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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诱其攻 完结+番外 (心的物语)


  忽然,千沙将他拥入了怀中,那些按捺许久的思念疯涌上来,湿了他的眼眶。
  “墨惜,我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你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他紧紧拥抱着他,像是要把他揉入自己的身体里。
  “我喘不过气了,咳咳咳。”硕硕咳嗽起来,胸腔一阵难受,被勒得慌。
  听到咳嗽声的千沙忙松开他,露出了失而复得的笑容。
  “墨惜,我带你离开这里。”千沙扣住他的手,想要带他离开这里时,看戏的鬼魂忽然将他们包围起来,露出了阴森诡异的表情,遮蔽僵硬的表情更加令人毛骨悚然。
  “这里可不是你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一个女声从戏台的方向传来。
  千沙朝着戏台的方向望去,皱起眉头。


第105章 戏中人
  戏台上的戏子以飘的方式而来,停在两人不远处,她身上的装扮发生了变化,一脸花旦妆容淡去,脸上只留下素白的容颜,身上的戏服也成了民国时期的旗袍,看上去很有味道。
  估计活着的时候是某个戏台子的台柱,看打扮应该是民国时期的女人,这个女人身上有极深的怨气,几乎都实体化缠绕在她的周围,千沙用肉眼便能看见。
  “你想走可以,这个只有一魂一魄的人得留下。”女人阴阴地笑着,看着千沙。
  “他是我的人,我不会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的。”千沙将硕硕护在了自己的身后,而硕硕还在玩弄着他身上的一些小挂件,比如铃铛,比如飞镖,比如背上的弑神刀。
  “如果你们能通过我设下的幻境,我可以放你们离开。”女人轻扬唇角,露出了志在必得的笑容。
  千沙并不打算搭理这个女人,只想尽快将墨惜带走,而没等他做出回应,一阵香味袭来,使他们都失去了意识,陷入了昏迷之中。
  黑暗中,千沙觉得自己的身体被冰冷的湖水包裹,那湖水将他拽入了深处,他似乎是在沉沦,沉入到底部。底部,又是另一个真空的世界,那个世界黑暗,没有光芒,无法呼吸。他就此坠落着,以一种几乎无法触及到地面的速度。
  忽然,有光,有声音,有空气,流动起来。
  “皂罗袍,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有人在唱《牡丹亭游园》,是个男声,他的音调清平,高低起伏,让人很想去看看唱歌的主人究竟长什么样子。
  “钟少爷,快醒醒,何笙开台唱戏了。”一个声音穿入千沙的耳里,他从迷迷糊糊中睁开了双眼,有限的视野里倒映着周围的事物。
  这里是一个颇具民国风的卧室,一个民风下人穿着的男生正在唤醒他,催促他赶紧去看戏。
  “何笙?唱戏?”千沙从沉睡中醒来,他忽然想不起来自己是谁,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在这里,何笙是谁?眼前的这个人是谁?他又是谁?
  “对啊少爷,您那天路过戏台子,还一直夸他唱得好,还想请他回家唱给老爷和夫人听,何笙说如果你能坚持一个月,每天都去听他唱第一台戏,他就答应你。”侍从一边给千沙整理衣服,一边解释着之前的事情,“少爷,得赶紧了,很快就要开台了,您要是赶不上可以功亏一篑了。”
  “功亏一篑?”千沙一边穿着长袍马褂,一边努力地回想着之前的事情,记忆里有很大一片区域是空白的,只能借他人的口去了解之前的事情。
  “因为今天是这个月最后一天了,少爷你都坚持了那么多天了,要是今天错了,就功亏一篑了。”侍从忙帮千沙把盘扣扣好,随即引着他往戏台的方向走去。
  千沙还没有弄明白自己的处境,还没有从记忆中找到关于自己身份的记载,人便已经坐在了黄包车里,朝着某个地方而去。
  他的名字叫钟少怀,父母在上海是经商的,家里开了一间舞厅,而他除了偶尔会到舞厅帮忙之外,更多时间是去一些戏班子里听人唱戏。偶然的一次,他听了一曲《牡丹亭游园》,对唱戏的那个人产生的兴趣,想带他回家唱一曲给父母听,让他们感受一下听曲儿的乐趣。
  那个唱戏的,是个男子,叫何笙,因戏曲唱得好,人也格外傲慢,并不爱接待人,不少人前去搭讪他,都成了闭门羹。钟少怀不信邪,死缠烂打,想和那个何笙做朋友,想带他回家给父母唱一曲。何笙不喜欢被人打扰,于是扬言,只要他坚持来听戏一个月,他就答应他。
