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一样,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那你……那你喜欢陈庸么?”晴天听见乌云的回答,有些高兴,又十分的失落。
他难道连一个代替品都当不了么?
“我一直不明白,你们追逐的爱和喜欢到底是什么?”乌云的脸上满是迷惑,“为什么一直要问我要这种虚无的东西?你们提出来的要求,想要我做到的事,我不是都做到了么?这难道不是爱么?”
这一次轮到晴天哑口无言了。
晴天突然意识到,也许陈庸是被乌云爱着的。
只是乌云的爱和一般人的爱不一样。
普通人的爱有一百分的话,乌云的爱就只有十分。
普通人能够对爱有很多表达方式,但是乌云的爱就只有那么简单的一种。
你对乌云提出什么,乌云答应了的都会做到。
这就是乌云爱人的方式。
陈庸分明得到了乌云十分的爱,可是他却不满足,正如他自己说的一样,越老就越是贪心,他在对乌云渴求乌云根本没有的那九十分的爱。
可是乌云没有的东西,要怎么才能给的出来?
“乌云,你等等我,等我十年就好了。”晴天走过去握住乌云的手,然后又猛烈的摇头,“不,不用等我。你就好好去做你想要去做的一切,去走你的路,我会用十年的时光追上你的。”
他和陈庸两个人,对乌云的渴求是不一样的。
就算他和陈庸再怎么相似,不同的年纪,心态不同,做出来的决定也会不一样。
陈庸对乌云来说,可能是初恋,是父亲,是老师,是情人,也是对手。
可是晴天对于乌云的定义和上述都不一样。
晴天想要让自己成为乌云的归宿。
他无比庆幸自己比乌云要小,年龄差距也不大。
这么一来,陈庸担心的东西,都不会在他身上发生。
普通人的爱情,大概永远都不会在他们身上产生。
他和陈庸两个人对乌云的爱,永远不会去征求乌云的同意。
或许乌云说的对,他们唯一能够生存的地方,其实只在撒斯姆城里。
可是撒斯姆城已经远的看不见了。
“乌云,你该回去了,等会儿海风会更大。”陈庸拿着一件衣服给乌云披上,牵着乌云的手走了过去。
晴天看见了陈庸脸上的伤。
嘶——
比他的还严重。
应该是被乌云揍的。
有点解气。
“看来你有了答案。”陈庸转头看向晴天,“船靠岸之后,你会作为我的养子出席宴会。”
“我会超过你的。”晴天对着海边大喊,似乎要将自己所有的愤怒和不甘全部喊出来。
背对着乌云朝着大海喊的话,就算眼睛里有泪水,也不会被看见。
“你只是一个老头子,我却还很年轻。你不要以为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如你所愿,天下没有这么好的事情!”
这不是妥协,只是我的失败而已。
“拭目以待,礼物先生。”陈庸的话在海风之中似乎飘了一会儿。
……
“乌云,我来接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结局是我刚开始就想好的,不能说是3P,只能说是不同阶段吧。乌云的人生,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陈庸,一部分是晴天,两者有交集的部分,但更多的还是时间线上的泾渭分明。
我一向觉得爱情的悲剧在于“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陈庸哪怕再年轻十岁,都不会有晴天什么事,又或者陈庸不那么钻牛角尖的话,也没有晴天什么事。不过,陈庸就是这么一个神经病啦,从他的角度来看就是“乌云比我年轻比我强大又对我的财产看不上眼,所以我必须在他这里保持最好的我的样子。”正如文案上所写,是个神经病大渣攻,这种给喜欢的人找自己替身的事情,一般渣攻都干不出来。
晴天呢,算是中间值吧。他是个很好的选择,但是在错误的时间里遇见了对的人,所以他不想放弃的话,就只能一直等到正确的时间点里去和自己对的人在一起,算是践行“陪伴就是最长情的告白”这一点的。
咳。
我自己也知道这种题材,这种三观肯定是要被骂死的,既不是传统的he也不是1V1而且还不洁,所以我也就写写小短文免费文什么的爽一爽,我个人看文的口味比较古早,毕竟我也是个快要奔三的阿姨了,有点怀旧OJZ。
明天还会有一个陈庸的小番外,到时候就会正式打上完结的符号了。
第17章 陈庸番外
陈庸只是我的名字之一。
我的名字多到自己都数不清楚,但无疑这个名字会是我最钟爱的一个。
