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和父母说了吗?”薛辰问郑北川。
郑北川愣了一下,然后摇摇头,但是很快笑起来:“会说的,我爸妈那样的职业,一个刑警一个记者,什么大场面没见过,不就小儿子变gay了吗?小场面。”
薛辰能看出来郑北川还是很担心的。
“不过也是为了做个铺垫,才把我哥叫出来单独说这件事的,”郑北川又伸手给郑南河拉了拉毯子,“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大,虽说一直嫌弃我,但还是从小怕我吃亏的。”
郑北川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低头看着郑南河:“我了解我哥,就算他再生气,一觉醒来就会原谅我,我想我爸妈也会是这样,一顿打肯定是跑不了的。”
“我比牧晖幸运多了,至少他们还愿意打我,”郑北川拉住牧晖的手,“至少还有人愿意打我。”
薛辰不由得想到自己的母亲。
如果她知道自己爱上了一个男人,以她疯婆子的战斗力,肯定会骂个七天七夜都不歇吧。
明明都这么多年过去了,薛辰还是忍不住想起那个女人,想起披头散发地蹲在地上数着钱,嘴里还骂骂咧咧。
年后薛辰收到一个消息,就是他小时候住的平房要被拆迁了。
他知道这事儿的时候,心里还是空了一下。
齐曳也听说了这事儿,看向薛辰,两个人一起沉默了会儿,决定还是去看看。
七年过去了,什么都变了。
但是唯独这个地方没变。
还是和以前一样的脏乱差,连墙壁破损的地方都没怎么变,似乎走了几户人,除了比以前寂静苍凉了一点之外,薛辰在印象里居然找不出一处不同。
看到两个有些格格不入的年轻人走了进来,拄着拐杖的老人上下打量一番,突然有些激动地说:“薛辰?”
薛辰转过身看着这个老人。
说实话,他记不清了,但是他还是很礼貌地冲老人点了点头。
里面又走出来一个中年女人,手里端着淘米的盆,看见薛辰微讶:“这不是薛辰吗?回来了?”
接着女人眯起眼睛“哦——”了一声:“回来拿拆迁费的吧?”
薛辰笑了笑没说话。
接着两人走到最深处,薛辰看着已经破败不堪的屋子,心中有点感慨,摸了摸矮小的墙壁,结果蹭下一手的灰尘。
“进去吧。”齐曳在他身后出声。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进去。
这是他们初遇的地方。
也是故事开始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完结
感谢所有人的陪伴
包括正在看文的你们
真的很谢谢你们,让我坚持到现在
鞠躬
笔芯
第59章 他们的故事还在继续
陆亚轩最近有点灵感枯竭。
他已经是杂志社里力捧的作者了,从十七岁开始发表文章到现在已经七年了,“明姑”这个名字在圈内基本上是人尽皆知,就算不是圈内人,也对这个作家有所耳闻。
他这两天接到了乔惑的电话,对方很激动,让他写一篇关于同性|爱情的故事,说是上面终于对同性|爱情的文学放松一点了,准备在杂志上发表,第一篇就让陆亚轩来写。
“你自己怎么不去写?!”陆亚轩难得拔高声调,这个乔惑是他好友中无赖到不要脸各种指标上能排第一的。
乔惑立刻就挂了电话。
然后给他发了一个小兔子乖乖求帮忙的表情。
陆亚轩想都没想就把对方拉黑了。
气还梗在喉咙里,但是陆亚轩还是思索起文章的故事。
想了半天没想出个结果,一个组的编辑正好走了过来把包裹递给他:“大作家,你的快递。”
“哦,谢谢。”陆亚轩反应过来接过快递,其实收到快递码的时候陆亚轩有些惊讶,因为这段时间他都没有网购,哥哥给他寄的一些东西也早就到了。
“给我递把小刀,对,谢谢。”陆亚轩接过小刀开始裁包裹。
拆开后陆亚轩没看出来是什么东西,感觉有点像毛线衣?
然后陆亚轩一扯,从里面扯出一件外面套着毛线小马甲的裙子,上面还别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小向日葵胸针,很适合现在的春天穿,里面还有一双有点跟子的小靴子,非常精巧漂亮,样式和裙子很配,只是码数一看就知道不是女性的脚码。
陆亚轩愣住了。
那个帮他拿快递的女编辑看到这件裙子惊讶了一下,随机赞叹道:“真好看,你买的吗?给我发个链接呗?”
