,很不像李韶华的作风。
他心漏了几拍,一双手有些颤抖的拿起那张纸,上面写着大大的四个字:离婚协议。
他觉得这一切荒谬无比,可一切又都昭示着这绝不是场玩笑。
他拿着写给自己的离婚协议坐在椅子上,用很久去消化这四个大字,最后终于恍恍惚惚的明白过来,他的爱人是真要跟他离婚了。
天早已黑透了,包裹在厚厚的隔热盒中的菜也早已凉透。
他拿起电话,再次拨出了李韶华的号码,却只有忙音一片。
他很想告诉李韶华,天已经这么晚了,快回来吧,我压根不会去追究你的这些想法,我只要你好好睡一觉,明天穿上舒舒服服的鞋子和干干净净的衣衫,神清气爽的去玩儿也好,休息也罢,都是无所谓的。我压根不在意你到底几分玩笑几分认真,哪怕是故意使伎俩让我忧虑挂心都好,哪怕是吊着我玩弄我也罢,我只要你睡得好,穿得暖,一切都顺遂。
他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
这似乎不符合经济学理论中理性人的假设,可当下发生在周行之的世界里却又是如此的合情合理。
他原就是深陷爱情不可自拔的可怜人,他原就是任人摆布的待宰羔羊。更何况,一切都出自他的心甘情愿。
他不知道李韶华到底是怎样的想法,他生得愚笨,不及李韶华八面玲珑,所以向来读不懂年长五岁的恋人,无论是五年前,还是五年后。他只能怀着十二万分的努力和真诚,去揣摩李韶华那时有时无的真心。
他不知道这次李韶华还会不会像无数次跟自己闹别扭一样回到自己身边,可他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是绝无法放手的。
他的爱人是个天生带着壳的动物,他总也舍不得看李韶华一个人孤苦伶仃又故作姿态的缩在壳子里。他知道,李韶华虽是面儿上浪荡,里子里却是拒人千里之外、油盐不进的主。周行之花了整整一年的功夫才抱得美人归,换了那么些许的喜欢喝爱情,所以这点他很清楚,比谁都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