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乌云记住了它而已。
我和乌云的相遇,说起来并不是什么值得回忆的东西。
那个时候,我刚刚继承家族不久,却被迫去战场上游走,内心也是极为不愿。我的家族并没有给我多少庇护,我也不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之所以被赶鸭子上架,不过是因为排在我前面的继承人因为争夺继承权而同归于尽了而已。
我的家族十分古老,庞大却腐朽。
它起源于一战,踩着无数人的鲜血和尸体迅速建立,巅峰时期甚至能够操控几个国家的经济。后来虽然有所没落,那也不过是因为受到了不少国家的联合打击而已,但它却并没有被消灭。
它深入黑暗世界,操控着庞大的军火帝国,对手很多,联盟也有不少。而它对家族的继承者却有个相当残酷的规定,那就是必须要在战场上生存下来。
一个软弱的家主,是不可能掌握得了这么庞大的军火帝国的。与其让一个软弱无能的人上位,还不如直接将权力下放出去,等待新的继承人出现。
这样的规定很严苛,但是对年轻的我来说,却是一个相当了不得的诱惑。
事实上,我的父亲正是因为到了年纪还不肯迟迟放下手里的权利,反而眼睁睁看着我前面的兄长为此互相残杀,才让我捡了这个漏子。
我还记得,我的父亲临死之时,还不甘的紧紧握着代表家族的徽章。
明明是一个如此无能又让我背负起这么多东西的懦弱老头子。
一个违背了家规,也终于被家规所惩罚的该死之人。
父亲一死,我的头上就再也没有压迫。
世界仿佛就在我的手边,只要我伸出手,我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碰触到它。只要我通过这个家主的试炼,就可以。
我当然通过了。
负责教导我的老师几乎都对我赞不绝口,他们认定我会是这一代最能将家族发扬光大的人。
可我却开始觉得无趣。
通过了试炼继承家主之位之后,我已经可以不必亲自上阵去谈交易,可我却开始迷恋上了战场上的鲜血味道。
这繁华的一切都叫我厌倦,我也不喜欢在觥筹交错的酒会之中看见那些被无数脂粉描绘过的脸。
我这个人心里有病,这一点我很久以前就发现了。
我若是养一只宠物,我就不能容许它做出任何我不喜欢的事情来。我若是买下一件东西,就不喜欢有人带着同样的东西。
那些男男女女,不管是高贵的还是冷傲又或是温柔可人的,也不能叫我有多少兴趣。又或者说,哪怕我对他们有兴趣,这兴趣也只能维持短短的时间,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的一个举动或者一句话就能叫我舍弃他们。
因此,很多人说是我反复无常,难以猜测。
我自己也承认这一点。
我想,应该是在黑暗的世界里呆的太久,我的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坏掉了。
心理医生或许能够医治我的这种毛病,可我却不想去治。
世界上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我也不觉得我这种缺陷会给我带来多少烦恼。
唯一的不好,大约就是我有些厌世。
我自己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的,但是家族的老头子一个个都在担心血脉会在我这里断绝。
可那又有什么不好呢?
这种踩着无数人的尸体传承下来的血脉,要是能够断绝反而对这个世界是件好事。
和乌云相遇的时候,正好是我厌世情绪最浓重的时候。
那一年,正好是石油战争爆发的最猛烈的一年之一。
那是一笔大生意。
参战的国家几乎都有从家族里订购军火,不管是哪个国家赢了,我的家族都能坐收渔翁之利。
这样的大生意,我自然想要亲自去体会一把。
来到战场之后,我才意识到这个国家的人或许是因为古怪的宗教信仰,又或许是由于别的什么民族特性,看起来要格外疯狂一些。
他们似乎热衷各种各样的试验,也寄希望于神灵能够垂怜,让他们一举消灭这些敌人。
乌云就是我在一个实验室的附近捡到的。
当时我将他捡回来,一是因为他的眼睛漂亮,二来也是因为我的心理医生建议我养个宠物,他说我再这么下去可能会带着家族走上不归路。
医生说的这么严重,我也不能等闲视之。
乌云就是出现的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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