陆亚轩摇摇头:“不是我买的。”
“是你哥给你买的吗?”女编辑支着下巴笑了起来,“你哥人真好,据说还特别宠媳妇呢。”
陆亚轩笑起来:“是啊,他和我嫂子感情很好。”
但是这件裙子明显不是他哥那样的大直男眼光能选出来的,莫不是嫂子选的?
陆亚轩刚准备拿手机问一下嫂子,结果余光扫到了一张卡片。
陆亚轩拿起那张卡片,上面是非常漂亮的钢笔字:
【致亚轩:
好久不见,最近过的如何?
我刚从国外回来,在巴黎的古着店里看到了一枚胸针,觉得很适合你就买了下来,当年答应给你送裙子一直都没有实现,实在抱歉,所以回来后我就给你做了件裙子,顺便做了双鞋,参照了一点品牌的设计,希望你能喜欢。
我和我哥过得很好,去年刚搬的家,屋子不大但是院子很宽敞,我哥可能是心态提前老了,居然种了许多花。
饭店的规模也越拉越大了,这件事你应该知道,我哥现在开始当甩手掌柜了,动不动就去水库那里钓鱼,还总是钓不到。也多亏你哥和你嫂子,饭店才到现在都没有倒闭,反而越来越好。
他说我这两年胆子越来越大了,我有吗?
过几天就清明了,很多朋友都回来,你回来吗?我们可以一起去踏青。
(ps:偷偷告诉你,毛线是齐曳织的 OVO)
你的好友:薛辰】
“亚轩?亚轩?”女编辑见陆亚轩没了动静,冲他招招手,“怎么了?”
陆亚轩“噌”地一声站了起来,目光灼灼地看着呆住的编辑:“我有灵感了!”
由于地价越来越贵,现在的墓地早不是以前那样埋葬在了山上,鼓起一个贫瘠的小山包,而是像阶梯教室一样,每一块墓碑都感觉整洁地矗立着,漫山遍野都是一块块黑灰色的墓碑被花朵和树林簇拥着,安宁又祥和。
满是小雏菊的花篮被放在石台上,一只小蜜蜂围绕着花篮转了一圈,然后飞走了。
英俊的年轻人里面穿着一件毛线衣,双手插在外面大衣的兜里,低头看着没有照片的墓碑。
到最后也没找到女人的一张像样的照片啊。
年轻人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平房拆迁后因为地理位置偏僻又老旧其实没给多少钱,这让那群渴望着拆迁之后成为暴发户的左邻右舍们大跌眼镜。
但是这些钱还是够买一块不错的墓地的。
女人的骨灰在平房里安葬了那么久,也该出来找个风景好的地方透透气了。只可惜女人丈夫早不知道埋到哪里去了,也没办法让他们团聚了。
一阵清风吹过,年轻人的手机响了起来,音乐温柔和缓,是业余民谣爱好者魏秋生自己做的曲,刚出来的时候还火了一阵子。
“喂?”年轻人的声音低哑动听。
“我和牧晖到了,卧槽一路上颠得我想吐,”里面传来爽朗活泼的声音,“明天中午陆家小菜馆见啊!”
“人家那都快是大酒店了。”另一个声音隐隐约约地传来。
“去去去又乱偷听,哎咱们就这么说定了啊,宁唯今年终于有空回来了,研究所真的太忙了,张欢他们晚上才到,我们大概要接应一下,我先挂了!”
年轻人笑着应了一声。
肩膀突然被拍了一下,年轻人回头看见拍他的人冲身后指了指:“好了吗?大家都在等你,阿语让你快点过去。”
年轻人在手机上打下几个字:【文姐呢?】
对方看了一眼回答道:“早上有个老人过世了,文姐就加了个班,现在正赶过来,姐夫已经带着安安先过来了。”
安安是他们共同的小侄子。
年轻人点了点头,对方又道:“你刚从国外回来,杨老师有点担心你吃不惯了。”
年轻人连忙摆摆手,他怎么可能吃不惯,都是记在骨子里的味道了。
“走吧。”对方拍了拍年轻人的背。
年轻人点点头,轻轻拍了拍那座墓碑:“我走了,妈。”
然后往另一处墓碑的方向走去,那是他们几个男孩共同的妈沉睡的地方。
已经有几个人站在墓碑前,对着那个墓碑说些什么,其中一个和年轻人穿着同款毛衣的男人偏头看过来,春天的风吹乱了男人的头发,但是却一点也不显狼狈,反而觉得风是为这个男人而吹的一般,男人冲他淡淡一笑:“快来,磕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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