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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吃黑 (文盲土拨鼠)


  “这驴的脾气一直都很好。”房东将一头比杜以泽的马小了三个号的驴子牵了过来。李明宇摩拳擦掌地起身,杜以泽却在他走到驴边上的时候,往驴屁股上弹了个石头子。
  还好李明宇躲得快,不然他下半生的幸福就要废在驴蹄之下了。
  “咦?奇怪了!”房东扯着缰绳,一脸莫名其妙,“我给你拉着。你再试试?”
  李明宇连连摆手,脸色煞白,一手捂裆,“不了,不了。”
  杜以泽适时地将自己的黑马牵到李明宇跟前,“我这刚好够坐两人,经济又实惠。”他像个销售人员一般拍拍马背说,“马我会骑一点,跑还是能跑,我给你拉着肯定踢不着你。”他朝李明宇露出自信的笑容,“要不要跟我骑一只?就怕你嫌挤。”
  李明宇立即下了台——他这种人,只要给他块砖,他能给自己铺条台阶。虽然胆战心惊,但他还是与杜以泽一同骑上了马背,一齐在凌晨时候朝山上走去。
  马走起路来晃动得厉害,马鞍也不比摩托车稳定,李明宇牢牢地揪着杜以泽的衣角——他不敢搂着杜以泽的腰,自打他发现杜以泽喜欢男人的小秘密之后,他就不敢与他产生过多的身体接触。他只能绷紧着大腿的肌肉,死死夹着马背,生怕自己被颠下去,将自己帅气英俊的脸蛋摔个破相。
  山上只有一条狭窄蜿蜒的青石板道,杜以泽一手提着手电筒谨慎地看路,不时拉一下缰绳,以防马匹滑进野地里。李明宇在习惯骑马以后,也不管事,跟个小孩一样兴奋地上下左右打量。他想起自己以前看过的红色电影,革命家们都喜欢骑着马在冰天雪地里跋山涉水。正好这会是冬天,山林间开满了千万梨花,寒风凛冽,四下无人,此情此景真是大大满足了他的英雄梦,他甚至有点激动地问,“你这又是哪儿学的?”
  杜以泽紧盯着山路,因为手心出汗厉害,握着的手电筒都有点打滑,“警校里学的。”
  这当然不是警校里学的,警校又不是教人开农场。杜以泽只是觉得这个答案十分万金油。
  “你们怎么连这都学?早知道我也去当警察好了!”
  李明宇一停顿,发觉自己说错了话,他挠了挠头,清了清嗓子,然后才小声嚅嗫着,“不过我看你们破事这么多,其实也没啥意思。还不如我呢!你说是不是?嘿嘿……”
  杜以泽点头,“你说的对。”
  李明宇没想到自己竟然如此轻易地获得了杜以泽的认同,以前他也常讲这句话,只不过得到的大多是驳斥,女人们会说他没有上进心,而这大哥的地位其实也是小弟们推崇的。他从来都没有什么远大志向,不想当大老板,更没什么统领千军万马的野心,如果可以的话,倒是想找个喜欢的人快活地过一辈子……
  不过很久之后他才发现,单单这一愿望已经难于登天。


第53章
  翻过山头已是凌晨,边境线上毫无动静,只有两束惨白的强光灯打在干硬的土地上。这儿的土质并不适合种地,地面的夹缝里零星挤出几簇飞扬跋扈的黄色草丛,远远看过去更显荒芜。边境线并没有两人想象之中严密。一条笔直的铁栅栏将土地一分为二,自此隔开两个不同的国度。虽然每隔十几米就站有一位持枪的守卫,看着却无精打采。
  小枪城虽然枪支泛滥,但绝大部分枪支只是从这流向各个省份,小枪城作为其必经之路,实际占不了多少比重。杜以泽没有选择在小枪城里随便找个黑市买卖的原因也很简单:他在“老墨街”上所夺来的可不是什么常见货,他想看看货源,先把好的给选了。
  两人在山脚下等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山林里却陆续走出几人。与杜以泽不同的是,这些人背后背着细长的枪支,马鞍上接着木质推车,巨大的车轮在雪地上碾出两条细窄的痕迹——他们不似杜以泽一般躲在山脚下,而是直直朝边境线走去,最终停在了一百米开外的路边,刚好处于强光灯的照射范围内,可他们也不显得紧张,反倒坐在推车上抽起烟来,谈笑风生。
  没多久,一辆绿色的小皮卡就从边境线对面缓缓开了过来。穿过边境线的时候,皮卡司机从窗户里探了探头,栅栏出入口处的守卫竟然连车厢内的物件都不查,直接拉起升降栏放了过去。
  杜以泽的手段也很简单,他不想因为抢夺货源而得罪这些接头人,而是等他们完成交易之后,走到他们跟前,以超过黑市标准百分之三十的价格挑了一批货。这批货说多也不多,刚好把马匹两边的竹篮装满,他想再多买也买不了了,毕竟剩下的都已被街头人的客户们预定了。
  接头人们自然一点也不介意,他们不仅省下不少佣金,还能少载两篮货,何乐而不为?这些人拿了钱以后心情似乎很好,主动给杜以泽把枪装上,甚至写了个电话号码给他,邀请他以后继续合作。
  杜以泽接过小纸条揣进兜里,骑上马回程了。因为买的货少,没多久他就将街头人们甩在身后,男人间的叫骂与调笑声也逐渐隐没在漆黑的树林之中。李明宇如释重负,吊儿郎当地坐在马背上,不时满足地左右查看自己的货物。
  两篮黑漆漆的枪管冲着无垠的天际,泥土的芬芳往他的鼻腔里钻,四周寂静无声,他心里升腾起一股莫名的安全感。杜以泽像是只长了八只手的怪物,好似无论是谁在这时偷袭,他都披盔戴甲,能够带着自己杀出一片天地。
  李明宇自己脑补了一出武打戏,不免感叹说,“你小时候长得跟个女娃一样,谁能想到你现在功夫最好。”
  “你功夫也不差,不是还在教室门口一打三了吗?”