  戏台子每天的戏都有不同的班次,想要听某个戏子的第一场戏,需要在前一天晚上去戏班子里先咨询,要做到一个月都听到某个戏子的第一场戏,也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情。
  黄包车停在了一个写着梨花园的阁楼前,这个阁楼一看就是听戏的地方,里面传来了人们熙熙攘攘的声音。
  千沙朝着里面走去,找了个距离戏台子比较近的位置坐下,与其说是找位置,不如说他在这里包了这个位置,这个最靠近戏台的位置除了他之外,没人敢坐。
  周围的人都在嗑瓜子饮茶喝酒,讨论着近段时间来的一些事情,有涉及政治的,有涉及金融的,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闲聊。
  这时,配乐的人开始拉起二胡,翘起锣鼓,未见人却听见了唱戏的声音。
  所有人聚精会神地凝视着戏台的方向,等着唱戏的人出来。千沙环顾周围的人一眼,又将视线收回来,重新落在了舞台上。
  一个穿着戏服的男子迈着戏步,以一个十分优雅经典的出场方式碎步走出来。
  千沙的注意力也落在了那个男人身上,那个脸上带着花旦妆容的男人走出来后,视线与他交织了片刻,随即移开,开始唱戏。
  他字正腔圆,句句戏词都夹带感情,令周围听戏的人都进入到他的戏言中,置身其境的感受到他所唱之戏的意境和情景,被深深的触动。加上他生得好看,体型优美,更是令人像魔怔一般,无法脱开视线。
  千沙看着他,放在桌上的手指随着调子轻轻叩着,不由自主地扬起一抹浅笑。
  唱戏的人并没有过多的将视线落在千沙身上,而千沙的视线却始终没有从他身上移开。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为何来此?
  诸如此类的问题,已经都随之烟消云散,此时千沙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叫钟少怀,他喜欢眼前这个人。
  一曲戏唱完后,何笙鞠躬谢幕,转身消失在众人的眼里,只留下一阵阵浪潮般的掌声。
  千沙也起身绕去了后台,无声无息地站在了梳妆镜后面,看着镜子里的男人卸去一脸铅华。
  梳妆镜里的男人肤如凝脂,白皙如玉,淡漠又高冷的笑容让人觉得很魅惑。
  他透过镜子,何笙抬眸看了一眼千沙,说:“这些地方可不是钟少爷该来的。”
  “那你告诉我,哪些地方是我该去的?”千沙进入了钟少怀的角色,调侃着,走到了何笙的面前,抬起他的下巴。他的瞳孔并非纯粹的黑色,而是带有一种能将人的混勾走的浅灰色,那种颜色不明显,却在细看时格外好看。
  “钟少爷真的很有毅力,坚持着听了我一个月的戏,不腻吗?”何笙轻轻推开了千沙的手,嗔笑,像是讽刺,又像是在挑逗人。
  “你生得如此好看,声音又如此好听,我怎么会腻呢?”千沙反问,随即坐在了他的梳妆台前,玩弄着他桌上的化妆品,笑道:“你一个大男人每天浓妆艳抹的,不觉得别扭吗?”
  “我的行业就是唱戏,只有你们这些行外人会觉得别扭。”何笙走过来,将他手中玩弄着的胭脂盒夺回来,重新放回桌上,“我答应过钟少爷的事情,会记得的,钟少爷打算什么时候带我去唱戏给二老听?”
  “你答应我的可是当我的朋友,以及来我家唱一出戏,你怎么不提前面的承诺呢?”千沙笑着问道,而何笙僵了一下,不知作何回答。片刻后,千沙凑到何笙的面前,扬唇轻笑,道:“作为朋友,明天陪我去游湖吧。”
  “明天我……”何笙还没来得及拒绝,那个男人就转身离开了。
  临走前,他说:“就这样说定了,明天我会早早过来接你的,你做好准备,明天,你的一天都是我的。”
  何笙看着他消失在灯火阑珊中的背影,不由得轻轻一笑,心想着,真是个任性的少爷。


第106章 美丽的事物
  次日,千沙真的开了一辆老爷车来接何笙,带他去看上海最美的景色,带他去吃他最爱吃的西餐厅,带他去品他最喜欢的酒,带他去他父亲名下的舞厅看歌舞。
  他说,他还想带他去世界各地,把所有的景色都看遍,把所有的美味、烈酒都尝遍。
  何笙说,人生很短暂,没法去看遍所有的景色,也吃不尽世间的美味,歌舞看多了会腻。
  千沙一笑,转身看着高台下的人来车往,那种谈笑风生的模样,不像是他这个年纪该有的,他说:“人生苦短,能陪你去吃喝玩乐的人,不多啊,正因为不多,才需要好好珍惜。有生之年,经历过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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