  李明宇挠头笑道,“你竟然还记得?”
  “我能不记得?”杜以泽的手电筒在马蹄边照出一道浅淡温暖的光线,“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那么乐意多管闲事的人。”
  “巧了!”李明宇讽刺道,“我也是第一次见到那么忘恩负义的人,竟然连句谢谢都不说。”
  “那我现在给你补上,行不行?”杜以泽拔高了声调,“——谢谢您的大恩大德。”
  “现在说有个啥用?”李明宇嫌弃地从牙缝里挤出一声长长的“哧”,脸上却不自觉露出得意的笑来。
  “那你还想我怎么说?——小女子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
  “不必!”李明宇清了清嗓子,“正人君子不可占人便宜,趁火打劫。”
  “风水轮流转啊,阿宇,谁知道你现在这么菜?”杜以泽笑话道,“是不是轮到你给我以身相许了?”
  李明宇往他后背上毫不留情地捣了一拳,“这能比吗?你他妈……”他把警校两字咽了下去,“……你练过,那不一样!”
  “你当大哥这么多年,不也是练过?”
  “嘿!你还别说,比力气你不一定比得过我。”
  杜以泽轻笑一声,“我怎么比不过你?我一只手就能把你按住。”
  “那不算数!你得等我做好准备才行,我跟你讲,哪天我们比场正规的。”
  “怎么个正规法?”
  李明宇字正腔圆道:“比掰手腕。”
  “……”
  小枪城的黎明像是永远都不会到来,星火般的群星永恒地悬挂在天际。李明宇拉着杜以泽的衣襟,想让他抬头。
  “你看看!你看看这天,哇塞,像不像我们以前见过的?”
  ? “松手。”杜以泽掐着他的手腕,“你想从这滚下去吗?”?
  他嘴上这样说着,却还是迅速抬头望了一眼。
  二十年前的天空与现在这般无异——也许宇宙本就是永恒的,每颗行星都在毫不受阻地规律转动,只有地球的地貌在变,城镇、灯光在变,人的容貌在变。这一点闪烁的光芒穿越亿万光年的距离,在他的视线里晃动两下,一下勾画出几段模糊的碎片。
  他认得这些星星,知道如何从它们的方位判断时间、地点,然而这些星星似乎还有另外一层浪漫的含义。似乎曾有人告诉过他,牛郎星与织女星相距甚远,哪怕坐宇宙飞船也得飞几十万年……杜以泽想不起来这一闪而过的记忆源自何方,只当是上学时看过的课外书籍里提过这点。
  回到民工房似的小公寓里时,李明宇还舍不得入睡,他厚着脸皮找杜以泽要了钱,从还在算账的房东那里买了两瓶洋酒。他很久没喝酒了,一闲下来就馋得慌,也不顾酒的真假,用门牙撬开瓶盖,和那些“老墨街”的人一样坐在楼梯上吹起瓶子。
  夜深了,只有“老墨街”的方向传来了朦朦胧胧的灯光与喧闹。小半瓶洋酒下肚,李明宇打了个嗝,又给自己点了根烟,他散漫地地叼着烟头,从唇缝里自在地吹出两股细长的烟雾,扭头问,“喝啊,你怎么不喝?”
  “我不是喝了吗?”杜以泽冲他展示里自己手中的酒瓶。
  李明宇夺过他的酒瓶仔细观察着,眼珠就差贴着瓶身了,看了半天才还回去,“你喝个鸡`巴!”他开始长吁短叹,“我怎么这么倒霉?上了这么条贼船。”
  杜以泽刚要反驳两句,却听到他颇有些气馁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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